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素质评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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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素质评价方案

指导思想:以学生个体为评价对象,以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为目的。既是学校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依据,又是学生全面发展的努力方向。它的作用在于树立一个衡量学生素质的标准,为师生确定工作和学习的奋斗目标,使学生个性得到充分发展,为家庭教育提出明确的要求,以利于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的统一。

一、确定评价标准的依据

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素质教育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总目标,结合学校的实际和学生的年龄特点,拟定了小学生素质教育培养目标。本方案的评价体系是依据培养目标指定的。

二、素质评价的基本原则

素质水平具有历史性,不同的历史时期对人的发展和经济体制的改革,社会对公民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全面,设计素质评价指标,就必须遵循相应的原则。

1 、方向性原则

方向性原则是指素质评价指标必须体现教育方针,受国家教育目的的支配,符合“三个面向”的要求,与学校培养目标提出的人才质量规格在方向和功能上完全一致。

2、目的性原则

学生素质评价指标是选择教育方法、检查和评价教育效果的依据。我们按照“三个面向”、“全面发展”对培养对象的要求,把培养目标中全部重要的因素进行整体的,全面的、有序的整合,从而把以科学精神为核心的科学文化素质、以献身精神为核心的思想道德素质、以创造精神为核心的审美素质及其综合表现的身心素质和劳动素质作为素质评价的基本框架和导向。

3 、全面性原则

人的素质结构是一个由文化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及其若干

要素有序组合的整体。所以,进行学生素质评价既是重视文化素质的评价,又是重视学生心理素质的培养和身心潜能的全面开发。对学生品德素质、审美素质、劳动素质及个性心理品质的培养和评价,是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重要策略。

4、科学性原则。

儿童身心素质发展是有规律的,违反客观规律,教育就要失败。主观地确定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对学生素质发展的要求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素质的协同发展。教师必须全面了解学生身心发展的状况和素质发展的规律性。

5、可行性原则。

一是要明确具体,可操作、可测量。二是要体现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

三、评价指标及方法。

(一)知识技能水平。

1、知识技能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达到各科教学大纲的要求。

评定方法:

(1)将各科单元测验或平时测验成绩填入各科成绩评定量表相应栏中;

(2)期末将平时成绩相加,算出平均成绩填入平时成绩栏中;

(3)期末将该科期末考试成绩填入期末成绩栏中;

(4)总评成绩按如下公布计算:平时成绩×40%+期末成绩×60%,填入相应栏中;

(5)将总评成绩*15%为判断结果填入相应栏中;

(6)各科判断结果相加为评定结果。评定结果实行等级制。90—100分为优;70—89分为良;69—60分为及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

2、基本能力

(1)认识能力;在掌握知识过程中,发展观察力、记忆力、想象力、思维力、注意力。

(2)动手能力;能动手操作、实验,制作科技、手工小制作。

(3)自学能力;初步掌握预习、听课、作业、使用工具书等学习方法。

评定方法:班主任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及水平在征求科任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平定,最高可评为4分。

(二)思想品德水平(27分)

1思想品德观念(7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爱护国旗、国徽、会唱国歌。爱父母、兄弟、姐妹、老师、同学。爱学校、家乡、首都、祖国河山,有为社会主义祖国建设而学习的志向。

(2)品德常识

达到品德课教学大纲的要求。

评定方法:

教师根据品德课教学大纲的要求,期末进行谈话、口试或问卷等检测方法,按百分制得出期末成绩。再按期末成绩×7%的公式计算出综合评定结果。

2思想品德行为(20分)

(1)热爱集体:关心集体,参加集体活动,完成集体任务,服从集体要求,经常为集体做好事、团结友爱,帮助同学。

等级标准:

优:热爱集体,在集体中不任性;关心集体,主动为集体做好事;团结同学,经常帮助同学。

良、及格:比较喜欢集体生活,但有时比较任性;在老师的教育不能与同学团结。

不及格:不喜欢集体生活,在集体中任性;与同学团结不好。

(2)勤奋学习:学习态度认真主动、积极思维、大胆发言、敢于提问。

等级标准:

优: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大胆回答问题。认真按时完成作业。每天带齐学习用具。

良、及格:上学经常迟到,须经督促才能完成作业,有时忘带学习用具。

不及格:有旷课现象,不完成作业,经常不带学习用具。

(3)遵守纪律: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共秩序。

等级标准:

优:上课不随遍说、不搞小动作、专心听讲。课间不在教室、走廊吵嚷、追跑、打闹。上学放学路上不玩耍。

良、及格:上课有时随便说话、玩东西,能听讲。课间在走廊内追跑打闹,听劝告能改正。

不及格:不认真听讲,经常说话、玩东西。在公共场所扰乱公共秩序。

(4)文明礼貌:执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尊敬师长、诚恳待人,语言文明。

等级标准:

优:对人说话有礼貌,会使用礼貌用语。尊敬老师、主动问好打招呼,孝敬父母,在长辈面前不发脾气、不任性,外出与家长打招呼。不打断别人说话,不随便翻别人东西,不影响他人工作、学习和休息。

良、及格:会用文明礼貌不随便翻别人东西。

不及格:不会用文明礼貌用语对老师、长辈不尊重,有打人骂人现象。

评定方法:

(1) 根据评价要素规定的内容,设计《思想品德行为评定量表》。每月由教师、家长、同学、本人进行一次评定(如果低于优又高于及格的水平就评定为良)。

(2) 期末由教师参考各月形成性评价结果及变化趋势进行综合判断(每项评价要素满分为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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