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优秀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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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培训、质量管理和自查等 制度。
(3)确立或指定具体部门和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信息报告管 理工作。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必须配备2名或以上专(兼)职人员,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人员。
(4)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配备传染病信息报告的专用计算机和相 关网络设备,保障疫情报告及其管理工作。有条件的村卫生室、门 诊部等也应配备专(兼)用计算机和相关网络设备,积极开展传染 病信息网络直报。
内容
传染病信息发现、登记与报告
(2)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 病人和规定报告的病原携带者后,应立即按要求填 写“传染病报告卡”,或通过电子病历、电子健康 档案自动抽取符合交换文档标准的电子传染病报告 卡,并按规定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
(3)医疗卫生机构网络直报管理人员应保证疫情信 息报告的及时、准确与真实。在接到信息报告后, 及时检查报告卡内容,如发现填写不完整、不准确, 或有错项、漏项等情况,应及时通知报告人核对, 核实无误后将传染病报告卡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地录入至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或完成直接数据 交换。
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相关信息的发现、登记与报告
内容
传染病信息发现、登记与报告
发现和登记 (1)责任报告单位或责任报告人在诊疗过程中应规范填写或由电子病历、电子健康 档案自动生成规范的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检测检验和放射影像登记。 ①门诊日志项目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人群分类、有效证件号、现 住址、病名(初步诊断)、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 初诊与复诊定义:病人首次到本院就诊定为初诊,慢性传染病的同一病人第二次到 本院因该病就诊定义为复诊。 ②入/出院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人群分类、有效证件号、现住址、入 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 ③检测检验登记项目包括:送检科室/送检医师、病人姓名、检验结果、检验日期。 ④放射影像登记项目包括:开单科室/开单医师、病人姓名、检查结果、检查日期。 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的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检验检测登记和放射影像登记应 按上述规定的项目进行设置。)(有异常结果反馈机制)
内容
传染病信息Fra Baidu bibliotek告
属地管理原则:传染病报告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传染病报告 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为责任报 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 任疫情报告人。
(8)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履行以上职责的同时,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 下,承担本辖区内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的传染病信息网 络报告。
(8)私营、民营医疗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个体诊所、 门诊部等均应按照规范和指南的要求执行。
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 告和处理优秀课件
组织机构职责
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有关 部门与机构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 履行相应的职责。
内容
医疗机构职责
严格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依法依规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负责传 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要求的落实。
(1)制定传染病报告工作程序,明确各相关科室在传染病信息报告 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框架
❖ 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 ❖ 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的发现、登记 ❖ 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报告 ❖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
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风险管理
疾控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需要基层医疗机 构协助开展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风险排查或协助提供风险信息工作开展情 况。有风险排查相关信息、风险信息分析报 告或预警信号处理工作记录,视为开展工作。
(7)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健康体检、术前检查、孕产妇产前 检查及住院常规检查等时,筛查出的乙肝、丙肝、梅毒等实 验室血清抗体阳性结果者,但未经医生明确诊断或经医生诊 断不符合传染病诊断标准的病例,不需报告。
内容
传染病信息发现、登记与报告
(8)责任报告单位应定期对本单位传染病报告工作 开展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呈报本单位领导,同时在 院内通报。如发现甲类或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时, 网络直报人员应立即向诊断医生核实,并报告分管 领导,及时向本单位相关科室发出预警信息。
内容
传染病信息发现、登记与报告
诊断与分类
责任报告人应按照传染病诊断标准(卫生计生行业标 准)及时对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作出诊断。根据不 同传染病诊断分类,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 确诊病例和病原携带者四类。其中,需报告病原携带 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 规定的其他传染病。 采供血机构发现艾滋病病毒(HIV)抗体确证试验或 核酸检测阳性的病例,应按HIV感染者报告,病例分 类为确诊病例。
(5)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 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 病也应填报(或抽取)传染病报告卡。
内容
传染病信息发现、登记与报告
(6)慢性传染病的报告遵循原则:医疗卫生机构在做出艾滋 病、乙肝、丙肝、肺结核、梅毒、血吸虫病等慢性传染病诊 断时,如已知该患者本次病程曾经作出诊断并被报告过,则 可不再进行报告;如对该患者的报告情况不清楚,仅对首次 就诊进行一次性报告,再次就诊时诊断结果未发生变更则不 再进行报告;跨年度的既往病例,如诊断变更或因该病死亡 时应再次报告。
医疗机构职责
(5)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诊断标准和信息报告管理技术 等内容的培训。
(6)负责传染病信息报告的日常管理、审核检查、网络报告(数据交换) 和质量控制,定期对本单位报告的传染病情况及报告质量进行分析汇总 和通报。
(7)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调查和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考核 与评估。
内容
传染病信息发现、登记与报告
(4)根据疫情报告先行的原则,责任报告单位和责 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 病原携带者时,无论是否实行专病管理必须首先填 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在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的 数据库中完成信息报告或数据交换,再根据相关规 定收集和报告流调、随访、诊治、转归等信息。
(3)确立或指定具体部门和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信息报告管 理工作。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必须配备2名或以上专(兼)职人员,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人员。
(4)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配备传染病信息报告的专用计算机和相 关网络设备,保障疫情报告及其管理工作。有条件的村卫生室、门 诊部等也应配备专(兼)用计算机和相关网络设备,积极开展传染 病信息网络直报。
内容
传染病信息发现、登记与报告
(2)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 病人和规定报告的病原携带者后,应立即按要求填 写“传染病报告卡”,或通过电子病历、电子健康 档案自动抽取符合交换文档标准的电子传染病报告 卡,并按规定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
(3)医疗卫生机构网络直报管理人员应保证疫情信 息报告的及时、准确与真实。在接到信息报告后, 及时检查报告卡内容,如发现填写不完整、不准确, 或有错项、漏项等情况,应及时通知报告人核对, 核实无误后将传染病报告卡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地录入至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或完成直接数据 交换。
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相关信息的发现、登记与报告
内容
传染病信息发现、登记与报告
发现和登记 (1)责任报告单位或责任报告人在诊疗过程中应规范填写或由电子病历、电子健康 档案自动生成规范的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检测检验和放射影像登记。 ①门诊日志项目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人群分类、有效证件号、现 住址、病名(初步诊断)、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 初诊与复诊定义:病人首次到本院就诊定为初诊,慢性传染病的同一病人第二次到 本院因该病就诊定义为复诊。 ②入/出院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人群分类、有效证件号、现住址、入 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 ③检测检验登记项目包括:送检科室/送检医师、病人姓名、检验结果、检验日期。 ④放射影像登记项目包括:开单科室/开单医师、病人姓名、检查结果、检查日期。 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的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检验检测登记和放射影像登记应 按上述规定的项目进行设置。)(有异常结果反馈机制)
内容
传染病信息Fra Baidu bibliotek告
属地管理原则:传染病报告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传染病报告 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为责任报 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 任疫情报告人。
(8)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履行以上职责的同时,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 下,承担本辖区内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的传染病信息网 络报告。
(8)私营、民营医疗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个体诊所、 门诊部等均应按照规范和指南的要求执行。
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 告和处理优秀课件
组织机构职责
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有关 部门与机构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 履行相应的职责。
内容
医疗机构职责
严格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依法依规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负责传 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要求的落实。
(1)制定传染病报告工作程序,明确各相关科室在传染病信息报告 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框架
❖ 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 ❖ 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的发现、登记 ❖ 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报告 ❖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
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风险管理
疾控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需要基层医疗机 构协助开展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风险排查或协助提供风险信息工作开展情 况。有风险排查相关信息、风险信息分析报 告或预警信号处理工作记录,视为开展工作。
(7)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健康体检、术前检查、孕产妇产前 检查及住院常规检查等时,筛查出的乙肝、丙肝、梅毒等实 验室血清抗体阳性结果者,但未经医生明确诊断或经医生诊 断不符合传染病诊断标准的病例,不需报告。
内容
传染病信息发现、登记与报告
(8)责任报告单位应定期对本单位传染病报告工作 开展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呈报本单位领导,同时在 院内通报。如发现甲类或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时, 网络直报人员应立即向诊断医生核实,并报告分管 领导,及时向本单位相关科室发出预警信息。
内容
传染病信息发现、登记与报告
诊断与分类
责任报告人应按照传染病诊断标准(卫生计生行业标 准)及时对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作出诊断。根据不 同传染病诊断分类,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 确诊病例和病原携带者四类。其中,需报告病原携带 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 规定的其他传染病。 采供血机构发现艾滋病病毒(HIV)抗体确证试验或 核酸检测阳性的病例,应按HIV感染者报告,病例分 类为确诊病例。
(5)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 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 病也应填报(或抽取)传染病报告卡。
内容
传染病信息发现、登记与报告
(6)慢性传染病的报告遵循原则:医疗卫生机构在做出艾滋 病、乙肝、丙肝、肺结核、梅毒、血吸虫病等慢性传染病诊 断时,如已知该患者本次病程曾经作出诊断并被报告过,则 可不再进行报告;如对该患者的报告情况不清楚,仅对首次 就诊进行一次性报告,再次就诊时诊断结果未发生变更则不 再进行报告;跨年度的既往病例,如诊断变更或因该病死亡 时应再次报告。
医疗机构职责
(5)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诊断标准和信息报告管理技术 等内容的培训。
(6)负责传染病信息报告的日常管理、审核检查、网络报告(数据交换) 和质量控制,定期对本单位报告的传染病情况及报告质量进行分析汇总 和通报。
(7)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调查和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考核 与评估。
内容
传染病信息发现、登记与报告
(4)根据疫情报告先行的原则,责任报告单位和责 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 病原携带者时,无论是否实行专病管理必须首先填 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在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的 数据库中完成信息报告或数据交换,再根据相关规 定收集和报告流调、随访、诊治、转归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