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禁毒机关全国禁毒信息系统工作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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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以吸毒人员在各管控环节间的流程顺序为“指 定”和“认领”的依Biblioteka Baidu。
“三年(含)以上未发现复吸”判别规则:
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数据库中吸毒人员信息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 系统自动判定为“三年以上未发现复吸”:
1、吸毒人员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处置后,累计三年(含, 下同)以上没有再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或进行戒毒治疗(含自愿 戒毒、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强制隔离戒毒、劳教戒毒、社区戒 毒、社区康复,下同)的;
三、吸毒人员修改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吸毒人员修改流程
首先确认已录入系统的人员身份信息为他人冒用,并 确定了真实的吸毒人员身份信息;
由填报单位准备所需材料,材料无误由经办人签字 (申请单位意见处),本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申请单位 负责人签章处)后递交所属分局;
分局负责人审核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如符合修改 标准经分局负责人(经办人意见处)签字,分局领导签 字盖章(县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负责人签章处),将材 料递交禁毒支队;
执行单位负责: 核实
采集
所属地公安机关负责: 信息录入
四、戒毒情况
2、强制隔离戒毒
(1)认领功能
材料在任何一级单位审核未通过都将退回填报单位整 改,而后重新递交;
吸毒人员修改审批表电子版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应为 Excel表格形式。
(二)、吸毒人员修改所需材料
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排列,纸质材料尽量只装订一次。
1、吸毒人员修改审批表;
2、关于申请修改XX吸毒人员信息的情况说明; 3、冒用人与被冒用人的询问笔录; 4、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件四角按手印、并注明该证 件是其本人提供); 5、两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含照片), 或由办案单位在公安网上打印其户籍信息(含照片), 并盖章;
3 、如实录入处置情况,后续接管单位应及时更 新人员状态,使系统中的状态与实际情况保持一 致,避免造成人员现状不明。
4 、照片:使用现场照片,不可用人口库中照片。
5、地点变更(一般由戒毒所执行):由后续接管单 位填写,如转到司法场所,可(公共账号:SFJD,密 码空。 )自行录入,并及时跟进人员进度补充其信 息,避免出现现状不明的情况。
7、正面免冠照片,被冒用人、冒用人放在同一张A4纸上, 并注明两人分别的身份,盖章;
8、尿样检测结果,可由医院提供毒品尿检报告单,也可 由各分局提供现场检测报告书(检测人务必为两人), 盖章; 9、吸毒人员在系统中的信息页面,盖章; 10、指纹鉴定(或笔记鉴定) ,两人指纹卡(笔记)一 并提供,盖章。
全国禁毒信息系统 工作培训
××市禁毒支队
二〇××年三月
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 毒品案件信息管理系统
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培训 主要内容
一、吸毒人员录入及信息质量监控 二、吸毒人员删除流程及材料报送
三、吸毒人员修改流程及材料报送 四、戒毒情况
五、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相关工作
一、吸毒人员录入及信息质量监控
(二)、信息质量监控
方法(“指定”和“认领”) :指定后续管控环节的“接 收行政区划”、“接收单位” ;在后续环节信息录入时,
系统自动判定上一环节指定的“接收行政区划”与后续
环节登录账号的行政区划是否一致,若一致才能进行认 领录入。
目的:有效衔接入库的查处、收戒等信息间的业务关 系,在信息录入环节对信息入库及时进行有效监督和控 制。
6、两人正面免冠照片,被冒用人、冒用人放在同一张A4 纸上,并注明两人分别的身份,盖章;
7、被冒用人尿样检测结果,可由医院提供毒品尿检报告 单,也可由各分局提供现场检测报告书(检测人务必为 两人),盖章; 8、吸毒人员在系统中的信息页面,盖章; 9、指纹鉴定(或笔记鉴定) ,两人指纹卡(笔记)一 并提供,盖章。
2、因违法犯罪被执行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或采取刑 事强制措施的,从开始执行之日起累计三年以上没有再因吸毒被公 安机关查获或进行戒毒治疗的;
3、被执行强制性戒毒治疗措施(含强制隔离戒毒、劳教戒毒)、 社区戒毒或社区康复期满解除后,累计三年以上没有再因吸毒被公 安机关查获或进行戒毒治疗的。
二、吸毒人员删除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吸毒人员删除流程
首先确认已录入系统的人员身份确实不是吸毒人员, 并且无法核实到真实的吸毒人员身份信息;
由填报单位准备所需材料,本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递 交所属分局;
分局负责人审核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如符合删除 标准经分局领导签字盖章;将材料递交禁毒支队; 材料在任何一级单位审核未通过都将退回填报单位整 改,而后重新递交; 吸毒人员删除审批表电子版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应为 Excel表格形式。
四、戒毒情况
1、社区戒毒、社区康复 (1)定期检测 定期检测采取“定期不定时”的原则。
社区戒毒:第一年至少1次/月,第二年至少1次/2月, 第三年至少1次/3月(12/6/4);
社区康复:第一年至少1次/2月,第二年至少1次/3月, 第三年至少1次/6月(6/4/2)。
四、戒毒情况
1、社区戒毒、社区康复 (2)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信息的采集和维护
(一)吸毒人员信息录入相关问题
入库信息标准: “三真实、两一致”
吸毒人员的身份信息真实,吸毒人员现状情况真实, 对吸毒人员管控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真实;登记上 网入库的吸毒人数与公安机关已查获的吸毒人数一 致,每名吸毒人员在数据库中的信息要与公安机关 实际管控工作的现状一致。
1 、人员登记时一定要与人口库信息比对,确定后 方可提取信息到吸毒人员系统中。 2 、信息录入完整后不要重复保存,录入完成的 信息可在人员查证处检查信息是否正确录入。
(二)、吸毒人员删除所需材料
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排列,纸质材料尽量只装订一次。
1、吸毒人员删除审批表;
2、关于申请删除XX吸毒人员信息的情况说明; 3、当事人(被冒用人)的询问笔录; 4、当事人本人申请书(本人签字、按手印); 5、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证件四角按手印、并注明该证 件是其本人提供); 6、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含照 片),或由办案单位在公安网上打印其户籍信息(含照 片),并盖章;
“三年(含)以上未发现复吸”判别规则:
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数据库中吸毒人员信息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 系统自动判定为“三年以上未发现复吸”:
1、吸毒人员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处置后,累计三年(含, 下同)以上没有再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或进行戒毒治疗(含自愿 戒毒、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强制隔离戒毒、劳教戒毒、社区戒 毒、社区康复,下同)的;
三、吸毒人员修改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吸毒人员修改流程
首先确认已录入系统的人员身份信息为他人冒用,并 确定了真实的吸毒人员身份信息;
由填报单位准备所需材料,材料无误由经办人签字 (申请单位意见处),本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申请单位 负责人签章处)后递交所属分局;
分局负责人审核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如符合修改 标准经分局负责人(经办人意见处)签字,分局领导签 字盖章(县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负责人签章处),将材 料递交禁毒支队;
执行单位负责: 核实
采集
所属地公安机关负责: 信息录入
四、戒毒情况
2、强制隔离戒毒
(1)认领功能
材料在任何一级单位审核未通过都将退回填报单位整 改,而后重新递交;
吸毒人员修改审批表电子版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应为 Excel表格形式。
(二)、吸毒人员修改所需材料
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排列,纸质材料尽量只装订一次。
1、吸毒人员修改审批表;
2、关于申请修改XX吸毒人员信息的情况说明; 3、冒用人与被冒用人的询问笔录; 4、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件四角按手印、并注明该证 件是其本人提供); 5、两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含照片), 或由办案单位在公安网上打印其户籍信息(含照片), 并盖章;
3 、如实录入处置情况,后续接管单位应及时更 新人员状态,使系统中的状态与实际情况保持一 致,避免造成人员现状不明。
4 、照片:使用现场照片,不可用人口库中照片。
5、地点变更(一般由戒毒所执行):由后续接管单 位填写,如转到司法场所,可(公共账号:SFJD,密 码空。 )自行录入,并及时跟进人员进度补充其信 息,避免出现现状不明的情况。
7、正面免冠照片,被冒用人、冒用人放在同一张A4纸上, 并注明两人分别的身份,盖章;
8、尿样检测结果,可由医院提供毒品尿检报告单,也可 由各分局提供现场检测报告书(检测人务必为两人), 盖章; 9、吸毒人员在系统中的信息页面,盖章; 10、指纹鉴定(或笔记鉴定) ,两人指纹卡(笔记)一 并提供,盖章。
全国禁毒信息系统 工作培训
××市禁毒支队
二〇××年三月
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 毒品案件信息管理系统
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培训 主要内容
一、吸毒人员录入及信息质量监控 二、吸毒人员删除流程及材料报送
三、吸毒人员修改流程及材料报送 四、戒毒情况
五、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相关工作
一、吸毒人员录入及信息质量监控
(二)、信息质量监控
方法(“指定”和“认领”) :指定后续管控环节的“接 收行政区划”、“接收单位” ;在后续环节信息录入时,
系统自动判定上一环节指定的“接收行政区划”与后续
环节登录账号的行政区划是否一致,若一致才能进行认 领录入。
目的:有效衔接入库的查处、收戒等信息间的业务关 系,在信息录入环节对信息入库及时进行有效监督和控 制。
6、两人正面免冠照片,被冒用人、冒用人放在同一张A4 纸上,并注明两人分别的身份,盖章;
7、被冒用人尿样检测结果,可由医院提供毒品尿检报告 单,也可由各分局提供现场检测报告书(检测人务必为 两人),盖章; 8、吸毒人员在系统中的信息页面,盖章; 9、指纹鉴定(或笔记鉴定) ,两人指纹卡(笔记)一 并提供,盖章。
2、因违法犯罪被执行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或采取刑 事强制措施的,从开始执行之日起累计三年以上没有再因吸毒被公 安机关查获或进行戒毒治疗的;
3、被执行强制性戒毒治疗措施(含强制隔离戒毒、劳教戒毒)、 社区戒毒或社区康复期满解除后,累计三年以上没有再因吸毒被公 安机关查获或进行戒毒治疗的。
二、吸毒人员删除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吸毒人员删除流程
首先确认已录入系统的人员身份确实不是吸毒人员, 并且无法核实到真实的吸毒人员身份信息;
由填报单位准备所需材料,本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递 交所属分局;
分局负责人审核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如符合删除 标准经分局领导签字盖章;将材料递交禁毒支队; 材料在任何一级单位审核未通过都将退回填报单位整 改,而后重新递交; 吸毒人员删除审批表电子版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应为 Excel表格形式。
四、戒毒情况
1、社区戒毒、社区康复 (1)定期检测 定期检测采取“定期不定时”的原则。
社区戒毒:第一年至少1次/月,第二年至少1次/2月, 第三年至少1次/3月(12/6/4);
社区康复:第一年至少1次/2月,第二年至少1次/3月, 第三年至少1次/6月(6/4/2)。
四、戒毒情况
1、社区戒毒、社区康复 (2)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信息的采集和维护
(一)吸毒人员信息录入相关问题
入库信息标准: “三真实、两一致”
吸毒人员的身份信息真实,吸毒人员现状情况真实, 对吸毒人员管控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真实;登记上 网入库的吸毒人数与公安机关已查获的吸毒人数一 致,每名吸毒人员在数据库中的信息要与公安机关 实际管控工作的现状一致。
1 、人员登记时一定要与人口库信息比对,确定后 方可提取信息到吸毒人员系统中。 2 、信息录入完整后不要重复保存,录入完成的 信息可在人员查证处检查信息是否正确录入。
(二)、吸毒人员删除所需材料
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排列,纸质材料尽量只装订一次。
1、吸毒人员删除审批表;
2、关于申请删除XX吸毒人员信息的情况说明; 3、当事人(被冒用人)的询问笔录; 4、当事人本人申请书(本人签字、按手印); 5、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证件四角按手印、并注明该证 件是其本人提供); 6、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含照 片),或由办案单位在公安网上打印其户籍信息(含照 片),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