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五大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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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职责

一、项目经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适用的国家、行业、地方、上级主管单位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应遵守的要求。

2、根据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和指标,结合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明确有关人员的职责,建立并完成所承建工程项目的目标和指标。

3、负责所承建工程的施工组织、管理、监督及成本核算工作,承担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经营指标,并按各业务系统的要求完成各项业务工作。

4、全面负责所承建工程的技术管理、质量管理、物资设备管理、施工管理、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工作。

5、参与、配合公司对所承建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6、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按照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项目管理等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开展各项管理活动,配合公司各职能部门工作,履行相应职责。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职责:

1、配合项目经理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编制分项、分部或特殊工程部位的施工方案,并对其可行性和执行结果负责。

3、编写各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4、负责填写施工过程各种技术资料,并负责收集和整理,为其全面性和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5、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和质量事故的处理,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三、质量检查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颁布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等,对所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负现场监督责任。

2、参加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质量管理措施的制定,参加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3、负责施工生产过程质量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督促检查“三检制”落实情况,认真做好检验记录。

4、发现进货的过程出现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产品,严格按照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有关规定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及时验证处置效果,对质量持有否决权。

5、负责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台帐、资料、报表,填写质检日志,编制工程质量总结。

四、安全员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2、协助领导组织安全竞赛、安全预防等活动,做好安全交底和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3、参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提出具体意见并监督执行。

4、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5、深入施工现场严格安全管理,发现不安全因素或隐患,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施工生产安全,认真总结吸取事故教训,包括其它单位事故教训,改进工作措施。

6、负责履行监督职能,认真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7、负责对职工和外施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施工员职责:

1、配合项目经理作好施工生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工艺标准和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班组操作人员施工,对承担任务范围的工期、质量、安全、工效、节约等各项指标负具体落实的责任。

2、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对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并监督按技术交底操作,验证落实情况。

3、配合项目经理搞好过程质量控制。监督班组做好自检、组织质量检查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检,办理工序交接验收手续。

4、按照项目制定的《成品保护措施》规定,做好施工过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对损坏成品的行为有权制止,对制止不听的有权按规定进行处罚。

5、坚持跟班作业和旁站监督制度,及时协调工种间和工序间的配合交接关系,监督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纠正违章作业、避免交叉作业,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6、认真收集、整理过程控制的有关记录,及时交资料管理人员立卷、归档、保存。

六、班组长职责:

1、对本班承担生产任务的工期、质量、安全、工效、节约等各项指标完成的好差负直接责任。

2、组织班组全体人员学习掌握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技术交底施工,随时检查实施情况,发现违章行为立即纠正。

3、组织班组操作人员做好施工过程质量的自我检查,及时填写《自检记录表》,参加工长或项目负责人组织的专检和工序交接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4、监督班组操作人员和其他流动人员,爱护施工过程成品,发现损坏成品行为,应立即制止,制止不听的,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5、组织全班组搞好施工准备和班前安全检查,做到不窝工,不打乱仗,顺利完成领导交给的施工任务。

6、根据承担任务的需要和操作人员的特点,合理分配工作,对不听分配和不服从管理的操作者,有权不与记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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