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执行程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四节 对执行过程特殊情况的处置
一、执行和解 二、执行异议
所谓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程序进行中,第三人对执行标的提出 确有理由的权利主张,致使执行程序暂时中止的法律制度。 条件: 第一,提出异议的主体只能是执行主体之外的利害关系人。 第二,提出执行异议的时间只能是执行程序开始后结束前。 第三,案外第三人的执行异议必须确有理由。 第四,案外第三人提出执行异议一般以书面形式提出。


(六)涉外仲裁机关制作的终局仲裁裁决书 (七)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 (八)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五、执行原则 执行原则是指执行主体在执行活动中所必须遵循 的行为准则。 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保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原则 (二)强制与说服相结合的原则
(三)法院执行与相关单位协助的原则
4.执行回转是民事执行中的一种特殊现象,下列哪一项不是发生执行 回转必须具备的条件?( ) A.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已被人民法院部分或全部执行完毕 B.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 C.申请执行人拒木返还依据被撤销的法律文书取得的民事权益 D.由被执行人主动申请 5.下列有关民事执行的说法,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A.我国实行的是审执分立的司法制度 B.上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本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 领导和协调 C.人民法庭审结的案件一般由人民法庭负责执行 D.依法对仲裁裁决是否有不予执行事由进行审查的,应组成合议庭 进行 6.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经查,执行异议成立,请问 此时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 A.裁定中止执行 B.裁定终结执行 C.继续执行 D.由上级法院处理 7.在督促程序中,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哪个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 ) A.制作支付令的人民法院 B.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C.债务人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D.债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五、执行终结
执行终结,又称终结执行。系指在执行程序进行 中由于出现了某种法定理由而导致执行程序不得不宣 告结束的一种制度。

发生执行终结的情形有六: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 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 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
四、执行中止 可以引起执行中止的情形有: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 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 义务承受人的。 (五)执行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的其他情形。

(一)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给付内容的民事判决、裁定、决定和支 付令 (二)人民法院通过审理案件而制作的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或当事 人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 (三)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内容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和 调解书 (四)人民法院准予执行的外国的生效法律文书 (五)国内仲裁机构制作的生效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以及法院依据 《仲裁法》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第二节 执行措施
所谓执行措施是人民法院为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时所采 取的具体手段或方法 执行措施是国家特殊强制力的具体体现,它不允许任 何人、任何机关或组织的抗拒,否则会招致一定的法 律后果。 执行措施随执行标的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第三节 执行的一般程序
一、执行管辖 所谓执行管辖是指对需要强制执行的案件在法院 内部的权限分工。 二、执行开始 执行开始又称为开始执行。主要内容有执行开始 的条件、执行程序的启动方式、手续和应注意的事项。
第一节 执行程序概述
一、执行
执行或称强制执行或称民事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相 关人员的参加下依法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 解书和其他法律文书付诸实现的活动。 特点: 1.法院是执行活动的组织者和指挥者。 2.当事人是执行活动的不可或缺的参加者。 3.与民事执行相关的人员也是执行活动的重要参与者。 4.执行活动要依法进行。
二、执行程序
民事执行规范大体有四种立法体例: 第一种,将民事执行法列入民事诉讼法之中 加以规范。 第二种,将执行规范分别规定在民法和民事 诉讼法之中。 第三种,将民事执行法内容规定在破产法中。 第四种,将执行法单列 三、执行主体 执行主体是指参与执行事项的组织或个人。
四、执行根据 执行根据是指执行活动发生的法律凭据。 执行根据主要有:
精品课件!
精品课件!


3.在某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时,案外 人提出执行异议。对此人民法院采取了下列一系列相应的措施, 其中哪些是正确的?( ) A.先由执行庭组成合议庭对异议进行审查 B.异议成立的,报院长批准并裁定中止执行 C.该案件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D.再审时,应当通知案外人参加诉讼 4.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某因酒后驾车肇事死亡,留下遗 产由其父母与妻女继承。请问本案法院应如何处理?( ) A.裁定终结执行 B.裁定中止执行 C.裁定变更被执行人为李某的父母与妻女 D.裁定李某的父母与妻女在其继承李某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 务 5、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下列哪些措施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 ) A.由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 况或线索 B.要求被执行人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 C.传唤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到人民法 院接受询问 D.依法搜查被执行人的住所
执行开始的方式有三:
(一)申请人申请执行 (二)移交执行 (三)委托执行
移交执行的情形: 1.人民法院制作的业已生效的有关赡养、抚育、扶养、抚恤 金、医疗费用和劳动报酬的法律文书。 2.人民法院制作的含有给付内容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 调解书。 3.其他有关法律文书。
三、执行过程 四、执行担保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六、执行回转 所谓执行回转是指已经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因故被 撤销,将原申请人通过执行取得的财产又强制返还给被 执行人的一种制度。
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吴某诉其5个子女不履行赡养老人义务一案经人民法院一审终结,法院判令吴 某5个子女承担赡养老人义务,每人每月给付老人生活费100元。判决生效后,义 务人不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正在此时,吴某去世。法院应 如何处理本案?( ) A.裁定中止执行 B.裁定终结执行 C.继续执行 D.裁定执行回转 2.江苏省A市B区人民法院委托贵州省C市D区人民法院执行某一民事案件,但 受委托法院接到委托函件后一个月仍迟迟未执行,此时A市B区人民法院可以请 求哪一级法院指令C市D区人民法院执行判决?( ) A.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法院 C.贵州省C市中级人民法院 D.江苏省A市中级人民法院 3.2001年7月,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仁公司诉中芳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作出终 审判决,判定中芳公司赔偿中仁公司损失26万元,后委托另市人民法院执行,另 市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该合同无效,判决错误,另市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 A.应作出中止执行裁定 B.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再审 C.可以暂缓执行,同时函告某市人民法院,由其作出裁定 D.应当提请共同上级法院决定
执行开始的条件是:





第一,成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第二,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 利承受人; 第三,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中所确定 的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第四,义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所定之义务, 并继续有规避履行之虞。 第五,申请人提出申请未超过执行时效。 第六,执行案件属于受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多项选择题 1.甲乙两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对簿公堂。法院判决已公司败诉, 返还不当得利50万元。乙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经甲公司申请, 法院决定对乙公司的小汽车实行扣押共拍卖。此时丙公司向法院 提出执行异议,声称作为执行标的物的小汽车已于法院判决生效 次日由乙公司转让给他了。经查,丙公司所言属实。请问法院应 如何处理?( ) A.裁定中止执行 B.判决小汽车归丙公司所有 C.裁定乙公司与丙公司转让汽车行为无效 D.裁定驳回丙公司的执行异议 2.下列有关民事执行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 A.我国实行审执分立的司法制度 B.上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本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 监督、领导和协调 C.人民法庭审结的案件一般由人民法庭负责执行 D.依法对仲裁裁决是否有不予执行事由进行审查的,应组成合 议庭进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