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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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民事权利
第一节民事权利的概念(略)
第二节民事权利的分类
一、人身权、财产权、综合性权利(区分标准:民事权利的内容不同)
1.人身权是指以实现人身利益的自由为内容、与权利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的民事权利,包括
人格权和身份权。
2.财产权是指以实现财产利益的自由为内容,直接体现某种物质利益的权利。
注:财产权可以在民事主体之间转让,也可以继承,而人身权一般是不能转让和继承的。
3.综合性权利是指兼具财产权和人身权属性的权利。
二、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区分标准:权利的作用不同)
(一)支配权:指可以对标的物直接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1、支配权的范围:物权、知识产权、人格权、身份权均为支配权。
2、支配权的特征:
①客体特定。
②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③支配权的行使和实现具有直接性。
④支配权原则上均具有排他性。
(二)请求权: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1、请求权的范围,包括:①债权请求权②物权请求权③占有保护请求权④人格权请求权⑤身份权请求权⑥知识产权请求权。
2、请求权的特征:
①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特定(特定相对人之间)。
②请求权具有非公示性。请求权的变动不以公示为生效要件。
③请求权既可以作为独立的权利,也可以作为实体权利的内容。
◆须注意:请求权皆因一定的基础权利而产生,但不能说所有的请求权皆因基础权利受侵
害而产生。
◆概念辨析
【人格权请求权】VS【人格权遭受侵害后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①人格权请求权是指人格权遭受侵害后,为了回复人格权人对人格利益支配的圆满状态,基于人格权发生的请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请求权。其作用是为了使遭受侵害的人格权回复到圆满状态。
②人格权遭受侵害后,若权利人因此遭受了财产损害或者心理痛苦,权利人有权请求加害人赔偿财产损失与精神损害,性质上属于债权请求权。
【例1】甲、乙是邻居。乙患有梦游症,8年来,乙隔三差五地在梦游中对甲实施侮辱与诽谤。甲因一心学习佛教,一直没有理会。到了第9年,乙还是如此,甲起诉到法院,请求乙停止侵害,赔偿损失100万元。
①请求停止侵害,属于人格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因此,甲请求乙停止侵害的权利能够得到支持。②请求停止侵害,属于人格权请求权,不以过错为成立要件。故乙虽在梦游中致人损害,头几次是没有过错的,但甲请求乙停止侵害的权利仍能够成立。③甲请求乙赔偿100万元,属于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原则上以过错为要件,故若乙提出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则只能依照2年计算赔偿数额(自甲起诉前向历史的方向计算2年)。
【例2】夫妻甲、乙因感情不和分居长达8年,但并未离婚。分居期间乙和丙同居,恩恩爱爱、甜甜蜜蜜,羡煞路人。越明年,甲起诉请求法院判决乙和丙分手,并判决乙和自己同居。
①甲请求乙与丙分手,对自己忠实,属于身份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成立。②甲请求与丙同居,属于身份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成立。③假设:甲起诉与乙离婚,并请求乙依照《婚姻法》赔偿财产损失与精神损害赔偿共计30万元。因配偶权遭受损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但婚姻关系的存在可认定为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我国没有明文规定)。
(三)形成权: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单方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
1、形成权的类型
(1)第一大类是财产法上的形成权,分为两小类:
①债法上的形成权:(效力待定合同中的)追认权(《合同法》第47、48条)、(效力待定合同中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合同法》第47、48条)、(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合同法第54条》)、法定抵销权(《合同法第99条》)、债务免除权、合同解除权(《合同法第94条》及其他法定解除权与约定解除权)、(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认可权(《合同法第171条》)、(间接代理中第三人的)选择权(《合同法第403条》)
②物权法上的形成权:共有物分割请求权((《物权法》第99条),名为请求权,实为形成权))、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物权法》第101条)。
(2)第二大类是身份法上的形成权,分为两小类:
①继承法上的形成权:遗嘱撤销权(《继承法》第20条)、继承权抛弃(《继承法》第25条)、受遗赠权抛弃(《继承法》第25条)、遗产分割请求权。
②婚姻法上的形成权:(可撤销婚姻中受胁迫人的)撤销权(《婚姻法》第11条)、离婚请求权(《婚姻法》第32条,实质是形成权)、收养关系解除权。
须注意:形成权的另一种分类:
①单纯形成权(也称简单形成权):指无须通过诉讼行使的形成权。绝大多数形成权均属单纯形成权。
②形成诉权(又称间接形成权):指须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关行使的形成权。
2、形成权的特点:
(1)形成权的客体是民事法律关系。
(2)形成权无对应的义务。
(3)形成权具有从属性。
(4)行使形成权的行为均属于有相对人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5)行使形成权可采用明示、推定、单纯沉默的方式。
(6)形成权原则上适用除斥期间。
【例】甲因遭受乙的欺诈,与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自己的房屋以30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
【例】在行为人进行的下列行为中,哪些属于行使形成权的行为?(A、C、D)
A.被代理人对越权代理进行追认
B.监护人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合同进行追认
C.受遗赠人于知道受赠的期限内未作受赠的意思表示
D.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四)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权利的权利。
1、抗辩权特征
①抗辩权限于法律明确规定;
②抗辩权的功能在于阻碍请求权的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