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公司业务的会计核算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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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自留额和分保额。 分保分出人以保险金额为基础,对每一危
险单位按固定比例即一定成数作为自留额, 将其余的一定成数转让给分保接受人,保 险费和保险赔款按同一比例分摊。
5
• 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有着共同的利害关系, 对每一笔业务,分出公司有盈余或亏损,分 入公司也相应有盈余或亏损,这种分保方 式实际上具有合伙经营的性质。
14
• ①险位超赔再保险: 它是以每一危险单位的 赔款为基础确定分出公司自负赔款责任的 限额即自赔额,超过自赔额以上的赔款, 由分入公司负责。
• 假如有一超过200万元以后的800万元的火 险险位超赔分保合同。在一次事故中有三 个危险单位遭受损失。假设每次事故对危 险单位没有限制,则赔款的分摊情况如下 表所示。
8
溢额分保计算表
单位:元
业务 次序
第一笔
总额 100%
保险金 保 赔
额
费款
200 000 500 300
自留部分
分出部分
保险 保 金额 费
200 000 500
赔款 比例 保险 金额
300 0
0
保费 赔 款
00
第二笔 500 000 1250 400 200 000 500 160 60% 300 000 750 240
担100万元,接受公司承担100万元,剩余 的50万元不在本再保险保障范围内,由分 出公司承担。
第三笔 800 000 2000 600 200 000 500 150 70% 600 000 1 500 450
合计 1 500 000 3750 1300 600 000 1500 610 ----- 900 000 2 250 690
9
• 溢额再保险的分入公司不是无限度地接受 分出公司的溢额责任,而通常以自留额的 一定倍数,即若干“线”数为限,一 “线””相当于分出公司的自留额。如自 留额为20万元,分保额为5线,则分入公司 最多接受100万元,即分保额为100万元。
10
• (3)成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 • 成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是前两种方式的混
合运用。成数溢额混合再保险合同并无一 定的形式,可视分出公司的需要和业务质 量而定。
• 假设一个自留颈40万元的溢额合同,规定 对于自留额部分,分出公司有权另行订立 成数分保合同,如将其中的70%分出。混 合分保的责任分配如下表。
16
• ②事故超赔再保险:它是以一次事故或巨灾 所发生的赔款的总和来计算自负责任额和 再保险责任额的再保险方式。无论一次事 故涉及的风险单位有多少,均以总赔款衡 量分出公司和接受公司所需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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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设有一超过100万元以后的100万元的巨 灾超赔分保合同,一次台风持续了6天,该 事故共损失400万元。
11
成数和溢额混合分保计算表 单位:元
保险金额
金额
200 000
200 000
成数分保 自留30%
60 000
分出70%
140 000
溢额分保
0
400 000
400 000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20 000
280 000
0
700 000
400 000
120 000
280 000
300 000
1 000 000 400 000
第五章 再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
1
第一节再保险业务核算概述
• 一、再保险的概念 • 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
基础上,通过签定分保合同,将其所承担的部分 风险和责任转移给其他保险人。 • 分出自己承保业务的保险人称原保险人或称分 出人。接受分保业务的保险人称再保险人、分入 人、分保接受人。 • 原保险人通常通过签定再保险合同,支付规定 的分保费,将其承担的部分风险和责任转移给一 家或多家保险公司,以分散风险保证业务经营的 稳定性。
• 若按一次事故计算: 400万元赔款,原保险人先自负100万元的 赔款,再保险人承担100万元赔款,剩下 200万元赔款仍由原保险人负责,原保险人 共承担300万元赔款。
18
• 若按两次事故计算: 第一个72小时损失150万元,分出公司承
担100万,接受公司承担50万元. 第二个72小时损失250万元,分出公司承
6
• (2)溢额再保险是指先按保险金额的一定比 例作为自留额,余下的金额作为分保额。 它是指分出公司以保险金额为基础,规定 每一危险单位的一定额度作为自留额,并 将超过自留额的部分即溢额,分给分入公 司。分入公司按承担的溢额责任占保险金 额的比例收取分保费和分摊分保赔款、分 保费用等。
7
• 假设某溢额分保合同的自留额为20万元, 现有3笔业务,溢额分保的责任、保费和赔 款分配的结果列示如下表所示。
15
险位超赔的赔款分摊计算表 单位:元
危险单位 发生赔款
1
2 000 000
分出公司 承担赔款
2 000 000
分入公司 承担赔款
----
2
2 400 000 2 000 000
400 000
3 合计
3 000 000 7 400 000
2 000 000 6 000 000
1 000 000 1 400 000
2
• 再保险合同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 出一定的保费给另一个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 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引起 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
• 基本特点 (1)属于保险合同 (2)合同双方都是保险人 (3)属于补偿性合同 (4)独立于原保险合同
3
• 二、再保险的种类 再保险按责任限额计算基础的不同,可分为两
类,即以保险金额为计算基础的比例再保险和以 赔款金额为计算基础的非比例再保险。 • (一)比例再保险
比例再保险是指原保险人与分保接受人签订分 保合同,以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承担保险责任的 一种再保险。
比例再保险又可以分为成数再保险、溢额再保 险、成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
4
• (1)成数再保险。 成数再保险是按照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
120 000
280 000
600 000
12
• (二)非比例再保险 非比例再保险是指以再保险分出人赔付款
金额(实际损失)为自留额和分保额计算 基础的一种再保险。
非比例再保险又可分为超额赔款再保险和 超额赔付率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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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超额赔款再保险:根据一定的条件确定一 个自负赔款限额,接受公司仅承担超过自 负赔款限额后的全部或部分赔款.包括: 险位 超赔再保险和事故超赔再保险.
险单位按固定比例即一定成数作为自留额, 将其余的一定成数转让给分保接受人,保 险费和保险赔款按同一比例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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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有着共同的利害关系, 对每一笔业务,分出公司有盈余或亏损,分 入公司也相应有盈余或亏损,这种分保方 式实际上具有合伙经营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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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险位超赔再保险: 它是以每一危险单位的 赔款为基础确定分出公司自负赔款责任的 限额即自赔额,超过自赔额以上的赔款, 由分入公司负责。
• 假如有一超过200万元以后的800万元的火 险险位超赔分保合同。在一次事故中有三 个危险单位遭受损失。假设每次事故对危 险单位没有限制,则赔款的分摊情况如下 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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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额分保计算表
单位:元
业务 次序
第一笔
总额 100%
保险金 保 赔
额
费款
200 000 500 300
自留部分
分出部分
保险 保 金额 费
200 000 500
赔款 比例 保险 金额
300 0
0
保费 赔 款
00
第二笔 500 000 1250 400 200 000 500 160 60% 300 000 750 240
担100万元,接受公司承担100万元,剩余 的50万元不在本再保险保障范围内,由分 出公司承担。
第三笔 800 000 2000 600 200 000 500 150 70% 600 000 1 500 450
合计 1 500 000 3750 1300 600 000 1500 610 ----- 900 000 2 250 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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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溢额再保险的分入公司不是无限度地接受 分出公司的溢额责任,而通常以自留额的 一定倍数,即若干“线”数为限,一 “线””相当于分出公司的自留额。如自 留额为20万元,分保额为5线,则分入公司 最多接受100万元,即分保额为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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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成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 • 成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是前两种方式的混
合运用。成数溢额混合再保险合同并无一 定的形式,可视分出公司的需要和业务质 量而定。
• 假设一个自留颈40万元的溢额合同,规定 对于自留额部分,分出公司有权另行订立 成数分保合同,如将其中的70%分出。混 合分保的责任分配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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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事故超赔再保险:它是以一次事故或巨灾 所发生的赔款的总和来计算自负责任额和 再保险责任额的再保险方式。无论一次事 故涉及的风险单位有多少,均以总赔款衡 量分出公司和接受公司所需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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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设有一超过100万元以后的100万元的巨 灾超赔分保合同,一次台风持续了6天,该 事故共损失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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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数和溢额混合分保计算表 单位:元
保险金额
金额
200 000
200 000
成数分保 自留30%
60 000
分出70%
140 000
溢额分保
0
400 000
400 000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20 000
280 000
0
700 000
400 000
120 000
280 000
300 000
1 000 000 400 000
第五章 再保险公司业务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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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再保险业务核算概述
• 一、再保险的概念 • 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
基础上,通过签定分保合同,将其所承担的部分 风险和责任转移给其他保险人。 • 分出自己承保业务的保险人称原保险人或称分 出人。接受分保业务的保险人称再保险人、分入 人、分保接受人。 • 原保险人通常通过签定再保险合同,支付规定 的分保费,将其承担的部分风险和责任转移给一 家或多家保险公司,以分散风险保证业务经营的 稳定性。
• 若按一次事故计算: 400万元赔款,原保险人先自负100万元的 赔款,再保险人承担100万元赔款,剩下 200万元赔款仍由原保险人负责,原保险人 共承担300万元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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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按两次事故计算: 第一个72小时损失150万元,分出公司承
担100万,接受公司承担50万元. 第二个72小时损失250万元,分出公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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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溢额再保险是指先按保险金额的一定比 例作为自留额,余下的金额作为分保额。 它是指分出公司以保险金额为基础,规定 每一危险单位的一定额度作为自留额,并 将超过自留额的部分即溢额,分给分入公 司。分入公司按承担的溢额责任占保险金 额的比例收取分保费和分摊分保赔款、分 保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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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设某溢额分保合同的自留额为20万元, 现有3笔业务,溢额分保的责任、保费和赔 款分配的结果列示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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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位超赔的赔款分摊计算表 单位:元
危险单位 发生赔款
1
2 000 000
分出公司 承担赔款
2 000 000
分入公司 承担赔款
----
2
2 400 000 2 000 000
400 000
3 合计
3 000 000 7 400 000
2 000 000 6 000 000
1 000 000 1 400 000
2
• 再保险合同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 出一定的保费给另一个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 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引起 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
• 基本特点 (1)属于保险合同 (2)合同双方都是保险人 (3)属于补偿性合同 (4)独立于原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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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再保险的种类 再保险按责任限额计算基础的不同,可分为两
类,即以保险金额为计算基础的比例再保险和以 赔款金额为计算基础的非比例再保险。 • (一)比例再保险
比例再保险是指原保险人与分保接受人签订分 保合同,以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承担保险责任的 一种再保险。
比例再保险又可以分为成数再保险、溢额再保 险、成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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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成数再保险。 成数再保险是按照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
120 000
280 000
6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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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非比例再保险 非比例再保险是指以再保险分出人赔付款
金额(实际损失)为自留额和分保额计算 基础的一种再保险。
非比例再保险又可分为超额赔款再保险和 超额赔付率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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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超额赔款再保险:根据一定的条件确定一 个自负赔款限额,接受公司仅承担超过自 负赔款限额后的全部或部分赔款.包括: 险位 超赔再保险和事故超赔再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