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道树栽植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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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道树栽植技术规程
1 总则
1.0.1 为统一全市的行道树的栽植技术,提高栽植质量,配合道路管线,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市、区、县属城镇行道树栽植工程。
1.0.3 行道树栽植,除应按本规程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环境条件
2.1 地上部分
2.1.1 可种植行道树的人行道宽度及范围。
2.1.1.1 3m以上的人行道。
2.1.1.2 2m左右,沿街建筑在两层以下的人行道。
2.1.2 道路交叉口及弯道内侧在车辆安全视距内不得栽植。
2.1.3 行道树与地面公共设施的水平距离应符合表2.1.3规定。
行道树与地面公共设施的水平距离表2.1.3 名称距主干中心不小于(cm)
电力电讯杆 200
电力电讯杆拉杆 150
交通指示牌、路牌车站标志 120
路旁变压器外缘、交通灯柱 300
消防龙头、邮筒 120
水准点 200
2.2 地下部分
2.2.1 行道树的主干中心与各种地下管线边缘的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95m.
2.2.2 土壤条件应按下列规定:
2.2.2.1 种行道树土壤应呈微酸至微碱性。
2.2.2.2 栽植穴内有建筑垃圾、含有害物质的土壤,必须用栽植土加以更换。
3 栽植前准备
3.1 工程资料
3.1.1 栽植工程的设计图纸,应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种植设计及设计说明、设计概算、上级批准文件等资料。
3.1.2 建设单位必须于施工前一个月将以上材料交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编制施工预算和施工实施计划。
3.2 现场调查及放样
3.2.1 施工前应对人行道的公共设施、土壤、路面、沿街建筑物,地下管线等情况进行调查,应作好记录。
3.2.2 行道树的放样应根据设计要求并结合实地情况。
3.2.3 施工时发现图纸与实际不符,应由设计部门变更设计。
3.3 选苗
3.3.1 应按设计要求选择苗木的品种和规格。
3.3.2 行道树必须选择干直、健壮、无病虫害的优质苗。
3.3.3 同一条道路或路段应栽植统一树种,统一规格的行道树。
3.3.4 落叶乔木的苗木分枝点高应在3.2m以上,必须有3~4 根一级主枝。
3.3.5 行道树苗木的干径:落叶树不应小于7~8cm;常绿树不应小于6cm。
3.3.6 裸根苗木根系直径和带土球直径及深度规格,应符合表 3.3.6要求。
裸根苗木根系直径和带土球直径及深度规格表3.3.6
树种干径(cm)根系和土球规格备注根系直径(cm)根系深度(cm)
乔木 6~7 55~60 35~40
7~8 60~65 40~45
8~10 65~75 45~50
10~12 75~85 50~60
12~14 85~95 60~65
3.4 树穴
3.4.1 树穴规格尺寸不得小于长×宽×深(m);1.5×1.25×1.0 (m)。 3.4.2 栽植穴内挖出的栽植土及废土分别堆置于穴外两侧,废土杂物应集中运出。
3.4.3 穴内土质符合要求的,可在土球或根部以下的土壤翻松20~~30cm(不宜取出)。
3.4.4 挖穴时遇有地下管线及构筑物应停止操作。
3.4.5 挖穴时,底口的尺寸不得小于上口。
3.4.6 挖穴后,栽植前应在穴内施足腐熟的基肥。
3.4.7 空穴过夜,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4 栽植
4.1 栽植条件
4.1.1 落叶乔木应在春季土壤解冻后萌芽前或秋季落叶后土壤冰冻前
进行。乌桕、枫杨、楝树、重阳木等树种应在芽刚萌动时栽植。
4.1.2 常绿乔木应在春季土壤解冻后发芽前,秋季在新梢停止生长后,降霜前进行栽植。
4.1.3 栽植行道树的各工序应紧密衔接,做到随挖、随运、随种、随灌。
4.1.4 综合工程的栽植,应在主体工程全面竣工后进行。
4.2 支撑
4.2.1 落叶乔木应用单柱支撑,在栽植前先竖桩。
4.2.1.1 预制的单柱桩应全长3.5m,埋人地下1.1m竖桩位置与主干间距为25~30cm。
4.2.1.2 单柱桩在挖好栽植穴后,应在盛行风向的上风向(东西向道路在东侧,南北向道路在北侧)倾斜5°埋设护树桩。
4.2.2 常绿乔木宜用扁担桩的形式支撑,必须在树栽好后再支撑。
4.2.2.1 苗木栽植后,应在土球侧各打人一根垂直护树桩。
4.2.2.2 桩应全长2.3m,打入土层1.1m,桩的中心位置距土球外侧lOcm。
4.2.3 护树桩的定位与道路走向应平行。
4.3 装运
4.3.1 苗木必须轻装轻放,按序装车、下车,根在车头梢在尾,不应损坏苗木及破碎土球。
4.3.2 长途运输应用保湿材料复盖,防止曝晒风干。
4.4 修剪
4.4.1 可在苗木挖掘时和栽植前进行修剪。
4.4.2 修枝应注意树形均衡。应剪除有病虫的枝、根和损伤的枝、根。大剪口处应采取防腐处理。
4.4.3 苗木运到栽植地后,不宜及时种植时,应注意保湿、防冻或进行假植。
4.5 栽植
4.5.1 栽植在同一条道路上的行道树分枝点的高度应一致。
4.5.2 树木主干的弯曲面应与道路走向平行栽植。最大的弯曲面应朝向护树桩。
4.5.3 树木栽植的深度应高于地表面5cm左右,待土下沉后,使根颈与地面持平。
4.5.4 裸根苗:应将树根舒展在穴内,均匀加入细土至根被覆盖时,苗木略向上抖动,提到栽植位置,扶直后再边培土边分层夯实。
4.5.5 带土球苗:在栽植穴内,应将土球放妥后,剪去包扎物,将其取出,然后从栽植穴边缘向土球四周培土,分层夯实,不伤土球。
4.5.6 在主要道路及行人频繁的道路应辅设树穴盖板,盖板的铺设应保持土壤疏松,不移土。
4.5.7 行道树种植后应及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5.8 树木死亡,应查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再进行补植。
4.6 筑堰与浇水
4.6.1 树木栽植后,应在树穴周围用土筑成高于根颈10cm~ 15cm的浇水堰,应筑实、底平,不应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