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造合同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铸 件 产 品 购 销 合 同
供方:扬州市瑞晟机械铸造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江 都
需方: 江苏中能模业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16 年 07 月 20 日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
二、质量标准: 按供方的企业标准交货。
三、需方对质量提出异议限收到货时七日内,超时视为对质量认可。如加工过程中出现无法补救的质 量问题,供方包换,同时负责泡沫模费用。
四、包装物计算产品重量,不回收,重量按供方的过磅单为准,误差在国标千分之三内,需方应 认可。
五、货物所有权自付款之日起转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货物属于供方所有。
六、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承担:供方送货到界牌。
七、付款方式:带款提货.
八、单价如遇市场波动较大时,双方协商解决。
九、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移交江都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单一合同.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订日起生效,不受法律时效的约束。
供 方:扬州市瑞晟机械铸造有限公司 需 方:江苏中能模业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江都区地 址:江苏省丹阳市界牌镇
代理人: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账 号:账 号:
税 号:税 号:
传 真: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