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交通事故法律责任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道路交通事故学第五章交通事故法律责任道路交通管理系王洪明

二〇〇八年十月修订

第五章交通事故法律责任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交通事故行政处罚

•第三节交通肇事刑事处罚

•第四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第一节概述

一、交通事故法律责任的概念

•广义的交通事故法律责任,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或者对交通事故负有防范、处理职责的单位和人员,因为发生交通事故而不法侵害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或者未能依法履行事故防范、处理职责,而招致法律对其交通事故侵害行为或者失职、渎职行为的否定性评价,亦即要承受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狭义的交通事故法律责任,是单指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为发生交通事故而不法侵害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所应承受的不利法律后果。

二、交通事故法律责任的种类

根据交通事故侵害和失职、渎职行为所具体违反法律的性质不同,交通事故当事人和其他有关单位或人员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可分为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三种。(一)行政责任

交通事故行政责任,是指事故当事人或者对交通事故负有防范、处理职责的单位和人员,因为其交通事故侵害行为或者失职、渎职行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构成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行政违纪行为,而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行政处分也叫行政纪律责任,是行政任免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就交通事故的防范、发生和处理有失职、渎职违纪行为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实施的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的行政纪律制裁。

•行政处罚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事故当事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及人员在交通事故中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予以的行政法律制裁。

(二)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刑事责任,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和对交通事故负有防范职责的人员,因为其交通事故侵害行为或者失职、渎职行为触犯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犯罪行为,而依法应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

(三)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反合同或者民事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可分为合同责任、侵权责任和其他责任。

•交通事故民事法律责任通常表现为侵权责任,它是由于当事人的交通事故侵害行为构成了民法上的侵权行为(一般称为交通事故侵权行为),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有时当事人的交通事故侵害行为也可能在构成侵权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民法上的违约行为,并依法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种因当事人的同一行为而产生两种法律责任的情形,在法学上称为责任竞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发生责任竞合时,事故受害人可以选择依据合同法和具体运输合同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选择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承运人承担侵权责任。

三、交通事故法律责任的归责

(一)交通事故法律责任归责的含义

交通事故法律责任的归责,也称为交通事故法律责任的归结,是指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进行的判断和确认。(二)交通事故法律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

交通事故法律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是指在进行交通事故法律责任归责时所要遵循的一般准则和标准。在我国,交通事故法律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责任法定原则是指交通事故法律责任作为一种否定性的法律后果应当由法律规范预先做出规定,当出现了相关违法行为的时候,按照法律规范事先规定的责任性质、责任范围、责任方式追究行为人的责任,并且不能以事后的法律为依据追究过去发生的行为的法律责任或者加重其法律责任。

•责任相当原则是指交通事故法律责任的性质、种类和轻重必须与有关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相适应,既不能轻犯重处,也不能重犯轻处。

•责任平等原则责任平等原则是指在认定和归结交通事故法律责任时,不能因当事人的种族、民族、性别、职业、文化程度、财产状况等方面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应一律平等地追究法律责任。

四、交通事故法律责任的免除

交通事故法律责任的免除也称交通事故法律责任的免责,是指交通事故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被部分或者全部的免除。

(一)因时效经过而免责

1.交通事故行政处罚的追责时效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2.交通肇事刑事处罚的追责时效

•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经过20年。

3.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的追责时效

普通诉讼时效。

•特别诉讼时效。

•最长时效。

(二)因不诉或协议而免责

•通过不诉和协议的方式免责,只适用于交通事故侵害行为人应向事故受害人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交通事故侵害行为人应向国家承担的法律责任则不适用。

第二节交通事故行政处罚

一、交通肇事行政处罚的原则

•公开公正原则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罚缴分离原则

二、交通肇事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又称申诫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当事人的告诫。

•罚款。又称财产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处罚方式。罚款是道路交通安全行政管理中最常用的一种处罚方式。

•拘留。属于一种人身罚,又称为行政拘留、治安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当事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羁押于一定场所的处罚方式。对于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以及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的当事人均不得适用拘留处罚。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属于一种能力罚或称资格罚,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定时间内暂停其机动车驾驶资格的处罚方式。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也属于一种能力罚或称资格罚,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机动车驾驶人取消其机动车驾驶资格的处罚方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