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煤炭产业升级项目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平〔2013〕330号

关于印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煤炭产业

升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基层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煤炭产业升级项目管理办法》已经集团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2013年6月28日

(电子公文)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煤炭产业升级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以下简称集团)煤炭产业升级项目管理,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规范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发改委《煤炭产业升级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能源〔2011〕2916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煤炭〔2012〕119号)、财政部《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2〕95号)和河南省能源局《关于煤炭产业升级改造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豫能局煤炭〔2013〕7号)等国家相关法规、政策要求,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业主负责制,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对建设项目投资、工期、质量、安全管理、投资收益负总责。集团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根据业务分工做好分管业务的配合协调工作。

第二章项目立项

第三条集团规划发展部牵头,平煤股份计财处、许平煤业工程计划处配合组织编制集团煤炭产业升级项目规划,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纳入省煤炭产业升级项目规划。煤炭产业升级规划的规

划期一般为3~5年,滚动管理,并与其他相关专项规划衔接。

第四条项目申报。

(一)根据集团煤炭产业升级项目规划,规划发展部牵头,平煤股份计财处、许平煤业工程计划处配合,组织相关单位提前着手安排布臵产业升级项目申报工作,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产业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经集团研究批准后作为产业升级备选申报项目管理。

(二)接到上级申报煤炭产业升级项目通知后,由集团规划发展部牵头,平煤股份计财处、许平煤业工程计划处配合,拿出集团煤炭产业升级项目申报方案统一上报省发改委。

(三)煤炭产业升级项目使用国家补助资金的,需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不使用国家补助资金的需编制项目申请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以煤矿或选煤厂为单位进行编制,内容包括:1.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2.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现状、改造内容、技术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3.项目升级技术方案,包括升级必要性、升级技术路线选择、升级技术方案描述等;

4.实施计划及预期效果;

5.申请投资补助或贷款利息补贴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6.项目招标内容(适用于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或贷款利息补贴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

7.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

(四)煤炭产业升级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应当附以下材料:1.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2.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的投资项目);

3.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无新增用地的项目除外,但需附说明);

4.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无新增规模的项目除外,但需附说明);

5.申请中央预算内贷款利息补贴资金的煤炭产业升级项目,应附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

6.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和附属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7.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凡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投资项目,单独报送资金申请报告时,可不再附送本条规定的第一、二、三、四项材料;

凡已经省级发展改革委核准的投资项目,报送资金申请报告时,可不再附送本条规定的第二、三、四项材料。

第五条项目核准。项目核准需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等文件,根据集团业务分工,由物业事业部配合建设单位办理城市规划选址意见,由房地产公司配合建设单位办理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由环保节能部配合建设单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意见。相关手续齐全后,规划发展部牵头,平煤股份计财处、许平煤业工程计划处配合,报送至省发改委申请项目核准。

第三章项目实施管理

第六条初步设计审查。项目核准后,由总办室负责组织建设单位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说明书、设计概算书、设备清册及相关图纸)的编制及审查工作,通过内部审查后,报省发改委会同工信厅、安监局等上级管理部门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审查批复。

第七条概算审核。项目初步设计审定后,由集团规划发展部负责组织建设单位和平煤股份计财处、许平煤业工程计划处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概算总投资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集团研究批准后执行。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总投资组织项目实施,不得擅自改变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未经批准的概算外项目,不得列入计划;概算内项目不得擅自超规模、超标准建设。如因政策、条件、市场等发生变化需对建设项目总体方案进行重大修改导致概算总投资增加超过10%的,须重新报集团审批后实施。

第八条安全预评价等专项手续办理。项目开工前,由平煤股份总工程师室办公室或许平煤业生产技术处组织建设单位负责办理安全专篇委托编制及审批工作;由安监局负责监督职防院

会同建设单位办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委托编制及审批工作;由保卫处会同建设单位负责办理消防方案审查及批复工作。

第九条资金管理。

资金筹措。煤炭产业升级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筹措建设资金,企业自有资金按总投资的30%配臵项目资本金,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70%,由资金结算中心会同建设单位负责落实项目贷款。国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给予贷款利息补贴(一般为2年建设期利息)。

资金专户管理:根据项目批复确定的资本金配臵、银行贷款和国家财政贴息,建立项目资金专户,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后方可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国家投资补助或贷款利息补贴资金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转移、侵占或者挪用,国家投资补助要用在国家补助的具体工程或设备上,贷款利息补贴(补贴2年建设期利息)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规定专项用于支付项目贷款利息,项目单位收到贴息资金后,在建项目冲减工程成本,竣工项目冲减财务费用。

第十条开工报告制度。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提出开工申请报集团审批,未经集团批准并下达计划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十一条规范项目招标: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或贷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