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生产所需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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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农药生产准入条件

一、布局要求

(一)区域布局

1.新开办一级农药生产企业须设于有关部门批准的工业聚集区内。

2.新开办二级农药生产企业,须设于交通便利、物流快捷、信息流大、靠近用户的区域。

3.现有农药生产企业搬迁,应符合向工业聚集区集聚、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的原则,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污染转移。

(二)工厂布局

1.总图布置

(1)应符合生产工艺流程的合理要求,各生产环节联系良好,物料输送合理、有序;

(2)水、电、汽、冷及其它公用工程设施应尽量靠近负荷中心,仓储区与生产区及公用工程配套设施相对独立;

(3)厂区应分设人流和物流通道,仓库、堆场等宜靠近物流口;外来运输工具不得穿行生产区域;

(4)厂区条件允许,宜采用矩形街区布置方式;

(5)危险性大的生产车间或装置,应布置在厂区边缘或厂区下风向,并做到高风险区域和低风险区域分开;

(6)罐区、易燃液体装卸站台等,应远离各类明火源,并建防雷击设施;

(7)危险车间、危险仓库和罐区要保证消防车双向到达;仓储

区不同危险类别的物品分开、成品与原料分开、不同类别和制剂的成品分开存放;

(8)高噪音区与低噪音区分开;

(9)厂区建(构)筑物的布置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和采光;

(10)竖向布置合理;

(11)工厂管廊、管线布局合理,利于维护和检修;

(12)生产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应分开;

(13)除草剂、杀鼠剂生产车间,特别是制剂加工车间应和其他农药生产车间有适当的安全距离,避免交叉污染。

2.车间布置

(1)应符合生产工艺及方便检修的要求;

(2)生产辅助设施(包括后处理设备)尽量露天布置;

(3)合理布置车间控制室,便于工艺控制和紧急避险;

(4)生产厂房排水系统应清污分流;

(5)剂型差异明显的产品生产,应设立独立的生产单元;

(6)高毒农药与中低毒农药、除草剂与其它类农药、化学农药与生物农药、杀鼠剂与其它农药加工分开;

(7)除草剂加工车间应设于厂区下风向。

3.仓储

(1)原料库在满足总图布局要求的情况下,尽量靠近生产车间;

(2)特种危险品库要独立设置,并符合国家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有关规定;

(3)成品宜相对分类、集中存放;

(4)罐区设防火堤及围堰;设置在室外的易挥发化学品贮罐,应设置喷淋等降温设施。

4.生产设备布置

(1)间歇操作反应釜布置要便于加料和出料;

(2)2台以上的反应釜应尽量排成一条直线,合理安排反应釜之间的距离,管道阀门尽量一侧布置,便于操作;

(3)易燃易爆、高压反应釜布置应考虑事故泄压及排放方向;

(4)所有设备要注意坚固基础,预留操作、安装、检修空间等。

5.检验

(1)中控检验设备尽量靠近生产车间;

(2)全厂检验设备相对集中;

(3)仪器分析室、化学分析室、天平室、样品室、加温室等五室分开。

6.污染物处理设施

(1)废水处理设施应设于厂区下风向、厂区地势最低处;

(2)废弃物临时堆场应相对集中,与生产区域保持安全距离。

7.安全卫生

(1)消防及配套设施,应设于出入便捷处;

(2)安全、卫生应急设施应靠近生产区;

(3)生产装置附近应留有安全疏散区域,并设明显标识。

二、生产装置要求

应选用节能、环保型设备。视生产特点,应选用下列可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设备:

(一)原药(原粉、母粉、母药)生产

1.化学原药合成

(1)反应器:搪玻璃反应釜、不锈钢反应釜、高压反应釜、固定床反应器、管式反应器等;

(2)蒸馏/精馏装置:蒸馏釜(搪玻璃、不锈钢)、再沸器、垂直筛板塔、板式塔、高效填料塔、回流冷凝器、接收罐等;

(3)热交换器:列管式、片式、螺旋板式、块孔式等,材质主要有碳钢、不锈钢、石墨等;

(4)泵类:离心泵、往复泵、隔膜泵、水环真空泵、水(蒸汽) 喷射泵等(碳钢、不锈钢、陶瓷、合成材料等);

(5)分离设备:离心机(卧式、立式)、板框式、抽滤(带式、转鼓式、叶式)、重力沉降器、膜式等;

(6)干燥设备:震动流化床干燥器、沸腾床干燥器、气流干燥器、双锥回转真空干燥机、旋转闪蒸干燥机、带式干燥机、高速离心喷雾干燥机;

(7)各类罐:中间罐、计量罐、贮罐(卧式、球形)等;

(8)过程控制:调节阀、切断阀、压力表、温度计、PH计、

流量计(质量流量计、电磁流量计、超声波流量计)、差压式液位变送器、在线检测仪、DCS控制系统等

(9)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报警仪、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超温、超压及液位高限报警仪,要求现场声光报警与DCS显示屏图形显示联锁,现场视频监视系统、对讲系统(对讲机或广播系统)等。

2.微生物发酵、培养原药(原粉)

(1)种子准备应设:无菌室、超净工作台、生化培养箱、冰箱、摇床、显微镜、高温灭菌锅等;

(2 )种子培养应设:空压机、初过滤器、精过滤器、种子罐、显微镜等;

(3 )生产发酵应设:空压机、初过滤器、精过滤器、发酵罐、补料罐、投料池、显微镜等;

(4 )分离应设:离心分离机、低压反应釜、树脂柱、微滤膜、纳滤膜等;

(5)溶剂回收应设:低压反应釜、精馏塔、冷凝器、制冷机;

(6 )加工及产品包装应设:混合机、粉碎机、筛粉机、粉体定量包装机、电子秤、自动捆扎机、自动封口机、自动缝口机、喷码机等。

3.植物提取母药

应有:粉碎机、提取设备、分离设备、减压浓缩设备、溶剂回收设备等。

4.病毒制剂

虫子饲养应有:养虫盘、养虫盘清洗机等;染毒应采用定量喷雾设备;

死虫粉碎(提取、溶剂回收)应设:磨浆机、食物粉碎机等;

配制应设:低速搅拌机、砂磨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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