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投标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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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投标技术文件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目录

1工程概况

1.1总体简介

总体简介一览表

1.2.1本标合同范围

三门峡交通枢纽指挥中心地基处理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

1.2.2本标合同主要内容

本标工程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⑴附属生产工程

①地基处理及基坑支护建筑工程部分。

②土方开挖工程部分。

工程内容包括上述全部内容。

具体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对投标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1.2.3界限划分依据

本工程界限划分明确规定如下:

⑴有效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

⑵有效版本的工程设计图纸。

⑶河南省建筑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

⑷甲方及监理单位有关界限划分会议纪要。

分界未阐明的以施工图的专业分工为准。

在工程范围内配合后续施工单位进行其他专业系统的工作。

1.3.1地基处理

根据本工程岩土勘察资料,该场地第1层土为人工填土,第2、3、4、5、6层土具有湿陷性,湿陷类型为自重湿陷性,湿陷等级为Ⅲ级(严重)。

基础处理采用灰土挤密桩、素土挤密桩、CFG桩进行地基加固;本工程挤密桩桩数16218根,素土挤密桩有效桩长不小于米;灰土挤密桩Ⅰ有效桩长不小于米、灰土挤密桩Ⅱ有效桩长不小于6米、8米,桩径450mm,等边三角形布置,桩间距为1000mm,挤密桩处理范围超出筏板外边缘不小于,要求处理后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250kPa,挤密桩处理范围超出基础外边缘不小于3m(局部不小于4m),桩孔内的填料采用3:7灰土(消石灰与土的体积比),桩孔内严禁采用耕种土、杂填土、淤泥质土,同时土料中不得夹有砖块、瓦砾、生活垃圾等,填土的含水量应接近最优(或塑限)含水量。孔内填料要求分层夯实回填,压实系数不小于。CFG桩有效桩长不小于米,且桩端进入第7层:黄土状粉质粘土层不小于800mm。CFG桩单桩承载力特征值不小于900kN,要求处理后的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不小于500kPa,主楼基础下CFG桩总桩数886根。桩身强度等级为C25,桩径

400mm;保护桩长不小于500mm。

1.3.2现场条件

三门峡迎宾大道以东,商务六街以南。交通便利,施工区域四周空间较大有放坡空间。

基坑规模:本工程范围为三门峡交通枢纽指挥中心地基处理及基坑支护工程,基底的平面尺寸分别为×。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和图纸,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和图纸,基坑开挖深度为。

编制依据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本工程设计图纸、招标文件等。

2施工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

2.1施工组织机构

2.1.1施工组织机构的建立

本工程项目组织管理机构的建立以全面实现本工程的各项建设目标,以满足用户需要为宗旨,以“出范本、树样板、创精品、创业主满意工程”为目的,确保工程项目计划、组织、生产、协调高效率的进行。

施工现场采用项目管理的组织形式,成立项目经理部,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进行管理。项目经理部分为决策层、管理层和作业层。

决策层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及项目总工组成,具体设置为:项目经理一人,项目副经理一人,项目总工一人。

管理层分为六科二室,即:施工管理科、财务管理科、质量检查科、安全监察科、物设管理科、经济核算科、试验资料室和综合办公室,各科室的业务范围根据公司《质量手册》的职责确定,并应与甲方、监理的管理部门业务对口。

作业层为各专业施工队伍,包括桩基专业施工队1个,基坑支护专业施工队2个,土方队1个,地基处理施工队1个。

2.1.2工程组织管理机构与公司的关系

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工程项目部承包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负责一切重大决策,负责经营谈判和签约活动,负责制定控制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经营目标。

该工程项目经理部是我公司派出的项目执行机构,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该工程施工现场中的一切事务管理和实施,负责向业主、监理工程师及公司施工管理处报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重大事宜,负责编制具体的各项目资金预算计划、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计划、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领导各部门组织生产管理工作,保证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经营目标的实现。

2.2职能部门职责

2.2.1项目经理

(1)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承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公司内部责任状对项目要求的全部责任。对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合理调配生产资源,为项目施工生产等各个环节正常运行创造和提供必要的条件,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3)领导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各级人员的质量职责,准确处理质量、安全、成本和文明施工的关系,确保工程工期及质量要求。

(4)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保证本质量目标的实现。

(5)接受公司内部质量审核,及时纠正审核中发现的问题。

2.2.2项目副经理

(1)根据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安全法规,组织制订提高工程质量的计划及确保施工安全的措施。

(2)对施工过程中忽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违章施工等行为有权制止,并处罚。

(3)负责组织实施旬、月生产计划。组织开展以强化管理、提高质量、降低消耗、提高效益、满足工期要求为目的的生产经营活动。

(4)合理进行资源配置,建立健全材料、机械设备和外来劳务队的评审,确保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

(5)对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3项目总工

(1)负责本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和技术管理,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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