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还不知道,这就叫剽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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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还不知道,这就叫剽窃
作者:胡澜
来源:《大学生》2015年第14期
2015年初,在日本留学的邹康(化名)同学因为在课上做persetation时,不当引用了他人的研究数据,被导师斥为“学术剽窃”并被要求4次“谢罪”(认错道歉)。从一开始的“很委屈”,到后来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且深刻反省,邹同学的感受可以说是不少中国留学生在国外大学生活中或多或少都经历过的“文化冲击”。
“在国内,大家认为跟自己专业关联不大的东西就可以随便一点。不光是我,我身边认识的、不认识的不少同学也做了这样的事情。”邹康说。谁知道到了国外,“随便一点”竟然变成了“学术剽窃”。
起因:“这次没有做到完美‘犯罪’”
“我专业课的东西都是自己写的,但自己觉得没所谓的课,比如说人生与哲学这种选修课,就会用别人的东西。一般都是在网上找资料再加上自己写的。我觉得这个跟专业没有关系,抄一下也没问题吧?”
邹康是大学传媒学方向的研究生,2015年1月时刚要结束研一迈入研二(日本的研究生学制为2年制)。接近期末时,“哲学与人生”课程的坂口老师布置了一个作业,要求大家以留学生视角探讨一下其他地方人对日观念的变化,做一个5到10分钟的presentation。邹康立即想到了自己之前在台湾做的一个调查,正是有关“台湾人对日本的看法”,不过遗憾的是调查的数据不够完善,在学术上也不够严谨,而他也没有太多时间可以准备这一次presentation。因为邹康在元旦期间回了趟国,1月4日回日本时,距离presentation的时间只有2天了。
为了在短短2天内做好presentation用的PPT,他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借用”一位前辈的数据。前辈姓杨,来自台湾,与邹康同是安倍教授门下研究小组的同学。安倍教授也是二人的导师。此前,杨同学在研究小组上做presentation时,题目正好是“台湾留学生留学前后对日观念的变化比较”。一般研究小组的同学都会在presentation前将自己的文章发送到研究小组的公共邮箱里。邹康就从是公共邮箱里得到了杨同学的文章和数据,然后将其中的3个案例与自己调查的案例合并成1个表格,放在了自己的PPT里。
引用他人数据,这个做法在学术研究里并不稀奇,但有一个前提是——必须注明出处。邹康的问题就在于,虽然他在做presentation时口头上提了一句,但是PPT里,他没有注明那引用了的3个案例是来自于杨同学的。并且还有一个问题是,引用这份非公开的数据之前,他并没有事先征得杨同学的同意。
“没想到要加注,因为我觉得无所谓。我只是用了几个案例,而且还加入了自己的想法和数据,应该问题不大。”邹康说。这种“一半抄,一半原创”的模式邹康并不是第一次尝试,在国内读大学的时候,他也这样做过。“我的主要方法就是,不会傻到完全抄别人的东西,我自己肯定会写,比如说别人写2000字,我自己也写2000字,而且别人的东西也会改改顺序什么的。”
邹康也承认这不妥,但“我抱了侥幸心理,觉得应该没有被发现的可能”。因此,当以前同样选了安倍教授的课,也同样是安倍教授研究小组成员的另一名姓王的同学看出来数据来源有问题时,邹康的第一反应是自嘲,“这次没有做到完美‘犯罪’”。
出问题的3个案例里,人物姓名、表格形式都和杨同学文章里的表格一模一样。“这次由于时间的关系,没有时间改,就原封不动地把这三个案例摆在了一起。如果分开的话,就看不出来了。”当然历史没有如果,王同学看出来了数据的问题,于是在课后分别给安倍教授和杨同学发送邮件,报告了这件事情。而彼时邹康还是抱着“被发现才是不好的事儿,不被发现就没事”的心态,没有意识到随后即将来临的轩然大波。
质询:“作为研究者的失格”
“当时我并没有觉得自己有做得特别错的地方,我觉得自己的做法只是不适当,不能说错。我只用了一小部分数据,主干部分还是自己写的,所以不觉得这是个原则性的错误。”
做完presentation的当天晚上,邹康突然收到了安倍教授的邮件,邮件用严肃的口吻写道:“有件事必须马上当面和你谈谈。”邹康虽然很意外,但是也没想到是presentation的问题,当下答应晚上9点和教授碰面。
一见面,教授的第一句话就问:“你今天是不是在坂口老师的课上做了presentation?”导师这样严肃的神情,邹康还是第一次见。“我当时心里就想,完了,怎么突然就说到这个问题了?”教授提出进一步要求,要看邹康当天presentation的原稿件。邹康一下没想起来自己随身带着U盘,只好说PPT存在家里的电脑里。没想到教授竟然马上说:“那走吧,我们一起去你家。”这样突然的要求十分反常,使得邹康更加紧张起来。随后他想起来,自己的包里其实放着电脑,于是当下把U盘插到电脑上,打开PPT给教授看。
教授这时候才解释自己为什么着急要看到邹康的PPT,他说:“有人给我发邮件说,你的研究里使用的数据和杨同学的数据非常像,我不得不来确认一下。”其实直到这个时候,邹康都是有抗拒心理的,并不想向导师展示自己的PPT,因为这样看起来像是被检查错误。
然而看了PPT之后,安倍教授的反应远远出乎邹康的预料。教授先问,哪个部分是引用了杨同学的。当邹康指出来后,教授的脸色一下子变得特别红,表情极其严厉,语速也变得非常急。“这样是不对的,这是作为研究者的失格!”看到教授如此生气,邹康“当时心砰砰直跳”。他马上道歉,因为“这时候已经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教授认为,这件事情既然牵扯到杨同学,就应该要和杨同学商量商量。随即把杨同学也叫了出来,3个人一起就这件事情谈到了夜里12点。教授首先要求邹康向杨同学道歉,邹康自然照办,没想到杨同学却说:“我要考虑一下要不要原谅你。”杨同学难以释怀的理由是,邹康使用的案例实际上是她要用于毕业论文的数据,她认为数据提前曝光,会使她的数据失去首发的可信度。说得严重一点,“搞得好像是我抄她的一样”,她担心自己会因此毕不了业。
这时的邹康已经认识到了自己想法的误区,知道自己犯了原则性错误,因此向教授和杨同学反复道歉。但是谈话并未止于此。杨同学以2014年在日本学术界闹出风波的小保方晴子事件为例,说这一次事情的性质其实和小保方晴子事件在本质上一样严重。
结果:4次谢罪
“教授说,我虽然深刻反省了自己的错误,但考虑到事情的严重性,需要进一步促使我理解有关研究伦理(英: Research ethics,指研究者在调查研究时应当遵守的行为法则)和个人隐私的准则。因此要求我分别向杨同学、向他、向坂口教授,以及‘中国思想史’课上的所有同学谢罪道歉。我一共谢罪了4次。”
在经历3小时的长谈之后,最终,安倍教授对邹康的处理结果是:4次谢罪道歉。首先要向被牵涉进来的杨同学道歉,其次向作为导师的自己道歉,然后向坂口教授道歉,最后向“中国思想史”课上的全体同学道歉。
最终谢罪的不止是邹康本人。安倍教授认为邹康行为失当,自己作为导师也应当承担责任,因此主动给坂口教授去函,为自己的失责和给对方造成的困扰道歉,并且希望能和邹康一起当面拜访坂口教授,为此次事件进行解释和谢罪。坂口教授在收到安倍教授的邮件时非常吃惊,但最终委婉地拒绝了安倍教授一起来道歉的请求,只是特别强调邹康要深刻反省,并且赞同安倍教授在邮件里提出的:让邹康在课上再做一次presentation的做法。两位教授都觉得,邹康应该吸取这次错误的教训,重新做一份符合研究者道德规范的presentation出来。于是第2个星期同样的课上,邹康在全班同学面前解释了事情的来龙去脉,道了歉并且完全以自己的研究为主题,重新做了一次presentation。
然而事情并未到此为止。安倍教授认为,邹康会犯这样的错误,是因为不了解研究者应当具备的研究伦理。教授列举了3个研究者绝对不能犯的错误:剽窃、捏造、改篡。这3种错误都被称为“不正行为”,除了篡改实验数据、捏造数据或研究成果、剽窃他人论文以外,盗用他人的创意、偷窃记录了实验数据的存储设备(U盘、光碟等)、私自复印他人资料等等,也都属于研究伦理里的“不正行为”。“不正行为”虽然在不触犯法律的情况下不算犯罪,但是严重违反研究伦理时,也有被视为犯罪行为的先例。而做出“不正行为”的研究者,通常会被所属大学或研究机关处以惩戒处分,或取消学位,甚至接受法律制裁。
就一般而论,凡是被揭露犯了捏造、篡改、剽窃等严重“不正行为”的研究者,其本人及所在的学术团体的信誉都会因此而损害,所以违反研究伦理的人一般不可能原样留在学校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