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救灾物资储备_20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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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现状
平台建设
• 为提高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的信息 化水平,民政部建立了救灾储备 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全 国县级以上民政救灾物资储备的 资源共享,实现物资储备管理和 调拨的网络化、信息化,大大提 高物资储备管理水平。
救灾储备物资管理信息系统登录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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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现状
加强对地方工作指导
• 在加大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的同时,民政部也十分重视地方民 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为指导地方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民政 部于2008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通 知》,对救灾物资储备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和部署,要求各地科学 编制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规划,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建立救灾物资储 备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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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现状
• 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的储备政府部门储备: 红十字会 生活类物资,帐篷和衣被 国家电网、南方电网 应急发电设备,发电车 移动、联通、电信 应急无线通讯设备,移动基站车 国有矿山企业 抢险救援设备,大型水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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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现状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 国家建立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制度,由 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全国自 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自然灾害多发、 易发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自然灾 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按 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原则,设立自然 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库。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 发〔2008〕62号)规定 民政部承办中央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工作。
③ 《民政部关于加强中央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的通知》(民政部),规范了入库检
验、储备管理、应急调运、回收管理急物资储备工作的通知》(民政部),就救灾
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建设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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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现状
标准建设
① 《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建标121-2009)
② 《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规范》(GB/T 24439-2009) ③ 《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样图》 ④ 《救灾帐篷》(MZ/T011.1-7-2010)8平方米单帐篷、12平方米单帐篷、 36平方米单帐篷、12平方米棉帐篷、36平方米棉帐篷、厕所帐篷和帐篷 涂覆布等7个标准; ⑤ 《救灾被服》(MZ/T014.1-4-2010)棉被、棉大衣、棉衣、多功能睡袋 等4个标准。 ⑥ 《救灾装具》(MZ/T015.1-5-2010)折叠床、折叠桌凳、软体贮水罐水 桶、气垫床、背囊等5个标准。
2003年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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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民政部本级立项、中央投资建设的仓库(简称民政部中央本级
库)共12省区市13个库:天津、沈阳、哈尔滨、合肥、郑
州、武汉、长沙、南宁、重庆、拉萨、格尔木、乌鲁木齐、
喀什(重庆库属13个中央库范围,但不在代储范围) 承担民政部中央救灾物资定点储备任务、场地设施所有 权属地方民政部门的仓库(简称中央代储库)共6省市6 个库:北京、福州、成都、昆明、渭南、兰州
• 民政部研制了救灾帐篷并开始采购救灾帐篷,但 未形成制度,也未列入救灾经费预算,当年采购 量仅1.4万顶。
1991年 1994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2003年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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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 采购了0.9万顶帐篷;辽宁和湖南等省立足本省实 际,建设了省级救灾物资储备设施,为中央级救 灾物资储备制度的建立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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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现状
完善储备机制
• 民政部还积极探索利用市场机制,完善应急采购的制度、程序和办 法,编制了《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物资生产商参考目录》,建立了与 厂商的应急供应合作关系,初步形成了实物储备、生产能力储备和 协议储备相结合的储备机制。
实物储备
生产能力 储备
协议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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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现状
完善应急调拨运输机制
• 进一步完善了中央、地方、企业以及部门间应急调拨和运输机制, 形成高效的救灾物资调运网络,灾害发生后,确保救灾物资第一时 间到位。
地方储备
• 地方民政部门储备有10万余顶帐篷、50余万件棉衣被、50台净水机、100艘冲锋 舟,以及大量的毛毯、睡袋、棉鞋、折叠床、救生衣、发电车、取暖设备和食品等 救灾物资。与此同时,各级民政部门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应急采购、储备管理、应急 调拨制度,在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过程中发挥了突出的作用,特别是在2008年的 两次巨灾的应对过程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1991年 1994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2003年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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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 在原有10个代储单位的基础上,决定增加北京、福建、云南、西 藏、甘肃、青海和新疆等7省份民政厅局作为中央救灾储备物资 代储单位,总数达到17家(18个储备库点)。
1991年 1994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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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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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民政部重新确定了天津、辽宁、黑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 南、广西、四川和陕西10个省份民政厅(局)为中央救灾储备物 资代储单位,并确定中央救灾物资一经调拨,即转为省级救灾物 资,确保救灾物资发挥最大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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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现状
• 我国应急物资储备可分为抢险救灾、防汛抗旱、防震减灾、森林 消防、重大疫情处置、消防特勤、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治等物资。 • 多部门参与,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政府部门储备: • 发展改革委 粮食(粮食局)、成品油(国储局) • 工业和信息化部 重要工业品和药品疫苗 • 民政部 生活类物资,帐篷、衣被 • 公安部 抢险救灾、消防救援、反恐排爆 • 水利部 防汛抢险、水上救生 • 林业局 森林灭火、救生器材 • 地震局 救援队物资和现场应急工作队物资
全国省级、地市级、县级救灾物资 储备库点建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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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现状
制度建设
① 《中央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民政部、财政部),规定了中央救灾物资购置
和储备管理、调拨管理、使用和回收。
② 《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规定了中央库的管理机构职
责,以及场地设施、设备工具、储备物资和中央本级库固定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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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现状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 建立了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制度。同 时,309个市地、2286个县区也建 立有救灾物资储备库(点)。 近年来,各地对救灾物资储备库建 设越来越为重视。如,2011年以来 ,内蒙古自治区集中力量,对自治 区、盟市和旗县三级救灾物资储备 库进行了全面建设,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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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成效
1998年中央和地方救灾物资储备制度建立以来, 每遇重大自然灾害, 中 央都及时安排了大量资金和物资,帮助各地紧急转移安置灾民,中央救灾 物资储备在重大自然灾害救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中央储备
1998年以来,中央财政共投入救灾物资采购储备资金50亿元,累计采购储备200 万顶救灾帐篷,向灾区调拨167万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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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 1991年和1994年南方大水给救灾物资保障工作 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和生活 保障方面暴露出许多问题,突出表现为安置场所 和设施的缺乏。之后,民政部开始着手建立救灾 物资储备体系。
1991年 1994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2003年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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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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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救灾物资储备
• 事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是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组 成部分,也是各级民政部门依法行政,履行救灾职责的重要任务。
民政部的职责 • 主要负责生活类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救灾物资储备的主要作用 是发生自然灾害后,为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的衣、食、住等生活保 障,是救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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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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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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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发生张北地震,进一步促进了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的开展; 7月,民政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建立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制度的通知》, 在沈阳、天津、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成都、西安通过代储方式设立了8 个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并确定每年采购储备一定数量的救灾帐篷,初步 建立了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制度; 8月,为安置长江、松花江和嫩江流域受灾群众,国家紧急采购9.65万顶棉 帐篷和1万顶单帐篷,作为中央级救灾储备物资,由民政部分配给受灾严重地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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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篷
发展现状
中央救灾储备物资品种
大小:12、20、36、60平方米单( 棉)帐篷,60平方米折叠式指挥帐篷 类型:插接式和折叠式 其他:厕所帐篷。 棉被、棉大衣、多功能睡袋。
被服 装具
折叠床、炉子和场地照明设备 舟曲泥石流灾区受灾人员安置点
60平方米单帐篷
36平方米单帐篷
厕所帐篷
折叠桌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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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现状
物资规模
中央救灾物资储备的单帐篷保持在20万顶,棉帐篷15万顶;棉大衣40 万件,棉被40万床,睡袋10万条。
资金安排
中央财政每年安排1.5亿元用于采购中央救灾储备物资。特大自然灾害发 生后,中央财政将追加预算。如,2013年四川芦山“4.20”强烈地震发生 后,经民政部申请,财政部追加了近1.6亿元采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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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民政部门的尝试
• 1978年,农村开始改革,一些地方开始实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制。1980
年,国家实行财政体制的重大改革,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分灶吃饭”。 在这种大背景下,为发动群众互助互济,民政部建立了农村基层救灾扶 贫互助储金会和储粮会。上述制度,在当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 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两种制度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5.12”汶川特大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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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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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成效
在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救灾过 程中,救灾物资储备更是发挥了突出作用, 经受了严峻的考验。汶川地震发生后不足 半小时,民政部就开始向所有中央救灾物 资储备库发出调令,要求将库存的14.96 万顶帐篷全部通过航空、铁路和公路等方 式尽快运往灾区; 启动应急机制调用非受灾省份救灾储备, 全力援助地震灾区。地震发生后仅6天时 间便向四川、甘肃和陕西地震灾区调运救 灾帐篷约18万顶,极大的缓解了地震初期 受灾群众的临时住所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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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现状
规划建设
• 《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了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 建设任务。为此,民政部制定完成《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规 划》,拟对原天津、沈阳、哈尔滨、合肥、郑州、武汉、长沙、南 宁、重庆、西安和乌鲁木齐等11个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进行改扩建, 并新建喀什、拉萨、格尔木三个救灾物资储备库。汶川地震后,西 安库纳入《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防灾减灾专项规划》,并新建成 都和兰州两个中央库,以上16个中央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库“十一 五”期间开始改扩建和新建。部分项目目前还在积极推进。
救灾物资储备
民政部救灾司 2013年10月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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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发展现状 取得成效 存在的问题 国际经验 下一步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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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我国历来有重视自然灾害物资储备的传统,纵观中国历史,各个朝代 都把备荒粮食储备作为一项重要的防灾备荒措施,历史上影响较大的是 “常平仓”和“义仓”。“常平仓”(古代一种官办粮仓,因其主要功能 是平抑粮价而得名)创于西汉,政府在粮价较低时高价购入、价格较高时 低价卖出,起到平抑粮价的作用,其作为储粮备荒的一种基本仓储形式, 一直为后代所沿袭。“义仓”(古代在县级政府所在地设置的民办粮仓) 创于隋朝,丰收时,民众量力缴纳粮食存于粮仓,一旦灾荒,动用储备粮 赈灾救济。宋代之后,用于备荒的仓储形式更加多样,包括义仓、常平仓、 惠民仓、广惠仓、预备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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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成效
1998年大洪水发生 后,民政部紧急采 购了10.1万顶救灾 帐篷支援灾区。
1998年抗洪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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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 得 成 效
取得成效
淮河、渭河水灾灾区 新疆巴楚伽师地震
2003
甘肃张掖地震 云南大姚地震 内蒙古赤峰地震
2003年,共向灾区紧急调拨13. 4 万顶救灾帐篷, 较好的解决了受灾群众临时安 置问题, 受到了受灾群众的欢迎与好评,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灾区各级党委、 政府的充分肯定,为政府救灾树立了良好形象。2003年7月12日, 温家宝总理在 安徽灾区视察救灾工作时, 对救灾物资储备制度给予了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