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板房合同范本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编号:号

活动板房安装合同

定作方:中铁五局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承揽方:xx

活动板房安装合同

编号:

定作方:中铁五局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甲方)

承揽方:xx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承揽的定作物

1.1 品名:活动板房

1.2 数量、规格详见下表:

数量及规格

1.3经双方签认的加工图纸,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条合同价款

2.1 合同价款总额或计价方式:

合同价款总额

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时以双方签字收方为

准。

2.2 付款方式:通过我方验收合格后,我方业主预付款到了后,三个月内付款50%,其余12个月付款到90%,10%作为质保金,其质保金24个月无息付清。

2.3 付款时间: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认),15日内支付。

第三条活动板房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3.1 质量要求:

1、板房材质为防火岩棉板,防火等级为一级,钢板厚度为0.3mm,板厚为75mm,二层楼面竹胶板不低于15mm,噪音满足甲方要求。柱子C型钢厚度不低于1.5mm,一字梁厚度不低于1.8mm,楼面檩条厚度不低于1.5mm,楼梯、踏步、走道板(花纹钢板)厚度不低于2.5mm,瓦板厚度不低于0.3mm,地梁厚度不低于1.5mm,防风等级达10级以上;一层安装不锈钢安全网。

2、以上报价为含税价(一票制17%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土建)、运输、安装、安全保障等一切费用,吊顶单独报价,以实际(室内)收方为准;

3、板房主楼为双层两面坡,楼梯间设置于板房中间。两侧为单层两面坡,下层窗户的安全网无偿提供安装;

4、以上数量为预计数量,根据我方实际需用而确定,其单价不做调整;

3.2 技术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的要求。

3.3 抗风、抗雪压能力满足环县50年一遇要求。

3.4预埋件由承揽方提供(无偿),并指导安装。

3.5以竞争性谈判当日承揽方所提供活动板房的样品为验收基础。

第四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4.1主要原材料由乙方提供,辅助材料由乙方提供。

4.2 定作方有权对承揽方使用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第五条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

5.1 定作方负责提供技术资料和图纸。

5.2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资料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定作方未答复,承揽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5.3定作方要求对承揽物的技术性保密的,承揽方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6.1 验收标准:

1、主体面积=外墙外面长×宽×层数

2、室外楼梯、走道面积=自然层水平投影面积

3、屋檐面积=屋檐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4、总面积=1+2+3(即以上三项面积总和)

6.2 验收方法:丈量

6.3 定作方验收承揽方所完成定作物的时间:(2016年月日)

6.4 定作方验收承揽方所完成定作物的地点:贵州公司银西安高铁项目部(庆阳市环县)

6.5 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6.6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在使用后 3 日内发现质量缺陷,定作方有权要求退还。

6.7 双方就定作物的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为准。

第七条交(提)定作物的时间和地点。双方约定由日安装完成定作物。

7.1 双方约定由定作方自提定作物

7.1.1 自提定作物的时间:/

7.1.2 自提定作物的地点:/

7.2 双方约定由承揽方送交定作物

7.2.1 送交定作物的时间:/

7.2.2 送交定作物的地点:/

7.3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4 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8.1 包装要求:/

8.2 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9.1 定作物的运输方式:/

9.2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定作物的保修

10.1 定作物保修期:3年

10.2 在保修期内承揽方免费提供保修服务。

第十一条定金及预付款

11.1 定作方向承揽方交付定金的数额:/

11.2 定作方向承揽方交付定金的时间:/

11.3 定作方向承揽方交付预付款的数额: /

11.4 定作方向承揽方交付预付款的时间:/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2.1 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若定作方同意接受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接受的,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经过修理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12.2 交付定作物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12.3 未按合同约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因包装不符合同约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2.4 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支付未交定作物总价的/违约金。

12.5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12.6 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定作方支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总价的/%的违约金。

12.7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