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_三规合一_规划审批改革_翁芳玲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119【发文字号】厦府办[2017]164号【发布部门】厦门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9.11【实施日期】2017.09.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7〕16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厦门市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9月11日厦门市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主要内容在全面实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将涉及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以下统称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二、改革的实施步骤全面梳理、分类处理涉企证照事项,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通过信息共享实现部门管理。
“多证合一”改革合并登记的涉企证照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即以营业执照为基础,合并登记的涉企证照事项动态增加,成熟一批合并一批,由市政府按照改革进展和具体实施情况向社会公布,相关工作按照本方案推进,不再另行制定。
第一批于2017年10月1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本信息采集,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自贸试验区试点),旅行社分社备案,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原产地证企业备案,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电子口岸企业入网资格审查,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货物仓储理货备案,货物运输配载备案,货物运输代理备案,道路普货运输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的备案,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代理备案,国内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业务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广告发布登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印章刻制备案,技术经纪机构备案,在厦执业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备案共二十四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营业执照一起合并办理,实现“二十九证合一”。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12-06等3个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成果的批复-厦府〔2020〕113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12-06等3个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成果的批
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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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12-06等3个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成果的批复
厦府〔2020〕113号
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提请审定〈12-06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局部)〉的请示》(厦资源规划〔2020〕222号)、《关于报批〈06-01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请示》(厦资源规划〔2020〕240号)、《关于报批03-08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请示》(厦资源规划〔2020〕246号)收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报送的12-06、06-01、03-08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成果。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核定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重要依据,请你局严格按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工作。
控制性详细规划如需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特此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5日
——结束——。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日期】2022.10.24•【字号】厦资源规划〔2022〕376号•【施行日期】2022.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厦资源规划〔2022〕376号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因人员工作变动,经研究,决定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并明确相关职责,具体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组长:柯玉宗副组长:王胜陈国荣成员:林充管、张建新、陈雅君、洪春玲、谌福荣、黄淑芳、张扬、施雅君、翁芳玲、陈琦、蔡国耀、金朱兴、吴志明、王宁、曾琳、卢榕初、李晓峰、郭荣芳、蔡东渠、刘文兴、李桂明、李由、赵珂、林立忠、沈思东、许海生、陈燕伟、柯温良、张升、张向臻、张晓宏、杨晓晖、蔡立波、陈宝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林充管副主任:陈宝明成员:洪艺琨、徐杨一兰、陈惠娇、邱鼎吴、纪基辉、刘芳、张杰鸿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一)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对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大事项,研究解决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1、具体负责监督、指导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总、提请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大事项、问题;2、组织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政策,研究制定规范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拟定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3、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特此通知。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10月24日。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210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210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布日期】2022.05.12•【字号】厦城执函〔2022〕53号•【施行日期】2022.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210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尊敬的郑安安委员:您关于《进行中心城区“第五立面”提升改造,建设高颜值现代化城区的若干建议》提案已收悉。
您在提案中对推进我市开展中心城区“第五立面”改造试点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对此我们十分感谢。
我局作为该提案的牵头办理部门,针对您所提建议, 积极与各会办部门沟通,并结合各部门情况提出办理意见。
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一、我市第五立面改造提升工作总体推进情况(一)合力推动街区立面改造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高颜值、高素质、现代化、国际化”花园城市的目标要求,2016年以来,由市建设局牵头,以区为主体,城管执法、公安、法院等部门配合,开展城市街区立面综合整治提升工作。
截止2021年底,我市累计完成了89条主次干道,9044栋建筑(含平改坡、屋顶改造建筑2265栋)城市街区立面综合整治提升,整治建筑面积约1300万平方米。
2020年,结合山海健康步道建设工作,我市在思明、湖里两区步道沿线范围内开展了立面整治,新增整治建筑物立面250栋,该项提升工作目前基本完工。
目前,中山路片区“一路五街”立面改造、总商会旧址改造,湖里高崎渔港片区东侧组团外立面墙绘等立面更新改造工作也正持续推进中。
此外,各区也持续加大以深田片区完整社区为示范的老旧小区改造力度。
我市城区内的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主要为2000年底前建成的住宅小区,目前1989年底前建成的小区已基本完成改造工作,改造后的小区市政设施及周边环境得到提升、管理机制也逐步健全,居民满意度达90%以上。
全域全要素覆盖 全生命周期管理——聚焦福建省厦门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体系建设
全域全要素覆盖全生命周期管理——聚焦福建省厦门市国土
空间详细规划体系建设
翁芳玲
【期刊名称】《资源导刊》
【年(卷),期】2024()7
【摘要】详细规划在刻画城市的尺度上,既要承上启下又要精雕细琢,需要“致广大而尽精微”。
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详细规划的范围全新拓展,规划目标更加综合,空间要素更为复杂,有必要进行适应性改革,使详细规划能承担起建设全域全要素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实现城乡“一张图”精细化规划管理、提高空间品质、服务政府现代化规划治理等职能。
【总页数】2页(P54-55)
【作者】翁芳玲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
【相关文献】
1.《城乡规划法》语境下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创新——沈阳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工作实践探索
2.将分类指南贯穿自然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解读
3.面向全域全要素的福建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体系构建
4.面向全域全要素的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单元划定探析—
—以福建省为例5.全要素全生命周期的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建设——以邹城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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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2021年废止及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2021年废止及失效
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布日期】2021.11.17
•【字号】厦资源规划〔2021〕465号
•【施行日期】2021.11.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2021年废止及失效的规范
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适应新时代厦门市资源规划管理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需要,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机制。
经研究,决定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
现将我局2021年废止及期满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废止及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63件)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17日附件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废止及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厦府[2011]437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厦府〔2011〕43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法〔2011〕38号)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关于做好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闽政法〔2011〕18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市政府决定对现行有关征地拆迁的市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含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下同)进行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一、对下列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一)《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制止利用征地拆迁抢种、抢养、抢建、强行承包工程、强卖地材的通告》(厦府〔1994〕通003号);(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征地拆迁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府办〔2001〕250号);(三)《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试行〈翔安区征用土地补偿费用标准暂行规定〉的批复》(厦府〔2004〕82号);(四)《厦门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的的意见》(厦府〔2004〕145号);(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执行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府〔2005〕316号);(六)《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拆迁农村住宅补偿安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厦府〔2006〕147号);(七)《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0〕236号)。
厦门三规合一
‚美丽厦门‛战略规划首次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三规合一‛,统筹全局引领厦门城市发展。
目前,通过整合,厦门市初步形成了全市统一的空间规划‚一张图‛,构建了全市统一的空间信息联动管理和业务协同平台,以实现经济发展目标、土地使用指标、空间坐标‚三标‛的衔接。
一、避免各自为政,实现规划统筹编制.按传统方式,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大规划的编制部门分别是发改委、规划局和国土房产局。
由于规划主体不同,技术标准、编制方法、规划期限不一,导致规划间存在差异,造成土地资源浪费,不利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规划相互矛盾,削弱了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得规划频繁修改,无法在城市形成明确的建设和保护空间,不利于形成生态优良、功能合理、紧凑发展的城市格局。
三个规划各自为政,使得空间规划与经济发展规划脱节,规划无法紧扣城市发展脉搏,往往造成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配套不足,造成投资浪费,不利于民生发展。
‚三规合一‛的‚一张图‛是一个统筹编制的规划,是打破藩篱、协同一致的规划,对摸清城市家底,集约利用土地,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强化城市功能和空间结构的引导,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规合一‛后,不看项目需要,只看功能要求,依据功能布局来调整土地利用。
这样,可以保证社会利益的最大化。
二、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三规合一‛工作在提高规划科学性的同时,更创新政府审批流程管理,提高了行政效率。
空间信息联动管理和业务协同平台建立后,在初步实现了建设项目信息、规划信息、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的资源共享共用基础上,将全市涉及用地空间行政审批的事项接入该平台。
行政审批系统内实现网络互通,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跑部门‛变成了平台上的部门内部协调,将大幅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避免了项目审批在各部门之间来回奔波,盖数不清的公章,审批效率低下的现象。
从“多规合一”到空间规划体系重构
From "Multiple-plan Coordination" to the Reform of the Spatial Planning System
作者: 谢英挺[1] 王伟[2]
作者机构: [1]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厦门市规划委员会
出版物刊名: 城市规划学刊
页码: 15-21页
年卷期: 2015年 第3期
主题词: “多规合一” 空间规划体系 厦门
摘要:分析我国地方层面的“多规合一”的实践,认为目前的“多规合一”工作主要在于规
划协调,但源于我国空间规划体系的问题未能解决,“多规合一”仍面临法律与机制的障碍,改革我国空间规划体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多规矛盾、实现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比较研究,分析借鉴日本、德国、新加坡等国家在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各级事权划分、法律法规体系、行政
协调机制等方面的经验;结合具体实践,分析厦门“多规合一”的实践成效,介绍厦门以“空间战略规划”承接上位规划、统筹专项规划的空间规划体系模式,阐述厦门“空间战略规划”的编制内容、统筹协调方法与面临困惑;总结地方层面的创新探索,进而对我国空间规划体系改革提出重构空间规划体系、完善相关法规、整合配套机制等建议.。
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公布《厦门市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的日照复核规程》的通知
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公布《厦门市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的日照复核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8.17•【字号】厦规〔2018〕199号•【施行日期】2018.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产权管理正文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公布《厦门市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的日照复核规程》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精神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厦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工作要求,规范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的日照复核工作,现公布《厦门市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的日照复核规程》,请认真遵照执行。
厦门市规划委员会2018年8月17日厦门市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的日照复核规程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精神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厦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工作要求,规范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的日照复核工作,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厦门市域范围内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
第三条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的日照分析工作不再由项目业主负责,在项目策划生成阶段由规划部门对该用地项目进行日照指标复核。
第四条经日照复核合格的项目,其复核结论连同《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该地块的建设条件或出让指标之一。
第五条如涉及方案变更,变更后的方案可能影响原日照分析结果的,需重新复核日照。
若项目业主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其行为将被纳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信用信息体系管理。
第六条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由方案设计方提供:项目建筑总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单体平面图(图纸为T3格式的DWG文件,CAD版本要求不高于2010版本);符合《厦门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的日照分析报告。
第七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落实“三规合一”推进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落实“三规合一”推进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厦府办[2014]153号【发布部门】厦门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10.15【实施日期】2014.10.15【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通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落实“三规合一”推进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4〕15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落实“三规合一”推进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0月15日关于落实“三规合一”推进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为充分发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规合一”的统筹功能,实现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精简和优化,大幅提升报建、审批效能,现就落实“三规合一”推进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市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城乡基础设施、工业设施、房屋建筑工程等。
二、工作目标(一)充分利用“三规合一”一张图,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投资项目策划生成新平台。
(二)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实现建设项目审批方式新转变。
(三)构建“政府统筹、部门协同、信息共享、并联审批、注重监管”的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新机制。
三、主要措施(一)打破部门藩篱,科学划分行政审批阶段以建设项目业主的服务需求为导向,将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进行纵向和横向划分,纵向“五个阶段”,横向“四条主线”。
1.五个阶段。
在“三规合一”平台上策划生成项目后到项目竣工验收,按照审批事项的前后置关系及并联审批关系分为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以下简称“可研批复”)及工程规划许可阶段、施工图审查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及备案阶段五个阶段。
为了“一张蓝图干到底”——福建省厦门市构建规划实施传导体系的探索实践
56他山之石时值深冬,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大屏山郊野公园内依旧人来人往。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这里曾经要建设一座星级酒店。
在当时的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这块土地都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的,项目实施似乎不存在障碍。
然而在“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上,项目用地却与生态控制线产生了矛盾——它处在“一张蓝图”划定的生态控制线内。
经过协商,酒店项目被取消,相应规划也作出了调整,这才有了如今完整的大屏山公园。
“多规合一”破壁垒,“一张蓝图”绘发展。
前不久,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厦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草案),绘就了未来15年全市发展的宏伟蓝图。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柯玉宗表示,该规划是厦门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各类建设的行动纲领,也是编制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即以“5-3-1”为循环周期,实现各类规划、计划的共谋共编,每5年编制注重长远谋划的5年近期规划,每年滚动编制下一个3年行动计划,并同步编制年度实施计划。
同时,统筹融合各类年度计划,将各类年度计划编制的前期项目征集、中期对接调度、后期生成决策等各阶段工作与规划编制整合,从而使规划意图通过各类计划得到有效落实,提高各类年度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强调规划对城市发展与建设的引领作用,指导项目生成与招商服务。
如今,厦门市已编制完成国土空间规划实施3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及2021年度实施计划,正抓紧推动规划实施传导。
城市发展、乡村振兴,都需要规划先行、精准施策。
为了“编好、用好、管好”国土空间规划,形成覆盖全域、内容丰富、权威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了数据标准,以“国土三调”数据、历年影像等现状数据为基础,整合农转征、建设用地审批、用海用林审批等各类管理数据,形成规划编制现状基数。
同时,融入工程规划许可、竣工验收等审批管理数据,以及人口数据、经济指标、法人信息等社会经济数据,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的“一张底图”。
全域全要素覆盖_全生命周期管理——聚焦福建省厦门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体系建设
他山之石详细规划在刻画城市的尺度上,既要承上启下又要精雕细琢,需要“致广大而尽精微”。
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详细规划的范围全新拓展,规划目标更加综合,空间要素更为复杂,有必要进行适应性改革,使详细规划能承担起建设全域全要素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实现城乡“一张图”精细化规划管理、提高空间品质、服务政府现代化规划治理等职能。
2021年以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探索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体系构建工作,已逐步形成了具有厦门市特色的“全域全要素覆盖、全生命周期、全时空传导”规划体系;聚焦规划编制、管理和实施监督全流程,让详细规划实用好用管用,成为推进区域高质量发展、加速提升民生福祉的一颗颗种子,种入城市转型的土壤,静待开花结果。
优化编制单元划分推进详规全域全要素覆盖构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体系,划分详规编制单元是第一步。
将总体规划要求分解到详规编制单元,再逐步深化落实到实施层面,才能保障总体规划意图落到实处。
其间,详规编制单元发挥的是“二传手”作用,实现总体规划和实施环节的有效衔接。
厦门市2009年起使用的详规编制单元划分方式,出现过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分配与实际属地服务错位的问题。
2022年起,厦门市启动详规编制单元重新划分工作,积极探索更有效传导单元,土地资源的管控规则不仅包括开发,还涉及保护、整治、修复等,那么城镇单元详细规划内容就需要在原控制性详细规划基础上外延拓展,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农林水土地整治、陆海统筹生态修复等内容;乡村单元以乡村地区和特定功能区(陆域主要为自然保护地)为主,相应地编制类型就要细分为多村联编的村庄规划和特殊管控区详细规划。
截至2023年年底,厦门市陆域详细规划覆盖率达90%以上;开发边界外92个村庄已全部完成规划编制。
此外,在特殊管控区详细规划层面,厦门市在海域单元以及国有林场单元也取得积极进展。
同时,厦门市详细规划编制内容范畴从以往主要聚焦建设用地转向强调山水林田湖海全自然资源要素统筹。
“多规合一”法律探讨——以《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为视角
作者: 郭晓芳
作者机构: 福建省厦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出版物刊名: 人大研究
页码: 38-42页
年卷期: 2016年 第11期
主题词: 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发展;顶层设计;空间规划;福建省厦门市;治理能力;空间战略;持续性;综合平台;建设用地
摘要:福建省厦门市通过"多规合一"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多领域、多层次的空间治理体系顶层设计改革,带动厦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深层次的变革和创新,以规划引领和统筹城市发展,增强城市发展的系统性、持续性和整体性,为城市发展创造了新的改革红利。
福建省厦门市通过"多规合一"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多领域、多层次的空间治理体系顶层设计改革,带动厦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深层次的变革和创新,以规划引领和统筹城市发展,增强城市发展的系统性、持续性和整体性,为城市发展创造了新的改革红利。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六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通知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六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11.16•【字号】厦资源规划〔2023〕494号•【施行日期】2023.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六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及《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通知》(闽自然资源发〔2022〕80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多测合一”改革工作通知如下:一、改革目标按照国家、省关于“统一市场开放、统一准入条件、统一窗口服务、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信息共享、统一依法监管”和“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同一测绘工作执行统一技术标准、同一测绘成果只提交一次”的改革目标,在我市2018年以来推行竣工综合验收和不动产登记阶段“多测合一”改革的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采取分阶段整合测绘事项,实现建设项目全流程、分阶段“多测合一”,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二、改革范围我市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的测绘服务事项(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外)。
三、改革内容根据我市当前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际,按照“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原则,将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涉及内容相近的测绘事项或属于同一审批阶段的多个测绘业务进行整合,其中房屋建筑类分三个阶段整合为三个综合测绘业务事项,市政工程类整合为一个综合测绘业务事项,具体如下:(一)房屋建筑类1.立项和用地规划许可阶段(1)改革内容:将本阶段涉及的土地勘测定界测量、拨地测量、首次登记宗地测量三个测绘业务整合为“立项用地综合测量”一个测绘事项,该事项可利用我市已有的基础测绘、历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等成果数据,由市测绘与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下称“市测绘信息中心”)实行免费服务,测绘成果供各审批部门调用。
厦门市“多规合一”实践的探索与思考
T h e P 阳c l J c e A n d R e l f e c l i o n Of X i a m e n“ Mu l i t p l e P l a n s I n t e g r a l f o n ’ / ' Wa n g We i s h a n , We i L i i u n
规”之间的关系 : 城规 、土规的编制都应当依据经规 , 城规还应注意与土规相衔接 。 “ 三规”有各 自的规划 目标和体系 ,对城市发展发挥的作用也各不相 同,所 以也才有各 自存在的必要 。然而 , “ 三规 ”之间的相
互关系密切 , 互有术部分的交集需要相互协调统一 , 所以从规划编制的立法层面就有 “ 三规合一 ”的基本 要求 。
各规划的其他内容按相关专业要求各 自形成系统 。 “ 多 规合一”则是将涉及城市发展 的其他重要专项规划 , 如城 市环境总体规划 、海洋功能 区划 、港 口总体规划 和园林绿化规划等一并纳入 “ 三规合一”的工作体系 , 形成涉及面更广的规划协调 。
厦门市公开出让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变更反思
厦门市公开出让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变更反思
翁芳玲
【期刊名称】《规划师》
【年(卷),期】2016(032)001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将“确定规划条件”作为实施城乡规划和管控开发建设活动的主要内容与程序,进一步明晰了用地规划条件在城乡规划建设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针对目前一些地区规划设计条件频繁变更的现状,文章通过对厦门市《关于加强公开出让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管理的通知》(厦规[2011]32号)实施以来的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变更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了规划设计条件频繁变更的原因,并提出了完善规划设计条件变更流程的策略和建议.
【总页数】4页(P31-34)
【作者】翁芳玲
【作者单位】厦门市规划委员会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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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芳玲,赵燕菁厦门市“三规合一”规划审批改革[摘 要]当前,我国规划审批程序相当繁琐,存在项目落地难、城市空间无序发展,项目推动慢、部门协调成本高,审批时间长、报建材料多等问题。
基于此,厦门市从简化规划审批流程、改革规划审批内容、共享规划审批信息和联动审批部门四个方面对规划审批进行了改革,以期构建“三规合一”项目生成平台,扩大基础信息内容,实现多部门审批信息共享,提升审批效率。
[关键词]“三规合一” ;规划审批;改革;信息共享;部门联动[文章编号]1006-0022(2015)08-0050-04 [中图分类号]TU981 [文献标识码]B“Three Plans Integration” Based Planning Inspection And Approval Reform, Xiamen/Weng Fangling, Zhao Y anqing[Abstract] Presently urban planning inspection and approval has redundant problems in project approval, departmental coordinationetc. Xiamen city simplifi es the process from procedure, content, information sharing, and departmental coordination, to establish a “threeplans integration” based project approval platform.[Key words] Three plans integration, Planning inspection and approval, Reform, Information sharing, Departmental coordination0引言2013年被称为大数据元年。
2014年厦门市正式启动“三规合一”工作,并被国家发改、国土、环保和住建四部委列为“三规合一”试点城市之一。
在这样的背景下,规划部门如何利用掌握大量数据的优势,结合“三规合一”工作进行城市规划的管理改革,引导城市快速、择优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厦门市规划审批改革在这样一个背景下生成、推进,通过规划部门联动各相关审批部门,进行建设项目审批的改革,并响应了大数据时代的核心—数据共享,在数据共享及技术支撑的基础上,通过多部门联动,实现了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以及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精简与优化,提升了报建、审批的效率。
1规划审批现状与存在的问题现有的规划审批由于存在不同规划之间“打架”、涉及部门众多及审批时限冗长等问题,导致了政府效能不高。
1.1项目落地难,城市空间无序发展当前我国的规划从编制到项目落地,往往面临“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的困境,导致规划编制不能引导城市发展、确保项目实施,也不能充分发挥规划部门在城市发展战略和空间统筹方面的优势,常造成建设项目分散、城市配套设施不足、用地混杂、城市发展方向不明确及规划实施进度慢等问题,进而影响到城市空间整体发展效益,无法真正体现规划的战略作用和龙头作用。
[作者简介]翁芳玲,博士,厦门市规划委员会主任科员。
赵燕菁,博士,厦门市规划委员会主任。
1.2项目推动慢,部门协调成本高规划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编”规划和“审”规划(项目)。
但是,目前由于规划部门难以将规划从“编”推动到具体的“审”,无法主动推进规划项目实施。
此外,传统的项目审批采取的是“依申请受理”“依申请审批”的原则。
由于政府部门各自为政,若各部门意见不一,建设单位与各部门协调的成本则会较高,耗时也会较长。
1.3审批时间长,报建材料多针对项目审批时限长的问题,各市政府都曾通过效能建设、审批时限承诺等多种手段予以控制,尽量压缩审批时间。
厦门市在2011年就曾进行过一轮审批改革,核心即是对审批时限进行承诺。
但由于涉及众多部门,建设单位报建项目从项目立项申请到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累计仍需53个工作日,从项目意见书核发至施工许可,累计仍需122个工作日。
此外,多项报建手续,也令报建材料不断重复,较为繁琐,无形中增加了建设单位的负担。
2审批改革的基础分析以提升审批效能为手段,以推进“美丽厦门”规划实施为目的的改革是建立在“三规合一”制度和技术革命的基础上的。
长期以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与土地规划分别归属于发改委、规划部门与国土部门,在规划编制主体、内容、指标和审批体制上都有所不同,“三规合一”对三个部门进行了统筹协调,运用“统筹兼顾”的方法,整合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及土地规划,使各类规划相互协调和衔接,实现各类规划在空间上的统一。
以“三规合一”平台作为审批的基础,三个部门联合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批,以提高项目审批管理效率。
2.1审批技术的完善“三规合一”平台包括基础信息系统、项目策划平台和项目审批平台三部分内容。
基础信息系统是以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的地理空间系统为主,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限定城市发展边界及划定城市生态红线,并将两者的指标、数据共享,生成新的“规划一张图”。
“规划一张图”不仅包括国土部门的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批租信息,还包括规划部门的城乡规划、项目审批情况,同时还囊括现状影像图等。
基础信息实时更新,当规划调整或是新的管线修建性详细规划获批后,就会及时体现在“规划一张图”中。
这张图在“三规合一”平台上由发改委、规划部门和国土部门共享,可以随时查阅,并进行即时的审批更新。
项目策划平台是为审批做准备的一个共享、讨论平台。
在这个平台上,发改委、规划部门和国土部门通过上传项目、征求各方意见,使项目日趋完善。
在项目策划平台上,发改委排出一年或三年重点项目计划,规划部门推出近年片区需启动的重要项目,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为项目进行初步选址;发改委对产业及财政投融资项目进行调整;随后,国土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计划安排,都可根据项目策划平台进行统筹及安排。
项目策划平台是一个多部门讨论及预安排项目的平台,使得项目由生成到成熟的过程得以快速推进。
项目审批平台由发改委、规划部门与国土部门联动操作,使得以往需要审批几个月的项目的审批时间大幅压缩,项目得到快速推进。
由于在“三规合一”平台上的数据是共享的,各部门在该平台上对项目的审批意见与文件都能即时更新,其他部门能及时浏览、查阅,极大地节约了审批时间。
原来分散的各自独立的审批体系通过该平台联结起来,形成一个大的、综合的审批系统。
2.2审批制度的建立改革的推行离不开新制度的建立。
以厦门市为例,为了推动此次建设项目的审批改革,规划部门与发改委、国土部门、建设部门、环保部门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召开数次联席会,讨论审批的体制、流程、内容以及相关细节。
最终,将审批改革实施意见上报厦门市人民政府;厦门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该审批改革方案后,由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落实“三规合一”推进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4]153号),明确了此次审批流程改革的具体措施、部门分工等内容,确定了“三规合一”的法定地位;审批流程改革依托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展,结合实际审批情况,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下发《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厦门市规划局关于推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流程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厦政管[2014]68号)等文件,明确了改革的具体内容、行政相对人需提供的材料、审批部门的审批内容,以及批后管理的“零容忍”机制,并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与监督机制。
新规划审批制度的建立,打破了部门的藩篱,科学划分了行政审批阶段,从行政相对人的角度出发,将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可研批复及工程规划许可阶段、施工图审查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和备案阶段。
3厦门市规划审批改革的具体做法为了能够更好地服务“三规合一”,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方便行政相对人,厦门市通过新审批制度的建立、技术的支撑,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规划审批改革。
3.1简化规划审批流程以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行政相对人需要“跑”多个部门,完成5~7项的行政许可,才能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涉及了7个部门9个审批环节,且是串联审批,一个环节都不能少,审批大约需要53个工作日(图1);改革后,行政相对人只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递交申请,统一向多个部门提供相关材料,即可在第10个工作日取得发改委的项目意见函、国土部门的土地预审和规划部门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图2)。
例如,财政投融资项目的审批,改革前要经过“发改前期工作函—规划选址意见书—发改立项—国土土地预审—规划建设用地许可”等过程;改革后,依托“三规合一”平台,实现了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收件、各审批部门网上并联协同审批和审批信息实时共享,实现了审批时限的大幅压缩,即从项目立项申请到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的53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取消了原来的方案审批环节,由发改委与规划部门并联审批(图3)。
行政相对人同样统一从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交材料,环保、水利、经发、海洋渔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及民防局、市政园林局、消防支队、电业局等部门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出具相关意见,发改委与规划部门再并联出具工可批复与工程规划许可。
改革后,建设项目从项目建议书核发至施工许可阶段的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22个工作日缩短至49个工作日;前期工作总时限压缩了1/3以上。
通过对流程的简化,大大方便了行政相对人,提高了审批时效。
3.2改革规划审批内容在行政相对人报件方面,改革对报件的内容进行了简化。
在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原来行政相对人需分别向发改委、图1 改革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流程图2 改革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流程图 3 改革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流程规划部门和国土部门报送相关材料,有部分材料是重复的。
改革对审批模式进行简化,推行“一表式”受理审批模式,梳理各部门审批的必备材料,大幅消减了重复和不必要的申报材料。
以财政投融资项目为例,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的申报材料由25项减少至6项。
在规划审批内容方面,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精简了项目选址意见书环节。
发改委、规划部门与国土部门联动,发改委的可研批复(或立项)调整为项目建议书批复,使得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前的相关手续无缝衔接,加快审批速度。
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由施工图审查阶段提前至可研批复及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办理,把部分原来由规划部门审查的规划指标移交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取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许可”审批环节,合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审查、三维审核、日照审核及方案景观艺术评审等技术审查环节,将其调整为规划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的内部业务流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办理,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次性收件,一次性审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