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共建校协议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警民共建校协议书

甲方:株洲市芦淞区南方第三小学

乙方:株洲市芦淞公安分局董家塅派出所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德育环境,促进警队、学校的共建和发展,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警民团结,进一步对少年儿童进行光荣感和责任感教育。株洲市芦淞区南方第三小学和株洲市芦淞公安分局董家塅派出所经过商议,决定建立警民共建文明单位,特制定如下协议: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学校教育工作和促进警队建设为根本出发点,以警队、学校双方思想共建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为主,发挥各自优势,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团结协作,共同提高,立足于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关心培养下一代,共育下一代新人。为两个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开创出一片新天地。

二、共建目的

通过开展警民共建活动,培养少年儿童树立远大理想,形成优良品德,爱党爱国,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勤奋好学,团结互助,遵纪守法的品质,认识社会,了解国情,增强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责任感。促进警校双方队伍建设,完成各项任务。学校教育引入警民共建机制,拓展教育空间,有利于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株洲市芦淞公安分局董家塅派出所引入警民共建机制,有利于拥警爱民活动发展,有利于提高警员素质,促进公共治安知识的普及工作。

三、组织领导

成立警校共建领导小组,由株洲市芦淞区南方第三小学小学校长黄新、综治主任宁建文、大队辅导员袁建霞和株洲市芦淞公安分局董家塅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干警李根家组成。

四、株洲市芦淞区南方第三小学的责任和义务

1、重大节假日活动,学校走访派出所,开展文体活动,慰问警员,激励师生和警员互相帮助,警民携手共同把工作搞好,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2、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学校与警员共同搞一些联谊活动,丰富警队和学校的文化生活。

3、学校协助派出所开展相关的公共安全宣传工作。协助派出所开展校外教育、为民警子女的入学提供方便,解决民警后顾之忧尽力。

五、株洲市芦淞公安分局董家塅派出所的责任和任务

1、帮助学校搞好革命传统教育,公共安全法规、知识教育,提高学校师生的思想认识。

2、派出所派出若干名教官到校现场指导,协助学校加强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开展德育教育活动,指导开展校内防暴避险演习活动。

本协议双方各存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2013年9月1日 2013年9月1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