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急诊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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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工作制度

门急诊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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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诊办公室工作制度

二、门诊工作制度

三、门诊首诊负责制

四、挂号室工作制度

五、门诊注射室工作制度

六、门诊换药室工作制度

七、门诊手术室工作制度

八、门诊手术室抢救药品管理制度

九、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十、疼痛门诊工作制度

十一、出具病休证明的规定

十二、专家门诊管理制度

十三、急诊科工作制度

十四、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十五、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十六、急诊输液室工作制度

十七、急诊抢救制度

十八、急诊科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十九、急诊患者接待管理制度

二十、急诊检诊、分诊制度

二十一、急诊请示报告制度

二十二、急诊医疗诊治知情签字制度二十三、急诊病人收住院制度

二十四、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

二十五、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二十六、救护车管理制度

一、门诊办公室工作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面管理工作。

2.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3.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保持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4.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及方案。

5.建立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本部门大事记。

6.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7.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及门诊管理水平。

8.认真接待对门诊服务质量进行投诉的患者,用科学妥善的方式处理投诉。

二、门诊工作制度

1.医院业务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日常行政工作由门诊办公室管理。各科主任应当加强本科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各科室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2.门诊实行医务人员轮转制,人员轮换时,应与门诊部协商,并报医务科。参加门诊工作的医护人员,应当由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担任。

3.主任、副主任医师应定期上普通门诊解决疑难病例,每周至少一天,专科门诊、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每周至少1次。

4.门诊诊室的设置由门诊部统一规划。儿科门诊、肠道门诊、发热门诊相对独立。

5.门诊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上班时必须穿好工作服,佩戴胸卡,热情接待来咨询的群众和关心体贴就诊者,做到举止庄重、衣帽整齐、态度和蔼、文明礼貌、耐心解答问题及对就诊者进行健康宣教。

6.严格遵守医院的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并准时开诊,门诊个别工作人员有殊情况不能出诊,必须提前向门诊办公室报告,并做出妥善安排。门诊办公室每天必须保证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并对医师出诊情况进行考核。

7.各级医师对患者要详细询问病情,认真细致检查,诊断处理恰当,用药科学合理,尽量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简明、扼要、准确记载门诊病历,科主任、主任医师、门诊部应定期检查门诊病历及门诊医疗质量。

8.各科必须执行首诊负责制,对疑难重症患者或患者复诊两次仍不能确诊的,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或会诊,对尚未确诊的危重患者应按照急诊处理。

9.对需住院手术和治疗的患者,由门诊医生开具住院手续。

10.门诊各科应与住院部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容患者住院治疗。

11.门诊各科建立健全门诊登记簿,凡就诊者均须按门诊登记簿项目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签全名。

12.导医应热情主动的接待患者及随行人员,主动带领他们找医生、做检查、取药等。门诊各科室内外的环境应坚持每天清扫,定期消毒,保持清洁整齐。防止医院感染。门诊部不断改善候诊环境,保证卫生设施齐全,时刻保持医院门诊清洁整齐。

三、门诊首诊负责制

1、首诊负责制是指凡到医院门诊挂号的患者,首次接诊的科室和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应热情接待,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和各种检查申请单,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并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和抢救均负有直接责任的制度。

2.门诊患者经分诊台分诊、挂号后到相关科室就诊,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认真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并及时规范书写病历。

3.首诊医师检诊患者后,判断患者病情属于本专业疾病的,首诊医师应对患者进行处理。

4.如首诊医师经检诊患者后,判断患者病情属于他科疾患的,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给予认真处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情及应去就诊的科室。

5.如遇到边缘性疾病患者或遇到诊疗有困难、涉及多学科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先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格检查,及时请上级医师进行指导,必要时邀请其他科室会诊或上报医教部和门诊部办公室进行疑难病会诊。

6.当首诊医师邀请其他科室会诊时,被邀请科室应当派出高年资医师及时参加会诊,将会诊意见当面向首诊科室医师交代清楚,必要时协助首诊科室进行诊治。

7.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给接班医师,并当面交接清楚病情,做好交班记录后方可离去。

8.对来院的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如不属本专业疾病,应先行抢救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专科医师,在接诊医师赶到现场后,向其介绍患者病情和所采用的抢救措施并做好记录后,方可移交至接诊医师。

9.经检诊或抢救后,需住院治疗的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与病区联系,病区不得拒收。病情涉及两科以上的患者,住院治疗时应按照“专病专治”原则,依据患者的主要病情安排住院。

四、挂号室工作制度

1.挂号室工作人员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开诊前半小时准时开窗挂号。

2.初诊患者要认真填写病历首页各栏目,同时就诊两个科或转科患者,须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3.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隔日如复诊应重新挂号。

4.管好挂号票据,严格按规定的挂号标准收费。现款要及时上交,每日一校,月终同财务部结算。

5.挂号室工作人员坚守工作岗位,态度和蔼,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危重患者和持有老年人证者要优先挂号。

五、门诊输液室、注射室管理制度

1.注射室的工作人员应准时上岗,坚守岗位,态度热情。

2.各种注射治疗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可能引起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药物过敏试验。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注射前必须认真核对药物和处方。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若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理并通知医师。

5.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器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6.备好抢救物品和药品,要定点放置,做好交接。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7.注射时注意遮挡患者,以保护患者的隐私。

8.随时做好治疗相关的健康教育和指导。

9.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10.每天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每月按要求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物体表面、手、空气细菌监测),并有检验报告单及完整记录。

六、门诊换药室工作制度

1.换药室工作人员必须服装整齐、清洁,非换药人员不得人内。

2.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接触伤口的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各种灭菌物品必须注明失效日期,超过期限应重新灭菌。各种消毒液要保持一定浓度,器械浸泡液必须每周更换两次。换药室每天工作结束消毒一次。

3.换药时应遵照医嘱,根据伤口的性质进行换药,敷用腐蚀性药物时,应注意保护伤口周围健康组织,头、指、趾等处,应慎用烈性腐蚀性药物包扎。

4.换药时必须遵守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性伤口的原则。换药器械要做到每个患者使用一套,不得共用,一用一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5.存放药品和消毒品的容器要有醒目的标签,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6.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

7.做好本科室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七、门诊手术室工作制度

1.手术室工作人员,进人手术室时必须穿戴手术室的鞋帽、隔离衣及口罩。严格执行手术室各级人员职责、消毒常规及无菌操作、急诊抢救制度、查对制度等,保持室内整洁,患呼吸道感染、面部、颈部和手部感染者不得进入手术室。

2.室内必须保持严肃、安静,禁止喧哗。严禁存放无关物品,严禁吸烟,不得谈论与手术无关的话语。

3.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受术者进入手术室,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减少恐惧情绪。受术者进入手术室时护士应查对姓名、手术名称,嘱排空膀胱、测体温,核对澳抗。

4.手术室的器械、敷料、专用负压吸引器和一次性用品,均由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位置并登记,定期检查、核对更换和补充,以保证手术正常进行。定期清点常用药品、器具,保证药品和器具的质量,禁止使用过期、变质的药品。发现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者,以及生锈、破损的器械不得使用。

5.手术室内抢救药品及消毒药品须有明显标志,根据药品的种类、性质(针剂、内服、外用)分别定位放置,麻醉药、剧毒药品设专用抽屉存放,由专人登记管理并加锁,每日检查、领取,及时更换、补充。氧气设备及其他抢救物品定期检修和校正,应处在待用状态,根据医嘱仔细检查后使用。

6.手术室每日术前开窗通风30分钟,消毒液进行地面清洁,术前常规紫外线空气消毒1~1.5小时,每周大清扫一次,每季应由区卫生监督部门提供手术室空气、手术包、术者刷手后抽样合格报告。

7.手术包及器械应定期消毒,手术包外贴有专用消毒指示剂,并标明消毒日期,定点在无菌柜内存放并标有无菌标识,严禁使用消毒过期、未消毒、生锈、破损的手术包及器械。

8.拿取无菌物品必须使用无菌持物钳,持物钳浸泡在消毒液内应在关节上2~3厘米或镊子长度的1/2。浸泡消毒物品应是全部浸泡,容器及管腔内应充满消毒液,消毒液每周更换。

9.经常打开的容器每天更换、灭菌。打开无菌器的盖子时,无菌面朝上,用完盖上。

10.手术后应及时整理、消毒手术室,按规范的无害化程序处理( 500~1000mg/l有效氯)。被血液污染的器械、污染的手套与敷料等弃入相应的一次性用品弃前须毁形;移入标有污染的存放医疗废弃物的场所。

11.凡与手术无关的人员不能随意进入手术室,如遇紧急抢救情况,应经手术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人内,听从手术室人员指挥,不得影响手术人员的工作。

12.受术者手术后应在术后观察室留观半小时至1小时,无异常后方可离去。

八、门诊手术室抢救药品管理制度

1.手术室的各种抢救药品应根据药品的种类、性质、针剂、内服、外用分别放置,定位存放,专人登记管理,每日检查、领取及保管。

2.毒、麻药品设专人管理,在专用抽屉存放,并加锁,每日检查。用后补充,以保证随时使用。

3.要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过期、变质。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者,不得使用。

九、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1.肠道门诊是发现霍乱等烈性传染病的第一线,对于早期发现疫情、控制疫情蔓延、扩散起着关键作用,是做好防治肠道传染病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度。

2.医院设立专用肠道门诊诊断室、留观室、专用诊断桌以及肠道门诊兼职医生,负责对门诊腹泻患者的诊断和治疗工作。对腹泻患者做到“逢泻必检、逢疑必报、就地处理、隔离治疗”。

3.肠道门诊应配备有防蝇设备、盛放呕吐物的容器及专用的诊断、检查、采样、抢救、消毒、杀菌药品和医疗设备。当值医生应当注意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周围环境卫生。

4.肠道门诊业务范围包括:霍乱、伤寒和副伤寒、痢疾、感染性腹泻、细菌性食物中毒等以急性腹泻为主的各种传染病。

5.肠道门诊医生应当有高度的责任心,熟练掌握各种腹泻疾病的临床表现、流行病学、诊断标准、抢救治疗、疫情报告等有关专业知识,严格遵守隔离、防护等相关规定。

6.处理完患者,先用消毒液浸泡手,再用肥皂洗,用流水冲。患者的病历、化验单及收回的药瓶等,必须经过消毒后再行保存和应用。对患者的呕吐物及其污染的物品和场所应及时消毒处理,患者离开后要进行终末消毒。

7.医院每年5~10月开设肠道门诊,凡就诊的腹泻患者一律要填写《肠道门诊患者登记簿》,填写时要求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便于查找和统计。

8.发现霍乱病疑似或确诊病例,必须立即上报,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疑似病例在确诊或否定诊断后,应做更正报告。要严防迟报或漏报。发现法定报告的传染病,要按规定上报疫情。

十、疼痛门诊工作制度

1.门诊登记本要求详细记录患者一般社会情况、疾病诊断、治疗方法和效果等,以备随访。

2.病历书写、病历记录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真实、准确、完整、清晰,力求详细,必要时查阅患者医疗档案,防止误诊、漏诊。

3.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

4.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根据情况修订治疗方案。

5.应向患者或其家属阐述清楚病情、治疗方案、效果预测、可能发生的副作用、并发症等,征得其同意并签字。

6.接受各种治疗的患者,应根据治疗方法和病情留观到无全身反应和无神经运动系统障碍时方可离院。

7.操作意外时,应立即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汇报,及时处理。

8.对疑难病例必要时邀请有关专业科室医师会诊,共同制定患者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9.诊断室、治疗室等每日空气消毒,器械按消毒常规处理。

十一、出具病休证明的规定

1.凡经我院诊治的患者,才可出具相关的病休证明。

2.门诊医师要严格按照病情认真开具病休证明,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将其记录于病历。急诊患者的病休证明一般不得超过3天。

3.病休证明书上的诊断只是疑似诊断,此类证明文书只证明患者需要病休和休息时间,不应提及对患者的行政处理意见(如“调离现工作岗位’’、“照顾轻工作”等)。病休证明书必须由门诊的经治医师出具并签名。

4.出具病休证明必须经过详细的体检和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检查结果应如实记录于病历中,重要的阳性辅助检查应记录其检索号以便备查。

5.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出具人情假条,一经检查核实,将严肃处理;造成重大后果的,可停止处方权并给予行政处理。

6.证明盖章时须持挂号证(或小病历)在假期时间内有效,过期不予盖章,一般不补开病休证明。门诊部加盖公章时应严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门诊病史是否符合要求;医师是否签全名;是否有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

十二、专家门诊管理制度

1.专家门诊由已取得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称或科室主任的临床医师担任。

2.凡参加专家门诊的医师,应着装整齐,佩戴胸牌。

3.专家门诊由门诊部排班,并将排班表送医教部审批备案,由门诊部挂牌,并提供诊室,挂号室负责分诊挂号。专家看门诊时间一般不得随意,如因故不能按时应诊,必须提前一日通知门诊部调班或停止挂号。

4.门诊部制作宣传栏公布专家照片及简介,以便患者选择专家。

5.专家、专科医师接诊要做到优质服务,对患者认真负责,检查耐心细致,用药合理,不得敷衍马虎,病历记录应合乎要求。

6.普通门诊的危重和急性疑难病症需要专家会诊时,不需另行挂号。慢性病经普通门诊医师检查后需看专家门诊者,可嘱患者下次门诊时挂专家、专科看病。

7.已在专家门诊确定诊断的患者,可挂普通门诊号观察治疗,医护人员不得推诿。

8.各科做好专家门诊的管理工作,认真考勤、考核,医务人员要切实维持秩序,指导患者就医,专家席处要设立姓名标牌,以便患者监督。

9.为保证专家门诊医疗质量,对专家门诊应诊人数实行定量控制,除完成定量门诊外,要对低年资医师工作进行指导,起到传、帮、带的作用。

十三、急诊科工作制度

1、医护人员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2、建立各种危重病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3、选派具有一定技术水平的医师、护士担任急诊中心工作,进修、实习生不得单独值班。

4、医护人员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流程及技术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快速有效地实施救治。

5、对急诊患者要负有高度的责任心,及时、正确、有效地进行救治。

6、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同时进行必要的处理(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登记患者一般社会情况、来院准确时间等项目,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立即前往诊查患者。

7、危重不宜搬动的患者就地抢救,如遇困难,立即请示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协助抢救,做好抢救记录,待病情稳定后再转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联系相关科室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8、对收入急诊观察室的患者,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由医师书写病历,开出医嘱,护士负责治疗。

9、各类抢救药品、器材完备,专人管理,放置在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做好消毒和维护工作,及时补充更新,保证抢救需要。

10、遇批量患者救治时,须立即报请科主任、医务科和院领导亲自指挥,涉及民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需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1、遇有传染病患者应及时准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按规定上报。

12、确保医院固定急救电话通畅,接到出诊电话后10分钟内出诊,急救车装备齐全、完好、适用,及时做好出诊记录。

13、认真填写值班日志、交班报告,做好交接班。

十四、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尤其抢救室)。抢救的人一旦允许搬动,即应转移出抢救室以备再来抢救患者的使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时重新灭菌。

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抢救患者完毕后,要作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十五、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1、因病情需要,可在急诊科观察室短期观察患者(包括病情复杂难以确诊,需入院诊治而暂时无床又不能转出者)。

2、值班医师和护士,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开好医嘱,及时填写急诊观察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和处理经过,认真做好交接班。

3、急诊观察室医师早、晚各查床一次,重症随时查看。主治医师每日查床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

4、急诊观察室值班护士,要随时主动巡视患者的病情、输液、给氧等情况。发现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师并及时记录。

5、加强基础护理,预防褥疮、肺炎等并发症的发生。

6、留观察者只许留一人陪伴(特殊情况除外)。

7、留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1周。

十六、急诊输液室工作制度

1.操作时应按规定着装,戴口罩、帽子。

2.严格按照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查对制度及消毒隔离制度进行工作。

3.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有过敏反应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

试验。

4.配药时注意配伍禁忌,并应在瓶签上注明床号、姓名、药名、剂量。

5.密切观察输液中的情况,发生输液反应或意外应及时处置,并立即报告医师。

6.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严格交接手续。

7.室内保持清洁,严禁吸烟,每天空气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8.医疗废弃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分类收集,定点放置、处理,一次性医疗用品严禁重复使用。

9.认真做好交接班。

十七、急诊抢救制度

1、急诊抢救室在负责人领导下实行24小时工作制,做好急、危、重症的抢救工作。

2、急救室人、物应随时处于应急状态,保证急救药品“四定”、“三及时”,即定品种数量、定地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及时检查、及时消毒、及时补充。

3、急救室医护人员在抢救工作中要密切合作,以“高速、高效、高度责任感,一切为了病人”为宗旨,抢救果断迅速、分秒必争、操作娴熟、分工明确,严防差错事故。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及请示报告制度。

4、尊重危、重症优先处置权。对危重病员,坚持“三先三后”“三不转”。(1)“三先三后”:先救治后检查;先入急救室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2)“三不转”:病情不稳不转;诊断不明不转;危重病员不转协作医院。

5、遇执行公务受伤的执法人员、警察、武警官兵、军人、见义勇为者,优先接诊迅速开放绿色生命通道。

6、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凡属抢救病员,都应有详实、准确的记录,内容包括病员一般情况、所属科别、初步诊断、生命体征、所做检查及结果、所采取的抢救措施、转归等,时间应精确到分钟。各种抢救药品的空瓶、输液空瓶、输血空袋,应暂时保留,以便复核查对。

7、严守保护和保密原则,关爱病员,尊重病员隐私。遇病情较重病员,医生应及时发出书面病危通知书。

8、尊重病员及家属的知情同意权,及时如实告知病员的病情、所采取的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对有风险的治疗应严格履行签字告知手续,同时尽量避免对病员产生不利后果。

9、病员在抢救室内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六小时,医生应及时根据病人做出收入院或观察室的决定。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员,需有医生或护士陪送入院,与病房或观察室医护人员详细交接。传染病或可疑传染病者及时转传染病院。

10、死亡病员应立即移放太平间,在急救室内存放时间不应超过半小时。无主死亡病员的遗物应由两名值班护士填写财物清单,交由在班护士保管。死亡证明填写应准确、全面。必须在确认遗体已送至太平间时方可发出死亡证明书,领取者必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死者的关系。急救室不接收外院转来的死亡病员,应由转送医院接回。

11、严格控制麻醉处方和精神病用药处方的管理,医护间应密切协作,对已知或可疑成瘾者,护士应提醒医生。

12、严格按标准收费,确保电脑录入准确。如病员对收费有疑问,当班护士应给予耐心解释。

13、加强病历管理。病员本次就诊所持病历由抢救室护士保管,待病员离开抢救室时返还病员。

14、急救工作结束,应认真检查总结,不断提高急诊抢救水平。

十八、急诊科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1.急诊科值班医师在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单独值班。

2.值班期间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3.值班医师每日应提前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交办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室,危重患者做到床边交接班。

4.医师在下班前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本,并做好床边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应将值班期间急危重患者病情变化和医疗措施,记入病程记录。

5. 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危重患者随到随诊。

6. 值班医师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7.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因患者病情变化,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因临时医疗救治工作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8.遇到大批伤病患者或突发性事件时,立即上报科室主任和医院总值班。

9.每日早交班时,值班医师应将患者病情、处理措施向上级医师汇报,并交清急危重患者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10.认真填写值班日志。

十九、急诊患者接待管理制度

1.急诊科护士实行24小时值班制,负责接待就诊急诊患者的接诊、分诊工作。

2.向患者及陪同人员发放“患者须知”,介绍环境,交代注意事项及就诊程序。

3.接诊护士应根据急诊工作程序及按急诊患者病情轻、重、缓、急分别处理,尽快安排患者就诊。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护理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发生,各项治疗护理在病历、治疗单上做相应的记录。

5.经常巡视观察患者,加强护患沟通,使患者配合治疗和护理工作。

6.对病情较轻的患者,接诊护士应做相应的初步处理,

7.对接受治疗的患者按医嘱及时正确进行各种治疗。

8.接到危重患者直接送入抢救室,通知相关医生抢救,准备各种抢救仪器并参加抢救工作。需急救手术的患者应立即送往手术室,争取抢救时间,在护送途中做好相应救治工作。

9.遇有不明身份患者,在做好接诊救治工作的同时,护士应询问患者姓名、电话,根据患者提供的信息,联系其家人或朋友。

10.对神志不清且无人照看者,在做好救治工作的同时,通知保卫部门、接诊护士、医生和保卫人员共同检查、清点患者的物品,登记、签名后暂时保管。根据患者随身物品所提供的信息,设法通知其家人或朋友。

11.重大抢救事件,涉及法律或重大纠纷,急诊科主任、护士长应及时处理和上报有关部门。

二十、急诊检诊、分诊制度

1、分诊应由有经验的护士主持,一般急症要分清轻、重、缓、急依次就诊,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通知医生和护士长等,迅速组织抢救。

2、对患有或疑患传染病的病人,均应到隔离室就诊,以预防交叉感染和传染病扩散。

3、必要时,挂号、交款、取药等均可由医护人员或陪伴者代办。

4、扼要了解需要,重点观察体征,并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

5、根据病情需要,填写血、尿、粪等检验申请单,并记录在病历上。

6、急、危、重病人应先行抢救,而后补办手续。采取首诊负责制,各有关科室接到分诊护士通知后要积极主动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

7、遇到大批伤病人或突发性灾难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等协同抢救,遇到涉及法律等问题应向公安部门报告。

8、在分诊中遇到困难时,应由护士长组织护士共同会诊解决,以提高分诊质量,分诊符合率应在90%以上。

9、遇传染病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例转到传染病医院,并按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时汇报,不能遗漏;遇为T≥38.0°C、伴有呼吸道症状的病例,应当将病人分诊至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对预检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10、遇涉及刑事、民事纠纷的伤员按院规上报院总值班。

11、遇急、危重病人立即进入急诊绿色通道。

12、遇外宾、港澳台同胞就诊,按上级相关规定做好预检接诊工作。

二十一、急诊请示报告制度

1. 请示报告项目:(1)重大交通事故伤亡;(2)大批中毒;(3)甲类传染病;(4)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5)病人紧急手术,家属不在场;(6)怀疑病人非正常死亡(刑事案件);(7)危重疑难病例;(8)死亡病例;(9)厅级以上干部就诊;(10)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差错;(11)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或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物变质;(12)接受医院或急诊科调度派遣因公外出、院外会诊。

2. 请示报告程序:

当班一线医生、护士;二线医生;科主任;院医务科。

3.请示报告时间限制:

急诊科医务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必须在即时或12个小时内把情况向科领导、医务科或院总值班、院领导,请示报告并记录在案。(1)即时汇报:①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伤亡、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②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首次应用于临床。③紧急手术而病人的家属和单位领导不在场。④病人发生意外事件。⑤厅级以上干部就诊。(2)12小时内汇报;①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②接受医务科或派遣因公外出、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

二十二、急诊医疗诊治知情签字制度

1. 诊疗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及时与病人及其家属进行沟通,使病人及其家属了解诊治方案。

2. 急诊一、二线医生,在医疗工作中,如诊疗过程涉及有创操作或需告知病情危重时应医患双方签字确认:①自费药品(急诊病房);②诊断治疗有风险(溶栓、机械通气、手术、穿刺术、输血等;③病人拒绝诊治; ④出院时属于自动离院。均要求病员或家属在

相应同意书上签字。

3.上述签字后的相关文件贴入病历,必要时在病历中予以记录。

4. 相关记录:(1)手术同意书;(2)病危通知书;(3)贵重、自费药品同意书;(4)AMI 静脉溶栓治疗同意书;(5)呼吸机治疗同意书;(6)自动出院同意书。

上述(1)和(5)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时可考虑不进行医患双方签字。病人或病人家属不愿签名时,主管医师应在病历上予以记录说明。

二十三、急诊病人收住院制度

1. 急诊病员由门诊医师或急诊医师开住院通知书入院。凡是急诊入院的住院病员,各有关科室均应提供方便条件。

2.凡门急诊收入住院的病员,病房医护人员要热情接待,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而拒收,如存在客观上的具体困难,应及时报告门诊部主任或医务处或院总值班员,门诊部主任、医务科、院总值班员有权决定病员的去向,各科不准拒绝。

3. 急诊病人入院,若系危重病应按危重病人转运规定执行。

二十四、急诊科首诊负责制度

1.一般急诊患者,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认真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并及时规范书写病历,如非本科室专业疾病,由急诊室护士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会诊。

2.就诊的急、危、重症患者,如非本科室范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患者进行抢救,并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后方可离开。被邀请的医师,应立即赶到现场,以首诊医师的责任心投入救治。

3.如遇复杂病例,需其他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实行必要的诊治,并通知医务科,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共同进行会诊和治疗,以其中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

4.凡系决定收入院或转院治疗的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师应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护送。

5.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给接班医师,并当面交接清楚病情,做好记录后方可离去。

二十五、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1.院前急救值班人员应准时接班,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并了解上一班救护情况。

2.严格执行急诊抢救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杜绝差错事故。

3.认真作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箱内药品、物品及常用急救器材准备齐全,完好率100%,并经常保持救护车的卫生。

4.值班人员接到急救出诊电话后,问清患者地址、联系方式、呼救原因等立即出诊,不得推诿拒绝。

5.出诊医师到达现场应立即检查患者,动作迅速,处理果断。病情危重的应向其家属发病危告知书,病情危重不能搬运者,应就地抢救,若病情允许应尽快将患者护送回医院进行抢救。

6. 医务人员应向家属交代清楚可能发生的转送意外,并与医院有关科室联系,提前安排院内急救工作。

7.出诊护士应准备好各项急救所需药品、敷料、设备等,迅速准确的协助医师进行抢救工作,并做好救护记录。

8.在运送危重患者回院途中,应密切看护患者,适当固定,随时观察生命体征变化,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

9.出诊医师到达现场后,如患者已死亡,应详细询问患者家属或在场人员,了解发病情况及既往病史,做好记录,并明确通知其家属或在场人员。出诊医师不能开具死亡证明。 10.急救出诊途中不得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遇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同意后,方可改变。遇有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行驶时,须及时汇报。

11.详细填写院前急救病历及已完成急救处理的措施,送转医院相关科室后应作详细交接,院前院内交接应有记录单。

12.完成急救任务后要做好记录,并及时补充救护车上的急救药品及器械,并做好救护车内抢救器材的维护。

13.重大灾害事故院前抢救,应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通知医院做好接诊准备,或要求现场增援,并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协调,尽力完成院前救护任务。

14.对待患者及家属态度应热情、礼貌,避免争吵现象发生。

二十六、救护车管理制度

1.救护车由急诊科调遣,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作他用或私自使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在保证安全的同时,迅速完成出车救护任务。

2.救护车不工作时应按规定停放在车库内,定人、定车,责任到人。保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

3.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下班后要加足油、水,设有出车登记本,详细记录车辆运行情况。

4.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5.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及时送设备维修管理部维修。

6.出诊后,所用药品、器材、物品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以备下次使用。

7.救护车离开市区执行任务,须报本院医务科、主管院长同意,以便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8.救护车司机按照驾驶员等级范围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及时排除故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9.救护车上的设备、附件不得私自拆卸,必须变动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专业人员处理完成。

10.为防止传染病交叉感染,用后及时消毒、清洗车辆。

11.按期参加车辆年检。

急诊科工作制度

、急诊科工作制度 1、医护人员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2、建立各种危重病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3、选派具有一定技术水平的医师、护士担任急诊中心工作,进修、实习生不得单独值班。 4、医护人员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流程及技术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快速有效地实施救治。 5、对急诊患者要负有高度的责任心,及时、正确、有效地进行救治。 6、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同时进行必要的处理(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登记患者一般社会情况、来院准确时间等项目,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立即前往诊查患者。 7、危重不宜搬动的患者就地抢救,如遇困难,立即请示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协助抢救,做好抢救记录,待病情稳定后再转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联系相关科室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8、对收入急诊观察室的患者,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由医师书写病历,开出医嘱,护士负责治疗。 9、各类抢救药品、器材完备,专人管理,放置在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做好消毒和维护工作,及时补充更新,保证抢救需要。 10、遇批量患者救治时,须立即报请科主任、医务科和院领导亲自指挥,涉及民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需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1、遇有传染病患者应及时准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按规定上报。 12、确保医院固定急救电话通畅,接到出诊电话后10分钟内出诊,急救车装备齐全、完好、适用,及时做好出诊记录。 13、认真填写值班日志、交班报告,做好交接班。 十四、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尤其抢救室)。抢救的人一旦允许搬动,即应转移出抢救室以备再来抢救患者的使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时重新灭菌。 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抢救患者完毕后,要作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十五、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1、因病情需要,可在急诊科观察室短期观察患者(包括病情复杂难以确诊,需入院诊治而暂时无床又不能转出者)。 2、值班医师和护士,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开好医嘱,及时填写急诊观察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和处理经过,认真做好交接班。

中医科各岗位工作职责

中医科各岗位工作职责 中医科主任职责 1、在中医科主任和质量控制部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科的医疗、护理、科研、预防保健、健康宣教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督促本科人员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恪守便民措施及精神文明用语,并经常监督检查执行情况,防止医疗纠纷、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3、负责组织拟定本科业务技术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医疗护理质量的监测控制,检查监督,总结汇报。 4、负责组织本科业务学习、人才培养、规范操作和技术考核;负责本科医疗质量管理的一级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 5、负责解决本科疑难复杂问题,组织并参与、指导急危重病人的抢救诊治,并及时报告院领导和主管部门。 6、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的临床应用,及时总结经验。 7、负责安排并参加值班、会诊、出诊、门诊工作。决定本科病人转科、转诊、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8、负责本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本科人员医德医风、行为规范、廉洁行医、医疗安全教育。 9、负责安排本科人员调休和休假。 中医科医生工作职责 一、在医生组长的领导下,认真做好中医科诊疗工作。 二、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常规,合理使用抗生素,保证医疗质量,严防医院感染与差错事故 三、在临床工作中,继承、发展、提高祖国医药学遗产,积极采集、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中医疗法进行推广应用。 四、负责针灸、理疗工作。 五、在社区积极推广中医药治疗,做好社区人群宣教工作。 六、在上级医生指导下,参加社区内科研工作。 七、参加节假日的门急诊医生值班工作。 中医科护士长工作职责 1.协助护理部做好所属科室的临床护理、教学、科研及护士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 2.根据护理部年度护理工作计划制定科护士长护理工作计划。 3.根据各项护理工作计划,每月至少二次对所管辖科室的护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反馈、整改并做书面总结。 3.参与护理质量控制管理委员会对各科室的护理质量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总结,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 4.每月一次与护理质控护士长共同完成在院护理病历抽查工作。

急诊科工作制度

急诊科工作制度 1、急诊科由科主任和护士长负责急诊科的日常工作。各科参加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服从医务科和急诊科领导和指导。 2、医务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脱岗、审岗、迟到、早退。遇特殊情况医院传呼时,休假的医务人员也应及时到位,参加抢救工作。 3、认真填写急诊日志和门诊病历。对抢救及留观病人应严密观察病情,记录要及时详细,处置要正确。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 4、严格执行急诊首诊负责制、值班及交接班制度、会诊制度、疑难危重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留观病历书写制度、急诊科病人入院护送制度和各种危重病人抢救流程等相关制度,确保绿色通道畅通。 5、抢救器械、药品齐全完备,随时处于应急状态。并做到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贮存。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一切抢救物品不得外借。 6、保持急诊手术室清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急诊手术室所有敷料、针筒及器械均应灭菌消毒。随时处于应急状态。 7、加强观察病人的管理、观察病人留观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留观中发现可疑传染病,须做好床边隔离,并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对疑难病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多科会诊。 8、急诊检验、影像等检查要做到迅速、及时、准确。 9、工作中做到礼貌待人、态度和蔼、耐心解答、简化流程、尽心尽责地为群众服务。 10、保持环境清洁、室内安静、秩序良好。做好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 11、加强安全管理。遇重大问题:如重大伤亡事件、集体中毒、甲类传染病、重大事故纠纷等即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报告。 急危重病人救治绿色通道制度 一、开设绿色通道的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保障急危重病人得到有效救治,提高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最终达到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目的。 二、医院绿色通道的范围 1、心肺骤停 2、直接危急生命的各科急危重疾病(如各种原因引起的休克、昏迷、严 重中毒、严重复合伤、大出血、严重心肺功能衰竭等)。 3、110、120、122所送病情较严重病员,无家属陪护者。 三、医院绿色通道的措施 符合医院绿色通道范围病员来院接诊后,应采取下述措施: 1、接诊后即开通静脉通道及监测生命体征。 2、及时传呼相关临床、医技科室医生。 3、对危重病员由医生或护理人员陪同边抢救、边检查。并在处方、检验、 用血及辅助检查申请单上加盖绿色通道章,优先付款,优先检查和治疗。 4、及时请上级医生及多科会诊,必要时通知总值班及医院急诊抢救小组。 需住院或手术病员,及时与相关科室联系并由医生或护理人员送达。 医院绿色通道流程图

急诊科工作制度汇编

一、急诊科工作制度 一、急诊科必须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应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和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与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二。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急诊患者就诊时,值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生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在5-10分钟内接诊患者进行处理。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患者或接急症通各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科护士随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室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三、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6个月,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门诊部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四、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五、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是。 六、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的采取治疗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一周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七、遇重大抢救患者需通知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有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急诊范围:

急诊科工作管理制度

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急诊科工作管理制度 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急诊科2007 年12 月 修订目 1.急诊岗位责任(值班)制度 2.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3.急诊接诊、转(院)运与入 院护送制度 4.急诊抢救制度 5.急诊程序与注意事项 6.急诊首诊负责制度 7.急诊病历书写制度 8.危重病交接班制度 9.急诊会诊制度 10.急诊收住制度 11.急诊科三级查房制度 12.急诊病例讨论制度13.抢救室和观察病区医师职责 14.急诊诊区规章制度 录 15.急诊清创(手术)室规章 制度 16.创伤外科规章制度 17.急诊医务人员教育与培训 制度 18.紧急外派抢救制度 19.重大突发事件医疗急救汇 报制度 20.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制度 21.急诊科院内急救预案 22.急救中心紧急特发事件处 理预案 23.传染病报告及处理预案 24.急诊轮转工作须知 一、岗位责任(值班)制度

1.急诊科工作人员(包括轮转急诊工作人员及急诊药房、检验、挂 号收费等人员)应熟悉各自岗位制度有关条文,充分理解急诊工作中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度的重要性。急诊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不得以不符合医院规定的理由推诿病人。 2.工作人员上岗时做到衣帽整洁、佩带胸卡。实行首问负责制,全 心全意为病患服务,做到态度和蔼,有问必答,工作热情、主动、认真负责。 3.据医院规定,急诊科实行医疗服务承诺制。急诊工作人员应严 格遵守卫生部和我院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医院工作人员守则,自觉学习遵守“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等有关法规,增强法制观念。 4.急诊科值班人员必须坚守本工作岗位,严守工作纪律,不得做 与急诊医疗工作无关的事情,随时准备应诊、抢救病人。 5.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在急诊科护士呼叫后必须在5 分钟内到达急 诊科应诊急诊病人。 6.值班人员不得提前下班或迟到上班,准时交接班,一般情况不 得私自调班或代班。如确实需调班,应经科主任的同意后,由排班医师改动排班表,然后上报医务科、人事科,责任到人,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7.值班人员负责本班次急诊应诊和抢救等医疗工作,值班人员严 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种常用的抢救常规、技 术和抢救设备的操作程序。严格执行各种危重病抢救操作程 序。

中医科工作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诊疗要求规范

中医科工作制度 一、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中医应以健康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学遗产为宗旨,积极提高中医诊疗工作。 三、中医病员的诊断、治疗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突出中医的特点,按中医的理论辨症施治。 四、对特殊的煎药方法及服药时间(或饮食禁忌)医师要向患者功家属交代清楚,并在处方上注明,处方签全名。 五、需要中医治疗的住院病人,是否需要随诊,由会诊医师确定,并认真做好记录,定期随诊。 六、在弘扬中医特长的同时,有选择地吸收和西医的成功经验,不断探索中西医结合治疗的新思路。 七、院外处方原则上不能转抄,只能供参考,医师未见患者,一律不得开处方和抄方。 八、承担中医和西医学中的教学工作,认真带好实习进修人员。 九、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十、积极弘扬中医特长,如针灸、推拿、正骨、男科、妇科、皮肤科等。

中医科人员岗位职责 一、中医科主任 (一)管理职责: 1.在行政、业务对外工作中全权代表科室。做好科内、科间各种关系的协调。 2.参加医院规定的相关会议,负责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并督促落实。 3.认真贯彻落实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医疗操作规程,及时进行检查督促反馈。 4.制订本科室工作计划和业务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5.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对本科人员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6.负责科室的考勤和假期审批。统一安排安生出诊、会诊、值班工作和进修、轮转、实习生的工作。 7.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挂靠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8.对科室新药使用、仪器设施添置等提出申请。 9.支配使用科室基金。 (二)业务职责: 1.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2.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3.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4.重视医疗文书资料管理,定期督察科内各级医师病历书写质量,及时签阅。

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急诊科工作制度

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急诊科工作制度 一、急诊科必须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应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和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与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二。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急诊患者就诊时,值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生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在5-10分钟内接诊患者进行处理。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患者或接急症通各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科护士随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室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三、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6个月,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门诊部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四、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五、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

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是。 六、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的采取治疗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一周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七、遇重大抢救患者需通知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有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急诊范围: 1、急性外伤、脑处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等; 2、急性腹痛; 3、突发高热、呼吸、血压、心率(律)及神志明显异常者; 4、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征象、流产、小儿腹泻、严重脱水及休克者; 5、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6、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 7、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 8、颊面青紫、呼吸困难者; 9、中毒、服毒、刎颈、自缢、淹溺、触电者; 10、急性尿闭;

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

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

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 目录 一、急诊科室管理制度 二、急诊科室工作制度 三、急诊首诊负责制 四、急诊留观病例书写制度 五、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六、急诊三级医师负责制 七、急诊会诊制度 八、急诊抢救制度 九、急诊危重病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十、急诊交接班制度 十一、急诊死亡报告制度 十二、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十三、急诊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十四、急诊收住院制度 十五、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 十六、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十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人员紧急召集制度 十八、医患沟通制度 十九、法定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的群发症状的疫情上报制度

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保证相关人员及时参加急诊抢救和会诊的相关制度。其他科室接到急诊科会诊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急诊会诊。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急诊病人优先住院的制度与机制,保证急诊处置后需住院治疗的患者能够及时收入相应的病房。 第十五条医院应重视对急诊科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急诊科的安全巡视,保证急诊科正常工作秩序。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根据急诊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对急诊科医务人员在职称晋升和分配政策方面给予倾斜。

二急诊科室工作制度 1 . 急诊科必须24小时开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制度、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和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2.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理(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师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室护士随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3.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6个月,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门诊部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有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5.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准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诊医师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 6.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 天,最多不超过1周。 7.遇重大抢救患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有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中医制度及职责

中医科工作制度 ⒈加强中医科室的建设,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药学遗产。 ⒉中医可按病员病情签署诊断、病假、死亡等有关医疗证明书。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按照“中医或中西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基本规划”要求认真及时书写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 ⒊对于年老经验丰富的中医,应配备水平较高的青壮年中医或西学中医师,作为助手,继承并整理其学术经验。积极开展中医的科研工作。 ⒋承担中医和西医学习中医的教学工作,认真带好进修、实习人员,定期开展中医学术活动。 ⒌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⒍积极弘扬中医的特长,如针灸、推拿、刮痧???神灯、火罐、妇科、皮肤科等。 院外处方,原则上不转抄,只能供参考。医师未见患者,一概不得开处方和抄方。 对于特殊的煎药方法及服药时间,医师要向患者交待清楚,并在处方上注明。 中医治疗的患者,认真做好记录。 ?在弘扬中医特长的同时,有选择地吸收和应用西医的成功经验,不断探索中西医结合治疗的新思路。 中医科人员岗位职责 一、中医科主任

(一)管理职责: 在行政、业务对外工作中全权代表科室。做好科内、科间各种关系的协调。 ?参加医院规定的相关会议,负责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并督促落实。 认真贯彻彻底落实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医疗操作规程,及时进行检查督促反馈。 制订本科室工作计划和业务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对本科人员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负责科室的考勤和假期审批。统一安排医生出诊、会诊、值班工作和进修、轮转、实习生的工作。 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挂靠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对科室新药使用。仪器设施添置等提出申请。 支配使用科室基金。 (二)业务职责: 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重视医疗文书资料管理,定期督察科内各级医师病历书写质量,及时签阅。

急诊科工作制度汇编(DOC 43页)

急诊科工作制度汇编(DOC 43页)

目录 急诊预检分诊制度 (1) 黄梅县人民医院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2) 急诊科大规模抢救工作流程 (4) 急诊科工作制度 (5) 急危重病人救治绿色通道 (7) 急诊科首诊负责制 (8) 急诊科值班、交接班工作制度 (9) 急诊科疑难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0) 留观病历书写制度 (11) 急诊科病人入院护送制度 (12) 急诊科主任岗位职责 (13) 急诊科主任医师岗位职责 (14) 急诊科主治医师岗位职责 (15) 急诊科医师岗位职责 (16) 急诊科护士长岗位职责 (17) 急诊科护士岗位职责 (18) 紧急情况下各科室(部门)的协调与协作流程 (19) 急诊留观病人管理制度 (21) 急诊留观室病人安全管理制度 (23) 急诊抢救患者优先住院制度与机制 (26) 急诊抢救制度 (28) 急诊会诊制度 (31) 急诊服务流程 (32) 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协作机制 (33) 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有效衔接工作制度 (36) 120急救中心与急诊科患者转接流程 (39) 基层医疗机构与急诊科患者转接流程 (39) 急诊医务人员技能培训与考核,技能评价与再培训制度 (40) 医疗设备调配制度 (41)

急诊预检分诊制度 1. 预检分诊工作由有经验的高年资护士担任,护士须在5分钟内对患者进行处置,判断病情危重程度并确定相应首诊科室,安排患者挂号或进入抢救室,及时通知有关医师尽快接诊。 2. 对患有或疑患呼吸道、肠道等传染病的患者,均应到相应门诊就诊,同时对预检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经排除传染病后再进行二次分诊。 3. 必要时,挂号、交款、取药等均可由医护人员或陪伴者代办。(危重患者应先通知医师抢救,后补办手续)。 4. 执行首诊负责制,各有关科室接到分诊护士通知后应及时接诊,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 5. 遵守绿色通道制度,遇符合绿色通道的患者应立即按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执行。遇大批伤病员或突发事件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协同抢救。遇涉及法律等问题应向公安部门报告。 6. 对无急诊值班的专科要叫有关专科医生参加会诊。 7. 对不符合急诊条件的病人要作妥善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不能轻率从事,以免延误病情。 8. 分诊有困难时,应由护士长组织护士共同会诊解决,以提高分诊质量,分诊符合率应在90%以上。亦可请医师协助分诊。 9. 做好各项病人信息登记工作,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接诊时间、初步诊断、去向等。无陪护的病人应及时与家人或单位取得联系。

急诊工作制度

急诊科工作制度 一、急诊科必须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与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二、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在5~10分钟内接诊患者,进行处理。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患者或接急症通知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室护士随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三、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6个月。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门诊部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四、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五、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 六、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一周。 七、遇重大抢救患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有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中医药工作制度

幸福社区服务中心国医堂 工作职责 一、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中医的日常工作。 二、制订中医工作计划、年度计划、撰写年度总结。 三、督导科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四、认真填报中医工作台帐,按规定时间上报。 五、经常深入各科室,了解掌握工作情况。 六、做好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七、完成分管领导安排和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主治中医师工作职责 一、在本科室主任领导和副主任中医师指导下,运用中医理论,参加本部(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和技术培训工作。 二、按时查房,随时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辩证论证,参加危重病人的抢救及死亡病员、医疗事故的讨论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本部门主任或副主任中医师报告。 三、参加值班、会诊、出诊工作。 四、主持有关的临床病案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案。 五、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主管病员的主治中医师应经常检查本病区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与护士长共同负责搞好病区管理。 六、组织本部门医师学习并正确运用中医理论及先进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七、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住院部中医师工作职责 一、在病区主任和主治中医师的领导下,协助病区主任做好各项业务和日常医疗工作。 二、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三、积极参加病区疑难危重病人的会诊、抢救和治疗工作。 四、协助病区主任和主治中医师加强对进修、实习生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急诊室工作制度

急诊室工作制度 1.在社区部主任的领导下,由急诊科主任负责医疗和行政管理工作。 2.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护师承担急诊室工作,人员应相对固定。实习医生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按中心相关制度、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参加值班。 3.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4.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对诊断不明的患者首诊医师应认真负责,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观察、治疗抢救,积极组织会诊。 5.对需要转诊的急诊患者应本着“病情允许、治疗需要、联系妥当”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准备完善,抢救仪器设备保证完好状态,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并经常检查,及时消毒、补充、更新、维修。 7.急诊科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8.急诊科应设立若干观察病床,病员由急诊医师和急诊室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要认真书写各类医疗文书,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9.遇重大抢救或意外事件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社区部主任和中心领导亲临现场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0.接诊急诊病人不受划区分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按相关政策办理并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必要时由医护人员护送转院。 抢救室工作制度 l.在急诊室主任和护士长领导下积极组织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 2.保证抢救器材与药品齐全完备,要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用后随时补充、清洁消毒和维修,保证随时可用,不得外借。

急诊抢救工作制度

急诊抢救工作制度 1.急诊抢救工作必须组织健全,分工周密,做到随时能投入抢救工作。院、科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并完善各种急危重症的抢救程序。 2.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要严肃认真,分秒必争,工作紧张而有序。由在场的最高职称医生组织抢救,必要时科主任、院有关人员共同组织抢救。各级人员应听从指挥,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当抢救需要有关科室支持时,有关科室必须积极、及时地给予配合。病人需要转入病房时,要及时收治,严禁推诿。 3.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迅速予以解决。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并及时记录。凡经抢救的患者,有详细病案及抢救记录,抢救工作告一段落时,应作小结。 4.抢救室是危重病人急救的场所,设备要齐全,制度要严格,一切急救用品必须实行四固定制度:定数量,定地点,定人管理,定期检查、消毒及维修,保证各类仪器材料性能良好。值班护士要详细交接班,并作好记录。 5.抢救中急救药物的空安瓿、输液空瓶、输血空瓶等要集中存放,以便统计与核对。 6.病人经抢救后,如病情稳定或允许移动时,应迅速送入病房、监护室或手术室继续治疗。若需继续抢救或进行手术者,应预先通知病房或手术室做好准备。病情不允许搬动者,应留在原地抢救治疗。 7.抢救室物品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清洁整齐。 【监督检查】 1.负责抢救室工作的护士每日清查各种急救药品、器材、抢救设备,确保完好、齐全。 2.急诊科主任、护士长需经常到抢救室巡视,检查、了解抢救工作的开展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建立检查登记制度。 3.科主任每周,科护士长每日检查抢救室人员到位及工作情况,经常听取患者及家属的意见及建议,不断改进急救工作。 4.主管院领导每月一次进行实地检查、指导急救工作

中医(中西医结合科)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

中医(中西医结合)科 工作规范 1、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规范和各项操作规程,执行医院休、请假等规范,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 2、对伤残病人,行动困难或卧床患者,应坚持床边会诊及治疗,急病人之所急,帮病人所需,以极大的爱心,最大限度的帮助他们恢复身心健康。 3、坚持周会规范,贯彻医院工作方针。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拒收红包,不开大处方,不欺瞒病人。加强科室各室间的协作,同志间的团结,以大局为重,不搞小团体。 4、坚持专业学习规范,定期组织业务交流,专人主讲,提出新问题,总结新方法,制定新的操作方案,以患者为本,不断提高科室医技人员业务水平。 5、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消除火、电隐患,各治疗室明确责任人,出现意外事故,按医院奖惩条例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运动治疗室工作规范 1、凡需运动治疗患者,由康复科医生填写治疗申请单。 2、运动治疗室的工作人员根据患者疾病的特点和患者的具体情况,制订合适的运动治疗方案。 3、对患者的功能状况进行定期评估,并做好详细记录,以确定患者的问题,拟定治疗目标修正及治疗方案。 4、在治疗过程中要密切观察、了解患者的情况和反应,并向患者交待注意事项和自我观察的方法,取得患者的合作。 5、管理好运动治疗室的普通装备及功能训练器械,经常维修、保养、确保治疗安全。 6、运动治疗室工作人员要不断吸取国内外先进的治疗技术和方法,以提高我们的治疗水平。 7、保持治疗室清洁,不得在治疗室内吸烟、喧哗。 理疗室工作规范 1、凡需理疗患者,由接诊医生填写治疗申请单,经理疗科医生检查后,确定理疗种类与疗程。 2、理疗室技术人员应严格执行查对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治疗前交待注意事项,治疗中细心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治疗后认真记录。 3、对不能搬动的住院病人,治疗后认真记录。 4、疗程结束后,应及时作出小结,填好治疗卡并妥善保管,供临床观察总结疗效。需继续治疗时应与理疗医生联系、确定,因故中断治疗应及时通知理疗医生。

医院急诊室工作制度

无锡渤海医院 医院急诊室工作制度 1、急诊必须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就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2、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地址、来院的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 3、临床科室应选派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三年以上且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次任期不得少于3个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 4、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5、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快速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当班医生相互配合。必要时第一时间请ICU医师协助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并护送至手术室进行手术。急诊

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接口拒收急、重、危重患者。此外认真做好医患沟通工作。 6、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一周。 7、遇重大突发事件或其它特殊情况抢救,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值班医师、护士应及时向科主任、医务科、护理部等部门汇报,非上班时间报告总值班。必要时,院领导亲自参加现场指挥和抢救。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急诊室工作制度

一、急诊工作制度 1.医院设置急诊科,实行24小时开放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 并能为急诊患者提供药房、检验、医学影像等及时连贯的服务。 2.医院业务副院长负责与协调医院急诊工作,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提高急诊科能力,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3.急诊科配有经急诊专业培训的专职医师、护士,实习期医师与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至少应经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医务科、护理部应加强急诊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协调工作。 5.急诊科-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急诊会诊迅速到位。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6.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须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7.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8.急诊科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9.急诊科应设立留院观察病床,病员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认真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留院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72小时)。 10.对危重病人适合转移者要及时转入ICU病房,由专职医师与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规范管理。

急诊室护士工作制度

急诊室护士工作制度(修订:刘玉梅) 1.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分工明确,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2对病人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救治,严密地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各项记录。 3.准确记录病人到达时间和联系方式,根据病人的主诉、生命体征分诊。急危重病人可先抢救后挂号,登记病人抢救时间及住院时间。 4.急诊室各科抢救药品、器械准备齐全,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及时补充,并保持各仪器设备性能良好。 5.急诊室应建立各种危重病人抢救技术操作程序,护士应熟练使用各种急救仪器,掌握各项急救技术,配合医生做好抢救护理工作。医生到来之前,护士应酌情予以急救处理,做好详细记录。 6.有留察病人时,值班护士应定时巡视病人,按时进行治疗和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 7.如遇重大抢救、工伤抢救,须立即报请科主任、门诊部和医务科、护理部、院领导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民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保持急诊科各室整洁、安静、舒适、安全,严格消毒隔离制度。 9.如发现传染病者,做好消毒隔离、疫情报告工作。 预检检诊、分诊护理工作制度(修订:刘玉梅)

1.分诊由经验丰富、能力强、责任心强、处置果断的的护士担任,工作认真、服务热情,检诊、分诊迅速准确,及时发现危重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抢救。发现异常和意外情况及时汇报。 2.对突发群体性伤害、中毒和烈性或新发传染病,按照“快速分诊、分级处理”的原则对病员进行分诊,并及时向科主任、护理部、医务科或总值班汇报。 3.遇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上报护士长、科主任、医务部、护理部或总值班、护士长值班: (1)遇有严重工伤事故,大批交通事故,群体中毒病人等。 (2)留察病人私自离院。 (3)其他突发事件。 (4)对涉及刑事、民事纠纷的、路倒及来院已死亡的病人,除了向上述相关人员汇报,还应向有关公安部门报告。 4.按“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对不同病情送至不同地方救治:危重病人至抢救室,普通病人至普通诊室。发现传染病要立即隔离,并做好消毒和疫情报告。 5.对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进行检诊时,应当仔细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病人进行传染病检诊。 6.经检诊为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者,应分诊至感染科门诊就诊,并对病员采取防止传播扩散措施,并对分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隔离措施。 7.从事检诊、分诊人员要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及有关工作制度。 8.做好各项登记工作及相关记录,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接

急诊工作制度

急 诊 科 工 作 制 度 一、急诊科必须 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 工作的性质 、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 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治疗 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与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 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二、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 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在 ~ 分钟内接诊患者, 进行处理。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患者或接急症通知后 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室护士随时通 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三、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 个月。 实 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门诊部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四、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 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五、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 观 察病情变化 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 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 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

急诊科工作制度(含门急诊)

门、急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为切实做好门、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2、“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急诊科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急诊科室每日预留1~2张床位。 (6)全院职工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如发现有推诿“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3、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医务科,必要时上报主管副院长。

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流程 急诊 急危重症病人先抢救后挂号交费 急诊医生接诊、评估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 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病人,立即开放急诊绿色抢救通道 危重病人立即抢救,相关科室(辅助科室、专科会诊)积极配合 待抢救结束、病情平稳,护士协助补挂号、交费

急危重症病人诊疗流程管理制度 建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为第一”的急危重症病人诊疗流程管理规范,对于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纠纷,为病人提供安全、及时和有效的医疗服务,具有重要意义。现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门急诊管理 1、门急诊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急诊科24小时负责应诊急危重症病人,按照“及时、迅速、准确、安全”的原则,接诊后及时处置,特殊病人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 2、接诊医生对病人的生命体征进行评估,在给予初步诊断的同时,向上级医师或住院总医师(或二线班)报告,上级医师或住院总医师接到医生或护士报告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场指导处理,对诊断不明的应立即请求院内相关专科主任会诊。 3、对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急危重症病人,必须优先安排。立即完成维护生命体征的必要处置,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静脉通道等,给予抢救性治疗,并及时向家属履行告知与沟通。 4、急危重症病人按临床专业范围分科收治的原则,由住院总医师指导对病人进行分科收治,优先收入相应专业科室。 5、门急诊医师必须完善门诊病历,尽快完成病人收治入院手续,同时通知收治科室医生护士做好病人收治的所有准备工作。 6、对于非本院临床专业范围的、或限于设备和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确需转院的急危重症病人,或患者或其家属要求转院时,在维护生命体征相对平稳情况下,要向病人或家属告知转诊的原因与风险。在门诊病历记录中及时记载,并请病人或家属签字后同意转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留或收治非本院专业范围的急危重症病人。 二、报告管理 1、急诊科、住院部医师接诊危重症须在10分钟内向住院总医师(二线值班医师)报告。 2、住院总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必须每日向医务科报告全科危重抢救病人情况。 3、对存在医疗安全隐患或医疗纠纷患者,各科主任必须在24小时内向医务科及分管院长口头及书面报告。 四、处罚 1、此管理规范纳入绩效考核。 2、引发医疗纠纷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罚。 急诊、急救转接服务制度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及我院实际情况,为加强双向转诊管理,把转接服务工作落实到实处,本院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转接程序 接上转单后在办公室进行登记,门诊就诊者免收挂号费,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提供预约门诊检查;组织会诊;需住院者优先安排、由办公室协调处理住院事宜,安排专人送至病区。 二、转接条件 ①、各种损伤(工伤、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烧、烫伤等)、急性中毒(毒物、毒气、毒品等)伤情严重或较重者; ②、各种原因致大出血、咯血者; ③、急慢性疾病,病情较危、重者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④、诊断不明确或常规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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