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文件整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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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文件整理细则
1.总则
1.1 为了适应档案管理现代化的需要,规范归档文件的整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档案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DA/T22——2000《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朝阳市归档文件整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全市各级机关、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
1.3 本《细则》所指的归档文件,是立档单位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各种纸质文件材料。
2. 整理原则及质量要求
2.1 归档文件整理应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2 归档文件应齐全、完整、准确。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复,字迹模糊或褪变的文件应予复制。
2.3 整理归档文件所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3. 整理方法
3.1 归档文件的整理以“件”为单位,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下列文件在实体装订时可作为一件:
3.1.1 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
3.1.2 正文与附件原则上为一件;如果附件数量较多或者太厚不易装订时,也可各为一件;
3.1.3 原文与复制件或手抄件为一件;
3.1.4 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
3.1.5 文件处理单与文件为一件;
3.1.6 来文与复文为一件。下级机关向本级机关的请示与本机关的批复为一件;本级机关向同级或上级机关的请示与这些机关的复文可各为一件;
3.1.7 重要文件(如法律法规等)须保留历次修改稿,其正本与历次稿(包括定稿)各为一件;
3.1.8 一次会议上的若干份文件各为一件;
3.1.9 各种会议记录每一次为一件;
3.1.10 报表、名册、图册等按其本来的装订方式,一册(本)作为一件;
3.1.11 归档文件的中文文本与外文文本为一件。
3.2归档文件分类,是指全宗内归档文件的实体分类。即将归档文件按其来源、时间、内容和形成等方面的异同,分成若干层次和类别,构成有机体系的过程。我市归档文件采用“保管期限—年度—机构(问题)”或“保管期限—年度”等复式分类法进行分类。
3.2.1 按保管期限分类,是指根据文件的价值划定的不同保
管期限对归档文件进行分类。各单位划分保管期限时,应参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和本单位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执行。
3.2.2 按年度分类,是指根据文件形成和处理的年度对归档文件进行分类。
3.2.2.1 文件有多个时间特征时,一般应以文件签发日期为准(即落款日期);
3.2.2.2 机关单位的某些具体职能活动,可能会跨年度形成文件。这样的文件往往统一在办结年度归档;
3.2.2.3 几份文件作为一件时,判定“件”的日期,应以装订时排在前面的文件的日期为准。即正本与定稿为一件,以正本为准;正文与附件为一件,以正文为准;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以转发文为准;来文与复文为一件,以复文为准;
3.2.2.4 文件没有标注日期的,要通过对照等手段来考证和推断文件的准确或近似日期,并据以按年度合理归类;
3.2.2.5 有专门年度的按专门年度分类。
3.2.3 按机构分类,是指根据文件处理阶段形成和处理文件的承办单位对归档文件分类。采用机构分类法时,一般来说,有一个机构就设置一个类,机构名称就是类名。各类的次序可按照本机关序列表的规定或习惯上的顺序来排列。采用机构分类法时不能同时采用问题分类法。
采用机构分类法,原则上以哪个机构名义发文的文件就归入哪个机构的类中。有些文件是由几个机构共同处理的,如何归类则须视具体情况而定:有主办者的一般归入主办机构,归档文件要齐全,不能缺失任何一件;以机关名义发文的文件,则归入有关机构类中;业务部门起草、以机关或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如果内容属该部门职责或业务,则应归入负责起草的机构中,否则归入负责发文的综合机构内。
机关单位内设置的临时机构,应和其他机构一样设类,形成的归档文件归入该类保存。有的临时机构是与立档单位某一内部机构合署办公,并以该机构为常设机构,那么形成的文件应归入该内部机构类中;如果临时机构涉及两个以上的内部机构,则应根据其主要职能以及形成的文件内容、数量多少等,由这些机构协商后确定分类方法。
3.2.4按问题分类法,是指按照文件内容所说明的问题对归档文件进行分类。采用问题分类法,要求各类特点明确,不能互相包含。采用问题分类法,可以避免或减少同类文件分散的现象,便于按专题查找和利用档案。特别是由于设类可以不受内部机构的限制,机关的中心任务和主要活动可以单独设类,能够比较突出地反映一个机关职能活动的主要面貌。
在实际工作中,使用问题分类法的立档单位,大多参照本单位内部组织机构的职能性质来设置类别,例如,将党委、
工会、共青团等机构形成的归档文件划为“党群类”,业务部门形成的归档文件划为“业务类”,行政后勤部门形成的归档文件划为“行政类”等等。
按问题分类时要注意按照机关单位的基本职能来设置类别,类目体系力求简明合乎逻辑。文件归类应按其重要内容有规律地进行,并保持连续性。
3.3 归档文件的装订
3.3.1 归档文件装订前,去除原装订文件用的金属物和易变脆的塑料物(短期保存的档案、精装或平装等书本式的档案材料除外);对大于A4纸型规格的报表、图样等文字材料,应按照A4纸型的尺寸加以折叠,尽量减少折叠层次,折叠应尽量位于字迹间隙处。
3.3.2 以“件”作为保管单位的各文种和稿本的归档文件应按件为单位装订。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或手抄件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复文在前,报请文在后;不同文字的文本,无特殊规定的,中文本在前,外文本在后;收文处理单放在来文前面。
3.3.3 归档文件按“件”装订。采用无酸纸套袋装(短期保管的档案材料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可不装袋)。
3.4 归档文件的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