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生态造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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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银行贷款山东生态造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编制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编制时间:二零零九年四月
前言
山东省是我国10个沿海省市之一,地处黄河下游,大致介于东经114°19′53″至122°43′之间,北纬34°22′52″至38°15′02″(岛屿达38°23′)。位于北半球中纬度地带,计跨经度8°23′07″,纬度3°52′10″。南北最宽处距离约420公里,东西最长处距离约700公里。山东省现辖17个市,139个县、县级市和市辖区。境内地形,中部突起,为鲁中南山地丘陵区;东部半岛大都是起伏和缓的波状丘陵区;西部、北部是黄河冲积而成的鲁西北平原区。境内平原约占陆地总面积的55%,山地约占15.5%,丘陵占13.2%,洼地占4.1%,湖沼占4.4%,其他占7.8%。
目前,全省有林地面积达到4400万亩,林木蓄积量82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13.44%。在全国各省中位次靠后。根据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在82,384km2的水土保持区中,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土地被森林覆盖。由于森林覆盖率低、生态效益脆弱,工业又不断发展,致使部分区域土壤流失、干旱、沙化和涝灾经常发生。这不仅严重降低了农业的生产力、影响人们的居住生活环境,而且降低了自然资源质量。虽然省委、省政府历来对造林绿化工作高度重视,并逐年对造林绿化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大力发展植树造林,森林资源状况有所改善,但这些造林地多集中在条件较好的立地上,发展以速生丰产林为主的经济林。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林业工作重点也发生了转变,开始要求在生产力较低的立地上发展生态公益林、防护林,并将林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系统的完善和提高作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拟建项目将在省内多处地区营建生态林,充分发挥生态林的生态功能,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符合省委、省政府规划目标。
山东省生态造林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潍坊市、泰安市、济宁市、威海市、日照市、莱芜市、东营市、滨州市、临沂市等9市,涉及30个县(市、区)。项目建设以营造生态防护林为主,规划造林总面积65972.6hm2。其中,退化山地植被恢复区38343.5 hm2,占58.1%;滨海盐碱地改良区27629.1hm2,占41.9%;项目实施期为6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及世界银行对环评的有关要求,项目按B类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山东省人民政府世界银行贷款林业项目联合
办公室委托山东省环科院承担该项目的环评工作。我院接受任务后,依照环评要求编写工作计划,并在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我们得到了省、市、县各级林业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和同仁们的热情指导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第一章总则
1.1项目提出的背景
历史上的山东森林茂密,但经过历史的变迁和现代砍伐,目前,原生性森林被破坏殆尽。虽然近年来政府加大森林资源整治力度,种植了很多树木,但布局不均衡,一些生态环境较脆弱的地区和立地条件不理想的地区处在少树、无树的境况,植物种类不够丰富多样性,植物的演替过程不长,所以形成的生态效益有限,森林体系对环境的支撑力微弱。与此同时,20多年来工业迅速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压力有增无减。
据2002年全国第六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显示:全省森林覆盖率仅为13.44%,位居全国各省(区、市)的第22位;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分别列居全国的第24位和第26位。按人均计算,全省人均有林地0.023hm2,为全国同期人均0.13hm2的17.31%,为世界人均0.644hm2的3.5%。据2008年全省荒山调查资料,全省还有375万亩的荒山没有绿化。全省森林资源总量少,分布不均,生态环境脆弱。
当前,山东省林业正处在加快由传统林向现代林转变的时期,种植品种也由速生用材林、集约经济林向生态防护林转变,山东生态省和绿色山东建设已进入全面推进与重点提升阶段。
1990年以来,山东了林业的对外开放,增加了森林资源数量,提高了森林资源质量,增加了木材有效供给,缓解了木材供需矛盾,改善了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提高了农民收入,效果非常显著,发挥了很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以往的世界银行贷款造林项目,得到了项目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得到了世界银行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赞扬。
为了进一步发展森林资源,改善森林生态系统结构,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充分发挥森林多功能、多效益,保障国土生态安全,促进生态省建设,2006年山东省向国家发改委提出了申请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开展“山东林业资源可持续发展项目” 建设的意向(鲁发改外资[2006]185号)。此后,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并根据国家发改委《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第28号令)的有关要求,山东省林业局对“山东林业资源可持续发展项目” 进行了修改完善。2007年,该项目被国务院批准列入国家利用世界银行贷款2008-2010财年备选项目规划。在此基础上,山东省根据当前林业生态建设现状,决定在退化山地植被恢复区和滨海盐碱地改良区,
涉及东营、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莱芜、滨州、临沂9个市30个县(市、区、林场级项目单位)实施“山东生态造林项目”。
1.2项目建设与相关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1.2.1符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政策要求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主要任务之一:保护和恢复生态功能。遵循先急后缓、突出重点,保护优先,积极治理,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结合已实施或规划实施的生态治理工程,加大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力度,恢复和维护区域生态功能。(1)提高水源涵养能力(2)恢复水土保持功能(3)增强防风固沙功能(4)提高调洪蓄洪能力(5)增强生物多样性维护能力(6)保护重要海洋生态功能。
本项目区立地多为山东省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是生态极敏感斑块分布最多的地区,通过实施“山东生态造林项目”,拟增加项目区森林面积65972.6hm2,对于扩大森林资源,提高水源涵养能力、恢复区域内水土保持保持、防风固沙保护沿海地区内陆环境、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确保项目区人民生存条件具有重要且深远的意义。项目的建设符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主要任务的政策要求。
本项目为生态防护林建设项目,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中鼓励类农林业“防护林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2.2符合《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在《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中指出到2010年土地利用目标包括:(1)扩大绿化面积,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化,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逐步实现自然资源的持续利用和自然生态性循环。(2)基本治理土地污染和水土流失,土地质量明显提高,到规划期末,山丘、平原地区的水土流失面积和受污染土地,都基本治理好,形成土地利用的良性循环。
本项目建设目标即通过开发应用生态造林模型和相关配套技术,在生态脆弱区规模化发展防护林,增加森林资源,提高项目区林地蓄水保土能力及防护效应,改善生态环境。项目的建设目标符合《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到2010年的土地利用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