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设备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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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环保设备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山东步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一九年三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边界距离等。
6.结论和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一、环境空气
根据济宁市环保局《济宁市大气环境质量公报》2018年8月份)(/art/news/2018/718_36335.html),项目所在区域梁山县大气环境中各主要污染物的月均浓度情况见下表;
表9 大气环境质量情况表
2018年8
月份梁
山县
污染物项目SO2(μg/m3)NO2(μg/m3)PM10(μg/m3)PM2.5(μg/m3)24小时平均浓度8 18 61 31
标准值150 80 150 75 参照上表济宁市环境保护局公布的2018年8月份数据,项目区域SO2、NO2、PM10、PM2.5的24小时平均浓度均达标,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二、地表水
本项目所在地区主要河流为京杭运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根据2018 年8 月份山东省省控重点河流水质状况发布的数据(网址为:http:http://58.56.98.118:8003/waterpublic/),梁济运河邓楼断面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
三、地下水
根据《梁山县2018年上半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梁山县城区生活饮用水来自地下水,地下水监测点位为自来水公司在用抽水井。2018年4月委托山东嘉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地下水质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除总硬度不达标外,其余项目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评价适用标准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环境影响分析
位置 污染源名称 最大落地浓度距源距离(m ) 最大落地浓度(mg/m 3) 最大占标率(%)
预测结果 生产车间
颗粒物
25
0.00525
0.58
达标,
0.58%<1%,三级评价
由上表可知,厂区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值为0.00525mg/m 3,浓度占标率为0.58%,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面源下风向25m 处,因此,本项目面源的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较小,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三、环境防护距离计算 (1)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8.7.5的要求,对于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但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浓度现值的,可以自厂界向外设置一定范围的大气防护区域,以确保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外的污染物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在大气环境影响预测时确定的评价等级为三级,P max 最大值出现为矩形面源排放的颗粒物,P max 值为0.58%,C max 为5.25ug/m 3,影响较小,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601-91)的规定,卫生防护距离按下式计算:
D C L r BL A Cm Qc 50.02)25.0(1
+=
Cm -标准浓度限值(mg/m 3)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结论与建议
山东省环境保护局翻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