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赣榆区2019 年“411”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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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赣榆区2019 年“411”名师评选工作

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专校,局直属各单位,局相关科室:根据《关于印发〈赣榆区“411”名教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赣榆区2019年“411”名师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评选赣榆区“411”名师20名。

二、申报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特教校、中专校、教育教研机构在职在岗的区骨干教师;2011年前评选的县名师、2015年前评选的区“311”名师;市“新333”各层次人员;市“领雁计划”各层次人员。小学(幼儿园、特教)具备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且聘任在岗、初中具备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或工作15年以上具备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且聘任在岗、高中(中专校)具备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且聘任在岗。省特级教师、港城名师不再参评。

三、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师职业,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团队协作精神;工作以来至少受过2次区级以上教学或管理表彰;近五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

2.对所教学科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精通业务,治学严谨,教育教学水平高,课堂教学艺术精湛,曾在区级及以上基本功、专业技能、专业研究能力竞赛、优秀课

评选中获得区一等奖或市二等奖或省优秀奖及以上,近五年至少执教过一次区级公开课(教研人员至少3次,其中市级2次)。

3.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在教学方法研究、教材建设中成绩卓著,教学成绩突出,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在市、区教育界有较高声誉。近五年来,至少主持过一项区级及以上教、科研等部门立项的中长期课题并已结题或市级及以上教、科研等部门立项的短期课题并已结题,并能运用到教育教学工作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近五年来,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能够体现其教学思想和风格的论文(教研人员4篇)。

四、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将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按以下程序进行:

1.赣榆区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名师评选工作。各校要成立推荐评选小组,负责本校的推荐工作。

2.各校要组织广大教干教师认真学习评选条件和有关文件。符合条件人员自主申报,对照要求准备材料。学校负责审查申报人的基本条件和材料真实性,确认无误后审核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坚持教学质量导向。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完成学校规定工作量。校内推荐要注重教师的教学实绩,申报教师所承担教育教学成绩须在本学区内占前50%,否则不予申报。

各校申报教师据实填写《2019年赣榆区“411”名师评选教学实绩考核表》(附件8),并根据要求提供支撑材料,单独装袋,学校审核同意后,以学校为单位派专人于7月4日报区教研

室教务处,过期不候。经区教研室审定教学实绩达到要求的教师方可申报。

各校确定最终申报人员后,根据近三年来的教学成绩、教学态度、出勤情况等统一制定的考评标准,分别按优秀、良好、合格各占申报人数的三分之一对推荐人员教学实绩考评排序(附件7)。参加教学实绩考评排序的人数必须和最终申报人数相一致。如发现虚报,则该校所有申报人的综合考评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对学校及具体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各单位符合“三晒”条件的申报教师需达到“三晒”规定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名单以及申报表在校内公示、电子稿在校园网公示,公示5天无异议后按规定时间上报区教育局师资科。

4.赣榆区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首先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然后按照1:1.5确定人选进行演课,最终确定初步名单后,报区委教工委审批,报请区人民政府授予赣榆区“411”名教师荣誉称号。

五、政策把握

1.评选对象的重点是长期在中小学一线承担学校管理、班级管理和教育教学任务,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育教学骨干。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破除“论资排辈”思想,大胆选拔优秀中青年,同等条件向农村倾斜。

2.要特别重视推荐人选的师德表现。对师德不符合条件的,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师〔2018〕18号)精神,实行“一票否决”。

3.凡在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材

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评选推荐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相应的处分。

4.在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的同时,还应加强先进典型的宣传,总结推广他们教书育人的好经验、好作风,以推动全区广大教育工作者为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六、材料要求

㈠各单位需报送材料

1.赣榆区名师人选汇总表。汇总表分类别、按学段(学科)排序上报,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稿U盘拷贝。“工作单位”必须是全称,填为“赣榆区××学校”;日期填写均要精确到月,格式均为“××××.××”;所有项目均应“左对齐”。任教学科必须明确学段学科如小学英语、高中语文、中职体育等。

2.公示照片打印件一份。

㈡申报人员需报送的材料

1.各申报人员对照评选条件,认真填写《赣榆区名教师申报表》(A4,一份)。打印或使用碳素墨水填写,页码、样式不得自行更改。并装在复印件袋里,不装订。

2.其它材料按《赣榆区“411”名师培养工程”名师评选量化评分表》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页码,凡需打印、复印的材料统一用A4纸。凡因装订顺序问题导致的各类后果由申报人自负。所有复印件,由学校安排专人逐件审核并按要求签署审核意见和审核人姓名。凡没有按要求签字、盖章一律视同无效。其中发表论文除复印件含刊物封面、带刊号封底、目录外,

还要打印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五,获奖论文需证书复印件、论文复印件。

3.所有材料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分别装袋。原件当面审查后退回。

4.所有材料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凡注明有效时间的均以2×××年6月30日--2019年6月30日为准。

5.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7月15日-16日,不按规定时间报送的,均视为弃权。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 17:30

(2)报送地点:教育局西一楼,一律从西门进入。

(3)所有报送的电子稿均用U盘拷贝。

由于材料报送时间在假期,请各单位克服困难,注意时间节点,务必按时报送材料,过时不候。

联系人:韩壮志,电话:86991361。

附件:

1.赣榆区“411”名师推荐人选材料袋封面

2.赣榆区“411”名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3.赣榆区“411”名师申报表

4.赣榆区“411”名师推荐人选情况简介表

5.发表论文上报说明

6.赣榆区“411”名师培养工程”名师评选量化评分表

7.民主测评及教学实绩排序统计表

8.赣榆区“411”名师教学实绩考核表

赣榆区教育局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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