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专项公益性岗位协议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日照市专项公益性岗位用工服务协议
一、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日照陆桥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二、订立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日照市专项公益性岗位开发方案》之规定,现就专项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与服务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
三、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凭经职能部门出具的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联系相关手续;
2、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
3、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
4、负责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
5、负责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发放;
6、每月15日前按实际用工数量,将社会保险金等有关费用拔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若因甲方原因乙方无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由此产生的社保滞纳金以及给聘用人员造成的利益损害由甲方承担。
7、合同期满和中途退出岗位的,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8、符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需支付给予聘用人员的其它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
1、办理聘用人员的就业手续;
2、建立聘用人员的用工档案;
3、代办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开户及缴纳;
4、协助甲方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5、为用工期限内提前离职的人员办理停保手续;
6、对于合同期满后不再聘用的人员,负责为其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日照市专项公益性岗位开发方案》之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