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共图书馆网络联合读者卡 - 西城区第二图书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公共图书馆网络联合读者卡
读者办证须知
北京市公共图书馆网络联合读者卡(简称“一卡通”)是在北京市公共图书馆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起来的一项方便读者的服务措施。
该项服务将在全市公共图书馆范围内分阶段建立与推广。
自2004年5月1 日起,首先开始在第一批成员馆范围内正式实行。
一.“一卡通”服务的功能与范围:
1.目前本项服务的有效范围暂设定为首都图书馆及其分馆,以及东城区、西城区、朝
阳区、崇文区、宣武区等五个区图书馆及其联网街道馆。
2.持“一卡通”读者服务卡,读者可在全体成员馆范围内享受统一标准的服务。
3.读者根据个人的不同需求,读者可在办卡时赋予其不同的功能级别。
目前,“一卡通”具有的功能及相应资费如下:
60岁(含)以上老人、军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可凭本人有效证件申办“一卡通”的优惠功能
未成年人可申办少儿一卡通功能
4.各馆中文普通阅览室之外的图书目前仍按原功能执行,暂不实行“一卡通”服务。
5.读者原持有的各馆读者卡(证)在有效期内仍然可以使用,但只能保留原有的功能。
如读者本人提出换成“一卡通”,须办理相关手续。
6.本项服务措施目前暂未施行异地还书,读者还书时,需到所借图书的图书馆还书。
7.此卡的有效期为两年,两年后更换新的读者卡,并交纳工本费10元。
二.申请办理“一卡通”的条件和手续:
1.年满13周岁的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均可申请办理。
未成年人可申办少儿一卡通。
2.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军人证、护照、驾驶证、港澳身份证、台胞证、户口本
等有效证件,领取办证申请表,并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完整。
3.办理登记手续并交付“一卡通”工本费10元和相应功能的押金。
4.凭老年证、残疾人证、军人证、未成年人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可免工本费办理“一
卡通”,押金减半。
5.办证当日即可凭卡借阅。
三.“一卡通”挂失、补办、升降级和退卡办法
1.“一卡通”若丢失,请及时带身份证到原办证地点办理挂失。
读者可以凭本人身份证
交工本费10元,补办新卡,原卡自动作废。
2.如挂失后找到原卡,凭本人身份证到原办证地点解除挂失,原有功能可继续使用。
3.“一卡通”在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遗失者自负。
4.读者办理“一卡通”功能的增添、退减等手续,请持卡到原办证地点办理。
5.读者退卡时,请还清所借图书、期刊资料等,由本人持身份证和押金收据到原办
证地点退回押金。
如委托他人退卡时,须同时持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
四.注意事项:
1.“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请勿转借。
2.遗失、损坏或者侵占图书文献资料者,按各馆相关规定应予赔偿。
3.请读者按时还书,过期需交纳0.20元/册/天的滞还费。
4.押金收据请妥善保存,遗失不补,无押金收据者恕不退还押金。
5.办理“一卡通”的读者请遵守各馆的管理制度。
6.办证时间:每日9:00——16:00
7.办证地点:电子阅览室(三楼西侧)
北京市宣武区图书馆
200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