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用地项目复核验收办事指南

房地产用地项目复核验收办事指南
房地产用地项目复核验收办事指南

富阳市房地产项目用地复核验收办事指南

第一节基本内容

一、定义

用地复核验收是指经依法批准的建设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建成并经规划竣工验收后,依建设用地单位申请,由国土资源部门核实检查建设项目依法用地和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等用地批准文件的情况,对符合用地批准文件要求或经补办完善相关手续的项目核发验收合格通知书的行政审批行为。

二、法规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 号);

2、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

3、《杭州市土地管理规定》(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4、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土地登记划宗及分摊方法若干规定》(杭土资籍[2005]5号)。

5、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建设项目用地复核验收规定》的通知(杭土资籍[2006]12号)。

6、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杭土资[2010]206号)。

7、富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房

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后对土地使用情况进行复核验收及处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富政办[2004]91号)。

8、富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用地复核验收及处理的补充意见》的通知(富政办[2005]91号)。

9、关于印发《富阳市土地市场管理中涉及补办土地出让手续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富土资发[2005]56号)。

10、关于转发市建设局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建筑容积率调整和建筑面积确认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富政办[2005]67号)。

11、富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全程管理的通知(富土资[2010]16号)

三、业务范围

富阳市区范围内经依法批准的所有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包括商品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以及农转居多层公寓以及其他经营性用地等项目),商品房包括住宅、写字楼、商业用房。

房改房单位回购、换购不再进行无主体复核验收,可按原土地登记内容直接进行变更登记。

四、申请人

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利人,或者符合《杭州市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若干规定》(杭土资籍[2006]4

件)

7、土地出让金发票或用地审批规费支付凭证,契税凭证(缴纳过滞纳金的还需提供滞纳金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8、发改局批准立项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所附的审批表、附图(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意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建设单位竣工总平面图(蓝图并盖有竣工章);

10、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1、地名管理部门出具的标准地名认定材料;(复印件)

12、房产测绘成果资料;(原件)

1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14、国土资源部门认为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1、别墅型、联排型和叠排型的单套住宅若要将除占地面积以外的土地使用权(例如:院落)计入其独享的土地使用权面积的,需提供规划和绿化部门确认的该独自使用的土地不是该宗地内小区的公用土地的书面意见(原件);

2、符合条件申请分期验收的项目,申请人须提供分期复核验收承诺书,主要内容是分期复核验收的情况说明,并含有“本宗地剩余土地面积及可建建筑面积等所有问题待整个项目最后一期用地验收时一并处理,若出现超建筑面积、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同意按有关规定处理。”的书面承诺;

3、分期验收项目在第二期以后(含第二期)的:已验收部分项目的验收合格通知书、视情要求申请人提供整个项目分

期验收情况说明;

4、非建设用地单位申请的复核验收项目:房产证、契证、购房合同、房产测绘成果资料;

5、设定抵押的房地产项目,需提供注销抵押登记的相关材料。

注:上述材料凡是提及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必须提供原件由经办人进行核对,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单位或相关当事人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七、操作流程流程图

八、受理

富阳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

地址:富阳市桂花西路1号十三楼1304室;

电话:63322137

九、决定机关

富阳市国土资源局。

十、审批结果

验收合格项目,核发《合格通知书》;验收不合格项目,核发《不合格通知书》,将有关问题移交局土地利用科、财务科等相关科室完善相关手续后,再到地籍科继续办理用地复核验收。

十一、收费项目

无。

十二、办理时限

地籍科收齐所有材料,并发给《复核验收材料收件单》(附件5)后21个工作日(不包括评估时间和其他科室处理时间)。

十三、信息公开

用地复核验收结果依法公开。

第二节复核验收审查内容

用地复核验收应当对项目的以下内容进行核实检查:

一、是否按批准的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土地用途使用土地;

二、是否擅自增加建筑面积、建筑容积率;

三、是否擅自转让土地使用权(含非法联建、联营等);

四、实际开竣工时间是否符合用地批准文件的规定或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

五、是否存在其他违反用地批准文件、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的情形;

六、国土资源部门认为应检查的其他内容

附件1:

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情况复核验收申请表

面积单位:平方米

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情况分期复核验收摘要表

面积单位:平方米

附件2: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同志(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法人代表,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盖章)

年月日

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后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情况复核验收委托书

富阳市国土资源局:

兹委托全权办理单位座落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情况复核验收事宜。

委托人:(签章) 性别:年龄: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性别:年龄: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注:1、委托人对委托代理人行使的权力范围、内容有限制时,请另附页以载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2、须另附一页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房地产竣工验收及交房全过程汇总

竣工验收全过程记录 (转) 一、验收条件: 1、土建、水电工程全部结束; 2、各种门、窗、栏杆等安装完毕; 3、通正式水、电; 4、幕墙、钢结构、中央空调、电梯、消防等工程安装、调试结束; 5、雨污水、小区内道路等市政工程结束; 6、景观绿化、各类综合管线等配套工程结束。 二、分户验收: 1、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宜参与验收工作; 2、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将包含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的《单 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连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报送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一)室内地面、墙面、顶棚抹灰、门窗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1、普通水泥楼地面; 2、板块楼地面面层; 3、室内墙面; 4、室内顶棚; 5、门窗: (1)开启 (2)配件 (3)密封 (4)排水 (5)进户门质量。 (二)室内空间尺寸、护栏、玻璃质量分户验收: 1、室内空间尺寸; 2、护栏和扶手的造型、尺寸、高度、栏杆间距和安装位置; 3、玻璃的品种、观感质量。 (三)防水工程、公共部位分户验收: 1、外墙防水; 2、外窗防水; 3、防排水楼地面; 4、屋面防水; 5、公共部位楼层梯段踏步及楼梯护栏; 6、地下室防水、通道; 7、其他:烟道、透气孔及通风道。 (四)安装工程分户验收:

1、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2、排水管道安装工程; 3、室内采暖系统; 4、卫生器具; 5、电气工程; 6、智能建筑。 (五)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施工单位填写,监理单位审核签字。 (六)到市质监站购买成品合格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盖章后,一份张贴在户内明显处,合格证原件交付时交给业主。 三、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竣工预验收):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成立验收组进行,并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 工 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日期的3个工作日前报该工程的质量监 督机构。 (一)现场实物质量验收: 1、验收组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要求,对照 验收标准审查施工资料质量,抽查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进行工程观感质 量检查。对验收内容做出全面评价,形成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结论意见, 验收组人员签字。如果验收不合格,验收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重新组织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如果验收合格,填写《单位(子单位)工 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相关单位签字盖章。 2、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对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组织形式、验收人员资格、 验收程序、执行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对工程实物质量和工程资料进行 监督抽查;如发现有不满足验收条件及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和强制 性条文的,责令改正或要求整改后重新验收,参建方有严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 管理规定行为和强制性条文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网上公示。当参建各方 对工程验收意见不一致时,由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当参建各方对工程 验收意见一致且抽查结果达到验收合格要求时,提出明确的验收监督意见并形 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二)竣工资料验收: 2.1 监理资料: 1、监理规划; 2、监理实施细则; 3、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4、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5、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 6、工程开工/复工暂停令; 7、不合格项目通知;

房地产公司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房地产公司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是基本建设的最后一项程序,是全面考核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检验设计、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认真做好竣工验收。 1、办理竣工验收应依据公司下达的设计任务书,初步施工图设计(及其补充文件)及上级颁发的有关文件、各专业的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 2、工程竣工验收范围及分工:凡公司新建、扩建、改建等基本建设项目均应组织竣工验收。较大规模的设备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应有省、市管理部门参加或主持,一般工程规模项目的工程验收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负责执行。 3、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是:土建、设备或线路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安装完毕,设备已在规定术档案、测试和竣工资料齐全完整、维护用工具仪器、仪表及维护备件齐全。引进工程应满足合同规定条件。 4、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三天,施工单位应将完整的合格的测试资料、修改过的全套竣工图和资料(竣工图和资料按部颁竣工资料编制办法并符合工程档案规定装订成册)送交工程管理室审查合格后,三天内由管线工程管理室安排组织验收。对于借故不参加或拖延时限的,公司工程部与施工单位可直接安排人员进行验收,质量合格直接交付使用。对于初验不合格的地方,验收小组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期免费返工,直至合格。 5、土建、设备、管线等工程验收项目及标准,参照部颁的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 6、所有建设工程项目未经竣工验收不能投产,工程竣工后相关部门不得无故拖延办理验收手续。 7、工程竣工资料必须完整齐全,准确美观,要求做到竣工图纸与施工现场相一致,安装工程量与图纸相一致,材料消耗与工程量及规定损耗量相一致,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将所有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测试资料)进行系统的整理,符合工程档案要求后,要向工程部资 料组进行移交。 工程竣工资料一律加盖”工程部竣工资料”图章后方为正式资料 感谢您的阅读!

房地产公司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房地产公司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一、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分为工程竣工初验和工程竣工核验。 (一)、工程竣工初验 1、监理单位总监须督促施工单位在完成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项目并自检合格后,提前五天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竣工初验申请报告》(报告应包括已完工程情况、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建筑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等主要内容)。 2、监理单位总监须在施工单位《工程竣工初验申请报告》后两个工作日内,根据该报告审签《工程初验方案》并报项目部经理、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3、按照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于两个工作日内批准同意的《工程初验方案》,由监理单位总监组织本单位专业工程师和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并会同质监、设计、施工、物业管理等单位及公司相关部门的人员对申请初验的工程项目予以检查初验,同时审验施工单位提交的各类工程竣工资料。 4、监理单位会同项目部组织召开工程竣工初步验收会议,汇总并整理初验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形成《工程竣工初步验收整改意见》后,由监理单位总监下发给参与工程初验的有关各方,同时项目监理成员督促相关施工单位按限期进行整改。 5、施工单位按《工程竣工初步验收整改意见》的内容整改完成后,由监理单位总监及时向工程管理部经理、工程副总经理报告。同时,由项目部提请规划、消防、环保、质监、城建档案、燃气、人防等有关部门对项目工程进行专项验收。 6、项目工程专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须由项目监理成员按专项验收部门提出的意见下发《专项工程验收整改意见》并督促相关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成通过后取得的合格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由监理单位总监督促各专项施工单位提交给监理单位,并报项目部。 (二)、工程竣工核验: 1、项目部经理须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初验及专项验收问题整改完毕后十天内,

房地产开发项目环评和验收注意事项

房地产开发项目环评 ⒈产业政策和区域规划 产业政策是鼓励城镇化改造和建设,属于鼓励类。 一定要注意查询各个农场或管局的城镇规划,看拟建住宅小区是否符合农场的整体区域规划。 ⒉房产开发类项目主要环境影响、评价重点。 2.1施工期影响 施工期影响是房地产开发类项目环评的评价重点之一。 主要包括:施工和运输扬尘、弃土弃渣场、施工噪声。 ⑴施工和运输扬尘 基础土方挖掘、堆放、回填和清运过程;建筑材料运输、装卸、堆放过程等;车辆运输、旧房拆迁等过程产生的扬尘。 ⑵弃土、弃渣场 特别是涉及到拆迁的项目弃土、弃渣场的选址、占地和生态现 状等要着重分析。 ⑶施工噪声 施工噪声扰民现象比较普遍,根据施工地点的敏感性提出施工 时间安排的具体要求。 2.2运营期的影响及评价重点 ⑴废水影响 根据居住户数和人口核算废水排放量。用水定额一般100-150L/d 人,排放系数选取0.8左右,一般取0.8。配套建设化粪池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主要是渗漏污染地下水的分析。 ⑵如有商服应根据各类不同商服分析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包

括:餐饮、娱乐、修理厂等。

⑶光污染:新建楼房对现有建筑物是否存在光污染影响。如玻璃幕墙反光、挡光等影响。 ⒊选址要求 3.1周围环境对房产项目的影响 特别注意周边有卫生防护距离或环境防护距离的一定要查明选址是否符合其防护距离的要求。有些选址不合里的项目必须否决,否则将来容易留下居民上访的隐患。畜禽养殖类项目虽然没有明确的卫生防护距离,但是其恶臭影响比较明显,一般距离最少也要100m以上,养猪场更要注意。 3.2从农场场部或局直的城镇规划分析其选址的合理性。 ⒋污染防治措施 4.1施工期(评价重点) 扬尘:包括施工场地扬尘防治措施、运输路线沿途扬尘防治措施; 噪声:施工噪声的治理主要是规定好施工时间段;运输车辆要求比较重的物料尽量白天运输,减少夜间运输量等措施; 4.2运营期 废水:废水治理措施主要是化粪池的建设,要求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做防渗处理,使其渗透系数达到相关标准的要; 如果有商服,要根据不同的商服类型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 地产类项目验收监测 验收监测内容: ⑴环保设施建成情况的现场检查,房地产项目主要是化粪池建设是否规范,查阅相关的初步设计资料,主要看是否作相应的防渗;

房地产项目的综合验收

房地产项目的综合验收 一、参加单位:开发商(销售部门)、物业公司、规划局、 建设局、绿委、消防、市政、国土局、人防办、房产局等 二、开发商发言: 三、各种资料的准备,一式六份,六个分组盒各一份,报南 宁市建设局 四、除该上交的资料外,开发商还需准备以下资料,供综合 验收时现场备查(不用提交管理部门归档): (1)工程设计图纸一套(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 (2)工程竣工图纸一套(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 申请房地产项目综合验收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一、规划、土地及拆迁安置资料 1、计委立项批文; 2、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红线图; 4、各单项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 单(规划局);

5、建筑红线图; 6、经审批的规划总平面图; 7、经规划局审批的施工图(建筑平面、外立面图); 8、违章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建设过程曾发生的); 9、项目现场实拍照片; 10、城建配套费发票; 11、经批准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及落实情况(旧区改造 项目提供); 12、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旧区发造项目提供); 13、竣工实测图(由勘测院测绘); 14、《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红线图(土地局核发); 15、《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16、《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7、土地出让金(或转让金)发票及土地转让契税发票 二、建筑工程资料 1、经审批的规划总平面图;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市建设局核发); 3、《开发项目批准书》; 4、《开发项目建设协议书》; 5、用地范围内单体建筑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 6、经建设局审批的施工图及修改图(如有修改)(包括 基础图,首层和标准层建筑平面图、立面剖面图);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是基本建设的最后一项程序,是全面考核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检验设计、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认真做好竣工验收。 1、办理竣工验收应依据公司下达的设计任务书,初步施工图设计(及其补充文件)及上级颁发的有关文件、各专业的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 2、工程竣工验收范围及分工:凡公司新建、扩建、改建等基本建设项目均应组织竣工验收。较大规模的设备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应有省、市管理部门参加或主持,一般工程规模项目的工程验收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负责执行。 3、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是:土建、设备或线路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安装完毕,设备已在规定术档案、测试和竣工资料齐全完整、维护用工具仪器、仪表及维护备件齐全。引进工程应满足合同规定条件。 4、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三天,施工单位应将完整的合格的测试资料、修改过的全套竣工图和资料(竣工图和资料按部颁竣工资料编制办法并符合工程档案规定装订成册)送交工程管理室审查合格后,三天内由管线工程管理室安排组织验收。对于借故不参加或拖延时限的,公司工程部与施工单位可直接安排人员进行验收,质量合格直接交付使用。对于初验不合格的地方,验收小组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期免费返工,直至合格。 5、土建、设备、管线等工程验收项目及标准,参照部颁的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 6、所有建设工程项目未经竣工验收不能投产,工程竣工后相关部门不得无故拖延办理验收手续。 7、工程竣工资料必须完整齐全,准确美观,要求做到竣工图纸与施工现场相一致,安装工程量与图纸相一致,材料消耗与工程量及规定损耗量相一致,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将所有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测试资料)进行系统的整理,符合工程档案要求后,要向工程部资 料组进行移交。 工程竣工资料一律加盖”工程部竣工资料”图章后方为正式资料 感谢您的阅读!

房地产项目验收内容

房地产项目验收内容 多数项目临近交付时,都非常紧张,等着它的有一大串验收,你知道一个项目最终交付使用需要经过多少验收吗?本文根据个人日常在看项目计划时的经验,来梳理一下普通住宅类项目的验收。 一、桩基阶段:桩基施工完毕后,需要请桩基检测单位进行桩基检测验收,只有检测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步。 二、主体工程阶段:中间结构验收。在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后,需要进行【中间结构验收】,只有中间结构验收通过后,方能进入下一阶段装饰工程施工。一般主体工程验收由五方责任主体参加,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站对程序进行监督,实体要看、砼要有无破损检测(如回弹、钻心取样)、钢筋保护层探测等,内业资料要有材料出厂合格证、见证取样记录、复试报告、砼、砂浆强度评定、焊接试验报告、各分项检验批验收表等,取得中间结构验收报告(四方盖章)。只有当主体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装饰阶段施工。 三、竣工交付前的各类检测和验收 1、白蚁验收:由白蚁防治中心进行验收,现场的回填土完成之后防治药水打完,并缴纳相应费用,可获得【白蚁防治合格证】。 2、地名验收:验收单位地名办。说到地名验收,看似简单,还是容易出现错误。 以前我们有一个项目,施工编号和销售编号不一致,后面交付时房屋上的楼号用的是施工单号,却一直没人发现,临到快要交付时才发现错误,结果近千户的房号要进行整改替换,工程量之大,且增加成本。我们还有一个项目,施工编号和 销售编号不一样,计划编制时用的是施工编号,录入erp系统的基础面积数据楼号是销售编号,计划节点采用的施工编号,erp系统中的销售模块也是销售编号,最后数据统计出错,有个楼号拿了预售证,计划节点维护是工程编号5#楼,销售系统录入房号的是6#楼,当时销售非常好,实际是已经基本去化,可集团拉出数据确看到5#楼已拿证还没开始卖,成为库存。 所以,楼号一定要项目早期就应关注,统一各业务条线编号,统一用公安编号,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增加工作量和成本。 3、电力验收:供电局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正式通电。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法 鲁建发[2009]11号发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法 鲁建发[2009]11号 第一条根据《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山东省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应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制度。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各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工作。 县级以上城市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划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工作。建设、规划、市政公用、房管等有关部门,以及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城建档案管理等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各单项竣工验收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相应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开发企业应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综合验收,对符合条件,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出具相应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分期开发的项目,可以分期综合验收。 综合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开发项目是否按照建设条件意见书的要求进行建设; 2.开发项目是否按照审批确定的规划开发建设; 3.基础设施和配套公用设施是否按照规划建设,并达到使用条件; 4.单项工程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 5.住宅产业化技术要求是否落实; 6.前期物业管理是否落实; 7.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否落实; 8. 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否完整; 9.法律、法规等规定需要验收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开发企业应在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持竣工综合验收报告到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手续。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应采取查验材料、现场勘察等方式对项目综合验收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备案;审查不合格的,应将不合格内容书面通知验收单位和开发企业,待改正并验收合格后重新审查。 开发项目综合验收报告应附有下列材料:

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完整版)

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完整版)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 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4)规划报建图审查; 5)施工报建; 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房地产项目验收的流程

房地产项目验收得流程 一、竣工验收概要: 竣工验收就是房地产开发项目运营过程得最后一个程序,就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就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与工程质量得重要环节,同时也就是确保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得关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与2款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综合验收申请,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不合格得,不准交付使用。综合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规划要求就是否落实;(2)配套建设得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就是否建设完毕;(3)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续就是否完备;(4)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就是否落实;(5)物业管理就是否落实;(6)其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还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得质量责任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设计、施工单位得质量责任关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得规定执行。《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第17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得,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得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该《条例》还规定,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依照下列要求进行综合验收:(1)城市规划设计条件得落实情况;(2)城市规划要求配套得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得建设情况;(3)单项工程得工程质量验收情况;(4)拆迁安置方案得落实情况;(5)物业管理得落实情况。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得,可以分期验收。二、竣工验收部门项目总体竣工验收具体涉及到得单位有:天津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天津市建委、天津市技术监督局、房管局、环保局、安全监督部门、消防部门、气象部门、水、电部门、电信部门、邮政部门、地名等各有关单位。答案补充三、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一)竣工验收程序 1、竣工验收程序 (1) 工程完工 , 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得工程质量竣工报告, 勘察、设计单位得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 监理单位得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对符合验收要求得工程 , 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与其她有关方面得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2)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 7 日前 , 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并同时将竣工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3)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审查该工程竣工验收十项条件与资料就是否符合要求 , 符合要求得发给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不符合要求得, 通知建设单位整改 , 并重新确定竣工验收时间答案补充 2、组织竣工验收要求建设单位应按下列要求组织竣工验收 : (1)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与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得情况; (2) 验收组人员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

竣工验收房地产项目全过程

竣工验收房地产项目全 过程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竣工验收房地产项目全过程 一、验收条件: 1、土建、水电工程全部结束; 2、各种门、窗、栏杆等安装完毕; 3、通正式水、电; 4、幕墙、钢结构、中央空调、电梯、消防等工程安装、调试结束; 5、雨污水、小区内道路等市政工程结束; 6、景观绿化、各类综合管线等配套工程结束。 二、分户验收: 1、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宜参与验收工作; 2、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将包含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连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报送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1)室内地面、墙面、顶棚抹灰、门窗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2)室内空间尺寸、护栏、玻璃质量分户验收; (3)防水工程、公共部位分户验收; (4)安装工程分户验收; (5)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6)到市质监站购买成品合格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盖章后,一份张贴在户内明显处,合格证原件交付时交给业主。 三、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竣工预验收):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成立验收组进行,并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日期的3个工作日前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1、现场实物质量验收: (1)验收组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要求,对照验收标准审查施工资料质量,抽查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进行工程观感质量检查。对验收内容做出全面评价,形成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结论意见,验收组人员签字。如果验收不合格,验收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整改,重新组织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如果验收合格,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相关单位签字盖章。 (2)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对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组织形式、验收人员资格、验收程序、执行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对工程实物质量和工程资料进行监督抽查;如发现有不满足验收条件及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和强制性条文的,责令改正或要求整改后重新验收,参建方有严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和强制性条文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网上公示。当参建各方对工程验收意见不一致时,由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当参建各方对工程验收意见一致且抽查结果达到验收合格要求时,提出明确的验收监督意见并形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2、竣工资料验收: (1)监理资料;

房地产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细则

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细则 一、目的 为及时、有效、正确的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与需政府有关部门参与的专项验收; 三、定义 无 四、职责 4.1工程管理部负责人 ·负责组织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和正式验收; 4.2专项验收负责人 ·由负责该项验收工作的责任部门经理指定,负责从验收准备到验收结束取得证书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随时向责任部门负责人汇报验收进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并提出需领导协调的事宜; 4.3项目开发部 ·配合工程管理部进行验收工作; 五、程序 5.1验收组织 各专项验收的主办部门、参与部门和政府部门见下表

5.2各项验收的前提条件 ·电梯验收、消防验收、燃气验收、通信验收:已按图纸完成工作内容,资料齐全,内部验收合格; ·人防验收:结构封顶后; ·环保验收、规划验收:工程各主要部分已按图纸完成; ·档案验收:竣工资料基本齐全; ·总体验收:工程各主要部分已按图纸完成,竣工资料齐全,有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有档案验收意见书,有人防、电梯、消防政府部门签署的验收合格证明; 5.3档案专项验收 5.3.1工程管理部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竣工资料的审查和验收归 档工作,并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对档案验收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工程管理部应及时组织相关责任人进行改正、补齐,预验收合格后在正式验收前取得城建档案馆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5.3.2档案验收流程:收集资料→邀请档案馆现场指导→整改→邀请档案馆进行现场验收 →整改→档案认可文件→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及备案→档案馆发《档案验收合格证》; 5.4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5.4.1竣工预验收的程序 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工程管理部应敦促施工单位提交全部竣工资料报工程管理部,向工程管理部提交《工程竣工报验单》申请竣工验收,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应组

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整个流程大体上包括10个阶段

一个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整个流程大体上包括10个阶段。 (一)开发商提出开发设想是整个房地产项目开发的起点 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开发设想是房地产开发商最关键的一项工作,从这项工作起,整个房地产项目开发就进入了状态。开发设想是否准确地反映了市场的需要,将决定未来整个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成败。这需要房地产开发商认真研究房地产市场的变化趋势,确定不同地段的发展前景,把握不同项目的市场需求状况。(二)可行性研究是房地产项目开发的第二步,也是非常关键的一步 开发商提出了设想,但这种设想究竟有没有真正的市场前景,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是房地产项目开发不可缺少的一个阶段。政府是否批准此项目立项,银行是否同意给予资金支持都需要参考可行性研究的结果。进行可行性研究,就可能有两种结果:一是可行性研究表明这个设想不可行,那么即使开发商不同意,这个项目开发的全过程实际上就结束了;二是可行性研究表明这个设想可行,则不出意外,这个项目就可以一直进行到最后的阶段。目前,在我国忽视可行性研究,或者将可行性研究当成一种形式的风气,在房地产项目开发领域还相当浓厚,这造成了空置率居高不下等一系列恶果,需要政府认真对待。 (三)申请项目用地是房地产开发的第三步,也是正式启动项目开发的第一步土地是所有建筑的基础,申请土地是房地产开发正式启动的第一步。在我国,由于人多地少,土地资源成为极为稀缺的资源,对许多开发商来说,拿到土地才是最关键的一步,有了土地就有了开发的全部条件,有土地就不愁项目赚不到钱。因此,在土地市场上各种腐败事件层出不穷。我国原来规定可以有划拨和出让两种获得土地的方式,划拨土地太多,冲击了正常的土地市场的运行,目前只有少数几种情况才可以获得划拨土地,绝大多数土地都是通过出让获得。但在实际上,从原土地使用者(即原来占有国有土地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获得土地却是主要方式。开发商在获得了土地使用权的规定使用年限之后,要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四)项目设计是房地产开发的第四步,也是关系到项目是否符合市场需要的重要一步 根据项目的规模,设计的具体工作流程也有所不同。对于规模较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来说,一般要分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3个具体步骤。方案设计反映了建筑平面布局、功能分区、立面造型、空间尺度、建筑结构、环境关系等方面的设计要求。初步设计在方案设计的基础上,应提出设计标准、基础形式、结构方案及各专业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文件应该包括设计总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与材料表、工程概算书4个部分。施工图设计是初步设计基础上的更详细的设计,具有工程设备各构成部分的尺寸、布置和主要施工方法;并要绘制完整详细的建筑及安装祥图及必要的文字说明。开发商在进行规划及建筑设计前,需要向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报规划设计条件,以获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主要规定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控制高度、停车位个数等)。房地产开发商根据规划设计通知书,委托有规划设计资格的单位完成方案设计,然后持方案设计报审表、方案设计及其说明书等有关资料,报经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确认符合规划要求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方案设计得到批准后,即可以进行初步设计。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规划设计要点后,建设单位就可以进行施工图设计。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对工程施工图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房地产项目开发需办的证件及流程

一个完整的房地产项目从开始到竣工,大致可以分以下3大部分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6个阶段: 1、选址定点; 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4、规划报建图审查; 5、施工报建; 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6.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 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 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 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

房地产项目立项的流程

房地产项目立项的流程 为给那些欲进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公司对房地产开发过程有一个初步的了解,现将房地产工程项目的行政审批办理流程简要说明如下。一个完整的房地产项目从开始到竣工,大致可以分以下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 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 1)选址定点; 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4)规划报建图审查; 5)施工报建; 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 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房地产项目验收的流程

房地产项目验收的流程 一、竣工验收概要:竣工验收是房地产开发项目运营过程的最后一个程序,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确保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的关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和2款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综合验收申请,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准交付使用。综合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规划要求是否落实;(2)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建设完毕;(3)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4)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否落实;(5)物业管理是否落实;(6)其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还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责任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关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第17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该《条例》还规定,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依照下列要求进行综合验收:(1)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2)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3)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4)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5)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

完整的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介绍

完整的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介绍 一个完整的房地产项目从开始到竣工,大致可以分以下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 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 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 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 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

房地产项目验收的流程

房地产项目验收的流程

一、竣工验收概要:竣工验收是房地产开发项目运营过程的最后一个程序,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确保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的关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和2款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综合验收申请,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准交付使用。综合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规划要求是否落实;(2)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建设完毕;(3)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4)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否落实;(5)物业管理是否落实;(6)其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还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责任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关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第17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该《条例》还规定,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依照下列要求进行综合验收:(1)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2)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3)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4)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5)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二、竣工验收部门项目总体竣工验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流程图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流程图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十 七、三十六、三十七条。 ·办理资料 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3、规划总平面图(原件)、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所有单体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证。 4、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规划和有关专业管理要求,设计规范全部建成,符合使用要求,并已取得相关专业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或备案的证明材料。 5、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的施工机具,临时建筑物、建筑残土、剩余构件全部拆除清运完毕,达到工完、场清、地平、符合环境要求。 6、建设项目内配套建设的供电、供水、供气、通讯、道路、环保措施以及园林绿化等各项公共设施全部按规范要求建成,并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其中:供水、供电、供暖等设施应满足“分户控制一户一表”的要求,并已移交专业部门管理。

7、建设项目的各项批准文件、竣工资料及技术档案齐全。 8、开发建设单位已按照规定,归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并移交主管部门代管,按规定建有足够的物业管理和社会服务用房。 9、拆迁居民的拆迁安置工作已落实。 10、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清单及物业管理情况材料。 11、商品房售后服务的有关资料,包括《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12、衡水房地产管理局规定的其它资料。 ·办理程序 企业申请→行政服务中心受理→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主管领导批准→作予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行政服务中心发证→向社会公告 ·办理时限 法定工作日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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