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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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草案简要说明
一、现状概况
(一)区位与交通概况
规划区位于澄海区东南部,濒临南海,距离澄海城区8公里,汕头市主城区18公里,南澳岛10公里。
规划区交通方便,通往规划区的主干道莱美路为国家亚一级公路,与324国道及金鸿公路相接,可直达汕头国际机场(13公里)、广梅汕铁路汕头站(18公里)和深汕高速公路及汕汾高速公路外砂入口处(10公里)。区内莱长渡口与瀛翔码头是目前大陆与南澳岛的主要通道。
(二)、用地及建设概况
1、规划区内建成投入使用的有:金叶山庄、欢乐天地、古堡夕照、颅血奇石、观海长廊、天后宫、卧波美人、莱芜旭日、乳峰探源等。
2、规划区拥有宾馆、招待所等接待单位15家,床位约1500个,配套可容纳400人的会议厅4个,100人以上小型会议厅6个和歌舞厅、保龄球馆、烧烤、茶座等项目,具备了较好的旅游、娱乐硬件环境,历年接待能力在45万人次以上。
表1 现状用地一览表
用地名称面积(ha)比例(%)一类居住用地(R1) 15.72 4.07%
二类居住用地(R2) 14.01 3.63% 仓储用地(W3) 3.62 0.94%
办公用地(C1) 0.53 0.14%
商业金融(C2) 4.13 1.07%
旅游用地(C9) 20.14 5.22%
文化娱乐(C3) 3.85 1.00%
市政用地(U) 1.59 0.41%
军事用地(D1) 1.20 0.31% 港口(T4) 1.98 0.51% 道路用地(S1) 26.22 6.80% 水域(E1) 71.52 18.54% 公共绿地(G1) 14.64 3.79%
防护绿地(G2) 36.15 9.37% 园地(E3) 17.62 4.57%
耕地(E2) 89.42 23.18% 山体35.80 9.28%
沙滩27.68 7.17% 规划区面积385.82 100.00%
二、规划目标
在我区的层面上,应以东部城市经济带的规划建设为契机,结合《澄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中东部新城的规划,以及《汕头市澄海区城镇体系规划(2009-2030)》对莱芜片区的调整,把这一片区建设成为一个“生态型、滨海型、综合型的城市功能实体”。
1、建设澄海东部综合性新城区
2、塑造滨海新城,打造会展、商务、物流服务中心
3、完善旅游和居住配套服务
三、性质定位
规划区是东部城市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澄海东部的综合性新城区,集会展商务、物流园区、旅游服务、以及居住配套于一体的功能片区。主要建设高水平、高质量的城市环境,完善办公、居住和商贸功能,大力发展会展商务,物流
服务和旅游度假产业。
四、规划策略
1、高起点、高标准、高品质;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体现生态优先。
五、规划理念
(1)公共性——营造连续的亲水公共开放空间
(2)生态性——保护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
(3)整体性——融入城市总体布局、塑造整体滨海特色
(4)可达性——确保交通可达和步行导向为主
(5)混合性——土地利用的多样性
六、用地布局规划
(一)、规划结构
功能结构为“一带+四区”
一带:即以海边沙滩和“一防”防护林以及南澳大桥两侧的防护绿地为载体的旅游休闲景观带,该带的防护绿地面积多达51.32公顷,海边沙滩面积约40.42公顷,资源相当丰富;
四区:即旅游度假及配套区+会展物流区+居住配套区+限制建设和湿地公园区。
景观结构为“一桥一带三山”
“一桥”为南澳大桥,既可以作为莱芜片区的一条标志道路,也可以通过其后期的灯光效果,于夜晚成为一条景观大桥;
“一带”为海边沙滩和“一防”防护林以及南澳大桥两侧的防护绿地为载体的旅游休闲景观带;
“三山”为岛上的“神女公园”、“古堡夕照”、“双乳峰”。
规划采用点、线、面绿化系统布局原则,充分利用片区三面临水的区位优势,将片区打造成生态型、滨海型、综合型的城市功能实体。
(二)规划用地分类规划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385.82公顷,除城市道路、区级公建、区级市政、区级公共绿地和水域等外,规划居住区用地面积为99.01公顷,其中二类居住用地面积为68.34公顷。在建设用地分类上,按照国家城市用地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和绿地等等。详见表2。
表2 规划用地平衡表
项目代码面积(ha)比例(%)居住用地R 99.01 25.66
其中
一类居住R1 30.67 7.95
二类居住R2 68.34 17.71 公共设施用地 C 66.02 17.11
其中
行政办公用地C12 2.28 0.59 商业用地C21 10.29 2.67
会展用地C34 4.05 1.05
市场用地C26 20.43 5.30
旅游用地C9 23.34 6.05
文物古迹C7 5.63 1.46 绿地G 75.51 19.57
其中
公共绿地G1 19.54 5.07
防护绿地G2 55.97 14.51 道路广场用地S 80.80 20.94
其中
道路用地S1 78.20 20.27 其中
城市干道用地S11 42.69 11.06
规划次干道用地S12 35.51 9.21
广场用地S2 2.11 0.55 社会停车场用地S3 0.49 0.13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3.92 1.02 港口用地T 2.09 0.54 军事用地D1 1.20 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