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及竞业限制合同协议书范本标准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_____________ 保密及竞业限制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甲方(单位):

乙方(员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甲、乙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的

约定,鉴于乙方在甲方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

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

第一条、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

2、经营信息,指与公司经营、服务有关的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

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凡是与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具有保密性质,又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情报或信息,均属于经营信息的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①未实施或尚未实施完毕的公司战略规划、发展计划、经营方针与计划、营销策划方案、商业模式、投融资决策、服务策略;

②甲方财政预算、决策报告、财务报表、统计资料、财务分析报告、审计资料、银行账号;

③管理规划、产权交易、财务数据及财务经营分析报告、广告分析报告、资源储备、客户及潜在

客户信息、投招标信息;

④货源情报、服务网络、医疗产品价格信息;

⑤公司资信状况、供求状况、服务区域分布等资料,及组织经营管理模式、公关及管理经验等;

⑥人力资源信息、甲方未公布的人事调动、人事任免;甲方机构的设置、编制、人员名册和统计

表、奖惩材料、考核材料;甲方各级员工的个人薪金收入情况;

⑦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医疗设备、办公用品等采购方案、采购对象与价格、资金预算方案等。

以及其他甲方在公司文件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乙方对此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3.专有技术,指甲方拥有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

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

其他技术。

4.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商业秘密)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

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单

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4•不得允许(岀借、赠与、岀租、转让等方式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

5•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6•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公司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

7•因工作保管、接触的有关单位的文件应妥善保存,未经许可不得超岀工作范围使用,如发现

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8•乙方同意: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或经营秘密,将向甲方及时汇报,并以书面形

式做岀报告,该职务成果归属甲方;

9.在商业秘密的个别部分或个别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业秘密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知

知识,以致商业秘密没有丧失价值的情况下,乙方应承担仍属秘密信息部分的保密义务,不得使用该部分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岀甲方的商业秘密;

10.乙方在履行职务行为的情况下,经其上级领导书面批准可以对外交流关于职务工作的公司信

息,不得做任何多余披露。任何未经允许的披露或捏造信息,不局限于书面、网络或者口头传播,一经发现,将按《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及公司内部管理条例处理。如果对公司造成损失,

公司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11.公司任何个人不得在未经其公司领导及公司品牌部书面允许的情况下,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

经过允许的采访要按照《关于驿麟科创公司接受采访的规定》以及《驿麟科创公司对外新闻媒体宣传接待管理办法》在品牌部监督下执行。

第三条、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公开或被公

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自乙方劳动合同解除或者工作岗位

变更之日6个月为所负保密义务的脱密期。

第四条、竞业限制

1、乙方同意为甲方利益尽最大努力,无论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年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

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

或借口予以泄露。同时,不得使用在甲方就职期间所获取的客户名单。

2、乙方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甲方将按照乙方工作职务、工资标准、限制年限给予乙方竞业限

制补偿。补偿标准为每月给予乙方离职前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补偿。

3.鉴于乙方在职或与甲方合作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对公司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或终止合作关系后,乙方均承认公司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

4.除经过甲方书面授权,乙方无论受聘于甲方或与甲方合作期间还是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或终止合作后,保证不使用、不发表、不泄露有关甲方及其客户的任何商业秘密,不使他人获得、使

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并尽最大努力确保资料不遗失、不残缺、不污损。

第五条、知识产权条款

1.与发明创造有关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乙方在受聘与甲方或与甲方合作期间,执行甲方的工

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于甲方;由甲方资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环境及甲方不对外公布的信息、技术资料等完成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为了

甲方的利益,应将其职务创造中有关商业秘密及时向甲方汇报,同时协助甲方获取上述权利。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施工工艺、设计方案、发明创造、计算机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