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多规合一”的项目生成机制研究——厦门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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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多规合一”的项目生成机制研究

——厦门的实践与思考

李佩娟,蔡莉丽,何子张

摘要:“多规合一”工作的目标在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基于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项目生成策划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本文概述了现阶段项目生成工作存在的普遍问题,以厦门市的“多规合一”改革探索为例,分析了厦门基于“多规合一”的项目生成机制的概念内涵与改革路径,总结了项目生成机制的工作方法与实践成效,认为项目生成策划是“多规合一”工作的重要领域,将在提升城市空间治理能力中发挥着蔚为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多规合一”项目生成厦门

1引言

在中央的战略部署和城市转型发展内在需求的要求下,各地都在探索不同形式、不同路径、不同深度的“多规合一”,学界也兴起了与“多规合一”相关的体系变革、制度创新、技术探索等的理论研究[1-3]。但从现阶段的地方实践和学术研究看来,多数的探索还停留在“一张图”的空间规划编制阶段。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多规合一”工作并不是开展一个独立类型的规划编制,它是一项系统的改革工程,其根本目的在于利用信息化的手段,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推动空间发展和空间治理转型,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实现这一目的必须借助有效的空间治理手段,其中,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改革就是重要的手段之一;依托统一的空间信息平台,推动建设项目科学高效的生成、审批与落地,持续优化城乡建设空间内的用地布局,才能充分发挥政府在城市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与治理能力。

在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中,项目生成(即项目前期的管理)是项目审批全流程再造的首要环节,项目生成的效果决定着后续审批环节和监管环节的实施效果,是改革的重点。厦门市自2014年年初开展“多规合一”工作以来,基本编制完成“一张蓝图”,构筑了“一个平台”,推行审批“一张表格”,并正在完善与之配合的“一套运行机制”[4];其中“一张蓝图”于2014年7月编制完成,此后厦门“多规合一”工作重点转向于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即

“一张表格”工作的深化完善,关于改革工作的关键环节——项目生成机制的探索,目前已初具成效。本文旨在探讨当前项目生成工作现状问题的基础上,以厦门的实践为例,对厦门基于“多规合一”的项目生成机制的内涵与路径、方法与成效进行研究,探索以制度创新推动规划编制理念转变、强化城市规划统筹空间治理体系的作用和地位的具体路径,并为地方实践和理论研究提供有价值的借鉴经验。

2项目生成工作的现状问题

2.1主动推进规划实施机制的缺乏,弱化城市空间发展统筹

在传统的项目生成工作流程中,建设项目立项一般是由发改部门牵头,搜集各区和各部门根据自身需要提出的建设项目申请计划,审核把关后汇总形成年度项目工作计划,再按程序由建设单位报各部门审批[5]。但是,由于发改部门并未掌握项目空间信息、缺乏空间统筹概念,使得项目工作计划无法体现城市空间发展战略,难以引导城市空间有序发展;同时,拥有空间信息最详尽、对于空间发展政策最有话语权的规划部门,却一直面临着从规划编制到规划实施的困境,规划往往是“纸上画画、墙上挂挂”,难以从“编”推动到具体的“审”,无法主动推动规划项目的实施。此外,由于城市规划的实施缺乏有效的保障机制,常使得实施效果与规划目标相偏离,规划编制难以实现有效引导城市发展、确保项目实施的目标,难以充分发挥规划部门在城市发展战略和空间统筹的优势,经常造成建设项目分散、城市配套设施不足、规划实施进度慢,进而影响到城市空间整体发展效益,无法真正体现城市规划的战略地位和龙头作用。如何通过项目生成机制的改革理顺规划编制到项目落地、建设一直是城市规划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2.2“条”“块”行政架构运行不畅,降低项目生成效果

在现行的行政架构和运行机制中,各个层级部门的监管和调控基本上是通过自上而下的“条条”进行管理,这种管理模式深入到城市乃至区县层面则需面临具体的“块块”综合性问题,都要落实到空间上操作实施;但是,由于在地方层面缺乏统筹和整合的平台,使得“条条”与“块块”产生重重矛盾。“条”、“块”行政架构并行的现实下,项目生成过程中往往是发改部门牵头下、各部门各自为政,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的缺乏导致建设项目被“块块”架空,被“条条”肢解,最终往往导致项目生成工作运行不畅、生成项目效果较差、社

会资源浪费等问题[6]。

2.3前期工作缺乏系统性,影响审批效率

在传统的项目生成和审批流程之下,建设项目从前期工作到落地建成需要经历漫长的时间,项目前期手续少则一年半载,多则数年,甚至无疾而终,使得项目落地率低、耗费大量的前期论证工作。为了推进项目进度,各市政府都曾通过效能建设、审批时限承诺等多种手段予以控制,尽量压缩审批时间。厦门市在2011年就曾进行过一轮审批改革,核心即是对审批时限进行承诺。例如规划部门核发的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时限从25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限从25个工作日压缩至8个工作日。通过这一轮改革,项目审批效率有所提高,但建设单位报建项目从项目立项申请到用地规划许可证阶段审批时限累计仍需53个工作日,从项目建议书至施工许可核发审批时限累计仍需122个工作日(不包括评审时间)。将近一年的审批时间仍然过长,不利于项目及时建成使用,尤其对于一些民生、紧急项目,这个问题尤为凸显,再加上建设单位多部门报建、传统审批流程的串联机制、行政审批依申请审批机制存留“缝隙时间”等,耗时不止于此。

实际上造成项目审批时限过长、审批效率过低等问题并不仅限于审批机制本身的影响,还在于审批之前的项目生成工作缺乏系统性、缺乏空间统筹、缺乏充分的前期协调工作,使得建设项目直到进入后续审批环节才发现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的空间规划不符、周边市政设施配套缺乏等诸多问题,使项目业主迫于部门之间来回协调,大大增加了项目业主的工作量、增加了审批时限。因此,如何进行审批提速、加快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已经不是单就审批机制本身进行改革、更不是压缩审批时限层面上的问题,不能够“头疼医头、脚痛医脚”,而应当扩展到项目生成机制系统性的构建、建设项目从生成到落地的全流程的优化。

3厦门项目生成机制的概念与内容

3.1项目生成机制的概念

厦门在完成“多规合一”一张图编制工作后,跳出空间规划本身,以“美丽厦门战略规划”为指导,依托“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通过对发展改革、规划、国土等部门进行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改革,初步形成了项目生成、项目审批和项目监管三阶段为主要内容的审批制度的创新,从根本上解决项目落地困难、报建流程烦琐、审批耗时过长、各部门相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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