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指南

浙江省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指南

(试行)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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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导言 (5)

1.1编制背景 (5)

1.2编制目的 (6)

1.3适用范围 (6)

1.4遵循标准 (6)

第二章建设思路 (9)

2.1基本要求 (9)

2.2现状分析 (11)

2.3存在问题 (11)

2.4总体要求 (13)

2.5 建设目标 (13)

2.5.1提高监管决策水平 (13)

2.5.2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3)

2.5.3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 (14)

2.6建设原则 (14)

第三章业务架构 (15)

3.1总体架构 (15)

3.1.1医共体数据资源中心 (15)

3.1.2医共体业务共享协同平台 (17)

3.1.3医共体业务应用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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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部署模式 (17)

3.2.1分散式部署 (17)

3.2.2一体化部署 (18)

3.3系统关联 (18)

3.3.1与医疗机构业务系统关系 (18)

3.3.2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关系 (19)

3.3.3与上级统建应用系统关系 (19)

第四章技术架构 (19)

4.1网络规划 (19)

4.1.1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接入 (20)

4.1.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医院接入. 20

4.1.3牵头医院接入 (20)

4.1.4医共体和其他系统联通 (20)

4.2计算能力建议 (21)

4.3存储建议 (21)

4.3.1存储年限 (21)

4.3.2测算基准 (21)

4.3.3测算方法 (22)

4.4信息安全要求 (23)

4.4.1总体要求 (23)

4.4.2技术措施 (23)

4.4.3容灾要求 (24)

4.4.4管理要求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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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系统功能 (26)

5.1医共体数据资源中心 (26)

5.1.1临床数据库 (26)

5.1.2基础数据库 (27)

5.1.3运营数据库 (28)

5.1.4医疗资源库 (29)

5.2业务共享协同平台 (30)

5.2.1通用基础服务 (30)

5.2.2业务共享服务 (32)

5.3医共体业务应用 (40)

5.3.1医共体决策支持 (40)

5.3.2医共体运营管理 (45)

第六章区域平台服务 (50)

6.1基础应用支撑 (50)

6.2统一业务服务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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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导言

1.1编制背景

新时期,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医疗卫生领域,与资源总量供给不足相比,更为突出的是供给侧结构性矛盾,尤其是基层缺人才、缺技术、缺服务的问题,成为制约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的突出短板。县域内县级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直接服务人口最多的机构,其服务能力的提升是我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关键环节。

近年来,我省在深入实施“双下沉、两提升”的基础上,把整合县乡医疗卫生资源、建设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作为突破口和主抓手,努力构建“一线直通、全域覆盖、连续服务”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17年9月,在11个市各选择1个县(市、区)先行试点探索,确定了医共体内机构设置、人员招聘使用、医疗卫生资源调配“三统一”,财政财务管理、医保支付、信息共享“三统筹”,分级诊疗、签约服务、公共卫生“三强化”的县域医共体改革试点路径。

基于试点成效,2018年9月,我省以高质量高水平建设健康浙江为主线,以让群众不得病、少生病和就近看得上病、看得好病为目标,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从阶段性成效看,我省县域医共体建设通过创新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的长效机制,明显改善了城乡之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大大提升了县域医疗卫生服务的整

体效率和能力水平,完全契合国家新医改的顶层设计,符合浙江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实际。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指导我省县域医共体规范、科学、有效地推进信息化建设,我委组织有关力量,在总结和分析部分地区开展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经验基础上,提出我省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业务架构、技术架构、系统功能等参考意见,形成本指南。

1.2编制目的

以科学规范、满足医改要求、符合基层需求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各地基于本地实际,开展县域医共体模式下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建设效率和质量,降低系统建设的风险,建立专业化、集约式、智慧化的数字医共体,有力支撑县域医共体的集团化管理、一体化运营和连续式服务。

1.3适用范围

本指南为浙江省各县(市、区)在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统筹下,开展医共体信息化建设的需求分析、方案设计、项目实施,提供一套结构性、框架性的指导性意见。

1.4遵循标准

本指南遵循参照下列医疗卫生信息标准规范。各标准规范若有更新版本,本指南均参照执行。

1.4.1.行业标准:

[1]《卫生信息数据元标准化规则》(WS/T 303-2009).2009年.

[2]《卫生信息数据模式描述指南》(WS/T 304-2009).2009

年.

[3]《卫生信息数据集元数据规范》(WS/T 305-2009).2009年.

[4]《卫生信息数据集分类与编码规则》(WS/T306-2009).2009年.

[5]《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2009年.

[6]《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技术解决方案(1.0版)》(卫办综发[2011]39号).2011年.

[7]《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卫办医政发〔2011〕137号).2011年.

[8]《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WS 363.1-17-2011).2011年.

[9]《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WS 364.1-17-2011).2011年.

[10]《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WS 445-2014).2014年.

[11]《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WS/T 500-2016).2016年.

[12]《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技术规范》(WS/T 447-2014).2014年.

[13]《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17年.

[14]《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指标体系》.2017年.

[15]《医院信息平台基本交互规范》.2015年.

[16]《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WS/T 517-2016).2016年.

[17]《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2017年.

[18]《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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