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灯光及灯光色彩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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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淺談燈光
任何戲劇性的演出,除了在戶外白晝演出之外,都是需要一組燈光照明的。而如果說照明僅是舞台燈光的唯一的功能,那麼只要安排一組日光燈吊在舞台上,就可以提供演員及佈景道具一個平穩順利的光線。但是,很顯然地,舞台燈光要比普通照明多了一些用處,一組有效率的舞台燈光可以將一個製作的視覺元素聯結起來,增加觀眾觀賞演出的樂趣。
(一)何謂「舞台燈光」?
舞台燈光具有多樣性跟規律性,其最重要的特性就是能讓觀眾的情緒隨燈光色彩的變幻萬千而起伏感觸,更能貼近劇情與角色情感。
舞臺燈光共包含:
1.臺前燈(觀眾席上天花板中貓道的燈)、通常做面光運用。
2.舞臺上的四排燈(第一排照演員面孔,第二排照演員頭頂便有立
體效果,第三排打背後的光,第四排天幕燈照布景)
3.左右兩側的側面燈
這些就是一個舞臺燈光設計師的揮灑範圍。
不同的燈員、色片、角度,可以排列組合成千萬種的變化設計後的光線。不僅豐富了演員的表情、動作,更創造了另一個時空,尤其在營
造氣氛、加強情調方面,幾乎有著和音樂相同的功能,只不過它是用明暗度及色彩去象徵、暗示劇情。以文字為例,演員、布景是實筆,光就是虛筆,設計師要運用腦力、技術去表達「憂鬱的」「悲憤的」等抽象形容詞。所以當你看一齣戲的演出,不必旁白、臺詞,從舞臺上的色調、亮度,就可了解戲中的季節、氣候、時間,也可以了解角色的情緒變化。一般而言,喜劇多用暖色系,悲劇則用冷色系。當然,沒有色調的陰影也是效果極佳的表達方式,而導演對燈光的構想,實際上也是他維持整部劇一貫格調的主要因素之一,大致而言,暗淡的光用於悲劇、恐怖片,明亮的燈光則屬溫暖、樂觀的題材。
(二)燈光的功能
(1) 選擇性的可見度與集中注意力:
在劇場裡,我們常用一句話來形容燈光的作用:「我們只給觀眾看我們想給他們看的的東西」。我們把想給觀眾看的部分打亮,而把其他的部分留在黑暗中;所以選擇性的可見度,便是由燈光依照舞台區位或人物的重要性,作有層次及選擇性的照明。且由於人類的眼睛對光線特別敏感,當舞台尚有燈光亮起,觀眾便會將眼睛的焦點集中在有亮光之處;換句話說,燈光等於是帶領觀眾在演出進行中,隨時可以找到重點的探照燈
(2) 呈現已設定的時空狀況:
在某些場景中,已經提示或隱含了有關時空的條件。比方說,這場戲是發生在某年某月某一天的早上或下午,而這些戲劇時空中的真實時間,就成了燈光設計可以依循的基本條件,藉以決定有關光源的方向、顏色,諸如以燈光製造出午後陽光的效果,或冬季清晨的效果,或秋天落葉楓紅的效果等等。
(3) 為舞台畫面著顏色藉以設定氣氛(情緒):
舞台空間為一個畫布,而舞台、佈景、服裝等物,若無燈光,將無法為人所見,故燈光是導演和設計師的工具、畫筆、顏料,一點一點的將舞台畫面著上顏色。這有雙重意義:一種是講佈景跟服裝被觀眾看到,呈現出它原有的顏色;另一種是燈光本身的顏色,可在舞台上製造出某種氣氛和效果;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燈的有色光常被分為兩個系統:一是寒色光,一是暖色光,寒色光以藍色系為主,暖色光則偏黃或偏紅,兩者能各自塑造出截然不同的感官感覺,這種基礎感覺及氛圍的設定能幫助演員表演及舞台上動作之發生,此即為經由舞台燈光所達到的一個效果。
(4) 塑造空間和形式:
舞台燈光可以很清楚切割舞台空間,區隔各個表演區,以及背景、中
景、前景等層次,呈現舞台的景深,達到完整的視覺效果。再者,對於不同劇場形式有關空間的運用,燈光亦扮演非常重要的腳色。(三)如何製作燈光
表演藝術本最重視實際的體驗,所以研究燈光這門技藝的人,除了理論、用具使用是在課堂學習外,實務經驗佔了極大的分量。新手就像小徒弟般,跟著師父調角度、裝色紙…。經由實際的操作中,去不斷累積經驗。
舞臺燈光設計的第一個步驟---- 當然就是讀劇本囉!!
但閱讀重點、角度與演員不同他們必頇練習看出一幕幕的畫面及全劇的情緒變化,找出轉折點,轉化為光的律動、強度、色彩。因為設計的是如此抽象的表演藝術,所以設計師們大都認為學習中最重要的是認識生活,生命中的每一件事都值得且必頇注意、關心。個人生活中可以多方涉獵關於音樂、美術、歷史或中國的詩詞、古畫等等。事實上,資訊的吸收、作品的觀摩十分重要。燈光設計必頇和導演、佈景設計、化粧師進行討論,為謀求詮釋角度的統一做進一步溝通、妥協。排練當然更不能缺席,每個手勢、表情、眼神,都必頇熟悉得一如表演者,才能精確地用光代替所要表達的情感。有了軟體上的準備,還必頇了解演出場地的燈具、燈形及空間、高度、設備,設計才
不會不切實際。
完美的演出,牽涉到了整體的配合,尤其幕後工作者是用整個舞臺表演,幕一拉開,布景、燈光、音效等就已開始表演了,更是要環環相扣,容不得半點差失。技術彩排關係演出品質,對燈光而言尤其重要,在彩排時他才能在實際演練中了解他要的氣氛、效果是否恰當或不足,而試圖再加以修改。
除了表演前的困難外,表演中亦時有情況產生。因為在實際表演中操作電腦開關及燈光樞紐,畢竟是個頗為枯燥的工作,所以更需打起精神,避免失誤。
(四)怎樣的境界才是一個燈光設計師追求的標的?
1.簡單就是美。
2.不講求花俏、喧賓奪主,襯托主題而不自我表現。
3.能烘托出氣氛、精神,而讓觀眾自然接受、溶入,卻沒感覺它的
存在,才是一個好的設計。
最高的理想是「less is more」,希望達到反璞歸真的境界,而不是變化多、顏色繁,拼命去提醒人們燈光的「存在」。當然顏色也許更多,做得更抽象,但觀眾反而覺得真實而有著更深刻的情感表達。或許這與燈光設計、運用等基本抽象性格有關,至於這門工作的新手,最重
要要有企圖心,除了多方的涉獵、努力外,還得培養耐性、感性及細心,因從裝臺到拆臺、從感受劇情到設計,這三點都是最重要的因素。跟其他藝術不同的是,燈光設計是最直接向大自然學習,卻又需要最久的反芻才能發揮、創作的藝術表達方式。而這個反芻不僅指設計者本身的修養,也包括了科技的研究、創新。
除了成就感,燈光的魅力究竟在那兒呢?也許就像某位燈光界前輩所說--它就像人生一樣,無法回頭重來,你只有不斷的從錯誤、遺憾中去尋找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