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课件(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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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
教学目的与要求:本章是本课程的核心章节之一,对学习具体税种的税收筹划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通过本章学习,应理解税收筹划的一般途径和方法、掌握税收筹划的技术和平台。
本章重点:税收筹划的一般途径和方法。
本章难点:税率差异技术、抵免技术、漏洞平台、空白平台。
目录
第一节税收筹划的途径和方法
第二节税收筹划技术
第三节税收筹划平台
第一节税收筹划的途径和方法
2.1.1税收筹划的一般途径
(一)税收负担的规避
税收负担的规避是纳税人将资本投向不负担税收或只负担轻税的地区、产业、行业或项目上。
(二)税收负担从高向低的转换
税收负担从高向低的转换是指就同一经营活动存在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纳税人就低避高,选择低税负的纳税方案,以获得税收收益。
(三)延期纳税
延期纳税是指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将有关应税项目的纳税期向后递延。
延期纳税可以带来两方面的经济利益:
2.1.2税收筹划的一般方法
(一)比较税负筹划的方法
纳税人在设计依法合理纳税方案时,应对每一种纳税方案的税收负担进行测定,选择税负较轻的纳税方案。
(二)比较效益筹划的方法
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不仅是为了降低税负,更主要的是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纳税人应从税收政策、财务核算、利润分配、市场营销等多方面综合考虑。
第二节税收筹划的基本技术
2.2.1免减税技术
免减税的概念:免税减税是依据税法规定对某些特殊情况给予免除或减轻税收负担的一种税收政策。
其中免税是免除纳税人全部应纳税额的政策。
减税是从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中减征部分税额的税收政策。
免减税的原因:个别、特殊的需要;宏观调控的需要;暂时困难
免减税技术:免减税技术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纳税人免除纳税义务或减少应纳税款而直接节税的技术。
免减税技术的特点:1.免减税技术属于绝对筹划2.免减税技术技术简便3.免减税技术适用范围狭窄4.免减税技术具有一定风险性
免减税技术的操作要点:1.及时、准确掌握免减税政策2.尽量争取更多的免减税待遇3.尽量延长免减税期限
2.2.2税率差异技术
税率差异技术概念:是指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利用税率的差异直接节减税款的税收筹划技术。
税率越低,节减的税额越多。
当计税依据一定时,税率的高低对纳税人的税负具有决定作用。
税率差异的普遍和长期存在,使得纳税人利用税率差异进行税收套利成为可能。
对差额(比例和定额)税率进行筹划,可以从中寻求最佳税负点,对于累进税率进行筹划,主要是防止适用税率的爬升。
税率差异技术运用绝对筹划原理,技术较为复杂,具有相对确定行,并且适用范围较为广泛。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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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税收筹划的基本技术
2.2.3劈合技术
劈合的概念:劈合即分劈和合并。
分劈是指把一个自然人(法人)的应税所得或财产分成多个自然人(法人)的应税所得或财产,或将一个纳税期的应税所得或财产分成多个纳税期的应税所得或财产。
合并是分劈的对称,是指将多个自然人(法人)的应税所得或财产调整为一个自然人(法人)的应税所得或财产,或将多个纳税期的应税所得或财产调整为一个纳税期的应税所得或财产。
分劈与合并均是纳税人主动之行为,而非被动、强行地分割或合并。
劈合技术概念:劈合技术就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使所得、财产在不同的纳税人之间或不同的纳税期之间进行调整而达到减少纳税的税收筹划技术。
尤其是在累进税率制度下,计税基础越大,适用的边际税率也越高。
将所得、财产在两个或更多个纳税人之间纳税期之间进行分割,可以减小计税基础,降低最高边际适用税率,节减税款。
劈合技术的特点:分割技术运用绝对筹划原理,通过对税基的分解,以期获得低税率的适用,从而达到节减税收的目的。
但分割技术适用范围狭窄,技术较为复杂。
案例
2.2.4扣除技术
扣除技术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扣除额、宽免额、冲抵额等尽量增加而直接节减税款,或调整各个计税期的扣除额而相对节税的技术。
扣除技术要求纳税人实行计划管理或全面预算管理,对纳税人下一会计年度的各项支出进行统筹规划,协调全额扣除项目与限额扣除项目、限额扣除项目相互之间的支出时间进度、支出方式和支出水平。
扣除技术运用绝对筹划或相对筹划原理,可以直接通过扣除减少税基,也可以通过扣除项目的转移而适用较低的边际税率。
扣除技术适用范围较大,但技术较为复杂。
2.2.5抵免技术
抵免及其形式:避免重复征税的抵免和税收优惠抵免
抵免技术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税收抵免额增加而绝对节税的技术。
如企业所得税税:企业购置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财税[2012]15号)
抵免技术运用绝对筹划原理,直接运用税额式筹划减少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技术较为简单且适用范围较窄。
2.2.6延期纳税技术
延期纳税概念:是指延缓一定时期后再缴纳税收。
狭义的延期纳税专门指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延期纳税规定进行的延期纳税;广义的延期纳税还包括纳税人按照国家其他规定可以达到延期纳税目的的财务安排和纳税计划,比如,按照折旧政策、存货计价政策等规定来达到延期纳税的财务安排。
延期纳税技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而相对节税的技术。
延期纳税虽然不能减少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但对纳税人而言,相当于获得一笔无息贷款,有
利于纳税人的资金周转,还能使纳税人享受到通货膨胀的好处;同时纳税人对延期纳税的资金进行投资,可产生投资的收益,纳税人就可以利用因延期缴纳的税款而获取的投资收益支付税款,实现税收的自我清偿。
延期纳税技术运用相对筹划原理,适用范围大,但技术较为复杂且操作困难。
2.2.7退税技术
退税的形式:出口退税、多缴退税、优惠退税
退税技术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税务机关退还纳税人己纳税款而直接节税的技术。
如企业所得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的再投资退税;增值税:软件开发企业超税负返还。
退税技术运用绝对筹划原理,属于税额式筹划,技术有难有易,适用范围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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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税收筹划平台
平台原指供使用者生活或工作的水平的开放式建筑空间或建筑体,如景观观赏平台、屋顶平台、晾晒平台等。
后引申为泛指进行某项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或条件,如科技推广平台、信息平台、技术平台等。
税收筹划平台应是税收筹划主体进行税收筹划所需要的环境或条件。
2.3.1价格平台
(一)价格平台与转让定价
价格平台是指纳税人利用市场经济中经济主体的自主定价权,以价格的上下浮动作为税收筹划的操作空间而形成的一个范畴。
(二)运用价格平台进行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1)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2)价格的波动应注意一定的范围
(3)纳税人可以运用多种方法进行全方位、系统的筹划安排
如免税企业与应税企业之间费用的转移,高税率地区企业与低税率地区企业产品价格或费用的转移等等。
案例
2.3.2优惠平台
1、优惠平台与优惠政策
优惠平台就是指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时所凭借的国家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形成的一种操作空间。
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
直接优惠:减税、免税和优惠税率
间接优惠:税额抵扣、税收抵免、税收饶让、加速折旧、税项扣除、投资抵免、亏损弥补等其他实际减除或减轻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税收负担的鼓励性和照顾性规定。
第一层次:被动的接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层次:主动的接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层次:积极的创造税收优惠政策
2、优惠平台的筹划方法
(1)直接利用筹划法(2)临界点筹划法(3)人的流动筹划法
3、运用优惠平台进行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1)应及时尽快获得税收优惠信息(2)应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利则用之、不利则弃之)(3)应尽量保持和税务机关的良好关系
2.3.3漏洞平台
1、漏洞平台与漏洞
亦称“税收缺陷”。
一国政府所制定的税收法规中可使纳税人加以利用借以减轻其税负的税
收规定。
一种是政府制定税法时无意留下的缺口,使纳税人有机可乘;另一种是政府在制定税法时有意敞开口子,即隐性的税收鼓励或优惠。
这种情况一般也可称为“税收庇护”。
漏洞平台是建立在税收实务中征管方的大大小小漏洞上的操作空间。
漏洞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漏洞是指税收法制、税收征管等方面存在的漏洞或不完善之处。
广义的漏洞则指所有导致税收低效、失效的因素,包括空白、狭义的漏洞、理论水平、技术手段存在的不足与缺陷。
2、漏洞平台筹划方法
漏洞在任何一个国家的税法中都是存在的,只是存在的方式不同而已。
在税法漏洞和执法漏洞中,聪明者选择前者,因为这样做不违法,狡猾者选择后者,因为可以利用征管方某些不足而打法律的擦边球。
(案例—接受捐赠)
3、运用漏洞平台进行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1)漏洞平台时效性较强
(2)漏洞平台风险性较大,注意其筹划过程的合法性
(3)漏洞平台应主要保密,控制风险
2.3.4空白平台
1、空白平台与空白
空白平台是一个动态化的筹划平台,因为一部税法、一国税制是在治税实践中不断得到补充和完善的。
于是,在税制中余留的空白便会不断被发现,被补充。
因而,空白平台具体建立的基础只能是不断缩小的税法空白范畴。
空白与漏洞的区别
空白平台产生的原因:
客观原因:税法的制定体现人类的认知和实践能力,在一定的历史阶段,这种能力会因为意识、科技等多方面的限制而存在一个顶点。
正是由于人类能力所存在的极限,才能使得税法中的空白得以存在。
主观原因:立法者的立法意图体现在税法之中,再从税法传导到税收征纳双方的征纳行为之中。
由于立法者实施宏观调控的需要,使得税法存在一定的空白。
2、空白平台筹划方法:利用立法空白;利用执法空白
3、运用空白平台进行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1)对税法了解的准确性与及时性(2)注意税收筹划过程中的隐蔽性(3)空白平台筹划过程的合法性(4)空白平台筹划的灵活性22
2.3.5弹性平台
1、弹性平台概述
弹性在不同的领域有着有联系但是截然不同的意义。
在物理学和机械学上,弹性理论是描述一个物体在外力的作用下如何运动或发生形变。
在物理学上,弹性是指物体在外力作用下发生形变,当外力撤消后能恢复原来大小和形状的性质。
在经济学上的弹性概念是由阿尔弗莱德·马歇尔提出的,是指一个变量相对于另一个变量发生的一定比例的改变的属性。
弹性平台是指利用税法中的弹性规定或者是税法的伸缩性进行筹划的空间。
弹性较大的税种—企业所得税
税率的弹性、计税依据的弹性、税收优惠的弹性、纳税方法的弹性、执行弹性
税率幅度的弹性平台、计税依据的弹性平台、税收优惠的弹性平台、限制惩罚幅度的弹性平台
2、弹性平台筹划方法
确定弹性类型--------找准适用范围--------弹性平台筹划操作
3、运用弹性平台进行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弹性(幅度)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它对公平税负、提高效率起到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它又为纳税人所利用,减少国家税款,有时甚至会导致征税者滥用职权。
所以要注意和征税方协调好关系。
2.3.6规避平台
1、规避平台概述
量变与质变
规避平台建立在众多临界点基础之上,故而其筹划目标指向也便集中于这些临界点。
在我国现行税法制中,税率分级有临界点,优惠分等级也有临界点。
所以,规避平台的对象较多,应用也比较普遍。
规避平台的基础是临界点:临界点可分为税基临界点和优惠临界点两大类
税基临界点的规避平台主要是在税基减小上做文章;而优惠临界点规避平台则多是为了享受优惠待遇。
两类临界点决定了规避平台的两在组成部分:一是税基临界点的规避;二是优惠政策临界点的规避。
前者主要有起征点、税率跳跃临界点;后者主要有时间临界点、人员临界点、优惠对象临界点等。
2、规避平台筹划方法
(1)税基临界点规避筹划方法(2)税率跳跃,临界点规避筹划方法(3)优惠临界点规避筹划方法
3、运用规避平台进行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1)规避平台长期存在、应用广泛(2)技术难度不大、效果明显(3)发展前景稳定但不会更宽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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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思考题】
1、如何理解税收筹划的一般途径?
2、如何理解税收筹划的一般方法?
3、如何理解分割技术?
4、如何理解税率差异技术?
5、如何理解漏洞平台?
6、如何理解空白平台?
税收抵免
一、税收管辖权
税收管辖权,就是一种征税权,是国家的管辖权在税收上的具体体现。
也就是说,任何一个主权国家,在不违背国际法和国际公约的前提下,都有权选择最优的(或对本国最有利的)税收制度。
二、税收管辖权的类型
(一)地域管辖权
一个主权国家按照领土原则所确立起来的税收管辖权,称为地域管辖权,又称属地原则。
地域管辖权实际上可以分解为两种情况:一是对本国居民而言,只须就其本国范围内的收益、财产和所得纳税。
即使在国外有收益、所得和财产,也没有纳税义务;二是对于本国非居民(外国居民)而言,其在该国领土范围内的收益、所得和财产必须承担纳税义务。
(二)居民管辖权
一个主权国家按照属人原则所确立的税收管辖权。
该原则规定,在实行居民管辖权的国家,只对居住在本国的居民,或者属于本国居民的一切收益、所得和财产征税,而不必考虑是否在本国居住。
三、国际双重征税及其消除
(一)国际重复征税
在国际税收的实践中,选择单一税收管辖权的国家比较少,大多数国家选择双重管辖权。
一般以地域管辖权优先。
双重征税是指同一征税主体或不同征税主体,对同一纳税人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或税源所进行的两次以上的课征。
而国际双重征税,又称国际重复征税,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在同一时期内,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征收两次货两次以上相同或类似的税收。
(二)国际双重征税的消除
1、抵免法
抵免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允许本国居民在本国税法规定的限度内,用已缴非居住国政府的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税额,抵免应汇总缴本国政府税额的一部分。
该方法的指导思想是承认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优先地位,但不放弃居民管辖权。
抵免法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全额抵免。
即本国居民在境外缴纳的税款,可以按照本国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缴税款,予以全部免除。
二是普通抵免。
本国居民在汇总境内、境外所得计算缴纳所得税或一般财产税时,允许扣除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或一般财产收益按照本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通常所说的抵免限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不予扣除。
全额抵免和普通抵免的区别在于普通抵免要受抵免限额的限制。
当国外税率高于本国税率时,只能按照国内税法计算的抵免额,来抵免在国外已缴纳的税款,而全额抵免则不受此限制。
2、免税法
免税法是居住国政府对本国居民来源于非居住国政府的跨国收益、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在一定的条件下,放弃行使居民管辖权,免予征税,免税法以承认非居住国地域管辖权的唯一性为前提。
免税方法包括两种具体形式:一是全额免税法;二是累进免税法。
它是指采取累进税制的国家,虽然从居民纳税人的应税所得中扣除其来源于国外并已经纳税了的那部分所得,但对其他所得同样确定适用税率时仍将这部分免税所得考虑在内,即对纳税人其他所得的征税,仍适用依据全部所得确定的税率。
由于免税法的运用,会减少居住国应征的一部分收入,所以国际上采用此法的国家不多,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指行使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如巴哈马、百慕大、委内瑞拉、多米尼加、海地、巴拿马、哥斯达黎加等,其中大部分国家和地区是国际上通称的“避税港”。
另一类是虽然行使两种税收管辖权,但对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实行有限定条件的免税。
如法国,规定纳税人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可以免税,但纳税人必须将其缴纳非居住国税款以后的全部所得汇回法国,并在股东之间作为股息分配。
3、扣除法
扣除法是居住国政府在行使居民管辖权时,允许本国居民用已缴非居住国政府的所得税或一般财产税税额,作为向本国政府汇总申报应税收益、所得或财产价值的一个扣除项目,就扣除后的余额,计算征收所得税或一般财产税。
在运用扣除法时,居住国政府给予免税的,并不是纳税人在非居住国已缴的税额,而是从其应税所得中减去一部分计税所得额。
在国际税收实践中,扣除法极少被运用。
4、其他方法
除了抵免法、免税法和扣除法外,有些国家还采取低税法或延期征税法:
低税法。
所谓低税法,就是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国外的所得适用于较低的税率,以缓解或消除国际重复征税。
如比利时政府规定对来源于国外的所得按正常税率减征80%。
延期征税法。
所谓延期征税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纳税人在国外的所得在一定期限内暂不征税。
如美国税法规定,国外子公司的利润在作为股息汇回美国子公司以前可不在美国纳税。
显然,延期征税法并没有减少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只是延长了缴税的时间,所以,也可以看作为对纳税人的一种照顾。
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货物或服务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出口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