党员活动阵地管理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党员活动阵地管理制度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阵地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各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阵地室实行党支部、支委会使用,各党支部书记为直接使用的责任人。

三、支委会班子调整变动时,严格实行财产移交制度,对使用的财产、房间及时移交,移交工作在党支部大会上进行公布。

四、党员活动阵地财产、设备不准出租、出借。

五、党支部、支委会应立足实际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按有关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及时组织开展各种学习培训活动。

六、党员活动阵地内外经常保持干净整洁,不准乱扔垃圾和乱堆放杂物。

七、局党委领导要定期不定期对各支部党员活动阵地进行检查,每年进行通报。

八、党员活动阵地只能作为党员、群众开展学习、培训、议事场所,不得在阵地内进行影响“三个文明”建设的活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