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的诚信问题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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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的诚信问题及其对策

摘要:从电子商务登陆中国以来,诚信问题一直是限制电子商务在中国快速发展的瓶颈。信用体系作为一切商务活动的基本准则,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担负着重要使命,但由于各种现实原因,导致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环境下诚信体系非常脆弱。本文旨在分析电子商务诚信缺失的表现与原因,并就此提出一些应对之策,探索解决我国电子商务中诚信问题的方式,以求为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诚信环境服务。

关键词:电子商务诚信缺失素质教育信用体系

一、中国电子商务诚信建设的现状

经过“十五”的发展,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有所改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信用等电子商务市场环境建设得到一定程度重视,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互联网管理的一些条例在建立统一的电子商务标准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探索,加大了信用体系建设的力度,部分行业和地方颁布了电子商务交易的管理办法。

据赛迪顾问发布的数据,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在2006年已突破1万亿元,是2003年的3.6倍。2007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总体规模将达到17000亿元,其中B2B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16900亿元。中国电子商务市场近年来发展迅速,过去两年来,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保持了50%至60%的增长速度,未来几年内仍将以较快的速度发展。在这快速发展的背后,也存在这大量的问题。诚信一直都是其关键的因素。

诚信,从电子商务登陆中国以来,一直都是电子商务在中国快速发展的瓶颈。由于消费者同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网络交流,双方很难有面对面直接沟通的机会。对于彼此的信任一般都是通过感受和体验等比较初级的手段,并没有成熟的体制

或者适合的载体来支持开放性的真实信息的传递。于是,消费者无法准确的知道经营者的信用状况,只能凭借着自己的经验和判断进行消费;经营者无法完全地了解消费者的真实程度,只能遵循着对方的需要和要求实现销售。在双方互相探索和尝试信用程度的集合之中,中国的电子商务难免有许多尴尬和无奈,千分之一的交易成功率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鉴于此,政府始终大力倡导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制定法律法规约束和规范企业和消费者的网络商务新行为,先后颁布了“电子签名法”、修改后的“合同法”等多项法律法规,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制定的法规和政策还包括包括:中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草案、电子商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B2B电子商务交易管理办法、 B2C电子商务产品及服务交易管理办法、网上拍卖交易管理办法、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的建议草案等,在“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明确提出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指出“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以及部门间的协调与联合,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建立健全相关部门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机制,建设在线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用数据的动态采集、处理、交换;严格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形成既符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信用服务体系。”

商业银行出于自身的需要也在不遗余力的开展企业和消费者信用体系建设,目前银行间消费者信用数据库已经初步建成并开始联网使用,企业信用数据库也正在建立过程中。

作为企业和消费者,也在大力支持信用体系建设。很多企业和有识之士呼吁行业自律和消费诚信,总之,一个守法经营,诚信消费的电子商务软环境正在形成。

二、电子商务中诚信缺失的表现

1、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得不到保护

网络具有公开性,商家和消费者的个体信息在未征得同意时不得公开,否则将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而目前很多商业性网站并不注重对客户信息的保护,甚至有时将客户信息资料,如名称、营业地址、通讯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个人的姓名、邮寄地址、联系方式和公司经营信息、公司员工资料以及个人的家庭住址、家庭电话、个人工作信息、简历等作为商品在出售。于是,商业秘密和隐私将可能受到侵犯,且难以获得有效的法律救济。

2 、网络诈骗

有些网站利用虚假的公司名称、地址等诱导和欺骗消费者,而网站本身既没有通信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也没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却在其网站上提供虚假的商品信息,以低价诱导消费者,待其向指定的银行账号汇入款项后便不知下落。

3 、商品质量低劣

有些网站将质量低劣的商品吹得天花乱坠,神乎其神,以此误导消费者;消费者购买此类商品后往往费时费力四处投诉,而网站则不肯承担责任,使消费者对网络购物的兴趣和信心受到极大地损害。

4、违法经营网上行

有些网站利用法律空档,大打“擦边球”。如宁波市北仑区某汽车配件厂等4家个体工商户,主要从事汽车配件销售,于2004年3~8月加入阿里巴巴网站成为诚信通会员,并委托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Internet上制作发布网页,涉及产品展示、公司介绍、供求商机等。在“企业经济性质”中,均表述为“私营独资企业”;在“注册资金”栏目中,为“人民币1 000~5 000万元”;在“年营业额”栏目中,为“人民币300~500万元”;在“年出口额”栏目中,为“人民币1 000~5 000万元”;在“管理体系认证”栏目中虚假表述为通过“ISO9001”认证等。而事实是,4家企业的组成形式均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无注册资金栏目,实际上也没有500~1 000万元……据悉,宁波北仑工商分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宁波市北仑区某汽车配件厂等4家个体工商户停止在网上发布含有虚假内容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各罚款2 300元。

5、不履行服务承诺

说一套做一套。有些网站承诺消费者在购物后一定时间内送货上门,但往往不能在承诺的时间内及时送达,影响了消费者的信心;还有的网站对网上售出的商品不承担“三包”责任,不进行售后服务,甚至将全部责任推到消费者头上,如此等等。

三、电子商务诚信缺失的原因

1、我国诚信基础薄弱,意识淡薄,导致电子商务交易社会信任度低

由于我国长期的“重商主义”影响,导致一些传统的社会诚信道德与伦理的缺

失。现实社会中,假冒伪劣商品肆虐、虚假广告泛滥、合同履约率低、经理人缺少诚信、信用卡诈骗、对欠债追讨不力等诚信问题每天见于报端,几乎成了普遍现象;而电子商务作为不见面的交易模式,更难得到消费者的认同,而“无商不奸”的观念在人们的思想中根深蒂固,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人与人之间防范多于信任,都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心理障碍。

2、社会信用体制尚未完全建立,导致电子商务难于运营

我国信用系统严重滞后,还未建立起健全的诚信管理体系,缺乏有效的失信、违规行为监督惩罚机制,市场化运作模式虽已初露端倪,但运作存在不规范现象,未形成有效的行政管理机制,行业自律尚未形成。而电子商务贸易内的信用评级还完全属于行业和个人行为,还没有得到政府的支持和认可,所以评级中介机构、评级依据都未得到法律认同,从而评级也就没有法律效力。同时,我国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存在分割问题。主要由两方面的原因引起的,一方面是我国以前的信用体系建设本身就是行业性质的,银行、税务、法律、保险等部门都有各自的信息库,这些信息库本身没有相互联网,因而无法实现信息共享;另一方面在电子商务贸易中,即使各行业的信息库进行互联,但是由于行业有些商业信用信息相互保密,造成贸易双方无法从中获得有利的信息。信用系统建设的缺失严重影响了电子商务的正常发展。

3 、网络购物的虚拟性、技术上的特点都不可避免地导致买卖双方地位的不平等

由于网上交易双方通过网页交流,难有面对面的沟通,双方对商品的信息掌握程度不一,只能根据经验进行交易。根据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由用户实际购买和期待购买的商品种类可以看出,价格相对较低的商品如图书、音像、软件、鲜花礼品、通讯产品等是网上消费的主要热点。在信息不对称下,消费者只选择些商品信息不重要的商品,而对购买卷入度高的大型家电、电子产品以及伴随着休闲行为的服装产品则相对冷清。

四、电子商务诚信建设的举措

1、加大诚信建设和教育,提高全民诚信素质

弘扬社会主义“八荣八耻”观,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利用媒体与教育表扬诚实经商、诚实消费、诚实做人,揭露不讲诚信、损人利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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