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4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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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为了有效处置发生的突发事件,确保学校最大限度地降低因发生的突发事件而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参照《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特点,制定本预案。
1、突发事件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然发生性,并在较大程度上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秩序、损害或可能损害人身及社会财产安全的事件。
2、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可能导致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受到威胁或者业务出现差错、停顿时的应急处理工作。
3、出现第二章中所述的任一突发事件,并已威胁到正常的办公秩序或人身财产安全时,启动本预案。
4、本预案的处理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防治结合;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二、突发事件及应急措施
在日常工作中,学校应按规定做好预防监管工作,做好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同用工单位、员工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用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牢固树立防患于未然的意识。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和生物灾害等。
此类突发事件发生时,值班人员(或在岗人员)应立即组织员工
自救互救,了解现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口头汇报抢救工作情况,并通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置,将损失减至最小。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发生此类事件时,在场人员在保护好现场的同时,对伤员进行急救,通知应急领导小组,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警。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发生此类事件时,应立即通知应急领导小组和疾病防控部门,开展自救工作,防止危害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相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发生此类事件时,值班人员(或发现情况者)应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对肇事者进行劝解教育,化解矛盾,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学校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派员调查处理,同员工进行沟通,妥善解决,维护三方的合法权益。
在发生此类群体性事件时,有条件的可以用照相机拍摄现场。工作人员不得先动手殴打员工,正当防卫不得超过必要限度。
5、其他情形。
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本预案未做出规定的其他情形发生时,在场人员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
三、机构与职责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武军担任,副组长由于嘉欣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应急办),应急办主任由于嘉欣担任,副主任由张萍担任,共配备5人作为应急办工作人员。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统一领导各项应急工作;决定实施应急预案;发布具体应急指令;协调相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配合等。
应急办公室职责:根据领导小组指令,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应急任务;执行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按授权发布信息和上报情况;完成其它应急工作。
四、启动与实施
1、日常运转。
工作时间内发生突发事件,按应急办的职责划分,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负其责,开展应急工作。节假日、下班时间,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一般事件由应急办主任处置,重大案件则应急办主任赶赴现场调研,将突发事件直接报领导小组组长,按领导小组组长指令开展应急工作。
2、应急响应。
为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办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研掌握情况后,统一指挥处置突发事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召开紧急会议或直接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件情况。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做出应急决策和部署,并将会议决策通知应急办。应急办在处理过程中及时上报处置情况。根据需要,有关部门协助处置突发事件,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在报告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时,应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3、应急结束。
现场处置工作完毕后,由启动预案的部门宣布应急工作结束,响应终止。
五、后续事宜
(一)善后处置。
1、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积极做好恢复生产、经营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2、员工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工伤事故致使伤残甚至死亡的,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若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员工三方未能就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二)调查与评估。
1、学校会同用工单位,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及后续事宜进行调查评估,并向上级书面汇报。
2、根据调查评估报告,若由于用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突发事件的,用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由于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工伤事故的发生,学校不承担相应责任。若因员工自身的过错引起的突发事件,学校有权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员工作出相应的惩处。
(三)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