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自治县迁徙候鸟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候鸟迁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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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自治县迁徙候鸟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候鸟迁徙
**苗族自治县迁徙候鸟保护工作情况汇报一、基本情况我县位于**南边陲,是**市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也是湖南省重点林区县、全国重点商品材基地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域总面积397万亩,辖11个乡镇、10个国有农林牧渔场,292个行政村(居)。居住着苗、汉、侗、瑶等13个民族,总人口27.2万人。现有林地面积329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84%,全县现有活立木总蓄积量862.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2.3%。境内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适合野生动植物繁衍生息。拥有高等植物2200余种,珍贵树种110种,有“活化石”、“植物熊猫”之称的银杉,“黄金植物”之称的南方红豆杉等30多种国家Ⅰ、Ⅱ级重点保护树种;
野生鸟类15目44科142种,境内是南亚——澳大利亚鸟类的重要迁徙通道;
金童山自然保护区更是湖南省“省鸟”——红嘴相思鸟种群密集区和重要繁殖地,红嘴相思鸟在保护区分布广,数量大,繁殖个体随处可见。
二、候鸟迁徙情况1、迁徙线路。据我县历年来的南迁鸟类观察记载,在我县**岭一带是一条候鸟迁徙通道。在每年的秋季(9-10月之间),有候鸟由洞庭湖至**、**、**、**,经过**丹口镇的坪林、五团镇的江头司、云马林场的**岭,然后飞出我县进入**境内。
2、南迁徙鸟种类。通过近几年的调查数据统计,**县发现的迁徙鸟主要是白鹭、池鹭、牛背鹭、小田鸡等。
三、野生鸟类保护工作情况1、加大鸟类保护宣传力度。每年都组织开展了“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爱鸟周”等活动,在全县各中小学开设了“林业法律法规知识一堂课”等活动,并采取挂横幅、贴标语、发宣传资料、树固定宣传牌、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湖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发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鸟类保护工作的通知》(城政发[2010]18号),张贴至各乡镇村组。在候鸟的主要迁徙通道坪林共和、江头司、**的**岭等地订立永久性保护鸟类宣传牌。并通过县电视台进行宣传。据统计,每年挂横幅不少于30余幅、贴标语520余条、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张贴通告450份、出动宣传车40余次。今年还在坪林、**岭设置了固定宣传牌,共2处。通过以上大张旗鼓的宣传,群众爱鸟、护鸟的意识明显增强。2、加大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力度。近几年来,我县坚持“生态立县”发展战略,每年对乱捕滥猎、乱采滥挖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了猎枪、弹具的管理,加大野生动植物疫情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力度。爱护野生动植物现已逐步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全县野生动植物资源越来越丰富。
3、加大对非法猎捕鸟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了使我县野生鸟类得到有效的保护,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无证猎捕、非法收购野生鸟类的行为。我们每年都要对全县各集贸市场、酒店餐馆和过往车辆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特别在9-10月份,候鸟向南迁徙的时节,林业局及时组织森林公安干警对江头司、**岭、坪林等候鸟迁徙路线进行巡查和专项整治,发现有打鸟人员立即进行劝导、教育和打击,并毁坏其捕鸟工具。今年处罚非法猎捕行为35人次,收缴罚没款2.7万元。
4、设立鸟类保护举报机制。由林业局森保股牵头,开设全县鸟类保护举报信箱及举报电话,建立鸟类保护举报机制。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并严格保护举报人。2011年9月7日晚至8日凌晨,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林业局副局长黄前程和森林公安局副
局长张涌带领由森林公安局、森保股、林业执法大队共30余人组成的执法队伍对在江头司五公里路碑处捕杀迁徙候鸟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当场抓获捕鸟人员4人,缴获电瓶灯6个,暂扣捕鸟人员的摩托车19辆,现已有13人被森林公安局处罚到位,此案还正在进一步查处之中。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在每年的候鸟迁徙季节,受利益驱使,少数老百姓到候鸟迁徙通道捕鸟现象依然存在。为此,县人民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要广泛开展保护鸟类的宣传教育,通过每年的“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造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形成人人爱鸟护鸟的社会风气,使鸟类真正成为人类的朋友,并在春秋两季严禁当地居民利用候鸟趋光性的特点在其迁徙路线捕捉候鸟,同时,加强对集贸市场、宾馆、饭店进行管理,切实保护好鸟类资源,还候鸟一个安全的迁徙通道。
**苗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二0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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