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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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审批流程包括:申请→受理→保密确定→分类→初步审查→授权及公告。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审批流程如下:
申请人对于受理、保密确定、初步审查、授权及公告的行政行为均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当申请在初步审查阶段被驳回时,申请人可以提出复审请求,对复审请求不服还可以提出行政诉讼。
另外,实用新型授权公告之后,除申请人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也可以请求宣告专利无效。
详细流程
Setp 1 ·受理
①受理部门
专利局初审流程部受理处,或者专利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专利代办处。未经以上受理部门登记的申请文件,禁止进入审批程序。
②受理方式
电子申请或纸质文件。
③区分申请文件是否符合受理要求
如果申请文件符合受理的最低要求(例如申请类别明确、格式合格、具有申请主体资格、提交方式合格、符合强制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规定等),则: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确定专利申请日和申请号、通知申请人缴纳申请费。
[受理例1]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中必须有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说明书附图。
如果申请文件不符合受理的最低要求,则:向申请人发出不受理通知书。
[不受理例1] 申请类别不明确的申请。例如申请类别不明确,以及分案申请改变类别的,不予受理。
[不受理例2] 缺少必需的申请文件。例如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齐全;以上文件缺其中之一,则不予受理。例如未用中文撰写文件的、文件或附图不清晰的,不予受理。
[不受理例3] 申请人不符合规定。例如未写明申请人姓名或名称或者缺少地址,不予受理;例如外国申请人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且其国籍或居所地国家没有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没有签订协议又无互惠原则的,不予受理。
[不受理例4] 提交方式不合格。例如直接从外国或直接从港、澳、台地区向专利局邮寄文件的,不予受理。电子申请的内容明显不属于专利申请的或者不符合文件格式、不符合数据标准、不符合传输方式的,不予受理。
[不受理例5] 不符合强制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规定。例如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以及港澳台地区申请人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在中国申请专利或办理专利事务,又没有委托大陆代理机构的,不予受理。
Setp 2 ·保密确定
①如果申请文件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则:按照保密程序审查与管理。
【保密专利申请】
涉及除国防以外的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仍然由专利局转为纸件形式进行审查,但不予公布,授权后仍在专利公报上仅对专利号、申请日和授权公告日进行公告。
对被确定为需保密的专利申请,专利局需通知申请人。
可以依据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书面提出的解密请求解密,或者依据专利局每2 年对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