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森林经营现状 进展 问题对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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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省森林经营现状进展问题与对策【摘要】根据个人在林业系统的多年工作与学习,描述了我省的森林经营现状、进展,以科学发展观为基础思考了主要问题与对策。
【关键词】森林经营;现状;进展;问题;对策
1.黑龙江省森林经营现状
1.1森林资源现状
黑龙江省地方林业经营总面积979万hm2。其中,林业用地面积801.6万hm2,占全省地方林业总经营面积的81.9%。活立木总蓄积3.8亿m3,森林蓄积量3.7亿m3。在现有林地中,天然林面积407.9万hm2,蓄积2.8亿m3,分别占森林面积、蓄积的67.9%和75.7%;人工林面积192.7万hm2,蓄积8581万m3,分别占森林面积、蓄积的32.1%和24.3%。
1.2森林资源特点
天然林比重大,人工林相对较少。全省有林地面积绝大部分是天然林,占67.9%,天然林中主要是次生林和过伐林,几乎遍及各山区。造林树种单一,东部山区以营造落叶松为主,西部平原以营造杨树为主。
单位蓄积量低,林分质量差。全省平均蓄积为62.8m3/hm2,相当于全国平均蓄积88m3/hm2的71.4%,世界平均蓄积114m3/hm2的55.1%。珍贵树种很少,全省林分优势树种按其面积前四位的分别为萌生的柞、杨、桦和人工落叶松,其面积、蓄积分别占全省地方
国有林区面积、蓄积的75 %以上,其它树种所占的比重较少,其中,珍贵的天然红松等针叶及珍贵的阔叶树种不足8%。
林分结构不合理,生产能力低。全省林分各龄组面积幼、中龄林居优势,成、过熟林所占比重较小。成过熟林仅为82.9万hm2,7920万m3,占16.8%和24.7%,用材林中成、过熟林资源径级主要集中在中、小径级组,两者占90%以上,大径材不足10%,且多分布在高山陡坡;全省600万hm2的有林地,总蓄积3.7亿m3,年生产木材仅为180万m3,生产能力与拥有丰富资源的状况不相称。
国有林为主体。全省地方国有林业用地面积764.0万hm2,有林地面积556.0万hm2,国有林业森林总蓄积3.56亿m3,占全省地方有林地面积、蓄积的83.5%和85.2%,是地方林业的主体,是东北重要国有林区。
2.黑龙江省森林经营进展
2.1积极培育和扩大森林资源
几十年来,我们认真贯彻林业建设方针,坚持宜抚则抚,宜改则改,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宜用则用的方针,以国有林场为主,全面开展了森林经营活动。一是巩固、发展封山育林成果,大力抚育天然中幼林,积极利用成过熟林,改造低产林分。二是适时地开展人工林抚育间伐。
2.2不断加强森林经营工作的管理
落实林业方针、政策,完善规程、办法,逐步实现依法经营。在20世纪80年代,针对林业单一抚育的思想,提出了“全面规划,
科学管理,因林制宜,宜抚则抚、宜改则改、宜造则造、宜用则用”的方针,实行了综合培育措施,丰富了森林经营的内容。并根据国家《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制定了《黑龙江省森林采伐更新技术规程》和《伐区作业调查设计办法》;在90年代,提出了“分类指导、定向培育、科学管理、集约经营”的方针,制定了《黑龙江省森林采伐更新目标管理检查办法》、《黑龙江省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定,使森林经营走上了一个依法经营的新阶段。
2.3全面规划,分类指导,科学经营森林资源
按照国家的要求,我们进行了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实施分类经营。
2.4积极开展科学试验和科技成果推广
为搞好森林经营工作,我们先后在尚志、勃利等地设置了多种类型的森林经营示范点,通过这些经营示范点及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断总结先进经验,推广先进的成果,完善先进的手段,使我省的森林经营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3.黑龙江省森林经营存在的问题
3.1森林经营政策不合理
在森林经营中,抚育、低改的木材径级小、材质差、销价低,税费标准却与主伐的木材一样,加之受采伐限额的控制,抑制了经营单位开展森林经营的积极性。据调查,抚育、生产的木材规格大部分在12cm以下,次小薪材多,销售价平均在200元/m3左右,而
林业税费就达100元/m3以上,加上采、集、运、贮直接生产费用和间接成本,总成本在200元/m3以上。森林经营单位不但没有收益,反而出现倒贴、亏本的现象,严重影响了经营单位开展经营活动的积极性。
3.2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在森林资源培育中,按照森林资源培育过程,造林与经营所占的资金比重应为3∶7,而目前经营的投入为零。
3.3森林经营科技含量低,经营措施还较为单一
虽然近几年来,通过确定森林经营示范点,推广科技新成果、新经验,对全省森林经营工作起到了一些推动作用,但是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规模效益上,都没有达到现代林业的要求,还缺少精品工程、样板工程。特别是森林经营科技含量仍然很低,森林的立体经营和多层次的开发经营利用,没有得到开展,集约度不高,生产力偏低。
3.4森林经营基础设施落后
我省森林经营工作由于资金不足,森林经营基础设施长期得不到建设,始终处于落后状态,如工段、营林站建设远不能满足森林抚育工作的需要,甚至影响营林活动的正常开展。
4.黑龙江省森林经营工作的对策
4.1加强森林经营工作的领导
从国家到地方应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对森林经营工作的管理,把开展森林经营工作,提高林分质量当作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
容和目标,并建立相应的领导目标责任制。同时,强化森林经营机构,加强森林经营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森林经营水平。
4.2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
森林经营是培育森林的重要措施之一,为此,国家在培育阶段应给予一定的扶持和优惠。
4.3加大资金的投入
森林经营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国家应给予专项投资,或者发放长期无息贷款。同时,开拓各种投资渠道,强化育林基金的管理,保证育林基金用于森林经营及森林经营的基础设施建设。
4.4积极探索营林体制改革
建立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积极保护森林资源。建立多种所有制形式,培育森林资源。改革森林经营管理体制,推行营林生产商品化经营。
4.5加速森林资源的培育
一是要抓好生态公益林建设;二是切实抓好商品林的建设工作,走贸工林一体化的路子,推动商品林建设速度;三是提高林分质量。
【参考文献】
[1]张成林.龙江林业,2007:37-39.
[2]王小龙.林业生产,2003:55-60.
[3]徐莹.林业可持续发展,2008:128-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