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管理制度海尔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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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职责及管理范围
一、指定项目经理为生产、安全、质量第一责任人其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合同法》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令和制度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规定搞好安全防范措施,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在各种经济承包中必须包括安全生产、做到讲效益必须讲安全,抓生产首先必须抓安全。
二、全面负责本工程的一切事务,认真熟悉施工图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会同项目部相关人员精选强有力的施工队伍,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及人力、物力计划和机具、用具、设备计划,做到文明施工。
三、制定适合本工程项目的管理细则、方案及措施,组织职工按期开会学习,合理安排、科学引导、顺利完成本工程的各项施工任务。
四、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维护公司的信誉和经济利益。
五、根据本工程施工现场情况合理规划布局现场平面图,安排、实施、创建文明工地。要求布局合理、经济。
六、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表和月进度计划表及各施工班组的月进度计划表。
七、和工地相关管理人员一起商订制定签订本工地的单项工程承包合同、材料进购合同、劳动合同及零工的处理商定。
八、安排、搞好分项总承包的成本核算(按单项和分部分项)单独及时核算,并将核算结果及时通知承包部的管理人员,以便及时改进施工计划及方案,争创更高效益。
九、及时向各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及材料限额领料单。认真记录好项目经理台账。
十、深入实际了解员工的生活工作学习情况,采纳员工中的合理化建议,妥善解决好员工的后顾之忧,保质保量顺利完成本工程施工任务。
十一、施工组织方案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开工后十日内不交予工程技术部审核备案,项目经理罚款5000元。
安全管理制度
一、指定现场安全员为生产安全第二责任人
1、安全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三级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并在每项新工作前,做好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缺少一次罚100元。弄虚作假、代签字罚200元。
2、及时记录安全资料,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整改工作。无安全事故抽查报告和整改措施的,对安全员给予每次罚款100元。发生1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都要用书面形式报总部办公室,隐瞒不报的每次罚项目经理、安全员各1000元。
3、对于体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痢病及传染病的职工,必须劝其回家,如继续留用,由项目经理、安全员承担一切责任。
4、施工过程中凡上下交叉作业,中间必须设有安全隔离措施,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工作。如果没有安全隔离措施,安全员有权禁止下方人员施工,不听劝阻者给予100元罚款。没有书面安全交底的,给予安全员200元罚款。
5、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雪、沙尘、沙暴等恶劣天气,安全员要迅速通知,禁止塔吊起重作业和高空作业。如因安全员失职酿成安全事故,将给予安全员1000元以上的罚款。
6、夜间施工和暗室施工,应该设置照明设备,密封或有毒场所须设置通风设备,地下室及楼梯口必须是低压电,楼梯口、坑井洞口没有照明和防护的,每次罚安全员100元。
7、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电梯井内、预留洞口、管道井内、通道口内、井架口内必须用围栏、盖板防护或用二层优质安全网防护,缺少一处罚安全员100元。
8、施工现场危险区必须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的标志,夜间要悬挂警示灯,非正常使用的楼梯口必须封行,缺少一处罚安全员100元。
9、工地上架设电线电路,安装机械设备、存放易燃易爆品,要完全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安全员必须到现场亲自把关,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罚安全员100元。
10、安全员要对塔吊、起重设备的保险装置、超重限位装置作定期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维修中运转及超负荷作业。安全员对违规操作不加制止的,给予200元罚款。
11、信号工必须在物料起吊时进行现场指挥。如人不在现场遥控指挥,给予200元罚款。信号工指挥失误损坏物品由信号工全额赔偿,由他人替代指挥或超重吊装的立即开除。所吊物品必须放置整齐。
12、工地上装拆大型机械,必须由持证专业人员装拆,如果违章作业,每次罚机具负责人和安全员各500元。
13、施工机械应定期保养上油,防护装置齐全且运转正常,操作规程悬挂醒目,缺少一项罚安全员和机具负责人100元。
14、各项目部要建立内部每周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各工种安全工作进行奖罚,及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落实监督工作。安全员负责办理少数工种上岗证,如经上级部门检查出缺一个上岗证罚责任人100元。
15、工程项目出现安全死亡事故,项目经理罚款10000元,安全员与直接责任者5000元罚款,所在工种工长2000元。
16、项目部要加强安全辅导、培训教育和检查的力度,每半个月用半天、一周用1小时为安全活动时间。同时,公司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要成立安检组对项目上的机械设备、防护设施、安全技术方案和交底进行定期检查,力争消除事故隐患。
17、所有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统一佩带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开工后一经发现不按规定执行,项目经理罚款1000元/次、安全管理人员500元/次、未执行人员各20元/次。
质量管理制度
指定施工员为生产质量第二责任人
1、在项目部各个班组中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工长、组长都是兼职质检员,分项分部进行质量跟踪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目标。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验收标准、合同规定、内部品牌工程验收标准去验收,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全面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造成返工的由质检员承担责任。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材料供货合同要求,对项目进场材料及样品严格把关,确保工程所用材料的质量。如果由于材料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质检员要与材料部门人员同样处罚。
4、要对项目员工每月进行系统的质量意识教育、质量技术交底,抓好质量通病的防治工作,加强施工质量的预控,开展技术训练和岗位培训工作。不去实施的每次罚100元。
5、施工员要做好工程验收、报验工作。在工序施工交接时,质检员要组织交接双方认真进行交接检查,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对没有自检、交接检记录或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分项工程,可拒绝进行检验,并有权给予责任人300—500元的罚款。
7、在施工过程中,应对自己施工的部位按设计要求、施工规范、技术交底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进行自检,符合要求后,填写自检记录。搞形式主义或弄虚作假的,给予责任人每次100元的罚款。
8、工程项目发生返工、跑模、砼塌方、轴线位移、标高误差、大面积空鼓等,视责任大小,给予责任人100元以上的罚款。
9、施工员要系统积累质量方面的各项原始资料。职能部门对各项目的质量检查到各工种为止,所以项目对各工种、班组都要有质量评定考核,月底将质量报表送工程技术部。
施工工期保证措施
1、完善项目经理经济责任制,采用科学的管理机制,层层落实工期目标责任制,工期与专业队伍职工的利益挂钩,用经济手段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2、在施工项目的实施进程中,实行施工进度控制,进度控制人员经常地、定期地跟踪检查施工实际进度情况,收集各项工程进度材料进行统计整理和对比分析,确定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关系,及时调整并将结果上报,以确保各个阶段性控制工期按期完成。
3、运用科学手段,合理安排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计划,严格执行整个工程的月度和周度的施工作业计划,使工程按计划有序进行。
4、科学管理,合理安排调配劳动力、机械设备、资金,避免窝工,浪费现象,加强机械维修和保养,使人力、物力、财力发挥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