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

中山市三红墙艺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 年月日

会议地点:中山市西区富华道383号柏景台3幢26楼B座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股东(或者股东代表)雷华三、张斐,全体股东均已到会。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工商注销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雷华三主持,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本公司于2010年12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解散事宜,截止2011年2月10日,与公司解散事宜相关的清算工作、债务债权登报公告、税务注销及公司银行基本账户注销工作已经完成,公司全体股东一致表决通过即日起开始办理公司工商注销事宜。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中山市三红墙艺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