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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09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09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09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09.06.17•【字号】浙教办高科〔2009〕86号•【施行日期】2009.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09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09〕86号各高等学校:根据《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09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09〕87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后期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2)后期资助项目重大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筹建高等职业学校进行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筹建高等职业学校进行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筹建高等职业学校进行教
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06.11.01
•【字号】浙教办高教〔2006〕151号
•【施行日期】2006.1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筹建高等职业学校进行教学工作
检查的通知
浙教办高教〔2006〕151号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筹)、台州科技职业学院(筹)、浙江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筹)、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筹)、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筹)、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筹)、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筹)、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筹)、浙江教育学院华强教学点、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安吉教学点:
为进一步推动筹建的高等职业学校及其主办者加大投入,加快改善办学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确保办学的基本条件和教学质量,切实加快学校筹建进程,决定于2006年11月中旬对你们进行教学工作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筹建高职学校要从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构建和谐社会、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来重视和抓好当前的教育教学工作,认真做好迎接教学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检查依据:《浙江省高等职业学校(筹)教学工作检查指标体系》(见附件)。

三、教学工作检查期间,学校接待一切从简。

专家检查评审费由我厅支付。

四、专家组名单和各校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高等教育处联系。

联系人:蒋联海,联系电话:0571-********。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一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鼓励支持教师援助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鼓励支持教师援助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鼓励支持教师援助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18•【字号】浙教办高科〔2017〕85号•【施行日期】2017.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鼓励支持教师援助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7〕85号各高等学校:为支持全省各方力量实施智力援疆,对口援助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的教学、科研、师资等建设,助推其建成为一所综合应用型本科院校,并顺利通过教育部评估,经商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就鼓励支持我省高校教师援助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援助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的重要意义(一)教师援疆是新一轮对口援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深入贯彻第四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

对口援助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是推动新疆阿克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要工作,是服务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需要,是各级教育部门和高等院校理应履行的政治责任。

(二)援助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是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举措。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是阿克苏地委、行署主动适应“一带一路”新疆核心区建设以及阿克苏和南疆地区对人才的需求而决定建设的一所本科院校,教师援助工作能帮助提高阿克苏和南疆地区高等教育水平,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三)教师援疆工作是加快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建设步伐的重要保障。

教师援助工作能够有效加强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的师资和学科建设,保证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稳步推进、快速发展。

二、选派条件(一)政治素质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科协办公室关于实施高等学校“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科协办公室关于实施高等学校“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科协办公室关于实施高等学校“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18•【字号】浙教办高科〔2018〕82号•【施行日期】2018.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科协办公室关于实施高等学校“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8〕82号各省重点建设高校、各市科协:为深入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突出人才强省、人才强校工作导向,切实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杰出青年人才,省教育厅、省科协决定实施“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以下简称“青年英才计划”),延请两院院士通过“带徒授艺”的方式,为我省高校结对培养青年人才。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养重点与目标“青年英才计划”共选拔100人,分两批完成。

2018年,启动第一批选拔工作,计划选拔50名左右。

第一批“青年英才计划”人选原则上从我省重点建设高校中产生。

各重点建设高校结合相关领域的发展和自身学术创新水平提升的需要,重点围绕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突出以数字经济(含人工智能、网络空间安全等)、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经济等产业领域为重点,邀请我国两院院士担任导师,实行一对一指导,培养期为5年。

通过参与项目研究、学术交流、课题指导等多种形式,加速提升青年学术骨干的学术创新水平,力争成为“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或省部级重要奖项一等奖的完成人,国家级重要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为培养成为两院院士、省特级专家等高层次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加快推进高教强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申报条件(一)青年学术骨干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2.在浙江省高等学校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3.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发展前沿动态,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5.年龄在40周岁以下。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06.12•【字号】浙教办高科〔2012〕103号•【施行日期】2012.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职院校“双师”素质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2〕103号各高职院校: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以及《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等文件精神,教育部将依托相关高等学校以及科研院所、大中型行业企业,重点建设一批“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建立并不断完善高职院校专业教师到对口企事业单位定期实践制度,对于调动社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大力加强“双师”队伍建设,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现就有关基地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和走产学研结合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高职教育办学宗旨,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以及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以满足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为要求,提高高职高专院校专业教师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着力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按照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为原则,有重点地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体、学校共建的,具备较好实训条件和运行机制的高职教育“双师”素质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二、基地申报条件1.具有较强的行业代表性,原则上为大中型企业或有较强行业代表性的企业,在经费、师资、仪器设备等资源配置上能够为基地的运作、管理与持续发展提供充分保障;2.具有覆盖较广的专业岗位群、产业链,能为职业院校教师培训提供最前沿的知识、技能、工艺和方法;3.具有能够承担高职教育师资培训任务、教学水平高、实践指导能力强、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指导教师(师傅)队伍,具有一定比例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指导力量;4.具有现代先进技术水平的实训条件,包括实践场所和实验实训设备等,能够充分满足培训的需求;5.具有健全的企业实践的操作规范、考核方法和科学的管理制度;6.具备健康卫生的食宿条件等后勤保障;7.基地的主要负责人应了解并高度重视高等职业教育,对高职院校“双师”素质队伍建设的积极性高,并明确有专人负责。

浙江省教育厅2021年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文件-浙教办高科〔2021〕84

浙江省教育厅2021年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文件-浙教办高科〔2021〕84

浙江省教育厅2021年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文件-浙教办高科〔2021〕8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浙教办高科?2021?84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高等学校:为做好2021年度我省高校教师系列(含科研、实验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评审工作指导思想,强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导向功能,努力提高高校教师队伍素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以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导向功能,切实提升高校教学科研水平、人才培养质量、服务社会及文化传承创新能力,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

(一)进一步强化教学中心地位。

- 1 -1.切实落实“教授、副教授上讲台制度”,教授每学年至少主讲1门本专科课程。

未按学校规定要求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者不得申报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

2.完善高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制度。

认真总结近年来高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经验,根据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等内容制定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等不同层次及不同类型教师的评价标准,使教师的教学工作能得到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

3.完善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和育人成果等效评价机制。

教师教育教学方面的成果及项目在专业技术资格评聘中与科研成果、科研项目一视同仁。

教师实践教学以及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技能竞赛等取得的成果均可作为教师的教学成果。

(二)积极探索教师分类评价机制。

试行设立教学为主型、科研为主型、社会服务与推广型的资格申报类型,有重点地考核教师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服务能力,引导教师安其位、尽所能,发挥各自特长为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服务能力作出贡献。

教学为主型是指较长时间从事本专科教学,特别是从事基础课、公共课教学,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在学校同类教师平均水平以上,同时承担一定的科研工作,注重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科研为主型是指在完成基本的教学任务外,承担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研究方向(领域)较稳定,研究成果突出,具有较强的创新性;社会服务与推- 2 -广型是指主要承担技术咨询与推广、公共政策支持、医疗服务与教育培训、艺术创作与推广等社会服务工作。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04.11•【字号】浙教办高科〔2011〕56号•【施行日期】2011.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1〕56号各高等学校:为做好2011年度我省高校教师系列(含科研、实验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2011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教师职务聘用制改革为契机,以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为目标,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导向作用,提升高校教学科研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社会能力,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

二、有关评审政策(一)落实和巩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1. 切实落实“教授、副教授上讲台制度”。

未按学校规定要求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者不得申报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

2. 规范高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制度。

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浙教高教〔2007〕33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调整〈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09〕33号)要求,各高等学校应制定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对教师进行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考核结论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重要依据。

3. 完善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和育人成果等效评价机制。

教学成果奖项、教研教改项目、精品课程等在专业技术资格评聘中与科研成果、科研项目一视同仁。

鼓励教师积极承担实践性教学任务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师指导学生实验、实训、实习,或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以及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技能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取得的成果均可作为教师本人的教学成果。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4.07•【字号】浙教办高科〔2017〕31号•【施行日期】2017.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7〕31号各高等学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规范部分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的通知》(浙教法〔2013〕112号)要求,现就开展2017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项目限额数1. 为确保项目研究质量,省教育厅对下达给各高校的项目数量实行总量控制。

本科院校占比逐年降低,高职高专院校占比适度提高。

2. 2017年度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限额数根据2012年至2016年专任教师增量,结合2012-2014年立项项目结题率和2016年度教育部高校科技/社科统计报表、2016年度高等学校创新调查表填报情况等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确定。

申报限额数请于2017年4月15日起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查询。

二、关于时间安排各高校应于2017年6月30日前组织完成项目的立项工作,并自行发布立项文件(无需上报)。

三、关于项目资助经费各高校应根据学校发展和项目研究的实际,给予项目一定数额经费资助。

其中,理工类项目资助经费一般应不低于1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经费一般应不低于0.5万元。

各高校对立项项目的资助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确定限额数的参考指标。

四、关于项目立项的基本要求1. 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重点支持学术思想新颖,立论充分,创新点突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的项目。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4.10•【字号】浙教办高科[2013]39号•【施行日期】2013.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3〕39号)各高等学校:为做好2013年度我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实施高校教师分类评价。

各高校要在总结前些年分类评价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教师岗位类型、完善分类评价标准,按类申报,按类评审。

从2013年起,高校自主评审与省统一评审均按照教学为主型、科研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社会服务与推广型等4个类型分类评审。

二、规范高校教师专业发展规范的考核。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高校教师专业发展的政策要求,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重视助讲经历的考核。

对高校青年教师实行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

推行培训学时学分制度,高校青年教师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36学时,五年累计参加培训不少于360学时,其中校外学习培训不少于108学时。

新任教师进校第一年参加培训不少于144学时。

强化高职院校专任及专业教师行业企业实践经历的考核,切实加强“双师”教师队伍建设。

三、更加注重教学与科学研究成果实践应用的考核。

教学与科研项目不唯立项、不唯层级与类型,主要考核研究成果转化与实际运用。

对教师完成的应用性研究项目及成果,要重点评价其解决问题的实际贡献。

教学改革项目以辐射作用、实际共享、学生使用以及质量提高等方面的推广借鉴价值为主要考核观测点。

从今年起,所有项目研究成果必须提交结题报告、成果运用证明或阶段性成果(省部级以上课题)。

四、进一步发挥评审导向作用,明确需要优先倾斜、从严把握的重点。

对于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教学工作量大,学生评价一直较高的一线教师,申报副教授的,可予以优先考虑;对于从行业企业引进的、具有行业企业高级专业职称的,首次转评,可予以优先考虑;对于一些长年在欠发达地区开展科技服务中作出贡献的教师和科技工作者,可予以优先考虑。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9年度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和省高校国内访问学者入选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9年度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和省高校国内访问学者入选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9年度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和省高校国内访问学者入选名单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09.11.30
•【字号】浙教办高科[2009]164号
•【施行日期】2009.11.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09年度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和省高校国内访问学者入选名单的通知
(浙教办高科〔2009〕164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十一五”期间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教计〔2007〕77号)精神,经学校申报,我厅审核,同意将中国美术学院徐晓东等401人列为2009年度浙江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支持对象(见附件1),中国美术学院赵莉等107人列为2009年度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资助对象(见附件2)。

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
1.2009年浙江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培养人员名单
2.2009年浙江省高校国内访问学者资助对象名单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1:
附件2:。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重中之重学科检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重中之重学科检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重中之重学科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03.29•【字号】浙教办高科〔2011〕53号•【施行日期】2011.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重中之重学科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1〕53号各有关高等学校:建设重中之重学科是省委、省政府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举措,为加强管理、督促建设,决定对2008年立项建设的第二批重中之重学科进行检查。

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对照《计划任务书》,重点对学科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标志性成果取得和建设经费使用等方面进行检查。

二、具体要求(一)从学科方向、学术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条件建设、学术交流和服务地方经济等方面检查任务是否完成,全面总结重中之重学科建设开展以来所取得的成效、标志性成果、服务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二)根据批准的2009、2010年度建设方案和分年度实施计划,检查项目经费执行情况。

(三)将检查结果形成重中之重学科建设进展报告。

三、检查方式高校根据要求开展自查。

四、其他(一)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是落实《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和竞争力的具体措施,各高校及学科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规范管理、加强学科建设。

(二)要认真开展对照剖析工作,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今后具体措施。

(三)重中之重学科建设报告必须客观真实,必要时我厅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在全省省属高校内进行通报批评。

此次学科自查情况,将作为“十二五”期间学科遴选与建设的依据之一。

(四)各校于2011年4月29日前递交1份经学校审核后的学科建设进展报告,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王迪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11.20
•【字号】浙教办高科〔2017〕75号
•【施行日期】2017.11.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绩效评
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教办高科〔2017〕7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浙教高科〔2016〕168号)精神,为加强我省一流学科建设绩效考核,提升一流学科建设水平,我厅研究制定了《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要求,请各单位于2017年12月8日前将《2017年度省一流学科建设评价结果备案表》和《省一流学科建设报告》(一式1份)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科处,同时发送PDF版电子版(盖章)至邮箱:*****************。

联系人:吕谷来,电话:0571–88008969,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教
育大厦2118室。

附件: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绩效评估办法(试行)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1月20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15•【字号】浙教办高科〔2017〕63号•【施行日期】2017.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7〕63号各省属高等学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培养造就一批引领和支撑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青年创新创业人才,根据《关于印发一、申报条件(一)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青年创新人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2.在省属高等院校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3.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成长为省特级专家、领军人才的潜力;4.申报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后出生)。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2)近5年内,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参与过国家级重点科技项目、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或作为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科技项目、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等,并取得重要的科研成果;(3)领衔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省级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等,或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创新载体的骨干成员;(4)在信息经济、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我省重点产业领域,担任企业科研团队的负责人,运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解决成果转化过程中重大关键技术问题。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2018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2018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2018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19•【字号】浙教办高科〔2018〕68号•【施行日期】2018.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2018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8〕68号各有关高校:经高校申报、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败法律体系的构建》等46个项目为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规划重点项目;《绿色幸福:心理健康的自然干预》等89个项目为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青年重点项目(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同时就加强项目和经费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项目依托高校应按约定及时、足额核拨经费,并加强对项目和经费使用的跟踪检查,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计划开展工作。

二、项目负责人要按《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申请书》的内容认真组织实施,根据目标要求和计划进度开展研究,努力产出一批高质量的创新成果。

要按照有关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要求,规范、合理使用项目经费。

三、项目结题时须完成项目所确定的各项研究任务。

其中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须唯一标注“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字样,未做标注的,不视为项目研究成果。

四、经评审立项的项目申请书,请于2018年9月30日前寄送1份至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

联系人:朱娅妮、姜毅,联系电话:0571—88008739、88008970。

附件:2017—2018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立项名单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2018年7月19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08.06.20•【字号】浙教办高科〔2008〕102号•【施行日期】2008.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08〕102号各高职(高专)院校:高等职业教育担负着为社会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重任,在落实“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深化以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为指向的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改革,提高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技能,提升高职(高专)院校办学水平,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7〕29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十一五”期间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行动计划》(浙教计〔2007〕77号),经研究,决定实施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培训计划。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目的通过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高高职(高专)教师教学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拓宽视野,更新理念,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

二、培训对象、形式与内容教育教学技能培训的对象为在教学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专任教师。

培训采取参与研讨、案例分析、经验分享、专题讨论和实地考察等形式,引导教师在新的教育理念指导下,反思自身的教学工作,把握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方法。

培训内容及计划见附件1。

三、管理与考核高职(高专)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培训项目由我厅高校科研师资处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及管理的具体事宜委托浙江工业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负责。

对于完成培训学习并通过考核的教师,由我厅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四、经费资助与使用培训、资料等培训费用由我厅负责;培训学员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交叉学科高级研修班(第三期)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交叉学科高级研修班(第三期)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交叉学科高级研修班(第三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0.04.06•【字号】浙教办高科〔2010〕53号•【施行日期】2010.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交叉学科高级研修班(第三期)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0〕53号各有关本科院校:为加强我省高校教师队伍建设,适应现代科学发展与学科建设新需求,鼓励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寻找学科发展新的生长点,拓展科学研究新视野,经研究,决定分期分批组织开展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学科交叉培训。

现将第三期研修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研修目的通过研训,使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了解新兴学科的新发展和交叉学科的最新态势,提升教师教学、科研与服务社会能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尤其是能够把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新思想、新理论与自身原有专业知识、学科研究思路相结合,拓展新视野,创造新成果。

二、培训对象全省高校2007年入选的,从事人文社会科学教学和科研工作的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三、研修方式课程学习采用专家专题报告与青年教师学术论坛相结合等方式。

四、研修时间与地点1.时间:5月24日至5月29日(周一到周六),共6天;5月23日(周日)下午报到。

2.地点: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术交流中心(地址: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总台号码:*************)五、结业考核按照培养目标,学员在学习结束时交一篇学习体会文章,学习结束三个月内上交一篇3000字的课程论文,按时上交并评阅合格者方可结业,授予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学科交叉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成绩作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报名办法由各高校人事处推荐报名,填写报名表。

5月20日前将报名表电邮至浙江省高校教师培训基地,报到时交报名表原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高等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高等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高等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3.07.05
•【字号】浙教办高科[2013]76号
•【施行日期】2013.07.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高等学校师资队伍建设
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浙教办高科〔2013〕76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推进教师分类评价、教师专业化发展、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以及教师培养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省教育体制改革规划要求,省教育厅设立了高等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研究与实践项目,委托有关高校及省高校师资管理研究机构组织课题组进行专题研究,以破解改革和发展难题,科学做好顶层制度设计。

请各项目承办单位、课题组整合资源,配足配强人员,抓紧研究,并于2013年底提交研究报告及政策制度设计文件。

请有关高校为课题组开展调研提供方便,并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及工作量补助。

省教育厅将按照省级教育科研项目的要求进行管理、考核。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7月5日
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校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类项目评审办法(暂行)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校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类项目评审办法(暂行)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校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类项目评审办法(暂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08.01.04
•【字号】浙教高科〔2008〕4号
•【施行日期】2008.01.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校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类项
目评审办法(暂行)的通知
浙教高科〔2008〕4号
各高等学校:
为规范高校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类项目评审工作,保证评审质量,充分发挥评审工作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类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制定了《高校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类项目评审办法(暂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高校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类项目评审办法(暂行)
二〇〇八年一月四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重点学科增列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重点学科增列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重点学科增列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09.06.09•【字号】浙教办高科〔2009〕82号•【施行日期】2009.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重点学科增列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09〕82号各有关高等学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提高高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促进高校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在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中开展浙江省高校重点学科增列工作。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列学科建设目标浙江省高校重点学科增列,目的是通过培育特色、提高水平,使其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从而带动高校办学层次和品牌的提升,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培养大批高素质人才和培育高水平成果,更好地服务经济转型升级。

二、增列学科遴选原则(一)满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新增理工类重点学科的遴选围绕我省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创新型省份的要求,重点支持与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海洋、资源与环境、医学与生命科学、现代农业、电子信息等领域;人文社科类重点学科遴选以促进金融、创意、信息、咨询、物流、旅游、会展、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为重点。

(二)强化学校办出特色的需要。

新增重点学科的遴选鼓励高校集中资源,瞄准目标进行建设,力争培育出在省内有一定影响的优势学科,从而带动学校办学水平和发展层次的提升。

(三)优化结构和布局的需要。

新增重点学科的遴选要在分析浙江省现有重点学科建设体系、人才需求和培养能力的基础上进行增列,要有利于构建浙江省重点学科建设体系的合理布局,有利于浙江省学位授权体系的规划建设。

三、增列学科遴选要求(一)按照1997年国家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二级学科进行申请。

(二)主要学科方向已形成较明显的优势和特色,具有较好的学科发展前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专业领军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专业领军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专业领军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3.07.31
•【字号】浙教办高科[2013]81号
•【施行日期】2013.07.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
人专业领军项目的通知
(浙教办高科〔2013〕81号)
各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3〕59号)精神,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原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张云涛主持的《基于云计算及物联网的居家养老看护系统》等214个项目列为2013年度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专业领军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组织实施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专业领军项目是加强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以项目为载体,切实增强培养实效,并作为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实施考核的重要依据。

要做好专业带头人专业领军项目的管理服务、中期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

学校要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经费支持,项目经费从省高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优势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经费中列支,由学校统筹安排。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201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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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o common conventions for where to define variables.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function in which they’re used:
{ string animal,noise; cout << "enter animal "; cin >> animal; cout << "enter noise a " << animal << " makes "; cin >> noise;
Programming Review

You’ll design and implement C++ programs Written in a high-level language, should run on many platforms, e.g., Windows, Unix, Mac, … Compiler translates C++ into low-level machine language Different compilers generate different low-level programs
• Efficiency concerns, portability concerns, proprietary…

To execute, programs must link libraries --- implementations of what’s imported via #include directives iostream library, string library, many more “standard” Tapestry library

Function must appear before it’s called, either the function declaration (prototype only) or definition (implementation)
A Computer Science Tapestry
3.3
A Computer Science Tapestry
3.6
Input values are stored in variables
void Verse(string animal, string noise) { // this function doesn’t change } int main() { string animal; // variable for name of animal string noise; // variable for noise it makes cout << "enter animal "; cin >> animal; // what goes here?? Verse(animal,noise); return 0; }
void Verse(string animal, string noise){…} Verse("duck", "quack");

Variables are given values when initially defined, or as a result of executing a statement

Sequential model of programming: input, process, output Interactive model of programming: entities communicate with each other continuously We’ll start with IPO, input, process, output

A Computer Science Tapestry
3.2
C++ and Programming Review

Functions have prototypes (or signatures) that indicate to both the compiler and the programmer how to use the function Later functions will return values, like square root For now, void means no value is returned

We’ll pass the user-entered values to the Verse function The input stream cin takes input from the keyboard using operator >> Values that are input are stored in variables (aka objects)
#include <iostream> #include <string> using namespace std; void Verse(string animal, string noise) { … cout << "on his farm he had a " << animal << endl; } int main() { Verse("pig","oink"); Verse("elephant","hrruyaahungh"); return 0; }
Programs that Respond to Input
中医免费资料 /down

Programs in chapters one and two generate the same output each time they are executed. Old MacDonald doesn’t get new animals without editing and recompiling the program
string animal; // defined, no value supplied cout << "enter animal "; cin >> animal; // user-entered value stored
A Computer Science Tapestry
3.8
Define variables anywhere, but …
A Computer Science Tapestry
3.9
Defensive programmingm fails, you want to be able to find the cause quickly and without tearing your hair out Give each variable a value when it is defined string animal = “UNASSIGNED”; cout << "enter animal "; cin >> animal; //… If, for some reason, the extraction >> fails, animal will have an identifiable value. What is the value if no initial assignment and extraction fails? Read << as “puts-to” or “inserts”, read >> as “extract” ???

Each variable has a type, a name/identifier, and a value
3.7
A Computer Science Tapestry
Variables and Parameters

Both are placeholders for values. Each has a type and a name Parameters are given values when arguments passed in a function call:

What can we do to allow user to enter animal and noise?
3.5
A Computer Science Tapestry
Desired Program Behavior

We want the user to enter/input values
}

Just before the first place they’re used:
string animal; cout << "enter animal "; cin >> animal; string noise; cout << "enter noise a " << animal << " makes "; cin >> noise;
3.1
A Computer Science Tapestry
C++ Review, Programming Process

C++ programs begin execution in main Statements are executed (can you identify a statement?) Sometimes expressions are evaluated: cout << "gpa = " << grades/totalCourses << endl; Function calls execute a group of statements that embody an abstraction (e.g., Verse, EiEiO, …) C++ programs must import needed declarations via #include directives (not statements, why not?) Streams in <iostream>, used for ??? Strings in <string>, used for ??? Built-in types include int (integer), double (real number) and many operators like +, -, *, … are NOT impor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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