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城镇用水量计算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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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染1万米棉布需200 ~ 300 m3水。
2)按每台设备每天或台班的用水量计算,如农用汽车100~ 120L/(台·d),锅炉1000L/(h·t)(以小时蒸发量计)。
表 3-4
企业生产用水量通常由工 艺部门提供数据,还应参照同
类性质工厂的生产用水量并结
合当地实际情况定,表3-4可 供参考。
表 3-5
1.生活用水量标准
生活用水量标准包括日平均用水量标准和最高日用水量标准。
在计算城镇生活用水量时,包含居民生活用水和综合生活用水两种 标准。
居民生活用水:指居民日常生活用水。
综合生活用水:城镇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但不包括 浇撒道路、绿地和其他市政用水。
1)农村生活饮用水量及卫生标准(GBll730-89)(X)
1)居住区室外消防用水量
表 3- 6
4.消防用水量标准
2)工厂、仓库和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火灾次数
+
一次
灭火用水量)
表 3- 7
4.消防用水量标准
2)工厂、仓库和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火灾次数 + 一次
灭火用水量)
表 3-8
5.市政用水量标准
浇撒道路用水量一般为1~1.5 L(m2.次),每日浇撒2~3次。 浇撒绿地用水量采用1.5~2.0 L(m2.d)。
公共建筑用水定额
3.公共建筑用水量标准
城镇公共建筑生活用 水标准按照《建筑给水排 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 的规定确定。 注:如果在生活用水计算 中用的是综合生活用水量 标准,则无需单独计算此 项用水量。
4.消防用水量标准
消防用水量、水压及延续时间等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
用水量标准
公共建筑用水量标准

工矿企业生产用水量标准

市政用水量标准
用水量 标 准
消防用水量标准
管漏等未预见用水量标准
《 城镇供排水工程 》课件
概念:
用水量标准——是指每一种不同性质的用水,所给定的
单耗水量标准。
如每人每天需耗用多少水量[L/(人·d)],每酿造一吨 酒需多少水量(m3/t),每头牲畜每日需多少水量[L/ (头·d)]等。
表 3- 9
8、庭院用水量
在设计小城镇供水系统时,庭院用水量不应考虑,但 当采用饮灌两用机井时,则应计算在内,此时庭院用水量
一般为当地生活用水量的2~3倍。
9、小城镇消防用水量
农村给水一般不单独考虑消防用水,而在配水管网设
计时,应设置适当数量的消火栓,一旦发生火警时,一方面 加大水厂出水量,另一方面减少其它用户的用水量,以求 满足消防用水。
一、经验预测法
历年城镇用水 量变化情况
分析 判断 城镇用水量估算
城镇总体规划
历年城镇发展 状况
其他城镇经验
二、统计分析法
多年用水量实 测资料
统计公式 计 算
用பைடு நூலகம்量模 式预估法
历年用水量变化规律
城镇发展过程 特征资料
城镇用水量估算
用水量分 项预估法
分类统计 计算
特征年特征量变化规律
城镇用水量估算
三、规划估算法
1、综合生活用水(含居民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
—用水定额采用《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 》中的
规定;
2、工业企业用水(含工作人员生活用水)——用水定额
采用《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 》中的规定;
3、市政用水(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 ——浇洒道路和绿 地用水量应根据路面、绿化、气候和土壤等条件确定。 浇洒道路用水可按浇洒面积以 2.0~3.0L/(m2·d) 计算; 浇洒绿地用水可按浇洒面积以 1.0~3.0L/(m2·d) 计算。 4、消防用水——用水定额采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 》中的规 定; 5、管网漏损水量——1~3 款水量之和的 10%~12%计算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 》中的有关规定); 6、城市未预见用水——1~4 款水量之和的 8%~12%。 根据以上6项估算即可确定城镇供水规模。
第二节
用水量估算
城镇总体规划中,用水量规划是一项重要指标,其值将直接控制
和影响城镇供水系统的规模和建设计划。 城镇用水量的规划涉及未来发展的许多因素和条件:
(1)地区的自然条件。例如,水资源本身的条件等
(2)人为因素。例如,国家的建设方针、政策,国民经济计划, 社会经济结构、科学技术的发展,经济与生产发展、人民生活水平, 人口计划、水资源技术状况(包括给水排水技术与节水技术)等。
新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 2006标准颁布之前,我国农村饮水一直参照《农 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进行评价, 此次修订中将标准适用范围扩大至农村。 • 2006标准一方面在城乡统一饮用水水质要求,另 一方面对农村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 在1万人以下)的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采用过 渡办法
6.未预见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标准
未预见水量是指给水系统设计中,对难于预测的各种因素而准备
的水量。
管网漏失水量10%~12%合并计算。 城镇的未预见水量+管网漏失水量8%~12%
工业企业自备水厂的上述两项水量可根据工艺及设备情况确定。
7.牲畜用水量标准
小城镇供水系统设计必须考虑牲畜和家禽的用水量,一 般应通过实地调查,提出各种畜禽的用水量标准。无实际调 查资料时可参考表3-9中的数据。
城镇用水量计算
用水量标准
城镇用水量
用水量估算 用水量计算
设计年限内供 水系统应供应 的全部用水量
用水量 标准
城镇总体规划
城镇用水量估算
城镇用水量
城镇用水量计算
生 活 用 水 量
生 产 用 水 量 消 防 用 水 量 公 共 用 水 量 市 政 用 水 量 漏 损 用 水 量
城镇详细规划
第一节
居民区生活用水量标准
3)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2002)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
表 3- 3
2.城镇企业生产用水量标准
城镇企业的用水量标准与生产规模、生产工艺、设备类型和 管理水平等因素有关,各地差异较大。一般有两种计算方法: 1)按单位产品计算,如每生产一吨水泥需1.5~3.Om3水,每
2)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
表 3-2-2
小时变化 系 数
最高日生活用水定 使用 时数 序号 建 筑 物 名 称 单 位 额 (L) (h ) Kh 宿舍 1 I 类、 II 类 III 类、 IV 类 招待所、培训中心、普通旅馆 设公用盥洗室 2 设公用盥洗室、淋浴室、 设公用盥洗室、淋浴室、洗衣室 设单独卫生间、公用洗衣室 每人每日 每人每日 每人每日 每人每日 50 ~ 100 80 ~ 130 24 100 ~ 150 120 ~ 200 3.0 ~ 2.5 每人每日 每人每日 150 ~ 200 100 ~ 150 24 24 3.0 ~ 2.5 3.5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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