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说明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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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师范学院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一、人才培养目标
各专业应基于专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学校建设教学应用型大学、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目标任务,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对人才的要求,在对本专业的社会需求状况、专业的学科支撑情况等进行深入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确立各具特色的专业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目标的描述要准确和具体化,要明确本专业毕业生就业领域与性质以及社会竞争优势。
二、人才培养规格
专业培养规格应符合学校定位,注重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培养规格要反映学生的毕业要求,能反映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与专业领域预期能够取得的成就,充分体现学生的可持续发展。
各专业要针对具体的“岗位群”,提出细化的人才规格要求,重点编制专业人才培养的具体标准(能力矩阵),突出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方法与手段,切忌笼统和空泛。
三、课程结构及学分分配
课程结构由理论教学课程体系和实践教学课程体系构成。
各专业的课程结构要做到课程平台完整、课程关系清晰、课程有效衔接。
各专业要合理安排学时比例,处理好理论与实践、必修与选修、教师指导与学生自学等各种关系。
具体学分要求如下表。
课程设置及学分说明
四、要处理好六个方面的关系
(一)处理好学科、专业和职业三者之间的关系。
要把本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应用于学生的专业教育中,应用于学生的职业岗位能力培养中。
要开设专业导论课,引导学生的专业学习,实现学科发展、专业成长和学生职业训练的良性互动。
(二)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活动的关系。
在教学内容上,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内容组成一个有机整体来施教,要将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融入课程的教学内容。
在教学方式上,要进一步打破传统理论课与实践课由人为划分而造成的时间和空间段的割裂。
要减少理论教学课程门数,增加实践教学课程。
(三)要处理好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关系。
在传授学生专业知识、培养学生专业能力的同时,要强调拓宽培养口径,更加重视人格教育和学生认识世界、认识自我的综合能力培养,实现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知识能力与素质培养相结合。
(四)处理好教师教学指导与学生自主学习的关系。
针对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原则上要求有学习辅导和作业辅导安排,以教师的学业指导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五)处理好课内教学与课外活动的关系。
要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实施教学团学一体化,充分发挥第二、三课
堂对第一课堂的补充和延伸作用。
(六)处理好共性培养与个性成长的关系。
要尊重人才培养的基本规律,在保证人才培养总体质量的同时,因材施教,分类培养,鼓励学生个性发展。
第二部分: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样式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黑体,小二号)
专业代码:(黑体,四号)
一、培养目标与基本规格
1.培养目标(二级标题:宋体,小四,加粗,下同。
)
(正文,宋体,小四,下同)
2.基本规格
知识要求(专业的基础知识、核心知识、相关知识)
能力要求(专业的基础能力、核心能力、相关能力)
素质要求(专业的基础素质、核心素质、相关素质)
二、学制与学位授予
学制:基本学制4年,修业年限为4-6年。
授予学位: XXX学士。
三、基本学分学时
总学分为,其中,理论教学学分,实践教学学分。
理论教学总学时,实践教学总学时。
四、推荐职业技能证书
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英语、普通话等等级证书
五、各教学环节周数分配
专业培养方案的教学进程按四学年安排,共计197周。
具体分配如下:军事理论与技能训练(含军事训练、理论课)3周;理论教学周;实践教学周;考试8周;毕业实习周;毕业设计(论文)周;机动4周;寒暑假44周(含社会实践3周)。
注:表中除考试和寒暑假以外,第1学期教学周数按17周计算,第2-7学期教学周按18周计算,第8学期教学周按15周计算;每学年有1周机动据校历调整,安排至对应学期的教学周。
六、课程学时与学分统计一览表
七、各学期周学时分配一览表
八、课程设置及教学进度表
附件:
1.职业能力分析(能力矩阵)
各教学院(部)根据本专业具体要求设计能力矩阵。
2.课程体系
各教学院(部)根据本专业具体要求设计课程体系,同时要求各专业有课程配置流程图
3.课程模块
各教学院(部)根据本专业具体要求设计课程模块,特别是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拓展课程。
4.实践教学方案
各教学院(部)根据本专业具体要求设计具体实践项目,制定实施细则,实施方案包括:实践教学开设的时间、进行的地点、实践的内容与方式、考核办法及责任团队。
5.主要课程说明及介绍
课程说明及介绍主要包括:课程目标、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与学习主要内容、考核方式与要求。
通识教育课程、基础课程由开课学院负责提供课程说明,其余专业课程由所在学院负责。
拟定者:(楷体,四号)签字审订者:院长:
第三部分: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学分与学时
2.大学计算机课程
12 / 20
3.大学英语课程
13 / 20
14 / 20
15 / 20
16 / 20
第六部分:统一设置的实践教学课程学分与学时
17 / 20
18 / 20
第七部分:大学英语的课程说明及免修条件
一、大学英语课程体系
根据《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教育部高教司2007年)和《长江师范学院大学英语课程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长师院教[2013]4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规定,本校学生修读大学英语课程的年限不少于两年,修读学分不少于15学分。
本校大学英语课程着重培养学生英语语言综合知识,为此开设有“基础英语”、“中级英语”、“高级英语”和“英语口语”等课程;同时注重学生英语应用技能培养,尤其培养大学生职场英语交际能力,相关课程有系列职场英语课程。
教学中对英语语言知识和应用能力的关系处理方式是“一边夯实语言知识一边培养应用技能,阶段性夯实语言知识,集中式培养职场英语交际能力”。
素质拓展类课程主要有跨文化交际、中国文化阅读、英美文化概况、英语影视赏析、英语应用文写作、英汉翻译实践、英美文学选读、英语报刊选读、中级英语、英语口语等,目的在于进一步拓展学生的知识视野和对优秀英语文化的鉴赏能力。
职场英语类课程主要有人文职场英语、理工职场英语、商务职场英语、商务英语阅读、英文外贸函电、物流英语、计算机英语、旅游英语、工程英语、金融英语等,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应用英语知识和技能服务于职业规划的交际能力。
素质拓展类课程和职场英语类课程的具体课程及其选修条件,于修读学期的上一学期予以公布。
2.课程修读原则
(1)分级分类原则。
学生入学后参加摸底测试,据此将普通本科和艺体(职教师资)学生分别编入A级班和B级班分级分类修读必修课“基础英语”。
A级班和B级班教学差异体现在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教学方式、评价方式等,通过四级考试(A级考试及格)视为修读合格,准予修读限选课程。
(2)分流原则。
公共限选课和公共任选课均由学生根据学习计划和职业规划选择相应课程修读。
除“高级英语”的教学目标是研究生入学英语考试,其它限选课程和任选课程服
务于学校的应用转型,结合学生所学的专业大类,将专业知识融入真实的职场情境,培养大学生职场英语交际能力,满足学生不同的学习需求。
(3)必修与免修原则。
大学英语课程为各类学生必修课程,获得相关英语水平考试证书的学生可根据规定申请免修相关课程。
三、公共限选课成绩评定办法
根据《实施方案》的规定,公共限选课学期成绩按“平时成绩*40%+(基础成绩60分+期末考核成绩*40%)*60%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