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用生物技术产品的病毒安全性评价-table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若工艺的生产性能明显不同(如采用相同的设备得到了不同的层析图谱,则应如上所述,按照Q5A对该步骤进行验证研究。
病毒清除的再验证
研发过程中引入可能对直接或间接影响病毒灭活/清除效果的变更,则需要进行再评价。此时应重新考虑病毒的选择,必要时添加病毒种类。
分析方法的描述和定性
分析方法应进行适用性的验证
应提供详细的分析步骤描述,包括试剂、方法对照、检测步骤和认可标准。若采用了药典,应清楚注明出处。
其他细胞需进行一次性的感染性逆转录病毒检测或体内法病毒检测。
病毒清除验证
病毒清除验证应在临床试验启动前进行。
应描述有病毒清除作用的产品纯化步骤。评定其灭活/去除潜在病毒污染物的能力时需考虑生产细胞系的病毒安全性(如内源性逆转录污染物的类型和水平),或生产过程中人源和动物源性原材料的使用和可能的污染水平。鼓励对一步以上的生产工艺进行病毒清除效果研究。至少应进行两个互补步骤的评定。
针对用于细胞库、其它起始生产原材料和收获液病毒检测的检测方法,应以表格形式提供鉴定/验证结果概述(例:采用适宜的阳性/阴性对照确定的特异性、敏感性、定量限和检测限等数值。
针对用于病毒清除研究的分析方法,应提供完整的细节描述以证明该方法用于(模型)病毒颗粒定量是合适的。描述应包括关于定量限的判定、特异性的判定、方法固有的变异度、缓冲液/基质对病毒感染力的干扰、可能影响所选用模型病毒对指示细胞感染能力的产品及缓冲液的细胞毒性分析等。
申报单位应提供合适的关于生物源性原材料病毒安全性的资料。本部分参考了牛血清指导原则和尽可能降低动物海绵样脑组织病变传播风险的指导原则。
收获液(未加工原液)的病毒检测
每批用于临床试验的收获液均Biblioteka Baidu按Q5A要求检测。
CHO细胞收获液的病毒检测项目:
细胞的病毒检测
外源病毒因子以及逆转录病毒样颗粒的检测。(体外法和PCR原理方法,且只需为前三批原液检测逆转录病毒或逆转录病毒颗粒(制备批次不足三批时可用更少批次))
项目
要求
备注
生物技术类IMPs的病毒安全性的途径
细胞系认证:病毒检测
I期临床实验前按Q5A要求进行MCB病毒污染的检测。
第一代WCB应按ICH Q5A要求进行检测。但若按照4.2.3表1要求检测收获液,则不要求对达到体外传代限度内的细胞进行病毒安全性检测。此外应特别注意逆转录病毒及颗粒的检测。
生物来源的原材料
病毒安全性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应包括每剂量中病毒颗粒数量的估计(见ICH Q5A附录5),且应包含对所有生产工艺步骤的风险评估。特殊情况下,对临床参数进行权衡。
研发阶段病毒安全性的再评价
一旦在病毒安全性风险评估已完成的工艺步骤引入了变更,生产商应做相应记录。
(2)特定下游生产工艺步骤的前期应用经验。则需要证明此步骤前,新产品与已确立的产品应用相似的方法(例如此步骤前具有相似的理化性质,且由相同的纯化工艺得到。)
若工艺步骤的比较数据没有足够的信服力或不足以排除产品本身特定灭活/去除潜在病毒能力的影响,应采用适宜的病毒进行至少一次研究以确保该工艺步骤可以达到预期效果。
通过至少两次独立实验证明有效病毒清除步骤的可重复性。
证明所采用的参数为实际生产的参数。
Tips:采用已建立的够你一步骤的数据,则需要对
⑴若可证明某一步骤可有效清除包括小的无包膜病毒(如细小病毒)在内的广谱病毒,则仅进行单一步骤病毒灭活/去除步骤的研究可能即为充分的。但B型细胞通常需对多于一步的工艺进行评价。
病毒清除的再验证
研发过程中引入可能对直接或间接影响病毒灭活/清除效果的变更,则需要进行再评价。此时应重新考虑病毒的选择,必要时添加病毒种类。
分析方法的描述和定性
分析方法应进行适用性的验证
应提供详细的分析步骤描述,包括试剂、方法对照、检测步骤和认可标准。若采用了药典,应清楚注明出处。
其他细胞需进行一次性的感染性逆转录病毒检测或体内法病毒检测。
病毒清除验证
病毒清除验证应在临床试验启动前进行。
应描述有病毒清除作用的产品纯化步骤。评定其灭活/去除潜在病毒污染物的能力时需考虑生产细胞系的病毒安全性(如内源性逆转录污染物的类型和水平),或生产过程中人源和动物源性原材料的使用和可能的污染水平。鼓励对一步以上的生产工艺进行病毒清除效果研究。至少应进行两个互补步骤的评定。
针对用于细胞库、其它起始生产原材料和收获液病毒检测的检测方法,应以表格形式提供鉴定/验证结果概述(例:采用适宜的阳性/阴性对照确定的特异性、敏感性、定量限和检测限等数值。
针对用于病毒清除研究的分析方法,应提供完整的细节描述以证明该方法用于(模型)病毒颗粒定量是合适的。描述应包括关于定量限的判定、特异性的判定、方法固有的变异度、缓冲液/基质对病毒感染力的干扰、可能影响所选用模型病毒对指示细胞感染能力的产品及缓冲液的细胞毒性分析等。
申报单位应提供合适的关于生物源性原材料病毒安全性的资料。本部分参考了牛血清指导原则和尽可能降低动物海绵样脑组织病变传播风险的指导原则。
收获液(未加工原液)的病毒检测
每批用于临床试验的收获液均Biblioteka Baidu按Q5A要求检测。
CHO细胞收获液的病毒检测项目:
细胞的病毒检测
外源病毒因子以及逆转录病毒样颗粒的检测。(体外法和PCR原理方法,且只需为前三批原液检测逆转录病毒或逆转录病毒颗粒(制备批次不足三批时可用更少批次))
项目
要求
备注
生物技术类IMPs的病毒安全性的途径
细胞系认证:病毒检测
I期临床实验前按Q5A要求进行MCB病毒污染的检测。
第一代WCB应按ICH Q5A要求进行检测。但若按照4.2.3表1要求检测收获液,则不要求对达到体外传代限度内的细胞进行病毒安全性检测。此外应特别注意逆转录病毒及颗粒的检测。
生物来源的原材料
病毒安全性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应包括每剂量中病毒颗粒数量的估计(见ICH Q5A附录5),且应包含对所有生产工艺步骤的风险评估。特殊情况下,对临床参数进行权衡。
研发阶段病毒安全性的再评价
一旦在病毒安全性风险评估已完成的工艺步骤引入了变更,生产商应做相应记录。
(2)特定下游生产工艺步骤的前期应用经验。则需要证明此步骤前,新产品与已确立的产品应用相似的方法(例如此步骤前具有相似的理化性质,且由相同的纯化工艺得到。)
若工艺步骤的比较数据没有足够的信服力或不足以排除产品本身特定灭活/去除潜在病毒能力的影响,应采用适宜的病毒进行至少一次研究以确保该工艺步骤可以达到预期效果。
通过至少两次独立实验证明有效病毒清除步骤的可重复性。
证明所采用的参数为实际生产的参数。
Tips:采用已建立的够你一步骤的数据,则需要对
⑴若可证明某一步骤可有效清除包括小的无包膜病毒(如细小病毒)在内的广谱病毒,则仅进行单一步骤病毒灭活/去除步骤的研究可能即为充分的。但B型细胞通常需对多于一步的工艺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