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基层科2019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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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基层科2016年工作总结

司法局基层科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年初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部署,以开展的“冬季行动”“向李培斌同志学习,争做人民满意好司法”、“筑防线、防风险、解纠纷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项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现将全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以“冬季行动”为抓手,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得到扎实推进

按照局机关“冬季行动”的安排部署,结合全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我们重点开展人民调解志愿者招募工作,制定下发了《人民调解志愿者招募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志愿者招募工作通知》,作出了总体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县(区、市)司法局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落实《招募方案》,经过全面了解和审查把关,各县(区、市)司法局发展人民调解志愿者210名。在此基础上,他们采取“一对一”传带实习,人人参战实践等多种形式安排人民调解志愿者实习。如:太谷县、平遥县、介休市、榆社县、寿阳县等地采取“人人入编”的形式对志愿者进行实战培训,

他们将志愿者分配到各个调委会,让他们直接参加矛盾纠纷的调解;祁县、灵石等县采取“一对一”的形式进行传帮带,他们由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带领志愿者共同调解矛盾纠纷,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如:榆社县社城镇人民调解志愿者孟跃华参与调解了2015年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电网渝黄线榆社段工程因占地补偿而产生的重大纠纷。灵石县人民调解志愿者郭树林参与调解了因省重点工程东方希望铝循环工业项目建设与灵石县南关镇仁义村征地产生的矛盾纠纷,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以“筑防线、防风险、解纠纷”专项活动为抓手,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我们在全市开展“筑防线、防风险、解纠纷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一是着力推进人民调解网络建设,“纵三横二”组织体系基本形成。通过不懈努力,各县(区、市)司法局完善了纵向三级的县乡村人民调解组织和横向两级的市县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立了以乡镇(街道)调解组织为骨干、村(居)调解组织为基础,企事业单位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为延伸,点、线、面相结合的“纵三横二”的纠纷化解网络。二是着力完善各项制度,“7461”规范化建设得到有效推进。我们以“行为规范化、程序标准化、手段信息化、管理制度化”为重点,以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为目标,全面提高人民调

解工作管理水平,县乡人民调解组织及市县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基本实现了“七有、四规范”。村(居)调委会基本做到了“六有、一规范”。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成效得到体现。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县乡村认真落实排查制度,做到各调委会每半月组织一次、乡镇(街道)司法所每月组织一次、县(区、市)司法局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了解纠纷信息,掌握纠纷苗头,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的医疗、交通事故、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底数清、情况明。

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各类调委会采取“定人包案”的方法,落实责任调解组织、调解员,确保矛盾纠纷和隐患的调处与预防件件有安排、事事有落实,取得了较好效果。如:榆社县云竹镇调委会调解了云竹村任某拖欠30多名农民工工资的重大纠纷。平遥县调委会调解了“又见平遥”商务酒店工程项目承建单位和当地居住户因工程建设影响居民房屋安全产生的矛盾纠纷。平遥县岳壁乡调委会调解了涉及十多万元的医患纠纷。涌现出了受司法部表彰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榆社县云竹镇调委会,人民调解员平遥县岳壁乡调解员袁步芳、太谷县胡村镇朝阳村调解员籍富民、榆次区路西街道调解员马代君。据统计,今年1—11月全市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9635件,涉及当事人42705人,协议涉及金额7062.77万元,其中婚姻家庭纠纷5295件,邻里纠纷5626件,

房屋宅基地纠纷1518件,合同纠纷590件,生产经营纠纷433件,损害赔偿纠纷1022件,山林土地纠纷1258件,征地拆迁纠纷481件,劳动争议纠纷507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1082件,物业纠纷343件,环境污染纠纷182件,消费纠纷158件,其他纠纷1066件。在今年上半年全省基层工作座谈会上,李圣德副局长做了题为“突出一个实,推出两个新,促进多元化调解取得突破性进展”的经验介绍。今年12月9日,省厅要求我们总结上报x x市人民调解工作经验。

三、以“向李培斌同志学习,争做人民满意好司法”活动为抓手,全市司法所整体工作水平得到有效提高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各县(区、市)司法局积极组织引导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李培斌同志扎根基层、公正执法,心系群众,敢于担当,忘我工作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通过集中宣传李培斌同志先进事迹,使全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得到提升,队伍的业务技能有所提高。通过开展这一活动,涌现出了平遥县岳壁乡司法所长袁步芳、榆次区东赵乡司法所长仲三元、太谷县胡村镇司法所长李洪仲、榆社县檱城镇司法所长任俊杰等一大批人民满意、群众信任的模范司法助理员,推动了全市基层司法所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四、着力加强教育管理,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得到有效推进

为了推进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我们结合实际,于4月9日—10日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业务培训,邀请了市优秀律师杜雅莉、李彦军进行授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市县两级严格审查,层层把关,圆满完成了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注册任务。同时,按照市局要求,各县(区、市)司法局集中力量组织进行了整顿,如:左权县司法局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打着法律服务所招牌的非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了清理,对在非法律服务机构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到所在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执业。太谷县司法局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完善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考核管理办法,使其教育管理更具操作性,更显实效性。据统计,全市通过年度检查的基层法律服务所25个,暂缓年检2个;准予办理年度注册的法律服务工作者117名,注销法律服务工作者8名,填报配套表格9种。通过年检注册和集中整顿,为今后法律服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今年8月,我们在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开展了“法律服务我争先”活动,通过上下的共同努力,一是发展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67名,吸纳了第四批符合条件的基层法律服务实习人员37名。二是建立健全了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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