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挂靠管理合作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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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合作备忘录
《备忘录》编号: 2017-15
合作甲方:与
合作乙方:
就项目的合作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合作目的
合作甲方具有施工总承包优势及企业品牌、施工技术、项目管控、施工经验
丰富等优势,合作乙方具有项目成本管控优势。为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体现平
等互利、合作共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对合作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控制
和管理,实现施工管理目标,合作甲方与合作乙方就工程施工管理合作过程中
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备忘如下。
二、合作工程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
3、工程总价:
大写人民币元,小写¥元。
4、施工工期:到止。
5、管理费的上缴比例及费用标准:
(1)合作甲方收取合作乙方管理费为工程总价的 %(含总包管理费、
不给予投资回报率及建设期利息),同时合作乙方负担合作甲方名管理人
员工资,每人元/月。合作乙方向合作甲方的开票税金由合作乙方承担,
同时合同乙方需提供正规(材料、机械、劳务等)发票且符合合作甲方的要求;
(2)合作甲方管理费的计算基数以合作乙方施工部分总承包方与业主决算
最终审定金额(税后)为准计取。
(3)如果需要合作甲方为项目出具履约保函、质量保函等,所需资金及费用均由合作乙方承担。
三、合作形式
1、合作甲方委托合作乙方对本合作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施工及管理(详见业主与总承包方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大合同”)。合作乙方自筹资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负责全部项目的实施,对合作项目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合作乙方同意本项目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管理,全面接受总承包方及合作甲方对项目的监督、检查。
3、根据法律法规等要求及合作乙方需要,合作甲方派出管理人员与合作乙方共同组建项目部,对本项目实施项目管理。
4、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的合作甲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并不解除或减轻合作乙方在本工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合作甲方依据本合作备忘录,有权对合作乙方的责任和义务进行追溯。
5、合作乙方不得将本工程整体转包给第三方。若发生转包行为,本合同即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合作甲方因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包括经济、声誉等多方面损失)。
四、合作双方职责
(一)合作甲方基本职责
1、合作甲方提供合作乙方经营中所需要的证件,合作甲方有权对合作乙方的经营和施工检查督促,如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合作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改。
2、合作乙方负责催要工程款到合作甲方账户,合作甲方在收到工程款后及时为合作乙方代扣代付。
3、合作甲方提供开具发票复印件。
4、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合作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合作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如工程报建、合同审批与备案、安全技术文件审批、支付审批、竣工验收等手续,并积极提供资料,办理相关手续,履行应由合作甲方签字、盖章、审批的义务。
5、合作甲方在合作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人工费造成工人上访和材料商、租赁公司的起诉情况下有权代付,代付的劳务人工费、材料费、租赁费从拨付给合作乙方款项中扣除。(其它事宜见第2条)
(二)合作乙方基本职责
1、合作乙方具备与合作项目相匹配的项目管理实力和资金实力,符合合作项目对企业资质等级、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合作乙方必须全面履行合作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协议书、承诺书等文件规定的一切合作甲方的义务和责任,全面执行与工程相关的文件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确保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的实现,完成工程验收资料归档工作,承担工程保修、维修义务,对工程结构的安全、稳定、质量终身负责。如不履行、不全面履行或不恰当履行上述内容,合作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2、合作乙方自筹资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对合作项目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提供有效的风险保证。
3、合作乙方同意将合作项目管理全面纳入合作甲方的管理体系,全面接受合作甲方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满足合作甲方对外形象的展示,按合作甲方企业内部管理标准实施项目管理。
4、按业主方及总承包方要求为本工程搭设的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设施的搭拆费用由合作乙方承担。
5、合作项目发生的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及与任何第三方发生任何经济纠纷、损害赔偿或工程项目罚款及发生亏损、合同违约责任及赔偿等,由此导致的所有费用、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合作乙方自行承担。合作乙方不得掩饰自身过失,不得隐瞒事故。
6、合作乙方必须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保证项目经营收入,守法经营。
7、遵照法规和合作甲方制度及管理程序,工程竣工应及时将相关资料移交合作甲方。
8、合作乙方派驻项目人员,须按行业要求及本工程业主及总承包方要求持证上岗。
9、工程所发生的全部材料费、设备租赁费必须如工程所需的材料用量、设备租赁相符,不得虚开材料费、租赁费,全部材料、设备租赁合同必须到合作甲方备案。如合作乙方虚开材料费、人工费、租赁费等,合作甲方按虚开费用造价2倍对合作乙方处罚。
10、乙方招工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乙方必须把工资发到工人手中,如果发生欠薪工人上访或材料商诉讼甲方加收乙方工程总价百分之壹的信誉损失费,欠薪工人到政府部门上访的每次每人罚乙方5000元。
11、对于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甲方出面迎检,乙方予以配合,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查不合格导致的上级主管部门罚款由乙方承担。造成全市通报的罚 10000 元,执令停工的罚 20000 元。
五、合作乙方委托合作甲方签订合同事项
1、合同签订要求
(1)签定委托合同的相关单位由合作乙方自行选择,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
(2)委托合同由合作乙方主导,其中实质性条款(如:价格、供货方式、支付方式等),由合作乙方单独与相关单位商定,须符合市场行情。
(3)委托合同由合作乙方申报,合作甲方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合作甲方在采购合同上盖章。
(4)合作乙方对委托合同负责。委托合同中合作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均由合作乙方(委托人)承担,并须予以书面确认。签定委托合同之前,或者履约过程中,委托合同对方发生的任何问题均由合作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与项目有关的所有采购、分包等合同的签署,均由合作乙方主导并经合作甲方认可。
(6)合作乙方不得擅自以合作甲方或者项目部的名义自行对外签订合同,或者自行签定任何带有经济行为的承诺、协议(更不得将合同、协议转让给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