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主要事项

教代会主要事项
教代会主要事项

教代会主要事项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届序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为每三到五年一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名称为:某某学校某届某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1、非换届期间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在党委领导下,由教代会常设机构承担具体工作。换届时的筹备工作由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或筹备组,下同)承担。筹委会由党委(党总支部、支部、下同)领导、日常具体组织工作可授权由工会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2、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工会报告筹备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大会的中心议题、拟开会时间、代表构成、应出席会议代表人数、主要议案及表决方式等。

3、根据中心议题征集大会提案。

4、需要提交大会讨论、审议、通过或决定的文件于会前一周发给代表,听取讨论意见并进行修改。

5、拟定大会议程。发出关于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

三、关于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代会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2、大会中心议题。

3、大会议程。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与处理工作

1、提案的认定与提案内容。

提案:既提出问题又要分析问题,且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与方案,列为提案。

提案内容:从单位实际出发,按本届(次)代表大会征集提案的要求提出。

2、提案的立案与提案处理。

提案的立案:提出的提案必须填写提案表,每表要求由一人填写,一个提案内容,并有二人或二人以上附议方为有效。提案一式二份。经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或提案小组,下同)审阅后正式立案。

提案处理:

(1)提案的审议和立案登记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以提案征集表为依据进行审议,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要立案登记,然后由提案工作委员会综合分类,向行政汇报并转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

(2)职能部门接到提案后,应在一个月内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应通过会议或提案表等反馈形式向提案人及所在代表团予以答复。

(3)所有提案处理之后,由职能负责签属意见并及时返回教代会办公室存档备查。

(4)对没有立案的提案,作为意见和建议,提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并以适当方式反馈到提意见和建议本人。

(5)提案工作委员会,在提案落实过程中要进行监督和检查。

(6)为提高提案质量,鼓励代表积极参与提案征集工作,可设立优秀提案奖励制度。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特邀代表、列席代表的确定

特邀代表:一般是离退休的校级领导、优秀教师、民主党派负责人等。

列席代表:一般是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院、系、部、处党政主要领导。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

1、大会主席团的产生

(1)非换届期间的教代会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各次会议。教代会换届时由教代会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

(2)换届时的大会主席团选举建议名单由筹委会提出,经党委讨论后确定。

(3)主席团成员由当选为教代会正式代表的各方面人员按规定的比例构成,包括校党政主要领导、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各代表团(组)长、一线教师等到有关人组成。

(4)根据需要,大会主席团可设秘书长,秘书长一般由工会负责人担任。

(5)主席团组成人员名单提交教代会预备会议通过。

2、大会主席团职责

大会主席团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

各次会议按分工实行执行主席负责制。具体职责是:

(1)主持会议。

(2)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对议案进行修改。

(3)草拟大会决议和决定。

(4)处理大会期间重要事项。

七、教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议程

教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全体正式代表参加,由工会主持。

1、工会作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2、通过替补代表(在教代会换届时通过教职工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的决议草案。

3、召开大会主席团会议(在换届时先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

(1)明确任务及职责。

(2)做好分工

4、大会审议通过正式会议议程和议题。

八、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议程

(一)宣布大会前的工作。

1、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教职工正式代表数。出席会议正式代表超过正式代表总数三分之二,方可开会。

2、介绍参加会议的特邀代表、列席代表。

3、宣布大会议程。

(二)宣布开会:

1、致开幕词。

2、校长工作报告。

3、教代会工作报告。

4、行政财务工作报告。

5、对提交大会审议的决议、决定进行表决。宣布选举结果。

6、根据需要安排教职工代表发言。

7、进行大会总结或致闭幕词。

九、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

按规定对提请大会表决或确认的事项,经教代会讨论、审议后由教代会作出决议或决定。

1、决议、决定的内容

一般包括:决议(决定)时间;决议(决定)事项;大会对决议(决定)意见及代表对本决议(决定)的表决结果。为了保证教代会决议(决定)的准确性,应坚持一个议题一个决议(决定)的原则。

2、决议、决定的形成

(1)大会主席团根据对各项议题的审议情况,起草决议(决定)草案。

(2)将决议(决定)草案提交各代表团讨论,征求意见。

(3)大会主席团会议集中听取讨论意见汇报,对决议进行修改。

(4)大会对决议(决定)进行表决。

3、决议、决定的实施

(1)教代会常设机构是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者。

(2)在教代会决议(决定)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确需修改时,应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讨论修改原决议或决定条款,并就修改内容进行表决,做出新的决议(决定)。

(3)对教代会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应在下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

十、教职工代表大会文书档案

1、建档原则

(1)教代会存档的文书资料必须具有保存价值,并保持文书资料的本来面貌

(2)文书资料要齐全、完整。

(3)一般应把一个届次的文书资料组合成卷。

2、建档范围

(1)涉及教代会工作的上级文件、批复、指示。

(2)教代会的会议通知、文件、报告、记录。

(3)教代会决议(决定)及表决情况。

(4)教代会提案情况。

(5)教代会的组织机构、成员及出席大会的人员名单。

(6)教代会闭会期间会议记录、纪要、文件、报告。

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记录.doc

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记录 时间: 2013 年 9 月 12 日地点:一楼办公室 参加人员: 10 位教代会代表 列席 6 人( 6 位校级领导) 主持:范甲彬 记录:王广辉 主要议题: 1、学习教育法规,增强依法执教意识。 2、关于学校管理 刘校长讲话:根据当前部分教师法律意识淡薄,校园安全事故频发的现实,根据广大教 师要求,对教师开展校园普法教育,广大教师要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维护师生利益,主要学习内 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 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 刘校长:对于校园普法,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办法,畅所欲言,请大家积极发言。 邢长银:现在社会上再婚家庭增多,有的再婚家庭家长歧视非亲生子女,甚至对其实施家庭暴力。针对这种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禁止对未成年 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行为,不得歧视女性 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所以我们可以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刘鹏:法律是武器,是规则,我们作为一名班主任要学法,要守法,要用法。 王青:《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是我们在校园内外的法律规则,每一位教师都应熟 悉其中的条款,把它应用于日常教学管理中,意义重大。 刘校长:为了进一步促进老师全心全意依靠学校办学的指导思想加强学校的民主建设, 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作用,依法维护教职工权益,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老师们可以通过这次会议向学校提出宝贵的意见。

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记录 时间: 2013 年 9 月 26 日 地点:一楼办公室 参加人员: 10 位教代会代表,列席 6 人 主持:王相军 记录:王广辉 议程: 1、范甲彬主持会议:向大会报告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符合大会法定人数本次大会有效; 2、宣布大会议程; 3、校长作校务公开工作报告; 4、分组讨论; 5、各组汇报讨论情况; 第一小组发言要点:我校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一套较完善的校务公开工作体系,校务公开工作已全面铺开。公开内容涉及学校发展规划、民主评议干部、职称评审、评优评模、工资 晋升、大宗购买、收费标准、财务收支、接待费用、招生工作等项目,公开载体有教代会、文 件、会议、公开栏等,基本形成了对内和对外公开相结合,部分公开与全面公开相衔接, 过程公开与结果公开相协调,校务公开与解释说明相统一的工作格局。校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强化了广大师生员工的民主意识,并积极主动地参与学校的各项工作中来。校务公开在促进民主 政治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提高办学效益和管理效率,树立学校良 好形象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现。 第二小组发言要点:校务公开促进了校园的和谐发展。实行校务公开,为我校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促进了学校的发展。学校中的大小事情都公开了,教职工心里明白了,学校领导心里坦然了,学校领导理解与支持加强了,极大地改善了干群关系。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民主管校的自觉性,增进了学校班子团结,得到了广大教职工的信任,这样在全校上下形成了巨大的凝聚力,有力地促进了校园的和谐发展。 第三小组发言要点:校务公开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实行校务公开,有力地推动了学校民主管校的发展,全校形成了一种宽松、和谐、奋进的氛围, 营造起一个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大舞台,广大教职工心情愉快地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去,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实行校务公开,有力地促进了学校的文化建设,校务公开栏成为广大师生员工经常光顾 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校务公开提高了学校的知名度。自我校实行校务公开以来,多次接受了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由于我校校务公开工作真实、全面、规范,文字档案收集全面,多 次得上级领导的肯定和表扬,也使上级领导对我校的各项工作有了较全面的了解,从而提高了学校的知名度。 6、代表对决议、决定进行表决; 7、工会主席致大会决议。

学校教代会、工会制度

教代会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有教师、职工和学校领导干部,其中教师、职工代表应过半数。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推选出教职工代表参加学校管理委员会,就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教学管理的重大问题,协助校长决策。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参加。遇重大事项时,可召开临时会议。教代会进行选举和做出决定,必须经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有效。 四、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任何借口,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进行修改。 五、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需要,设立临时的或者经常性的专门工作小组,完成教代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问题,由工会委员会组织召集教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小组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次代表大会汇报,予以确认。联席会议可根据会议内容邀请学校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工作制度 教代会的专门工作小组围绕教代会相关职权的行使和落实开展工作、对代表大会负责,接受学校工会委员会组织指导。 1、明确各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范围,制定工作实施细则; 2、定期召开会议,确定本小组的工作计划、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3、经常开展活动,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及时同行政有关部门沟通,并参加有关会议,参与有关方案、措施的起草制定; 4、平常向教代会工作机构——教育工会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代表大会召开时向大会做出口头或书面工作报告。

教代会职权 一、定期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要改革方案、经费开支预决算及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作出贯彻实施的决议。 二、讨论通过学校的岗位责任制方案,奖惩办法,教职工业务进修及其他与教职工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三、讨论决定集体福利费的管理使用方案和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和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建立定期评议干部制度,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工会工作制度

教代会职责1

教代会职责 根据学校教代会条例规定,教代会在学校范围内行使四项职权,简单概括为: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 一、教代会审议建议权:是指包括定期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审议学校发展、建设、改革等重大问题,如本校的办学指导思想、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改革措施、教职工队伍建设和财务预决算等,以上方面的问题在决策前,都应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由教代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校长工作报告,是指校长对学校一个时期全面工作的总结和计划。副校长的分管工作报告,可作为校长工作报告的补充。校长向教代会做工作报告每年一次。 二、教代会审议通过权:是指凡属学校内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如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实行聘任合同制的集体合同草案、创收分配原则和办法、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等,都应经教代会审议并通过,然后由学校颁布实施。 三、教代会审议决定权:是指教职工福利费使用原则、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事项,都应由教代会审议决定。教代会审议决定的事项与审议通过的事项是有区别的。审议通过的事项,要经校长颁布后才能实施;审议决定的事项,则可以直接付诸实施。如果学校行政领导对教代会审议决定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教代会复议;复议后仍有不同意见,应按决定执行,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四、教代会评议监督权:是指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和安排下,配合校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小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以干部的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依据,对校级领导干部、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院(系)处级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民主评议,提出相应的表扬或批评建议,并作为校党委任免干部时的重要参考。也可通过召开座谈会、参加测评会、个别听取意见、接待来信来访等形式,协助校党委收集教职工对干部工作和干部个人的意见和建议,为校党委任免干部时参考。 一、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职责 1 、提案审理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群众利益关系重大的问题进行征集提案工作。 2、负责对代表提案的收集登记、审查整理、传递反馈,及时交代相关部门处理,为提案的实施创造条件。 3、对征集到的提案进行研究和分理,决定是否立案。在正式会议上,向代表报告立案和分理情况。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方案

六安市清水河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方案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教代会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更好地发挥教代会的作用,提高学校的民主管理水平,...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教代会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更好地发挥教代会的作用,提高学校的民主管理水平,促进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教代会的职权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等。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二、教代会工作程序 (一)选举教职工代表 1.教代会一般每三年为一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凡本单位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具备规定条件的,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3.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参加基层单位选举。 4.教职工人数80人以上的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名额按教职工人数确定。(1)教职工人数80—100人的代表名额为50—55%。 (2)教职工人数101—200人的代表名额为40—45%。 (3)教职工人数201—500人的代表名额为30—35%。 (4)教职工人数501人以上的代表名额为20—25%。 (5)教职工人数不足80人的学校,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其性质、职权、组织制度、运行规则与教代会相同。 5.教职工代表要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应有一定比例。 6.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1)教职工代表的选举,由学校工会制定代表选举方案,经学校党组织同意后组织实施。根据学校组织机构的分布情况和各类人员的构成状况确定选区、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比例、选举方法、步骤等。

教代会产生的办法及各种制度

考绩制度 一、按三个平行班计算: 一、二年级:及格率为95%,人平85,优秀率80%,巩固率100% 三、四年级:及格率为90%,人平80,优秀率70%,巩固率100% 五、六年级:及格率为85%,人平75,优秀率65%,巩固率100% 1、达到一标奖20元,如果同年级如某一标都未达到,按达标计算,学校只设及格率、人平率和优秀率这三率奖,设巩固率奖(除正当转学外,未经学校批准擅自排挤学生、流失学生在期末考试成绩该生按零分计算)。 2、名次奖:第一名奖60元,第二名奖50元,第三名奖40元(注:名次与名次之间相差千分之一算并列名次)。 3、凡镇抽考年级,按一、二、三名拿奖,只是名次奖不设达标奖。 4、凡单科在镇上获第一名奖120元,第二名奖110元,第三名奖100元。 5、抽考年级自然、思品、社会获第一名者30元,第二名奖20元,第三名奖10元。 6、1-5年级思品、自然(科学)、社会按所带班级计算,达一标奖10元,若该班三达标另奖10元,若该科都不达标与街办学区进行比较拿考绩奖。 7、抽考的小科,如:体育、音乐、美术(与街办进行比较)获 一、二、三名分别奖30元、20元、10元。 8、不带考试科目的教师及后勤人员拿第三名奖。 9、学前班由学校统一考试,考后按80%的人数计算,达标指数与一年级同算。

考勤制度 1、在岗教师要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一次扣1元,并扣当月0.1分,旷工一节扣4元分,并扣当月1分。 2、每月常规教学检查:备、教、批、辅、评、研各个环节要符合要求,少一环扣2元,期末考试。 3、教职工有事请假半天以上办理请假手续,无请假条一律视为旷工,除特殊情况外不准带假、命假。 4、病、事假半天不得全勤奖,旷工半天扣10元,按月结算。 5、婚、丧假均为5天,25岁以上,产假90天,剖腹产105天(都含星期天)。 6、教职工在一学期内累计病、事假30天,学期结束不发当事人一切福利待遇。 7、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半天以上必持请假条,一周之内由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由中心学校校长审批。 8、教职工一月内有3节课的机动假(3节课不能并用),必须办理请销假手续,这3节课可以不列入考勤(若下一年考核中有并列分数的老师,可参考机动假)。

教代会职责

教代会职责 一、教代会的职权和任务 1、职权。在本校范围内行使四项取权: (1)审议建议权。 (2)审议通过权。 (3)审议决定权。 (4)对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 2、任务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3)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4)团结和动员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群策群力,办好电大。 二、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根据“教职工百人以下的学校可按20-30%左右比例确定”的精神,我校教代会代表名额可确定为8-10名。 三、代表的条件和要求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 2、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知识,愿意参加学校 的民主管理活动。

3、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 5、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遵章守纪,胜任本职工作。 四、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按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和议案。 (3)有权对大会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有权对学校有关部门的工作提出询问,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5)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和控告。 2、义务 (1)努力学习、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提高自身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3)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执行和宣传教代会的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4)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做好群众工作。 (5)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五、教代会与党、政、工的关系

教职工代表大会基本程序

教职工代表大会基本程序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教代会必须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按下列基本程序进行: 。 , 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各选区通过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由教职工直接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选举,票数超过选区教职工半数才能当选。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到有关选区参加选举,不能设“当然代表”。届中教代会代表缺额的要进行补选。 各选区将选举结果报学校工会后,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代表

资格审查,确定后张榜公布。代表产生后要对代表进行培训。 4、确定教代会中心议题。 教代会召开一个月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提出教代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5、提案的征集。 教代会召开一个月前,校工会或提案小组发出征集提案的通知, 二、预备会议 1、教代会预备会议由工会主持,全体教代会正式代表参加。预备会议一般采取举手方式表决。 2、预备会议主要内容: (1)听取工会报告教代会筹备情况; (2)通过大会议题和议程;

(3)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代表增补情况说明; (4)通过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和执行主席名单; (5)通过校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干部方案。 三、正式会议 1、核实到会人数。 1、教代会闭幕期间,属教代会职权范围内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可召开教代会联席会议协商处理,有关决议、决定提请下次教代会确认。 2、会后15天内向县教育工会上报《教代会报表》。工会换届选举的应呈报关于工会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并取回批复。 附:教代会工作流程图

教代会工作制度(精)

教代会工作制度 一、教代会大会工作制度 1.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制度 这是教代会经常性活动与教代会大会期间活动转换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作为一项必要的工作制度。教代会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 听取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关于大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 (2) 听取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并提请通过; (3) 选举本次代表大会主席团; (4) 听取有关行政领导和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就提交大会发言的文件的说明; (5) 审议通过本次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 (6) 讨论决定本次教代会大会的有关其他事项。 预备会议由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负责人主持。 2.代表大会工作和活动的领导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主席团主持大会的工作和活动,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大会执行主席,并根据需要,由执行主席召开主席团全体会议,讨论、审议和决定有关事项。 3.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形成和修改的制度 教代会的决议和决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集中体现。因此,凡要在教代会职权范围内做出的有关决议和决定,必须经过代表的充分讨论,由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凡经过代表大会通过

的决议和决定,非经过代表大会同意,学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修改;学校校长对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代表大会进行复议;如代表大会复议仍坚持原来的意见,校长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报告上级教育主管机关和上级工会进行协调;如代表大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在闭会期间遇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变通,应由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召集教代会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次代表大会报告,请求审议和确认。必要时也可召开临时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二、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工作制度 教代会的专门工作委员会(或小组)围绕教代会相关职权的行使和落实开展工作,对代表大会负责,接受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组织指导。其工作制度是: 1.明确各委员会(或小组)的工作职责范围,制定工作实施细则; 2.定期召开会议,确定本委员会(或小组)的工作计划,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3.经常开展活动,深人群众听取意见,及时同行政有关部门沟通,并参加有关会议,参与有关方案、措施的起草制定; 4.平常向教代会工作机构——工会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代表大会召开时向大会做出口头的或书面的工作报告。 三、教代会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或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 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研究和确定重大问题时,教代会代表团(组)长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2012年版

民主进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32号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已经2011年11月9日第34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商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现予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今年1月1日,《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开始施行。制定《规定》,是施行教育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学校民主管理进程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中国教育报》记者唐景莉就此采访了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副主席陈志标。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副主席陈志标解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问:1985年,教育部、原中国教育工会联合颁布了《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请问《暂行条例》实施20多年来,效果如何? 答:1985年1月,教育部和原中国教育工会联合颁发了《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20多年来,教代会制度逐步完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由文件规定发展到法律法规,法律地位不断提高。 二是由高校发展到各级各类学校,适用范围日益扩大。 三是由暂行条例发展到实施细则和工作规程,制度体系日渐完善。 四是由会议制度发展到工作制度,制度质量明显提高。 五是由工作试点发展到制度规定,职责权利逐渐落实。 六是由组织机构发展到组织网络,自身建设日趋加强。 目前,全国98%以上的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建立了教代会制度,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教代会的建制率也达到40%,体现了教代会制度强大的生机和活力。 问:教育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过广泛调查和多次研究,制定了全口径规范、指导和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定》。请问《规定》有哪些制度创新? 答:《规定》共六章三十条,对本规定的适用范围,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地位、指导思想、领导体制、组织原则、职权、代表的产生及其权利义务以及组织规则、工作机构等作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与《暂行条例》比较,有很多制度创新。 一是《规定》明确了教代会的法律效用和适用范围。 《规定》是国务院部门规章,具有更强的法律效用;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办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涵盖范围大大扩大。 二是《规定》确立了教代会制度在学校民主管理中基本形式的地位。 与《暂行条例》相比,《规定》明确教代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与学校的其他民主管理形式相比,教代会具有法定的形式、广泛的代表性和适用性、职权的多样性和开放性、完整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一定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经受了30多年实践的检验,由此确立了教代会作为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基本形式的地位。 三是《规定》创新了教代会的组织方式。 《规定》明确“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其内部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教职工大会制度,在该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除了教代会、教职工大会,对规模较大的学校在其下属单位,如院、系建立二级教代会,此外,针对规模较小的学校,一些地区设立区域性、行业性教代会制度,行使相应的职权。 四是明确学校工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以下与教代会相关的工作职责。 《规定》规定:“学校应当为工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五是《规定》赋予学校在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设和发展方面的自主权,学校根据《规

教代会召开的有关

教代会召开的有关操作程序

教代会召开的有关操作程序 教代会召开的有关操作程序分如下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筹备工作。主要是确定教代会中心议题,起草文件和征集提案。 1.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成立有党、政、工等有关部门参加,由工会牵头的大会筹备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秘书组、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提案审查小组、宣传组、会务组等工作小组进行筹备工作。 2.首届教代会或教代会换届时,制定教代会正式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的名额分配,代表条件、选举办法、代表团划分等方案。选举教代会代表,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和代表培训。 3.征集大会提案,并对提案进行归纳、整理、审查、立案。 4.大会召开前一个月,教代会筹备委员会在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本次会议的中心议题建议,报党组织研究确认。大会中心议题应是围绕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心,针对学校发展建设和内部改革中的一两个重大问题来确定。结合大会中心议题,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5.准备教代会的有关文件,包括起草、征求意见、文印、分发、传递等工作。需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通过或者决定的文件,经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并于会前十天印

发给教代会代表,使代表有时间思考和征求教工意见,对文件进行修改,使之进一步完善。 6.学校行政负责起草校长工作报告并拟好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筹委会及时做好需向大会汇报的各项准备工作。 7.教代会安排有民主评议干部程序的,要配合组织部门制定民主评议干部方案。 8.在广泛征求代表团(组)意见的基础上,由筹备委员会(筹备小组)提出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的推荐名单和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推荐名单,并按有关程序提交预备会议讨论通过。 9.若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并召开的还要做好会员代表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10.由财务部门做好会议经费预算,上报行政。安排布置会场,包括落实国旗、横幅、标语、音响、摄影等事项。 11.由学校党组织下发召开教代会的通知,同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由校党组织批转工会关于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报告。 12.学校工会填写召开教代会报告表,报上级教育工会。 第二阶段:预备会议 预备会议可由教代会筹委会或校工会主持召开,全体教代会正式代表参加。 预备会议的主要内容: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建立实行教代会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需要,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是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根据《工会法》、《教育法》和《教师法》,为切实做好教代会工作,发挥学校教代会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 学校实施教代会制度。 1、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 2、全面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教代会的主要职权:(1)、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建设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方案、财务决算以及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等;(2)、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教职工工资调整、奖金、教职工聘任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奖酬金分配办法、教职工职称评定和其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改革方案、重大规章制度;(3)、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4)、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重大改革方案、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经过 3、着力提高教代会代表素质。 4、建立教代会报告制度。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教代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一)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 1、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凡学校中享有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3、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选举程序。 4、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教代会代表占学校教职工的比例,一般在30%左右。 5、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女教职工和青年教工应占适当比例。 6、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1)由学校工会制定选举代表方案。根据学校年级组或教研组和各类人员构成状况,确定选区、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 (2)工会要向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教代会。

中小学教代会议程及要点

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程序及要点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届序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三年或五年为一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名称为:某某学校某届某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1、非换届期间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在党支部领导下,由教代会常设机构承担具体工作。换届时的筹备工作由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或筹备组,下同)承担。筹委会由党支部领导,日常具体组织工作可授权工会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2、向同级党组织和工会报告筹备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大会中心议题(应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和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由学校工会提交学校行政研究决定)、拟开会时间、代表构成、应出席会议代表人数、主要议案及表决方式等。 3、选举代表(换届或增补):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200人以下的学校代表比例为全体教职工总数的50%以上,200人以上的学校代表比例不低于40%,其中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并应根据学校实际,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代表以年级组或教研组为单位,按分配的名额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代表须获得半数以上的同意票才能当选。 4.根据中心议题,分发提案表,征集大会提案。 5.需要提交大会讨论、审议、通过或决定的文件于会前一

周发给代表,听取讨论意见并进行修改。 6、拟定大会议程。发出关于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 三、关于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代会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2、大会中心议题。 3、大会议程。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与处理工作 1、提案的认定与提案内容。 提案:既提出问题又要分析问题,且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与方案,列为提案。 提案内容:从单位实际出发,按本届(次)代表大会征集提案的要求提出。 2、提案的立案与提案处理。 提案的立案:提出的提案必须填写提案表,每表要求:由一人填写,一个提案内容,有二人或二人以上附议。提案一式二份。经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或提案小组,下同)审阅后正式立案。 提案处理: (1)提案的审议和立案登记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以提案表为依据进行审议,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要立案登记,然后由提案工作委员会综合分类,向行政汇报并转有关职能

教代会制度

教代会制度 后赵小学教代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实行校长责任制的同时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建立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有利于教代会工作的规范化,有利于保障教职员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教代会制度既是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又是完善学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教代会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查研究制度。教代会主席团对教代会涉及的有关问题,应进行广泛的专题调查和研究。 二、交流沟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职工代表或教代会各小组组长与学校领导,就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特别是学校的改革发展问题以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直接进行交流沟通,以达成共识。 四、教代会评价制度。教代会的评价指标主要有下列内容: 1、学校党政对教代会工作的重视程度。即党政领导在思想认识上、制度建设上及物质条件上是否重视并支持教代会工作。 2、教代会四项职权的落实程度。这是教代会工作评价的重点内容。四项职权是指:对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发展、改革等重大工作的审议建议权;对学校内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方案(例如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原则和方法)以及规章制度的审议通过权;对教职工的福利、物质利益等具体工作的审议决定权;对学校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 3、教代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实施程度。这是指教代会各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教代会各项工作是否符合要求,会议期间是否充分民主,教代会在开会及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情况如何。

4、教代会工作机构的工作情况。这是指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各项任务的开展情况。 五、教代会的职权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和年度、学年计划、重大教改方案及财务预决算方案等。 (2)、审议通过校长提出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方案及教育基金颁发事项。 (3)、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等问题。 六、教代会的代表产生 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人数是全校教职工总数的20%,代表中教师占60%以上。 七、教代会的任期 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五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

教代会各部门负责人职责制度方案【最新版】

教代会各部门负责人职责制度方案 1.协助校长主持学校总务工作,参与决策学校重大事件,领导总务室。 2.根据上级要求及学校计划,领导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多种多样的勤工俭学活动,负责各种合同的签订,力争超额完成勤工俭学的指标。 3.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工作会议,牢固树立“三服务”(教学、教师、学生)的思想,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管理质量。 4.善于直辖市和正确处理与其它部门的工作关系,着眼大局、统筹兼顾。 5.基本掌握学校主要财产,设备的种类、数量、性能及使用情况,本关“物尽其用”的原则严格控购各类物质,经常了解各学科教学的需要,有计划地充实和改善各学科教学的物质设备,为教学工作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 6.加强学校财产管理,凡购进或上级拨发的固定财产,及时督促保管员分类记入账,做到帐、物相符,领还手续完备。学期结束,要

根据学校财产分类账卡清查,若丢失或损坏,要查明原因,、照价赔偿。 7.严格财产审批手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按规定有计划地审批正常开支,监督财会人员执行财务纪律。 8.关心教师生活,协助工会协调、安排、解决福利待遇。 9.搞好学校的治安保卫及综合治理工作。 10.定期向校委会及主要阜报告学校近期收支情况及总务工作,提出调整意见,并作工作总结。 xx小学第八届教代会职责、制度、方案6 xx小学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1、配合学校党支部、校委会主持学校工会工作,协助校长管理教职工,参与决策学校重大事件。 2、认真执行《工会法》,搞好民主管理,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学校工作报告、发展规划、重大决定及有关管理条例(规

章、制度)等。 3、加强民主建设,负责教代会的组织工作,定期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教职工的思想状况、工作状况及生活状况,反映教职工的迫切要求及急需解决的问题。 4、关心教职工的疾苦,配合学校抓好教职工的生活福利,作好退休教师、病重教师的慰问工作,关心老年教师及特困教师。 5、协助学校抓好计划生育及女工、儿少工作,督办落实有关政策性待遇。 6、审查学校财务计划、财经收支及财产管理等工作,代表教师作好民主理财工作,搞好校务公开工作。 7、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和物质文化生活。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负责解决教职工住房等问题。 xx小学第八届教代会职责、制度、方案7 xx小学教导室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

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记录

教职工代表大会情况报告表

平山县职教中心 第四届第一次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 总结讲话 (2005年9月9日李兴芳) 各位代表: 平山职教中心第四届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已经完成了各项议程,取得了圆满成功,我代表工会委员会对大会的成功表示热烈的祝贺! 同志们,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我校全体教职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虽然会议时间短,但是各位会员严格按照大会议程,认真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主人翁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发扬民主、畅所欲言。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校长的工作报告,校务公开实施方案,充分地表现了平山职教中心全体教职员工高度的事业心与责任感,代表们为振兴平山职教中心献计献策,竭思尽虑,所有建议与发言,都洋溢着对平山职教中心的激情,体现了校兴我荣、校衰我耻的豪情。大会始终激荡着民主、团结,务实、鼓舞的主旋律。听了李校长的报告,我们的思路更宽了、眼光更远了、信心更足了、干劲更大了,我们相信,在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顺利完成本学期的各项任务,为平山职教中心的更大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这是一个为振奋精神、务实高效的大会,一个开拓进

取、团结胜利的大会! 同志们,办好一所学校不容易,学校工作是一个整体,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与配合,各项工作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是不可分割的。我们常说,教学是中心、科研是先导、后勤是保障、管理是关键,我们今天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就是要发挥广大教职工的聪明才智,参与学校管理。在目前形势下,物质条件固然重要,但在一定物质条件保障下,很多问题的解决,关键在于管理,在于我们的精神状态。我们对待每一项工作都要严抓细管,向管理要效益,向管理要潜力。现在,我校事业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我们每一位同志都要从学校大局出发,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局部与全局、暂时与长远的关系,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端正作风,克服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和个人主义,我们就一定会把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统一起来,把学校各方面力量有效地组织起来,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 同志们,过去的一年,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我校的工作做了充分的肯定,给予较高的评价,归纳起来有“四个一”,即:一座积极向上、温馨和谐的教学殿堂,一个团结进取、锐意改革的领导班子,一支埋头苦干、乐于奉献的师资队伍,一个设备一流、水平较高的育人环境。这些都是我们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的根本法宝,必须始终不渝的坚持下去。时代在前进、社会在发展,我们所面临的教育竞争将越来越激烈,如何发展、怎样发展、如何将平山职教中心各项工作推上更高台阶,都是值得每一位职工

教代会各部门负责人职责、制度、方案文档

教代会各部门负责人职责、制度、方案文档 Responsibilities, system and scheme documents of depa rtment heads of the teachers' Congress 编订:JinTai College

教代会各部门负责人职责、制度、方案 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1.协助校长主持学校总务工作,参与决策学校重大事件,领导总务室。 2.根据上级要求及学校计划,领导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完 成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多种多样的勤工俭学活动,负责各种合同的签订,力争超额完成勤工俭学的指标。 3.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工作会议,牢固树立“三服务” (教学、教师、学生)的思想,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管理质量。 4.善于直辖市和正确处理与其它部门的工作关系,着眼 大局、统筹兼顾。 5.基本掌握学校主要财产,设备的种类、数量、性能及 使用情况,本关“物尽其用”的原则严格控购各类物质,经常

了解各学科教学的需要,有计划地充实和改善各学科教学的物质设备,为教学工作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 6.加强学校财产管理,凡购进或上级拨发的固定财产, 及时督促保管员分类记入账,做到帐、物相符,领还手续完备。学期结束,要根据学校财产分类账卡清查,若丢失或损坏,要查明原因,、照价赔偿。 7.严格财产审批手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按规定有 计划地审批正常开支,监督财会人员执行财务纪律。 8.关心教师生活,协助工会协调、安排、解决福利待遇。 9.搞好学校的治安保卫及综合治理工作。 10.定期向校委会及主要阜报告学校近期收支情况及总 务工作,提出调整意见,并作工作总结。 xx小学第八届教代会职责、制度、方案6 xx小学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1、配合学校党支部、校委会主持学校工会工作,协助校 长管理教职工,参与决策学校重大事件。

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工作制度

梅峰初级中学 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工作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最基本的组织形式,是实施民主治校的主渠道。为充分发挥教代会的重要职能,使教代会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以下若干工作制度。 一、教代会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大会主席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 1.组织、主持大会上期间的各项活动,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 2.听取、讨论各部门对各项议题的审议意见。 3.讨论、审议提交大会表决的议题、议程以及决议、决定草案等。 4.讨论、确定教职工代表提案是否列入大会方案事宜。 5.主持选举及决定其他重大问题。 (二)大会主席团决定大会上重要事项的原则 民主集中制,凡提交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必须获主席团成员多数同意。教代会开会期间,主席团应根据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确定大会上执行主席。执行主席按分工主持大会日程并召集主席团会议。主席团会议议题要事先打印安排表,明确会议的内容、时间和地点,使主席团成员心中有数。

(三)教代会主席团在大会闭会期间的主要职责和决定问题的权限 1.检查督促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等重要议题的贯彻落实,听取各有关职能部门承办代表提案、大会方案的情况,对贯彻落实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 2.指导各部门工作,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各部门所不能决 定的问题。 3.讨论并审议应由教代会讨论通过但因特殊原因不能召开教代会的 重要议题。 讨论通过这类议题时,主席团应在一定范围内广泛征求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充分体现教职工的意志,重大问题可召开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或研究决定: 4.及时向党委和校行政报告主席团在大会闭幕期间的工作情况及研究决定的有关事项: 5.承办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⑥尊重并支持学校行政依照有 关法律法规和教代会决议行使行政决策权和指挥权。 二、代表选举和会议表决制度 (一)教代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教代会与工会和并召开,届期相同,因此教代会代表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又是工会会员代表,被选为教代会代表的必须是工会会员。 (二)教职工代表的条件。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在编教职工

教代会制度细则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扬民主,充分发挥教职工主人翁精神,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推进学校的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关于“要建立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在校工会领导下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 第二章教代会的职责和权利 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团结教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完成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任务。 2、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重大工作、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通过教职工生活福利方案。 3、积极支持校长履行职责,及时收集反馈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对学校工作实行民主监督。 4、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 5、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要积极支持校长行使决策权和指挥权,要维护校长的权威。校长要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尊重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实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负责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应由行政方面处理的提案,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检查和监督。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 第五条凡是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正式教职工,均可被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第六条教职工的代表,以工会分会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第七条教职工代表的选举要坚持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相结合的原则,代表中应有教师、领导干部、职工,其中任课教师不得少于百分之六十。 第八条教职工代表每三年改选一次,可以连任。教职工代表对全院负责。学校全体教职工有权依照民主程序,监督或撤换本校的教职工代表。 第九条根据需要,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确定若干特邀或列席代表。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1、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关于学校决策的讨论。 3、有权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对学校执行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评议学校工作和行政领导干部。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积极参与学校教改工作。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积极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章组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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