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三规合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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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三规合一”规划
任务书
一、项目背景
2014年12月,国家发改委、国土部、环保部和住建部四部委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市县“三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全国28个市县开展“三规合一”试点。2015年2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三规合一”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各地级以上市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珠江三角洲“九年大跨越”和粤东西北扩容提质的工作部署,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将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主体功能定位、开发强度要求作为协调城乡空间布局和土地指标分配的基本依据,围绕“保底线,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建立本地区“三规合一”控制线体系,并制订相应的管理措施对城乡空间实施有效管制。通过开展“三规合一”工作,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由于编制方法、标准规范、指标要求等的不同,各部门规划间存在规划结果不一致、实施难以协调等问题,需要搭建统一的平台,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中涉及到的相同内容统一起来,并落实到一个共同的空间规划上。“三规合一”规划也能为广宁县各镇正在编制的城乡规划工作提供坚实基础,加强规划编制体系、规划标准体系、规划协调机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强化规划的实施和管理,促进规划真正成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和龙头。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各项规划的协调与衔接,保障城市长远发展战略目标、城市重点发展区域、重大建设项目安排的落实以及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切实提高行政效能,特组织编制《广宁县“三规合一”规划》。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
广宁县行政辖区,包括共15个镇(南街镇、江屯镇、赤坑镇、北市镇、坑口镇、螺岗镇、潭布镇、石咀镇、古水镇、洲仔镇、宾亨镇、横山镇、五和镇、木格镇、排沙镇),土地总面积约为2458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
参照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限,确定《广宁县“三规合一”规划》的期限为2017-2030年。
三、规划内容
《广宁县“三规合一”规划》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三规合一”工作指南(试行)》及《肇庆市“三规合一”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指引要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基础研究、规划研究、实施政策与机制、空间信息技术平台建设四部分内容。
1、基础研究
在解析“三规”概念基础上,总结“三规合一”在标准规范对接、坐标系统转换、行政架构、工作协调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困境,借鉴相关城市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提出广宁县“三规合一”规划的基本框架。
2、规划研究
对广宁县的“三规”进行差异性分析,找出矛盾与原因,根据“三规”的共有特点和广宁县发展特点,提出广宁县“三规合一”的目标与方向,并针对指标体系、土地利用布局、空间管制区域、核心保护区域、重点发展区域和重点建设项目等方面进行广宁县“三规合一”规划,并以此为基础,对各类规划提出修改调整建议等。
(1)收集、整理与分析“三规”数据
收集整理“三规合一”基础资料、深入了解广宁县相关规划制定、实施和管理工作现状、系统梳理近期重点项目。
(2)分析“三规”差异性
主要包括规划目标差异分析、空间管制差异分析、建设用地规模差异分析、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差异分析及建设项目差异分析等内容。
(3)明确“三规合一”目标与方向
达成“三规”在城市发展目标战略上的一致、城市发展方向上的一致、技术标准上的衔接、行政管理体制上的对接,即在一个统一的目标方向下进行各类规划,确保各类规划总的指导思想、总的规划原则、总的空间布局等方面达成一致。
(4)协调“三规”空间管制
基于生态保护要求,依据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空间管制条件以及林业、环保、水利等部门对用地的强制性约束条件,结合广宁县实际,划定统一的“三规合一”基本生态控制线及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形成基本的生态屏障,并明确城市增长边界,实现“三规”在空间管制上的协调统一。
(5)协调建设用地规模及布局差异
基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在用地规模与布局上的差异,以及不同规划在项目安排上的差异,对不同规划在建设用地规模、建设用地布局、重点项目安排等方面的差异进行协调。最终确定“三规”共同的建设用地规模、建设用地布局以及协同一致的重点建设项目库。
(6)划定“三规合一”控制线
通过分析“三规”差异、协调“三规”空间管制、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及用途等方面的差异,落实重点建设项目,进而划定广宁县的建设用地控制线、产业区块控制线、生态控制线、基本农田控制线等“三规合一”一级控制线体系,并提出相应的控制线管控措施。同时,结合广宁县自身实际,划定包括绿线、蓝线、黄线和紫线的二级控制线体系。
(7)制定“三规合一”远景规划
以广宁县近期发展目标、发展策略、“三规合一”规划为基础,综合考虑广宁县未来发展趋势、发展诉求等因素,明确广宁县“三规合一”规划远景目标,对广宁县的建设用地规模、空间发展方向、用地布局等相关内容进行研究分析,确定一、二级控制线范围及集中建设区、产业区块、生态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规模和空间布局。
(8)规划修改调整建议
针对目前各类规划在规划目标、规划指标、土地利用布局、空间管制分区、核心保护区域和重点发展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等方面的不一致性,对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3、实施政策与机制
从土地管理方面、城市管理方面和协调机制方面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重点针对“三规”差异图斑情况、处理策略和方法,从城市规划管理和土地管理等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和支持政策,保障“三规合一”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梳理广宁县“三规”运作机制,查找存在问题和矛盾点,理顺项目审批机制,从规划内容、信息平台、协调机制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理顺“三规”关系,形成“三规合一”部门间长效协调工作机制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实施办法。
4、“三规合一”空间信息平台建设
4.1平台建设内容
(1)制定标准规范
要求严格参照和遵循国家、省市、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结合广宁县“三规”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的、开放的、先进的标准化体系。内容包括数据结构标准、编码与命名规范、数据保密与安全管理规范、地图服务标准、数据建设与更新规范、平台服务接口规范、平台软件体系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对照表等。
数据标准:制定《广宁县“三规合一”规划成果建库标准》,明确“三规合一”编制成果的构成、数据质量与制图规范,规范规划成果从编制、入库、管理、使用、更新和维护的全过程。
共享交换标准:制定《广宁县“三规合一”空间信息平台服务接口标准规范》,即该平台与其他系统进行服务接口调用的接口规范,包括接口规范、元数据规范、服务注册与调用规范、开发规范等。制定《广宁县“三规合一”规划信息交换与共享规定》,即该平台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数据共享服务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