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森林分类经营现状_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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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森林分类经营现状、问题及对策1)
蔡体久 孔繁斌 姜东涛
(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150040) (江西财政大学)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摘 要 综述了我国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的现状及其对天然林保护的重要意义,重点介绍了我国各省、市、自治区开展森林分类经营以来所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并针对执行森林分类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同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和建议。
关键词 森林分类经营;现状;问题;对策
分类号 S757.46
Present Situ ation,Problem and Countermeasure of Forest Classif ied Management in China/Cai Tijiu(Northeast Forestry University,Harbin150040,P.R.China);K ong Fanbin(Jiangxi Finance University);Jiang Dongtao(Forest Industry G eneral Bureau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Journal of Northeast Forestry University.-2003,31(4).-42~44 This paper comprehensively expound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implementing forest classified management and the im2 portant significance of national forest conservation in China,and mainly emphasizes the experience and success achieved in many provinces,cities and autonomous regions where implemented natural forest protection.Aiming at the major prob2 lems meeting in the processing,the authors put forward some relevant methods and proposals.
K ey w ords Forest classified management;Present situation;Problem;Countermeasure
森林分类经营是我国林业经营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我国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重要手段。森林分类经营的实质就是按林种、按土地生产潜力科学组织森林经营,按各林种的功能定向培育森林,实现森林资源的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的良性循环,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实现我国林业的可持续发展[1]。笔者从实际出发,全面综述了我国开展森林分类经营的现状及具体做法,深入分析了国内森林分类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旨在为我国即将全面实施的森林分类经营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1 我国森林分类经营状况
根据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对我国林业生产建设的要求,国家林业局对我国林业建设的基本思路,是建立比较完备的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产业体系,实现我国林业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由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为达此目标,采取森林分类经营手段,根据森林多功能性、人类需求的多样性和对森林的主导功能利用不同,将森林分成生态公益林、商品经济林两类,实行两类森林经营。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探索我国林业建设道路,1987年以来,国家几次调减木材产量,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林业的政策,进行林业经营体制改革,并于1998年形成了《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对国有天然林实施保护。
方案中规定,将森林区划成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两类,其中生态公益林根据保护程度,又划分为重点生态公益林和一般生态公益林。重点生态公益林主要分布在长江、黄河及有关省市区内对主要江河湖泊水库起到保持水土、水源涵养、防风固沙及改善生态环境作用,以发挥公益效能为主要目的的森林,面积2345万hm2,占国有林区林业用地面积的50.5%
1)黑龙江省科技攻关项目(G97B5-5)。
第一作者简介:蔡体久,男,1963年6月生,东北林业大学森林资源与环境学院,副教授。
收稿日期:2002年3月14日。
责任编辑:张建华。
(黑龙江省森工林区330.8万hm2,占36.9%);一般生态公益林以生态环境保护作用为主,又可适当生产木材和其它林产品的森林,面积1439万hm2,占国有林区林业用地的31.0%(黑龙江省森工林区391.9万hm2,占38.1%)。
商品林:以市场为导向,向社会提供木材和其它林产品,追求最大经济效益为经营目的的森林。主要指实施高投入、高产出、集约经营、规模经营的人工林。包括工业原料林、珍贵大径用材林,部分常规用材林、果木林、脂材两用林,以及生产森林食品、化工原料、木本药材、调料、香料、染料的经济林、商品竹林。到2000年,生态公益林面积3784.75万hm2,占国有林区林业用地面积的81.5%,商品林面积856万hm2,占
18.5%。
2 各省市区开展森林分类经营现状分析
森林分类经营自1987年在黑龙江省苇河林业局试点以来,尤其是1995年以后,各省市区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这项工作,其特点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2.1 制定方案,分步实施
1988、1989年,各省市区按国家林业局统一安排,组织力量,通过试点,在五大林种区划的基础上,区划成生态公益林、商品经济林两大类,编制森林分类经营方案。尤其是国家重点林区森工企业和国家指定的地方国营企业的实施方案与区划,均报请国家林业局审查备案。共同的特点:一是突出天然林保护;二是区划都落实到林班、小班、山头、地块和线段;三是突出生态公益林、商品经济林两大体系建设,形成本省市区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四是突出本省市的环境治理;五是具体安排了组织机构与资金投入。
全国的国营林场也全面实行分类经营改革,将国有林场划分为生态公益型、商品经营型、混合经营型。国家计划拟以3至5年时间,全面完成国营林场改革,建立起相应的管理体制,实行与机制配套的政策,目的是要解决生态公益林的投入问题,发挥森林多种功能,满足社会需要,使国有林场再现生机活力,走上持续、稳定发展的道路。
第31卷第4期东 北 林 业 大 学 学 报Vol.31No.4 2003年7月JOURNAL OF NORTHEAST FORESTR Y UN IV ERSIT Y J ul.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