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哲史复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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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提纲
(可以在参考教材之外选择相应的解释)
一、单项选择题类(共十题):
(例题:1、古希腊米利都学派的创始人是()A. 泰勒斯 B.毕达哥拉斯 C.阿那克西曼德
D. 阿那克西米尼)
一、米利都学派
米利都学派是古希腊哲学创始学派,其特色是从具体物质形态中寻求万物统一性的基础。

这个统一性的基础,就是万物的本原或始基。

何谓“始基”?它是物的起始、本源和归宿;是万物存在的根据和构成元素;是万物生灭基础与说明的原则。

万物由它产生,最后又复归于它。

(一)泰勒斯(约公元前624—前547)米利都学派的创始者,伊奥尼亚的第一位哲学家。

认为“水”是万物的本原,是万物统一的基础,万物来源于水又最后复归于水。

万物皆变唯水不变。

(二)阿那克西曼德(约公元前611—前546),认为万物始基为“无限者”。

始基中有对立因素,为热与冷、干和湿等。

万物运动发展来于对立物的相互作用。

(三)阿那克西美尼(约公元前585—前525),认为“空气”是宇宙始基。

一切存在物都是由空气的浓厚化和稀薄化的作用而产生。

二、爱非斯学派
赫拉克利特(约公元前540—前480),认为“火”为万物始基。

他把世界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发展变化,都归结为一团永恒的“活火”。

它在一定的分寸上燃烧,在一定的分寸上熄灭。

万物发展变化的规律性为“逻格斯”。

提出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万物存在又不存在的,表现了他万物皆流的辩证法思想。

被列宁称为辩证法的奠基人之一。

三、毕达哥拉斯学派
毕达哥拉斯(约公元前580—前500),认为“数”为万物的始基。

提出“对立”与“和谐”的思想,二者是构成事物关系的基本原则。

他强调“和谐”,数的比例关系造成和谐,数的和谐显示出规律性,如此造成宇宙的和谐。

他承认对立,但不能相互转化。

他提出了科学思维的初步思想,但这又与宗教神话相联系。

四、爱利亚学派
(一)爱利亚学派的奠基者塞诺芬尼(鼎盛年前540—前537),认为整个存在是唯一的始基,宇宙有一个唯一的神。

宇宙的绝对本质为神。

(二)巴门尼德(鼎盛年约前504—前501),爱利亚学派的代表人物。

认为世界的始基是“存在”。

存在是一,是宇宙的本体、实在,存在是唯一的永恒的、不变的。

存在是“大全”,存在之外并无“非存在”。

他提出:存在者存在,非存在者不存在。

反对赫拉克利特的“既存在又不存在”的思想。

提供真理的是存在,非存在是虚假的不能提供真理。

(三)芝诺(鼎盛年约前464—前461),从另一面维护巴门尼德的存在论哲学。

如果说巴门尼德论证存在是一,而芝诺论证存在不是多。

他提出四个著名的否定多的论证:(1)“二分辩”;(2)“追龟辩”;(3)“飞矢辩”;(4)“运动场辩”。

芝诺的论证表明他不承认运动本身就是矛盾,运动是时空的间断性和连续性的统一,由此否认运动的可能性。

但他从反面揭示了有限与无限、时空的间断与连续的矛盾,对辩证法思想发展有重要意义。

一、恩培多克勒的“四根说” (公元前495—前435)
(一)四根说:用物质元素说明世界构成,化生万物四大元素或四根:火、水、土、气。

万物由四种元素不同组合而成。

(二)爱憎说:四根不动,是爱与憎使万物分离与组合。

“爱”是使元素结合的力量,“憎”是使元素分离的力量。

一从多产生,多又从一分解而产生。

“爱”与“憎”是相互对立而又相对联系的力量,普遍存在,相互作用使万物发展变化。

(三)“同类相知”说:他认为,一切事物都发出一种“流射”,可以穿过人的感官“孔道”,当外流与孔道相应时发生感觉。

孔道与流射宽度适宜,二者才能发生关系产生感觉。

如孔道太宽,流射与孔道接触不上,反之太窄流射无法通过,都不能发生感觉。

他主张相同的东西能认识相同类的东西,由冷而知冷,这为同类相知说。

他强调感性,但也不偏废理性。

他这里中具有唯物论反映论的思想萌芽。

三、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唯物主义
留基波(公元前500—前440)为原子论学派的创始人,德谟克利特(约公元前460—前370)为原子论唯物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

(一)原子论的宇宙观
(1)原子与虚空是万物的始基,世界是由原子和虚空构成的。

原子是一种永恒运动、不生不灭、不可分割的最小物质微粒。

特点为充实性、不可分性;数量上无限性;没有性质之别,只有大小、形状和次序的不同。

虚空是空隙,是原子运动的条件,具有可分性;和原子一样真实存在,存在并不比非存在更实在。

(2)原子自动和必然性的思想。

原子是自己运动,产生结合与分离。

原子运动有直线运动,相碰撞产生涡旋运动。

他认为一切都是由必然性而产生,涡旋运动是一切事物形成的原因。

(二)原子论的反映论——影像说
影像说是素朴的反映论。

原子会流射一种极细东西,携带事物本身影像,作用人的感官孔道形成感觉。

思想也是精细影像由感官作用心灵原子而形成。

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区别:感性认识是暗昧的认识,理性认识是真理性认识。

前者只能认识现象,后者才能认识真理。

(三)社会、伦理思想
德谟克利特主张物质生活方面的知足、适度,心灵上求得安适宁静,提倡一种合理的幸福主义。

否认有所谓不死的神的存在,把神的存在归结为原子的运动和原子结合分离的必然性,因此神灵有死,等于宣传了无神论。

智者派
(一)普罗塔哥拉(约前481—411),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的重要哲学命题。

认为人是衡量一切事物的标准,把哲学的发展由自然转向人,人开始成为哲学的中心。

但这一命题在理论上具有否定客观真理的相对主义、感觉主义性质。

(二)高尔吉亚(约前483—375)针对爱利亚学派的存在论,提出三个命题:1)无物存在;2)即使有物存在也不可知;3)即使可知也无法把它告诉别人。

在哲学上具有浓厚的虚无主义性质,但他的怀疑主义动摇了传统的权威,对思想的解放起了重要作用。

一、伊璧鸠鲁哲学
(一)原子唯物主义学说:继承并发展德谟克利特的原子唯物论,提出原子具有重量的特性,重量是原子下降运动的内在原因,提出原子自动偏斜运动,承认偶然性的存在,反对宿命论。

(二)感觉主义认识论:强调感觉在认识中的作用,认为感觉是绝对真实的,是真理的标准。

不懂得感性和理性的质的区别,把概念说成是感觉感觉的总计。

(三)伦理学:认为快乐是幸福生活的开始和目的,是道德上的善。

快乐就是身体健康、精神愉快,要获得快乐必须学习哲学和自然科学。

提出社会契约论的萌芽思想,认为国家、法律、道德标准都是人们相互约定产生的。

(四)无神论思想:神不是超自然的原因。

神不干预人事,人不必怕神。

设有不死的灵魂,灵魂是由精细的原子组成,坚持了唯物论但是不科学。

二、早期斯多噶学派
代表人物是塞溥路斯的芝诺(前336—264),把赫拉克利物的火歪曲为超自然的能思想的安排世界的力量——普纽玛,把逻格斯说成是神的思想和必然的学说。

宣扬宿命论,真正的美德和幸福就是服从命运。

二、简答题类(a、b卷,各四题):
1、苏格拉底的方法
苏格拉底认为自己是无知的,所以他不是生产知识,而是帮助别人生产知识。

他在讨论知识和伦理道德等各种问题的时候,惯于采用问答法,双方一问一答,通过诘难,使对方陷入矛盾,承认其无知,逐渐修正意见,从而导致真理。

苏格拉底把这种方法称为“接生术”。

这个方法据说是从他的助产婆母亲那里得到的启发。

这种方法一般被总结为四个环节:反讥、归纳、诱
导和定义。

苏格拉底在运用这个方法的时候,总是从具体的事例中引申出普遍的原则来。

所以,苏格拉底的方法是一种归纳法,就是通过归纳寻求概念的定义,或者说是通过归纳形成普遍概念。

古代有些哲学家认为,思维矛盾的揭露以及对立意见的冲突,是发现真理的最好办法。

苏格拉底的辩证法(问答法)就是这样一种揭露矛盾的论辩的方法。

这种方法是揭露已有的观念的矛盾,寻求概念的定义,所以可以说是一种思维的辨证法、概念的辨证法。

他用这种方法是为了论证他的唯心主义学说的。

2、柏拉图的理念论
理念是脱离具体事物而独立存在的东西,是事物的原因和本质,是纯粹的绝对的永恒的。

理念之间存在严格的等级,最低级的是具体事物的理念,较高级的是一般的理念,更高级的是艺术、道德理念,最高的理念是善。

存在两个世界:理念世界和可见世界。

它们之间是一般与个别、原型与摹本、分有、派生及目的因果的关系。

①柏拉图哲学的核心概念是“理念”。

这是西方哲学史上第一个庞大的哲学体系。

所谓“理念”,是从苏格拉底关于“是什么”的定义而来,它的基本规定之一就是“由一种特殊性质所表明的类”,不过“理念”并非单纯抽象的概念,而是超越于个别事物外并且作为其存在之根据的实在。

②理念具有多种意义:首先,理念是事物的共相。

理念是通过对事物的抽象而形成的普遍共相,亦即事物的类概念或本质;其次,理念是事物存在的根据。

个别事物是由于分有了理念而成为这一事物的,离开了理念就没有事物;再次,理念是事物模仿的摹型。

理念是事物之完满的模型,事物则是理念的不完满的摹本,事物是因为摹仿了它的理念而成为事物的;最后,理念是事物追求的目的。

理念是事物的本质,事物存在的目标就是实现它的本质,从而成为完满的存在。

③把事物的本质——理念,与事物分开,并且以理念为存在的根据,是柏拉图哲学的基本原则。

一类事物有一个理念,各式各样的事物有各式各样的理念。

不同的事物组成了事物的世界,而由它们的理念所组成的总体就是所谓的理念世界,在柏拉图看来,前者是可感世界,后者是可知世界。

3、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
4、近代经验主义与唯理主义
在近代哲学中,认识论问题成了哲学研究的主要问题之一。

正像在希腊哲学中突出了柏拉图的先验论和亚里士多德的经验主义之间的矛盾一样,近代哲学一开始就存在着两种倾向,这就是经验论和唯理论。

围绕着知识问题,哲学家们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一些哲学家认为,一切知识归根到底都来源于感觉经验,所谓科学知识---主要是实践科学---只是对于感觉经验归纳的结果。

而另一些哲学家则认为,由于感觉经验的相对的和个别偶然的因而是不可靠的,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科学知识不可能建立在这样的不可靠的基础之上,如果有科学知识,显然我们的确有科学知识,那么它就不能以感觉经验为基础,而只能从理性所固有的天赋观念中推演而来,惟其如此,我们才能说明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

这两种观念,前者被称为经验论,以培根、洛克、贝克莱和休谟为主,后者被成为唯理论,以笛卡尔、斯宾诺莎和莱布尼茨为主要代表。

经验论与唯理论是两种不同的哲学模式。

经验论者关注的是经验,并且认为一切知识都来源于经验而没有其他的来源,因而他们的思考主要集中在从经验中得来的感觉材料是如何构成知识的,由于英国的唯名论传统,它的经验论者通常都是唯名论者,他们不认为理性在认识中除了组合与分解感觉经验材料之外还有什么特殊的作用,所以它们普遍排斥形而上学。

因此,经验论的体系实际上是以“心理论”的方式建构的恶---从洛克的白板说开始,经验论者都以经验来说明观念,以观念的组合与分解来说明知识,这个模式就是“经验---观念---知识”。

这个模式的特点,它既是“开放的”又是“封闭的”,然而由于近代哲学的二元论立场,这两者必然发生矛盾。

知识来源于经验,所以知识不是主观自生的,它有着外部的源泉。

但是我们的知识只是关于观念之间的关系,这就使我们的认识与外部对象之间横着一道经验的鸿沟---我们只能知道经验而不可能知道经验背后的事物本身。

因此,经验论模式的局限性就在于,它既无法说明知识的客观有效性,也无法证明知识的普遍必然性。

所以,经验论在某种意义上必然导致怀疑主义或者不可知论。

唯理论者意识到感觉经验的相对性和个别偶然性,认为在此基础上是不可能建立普遍必然的科学知识的。

如果知识不是以经验为其基础,那么就只能以理性自身为其基础,所以他们在数学(几何学)的启发下,认为在理性中有一些“天赋观念”,以此为基本原则严格按照逻辑的必然性进行推论,我们就可以建立起人类知识的大厦。

因此,唯理论的模式表现为“逻辑”的:知识是按照逻辑(数学)的方式构建起来公理化系统,它从第一原理推演而来,只要第一原理是可靠的,那么整个知识系统就是可靠的。

唯理论模式的特点是,它能够比较有效地说明知识的普遍必然性,然而其局限性也十分明显:在所谓第一原理问题上难逃独断论的嫌疑,而且像经验论者一样将知识封闭在思想范围之内了,不仅如此,它与经验论一样,面临着二元论的难题---如果知识完全是理性自身推演出来的,而且与经验没有关系,那么它们如何可能与外部事物一致呢?
唯理论与经验论的不同之处还在于它是形而上学或本体论的,因为它一方面坚持知识是从理性中推演而来的,另一方面又必须避免由此可能产生的主观主义,所以必须以某种工本体论作为知识的前提和基础。

对比经验论与唯理论的方法,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它们之间的区别。

经验论的方法最初是由培根制定的,他称之为“经验归纳法”。

这种方法的特点是从经验出发,主站该队足够充分的经验材料进行分析和概括,以抽象出事物的一般性质---共性。

唯名论的立场使经验论者不认为有独立存在的共性或共相,这就使这种方法的效果大打折扣,而且仅仅依靠经验归纳难以解决知识的普遍必然性问题。

唯理论的方法是由笛卡尔按照数学方法(主要是几何学方法)制定的,他称之为“理性演绎法”。

这种方法由两个部分构成,其一是理智直观,其一是逻辑演绎。

我们可以保证推演过陈
改善符合逻辑的,但是无法保证推演所依据的基本原理是可靠的,这就需要理智直观的作用。

整个知识系统所依据的第一原理是无法由知识本身来确定的,需要理智直观来给出一个不正自明的无可置疑的原理。

人儿理智直观是如何可能的?我们任何能够保证直观到的第一原理是可靠的?所以唯理论的知识大厦固然美妙,但是它的基础却是它最致命的薄弱环节。

为了弥补这个薄弱环节,唯理论就需要一个可靠的本体论基础。

所以,虽然一说到经验论与唯理论的争论,我们就会想到,这是关于认识论问题的争论,但是实际上两者花在认识论问题上的经历似乎是不一样的。

经验论者排斥形而上学,所以他们的哲学就是认识论。

而唯理论更关注的是知识的形而上学基础,这一方面构成了他们的哲学的重要内容。

5、笛卡尔的知识的方法和标准
首先确立的是普遍怀疑的出发点、理性的权威和衡量真理的标准——清楚明白、无可置疑。

第二条原则中,概括了分析的方法。

分解对象,弄清其内部的性质和结构。

第三条原则中,概括了综合的方法。

按理性秩序重新组合被分解开的要素,使认识上升。

第四条原则类似完全列举或归纳方法。

笛卡尔的归纳不同于培根的归纳——列举有关全部事实和详细目录,全面、精确、准确有顺序。

在四条规则中,笛卡尔指出了三种具体的方法:怀疑的方法、分析、演绎的方法和列举推理的方法。

确定清楚明白的对象或命题
↓分解
简单对象或命题
↓组合
最简单最容易理解的对象到最复杂的对象
↓列举、归纳
对直观的补充
↓审视、确保无一遗漏
可靠的结论
看作介于直线之间的关系,尽可能概括地研究这些关系,以便推导出有普遍性的结论。

笛卡尔方法论原则两大突出特点
尤其主张普遍怀疑——认为一切都可怀疑,只有怀疑者本身不可怀疑,从而得出“我思故我在”这一哲学命题。

以简单明了的数学公式推论一切——由最简单、最容易明白的事物入手,采用由浅入深和由简而繁的定律,通过确实而有证据的推理,由此一真理推断彼一真理,那世界上便不会有不能发现的真理了。

笛卡尔所处的时代正是近代科学革命的开始,是一个涉及到方法的伟大时期。

他列举的四条是最先完整表达的近代科学思想方法。

笛卡尔认为“理性”是人人生而具有的一种辨别真假的能力。

那么如何排除障碍,发挥理性的权威,笛卡尔用普遍怀疑方法解决这一问题。

他说“要想追求真理,我们必须在一生中尽可能把所有事物都来怀疑一次”。

笛卡尔的普遍怀疑方法只是为了消除成见和谬误以获得真理。

在笛卡尔看来,通过普遍怀疑,人们可以摆脱一切成见,以便运用理性弄清楚理性,为整个知识大厦建立可靠的基础。

笛卡尔的这种普遍怀疑的方法具有一定的启蒙作用。

6、笛卡尔的二元论
笛卡尔在建立新的知识体系的时候,极为重视方法的问题,他企图运用演绎的方法把知识的体系建立起来,而要运用演绎的方法建立知识体系,首先应确定一个使演绎得以进行的大前提。

为此,笛卡尔采取了普遍怀疑的方法,认为在真假难分的情况下,唯一妥善的方法,是摧毁旧的根基,对现有的一切知识和观念一律加以怀疑,然后再设法找到一个确凿无疑的证据,用以作为演绎的出发点。

笛卡尔从普遍怀疑出发,首先肯定了“自我”的存在。

“我思故我在”是他所“研求的哲学的第一条原理”,或其整个哲学体系的基石。

在通常情况下,笛卡尔的“自我”只是一种精神性的实体。

在通常情况下,笛卡尔把他的“我思故我在”中的“自我”称之为“心灵”。

他从他的“第一原理”出发,逐层进行推论。

首先推出了上帝的存在。

笛卡尔最后论证人们时时与之打交道的外部物质世界的存在。

经过一番普遍怀疑之后,笛卡尔最后确立了三种东西的存在:自我(心灵)、上帝和物体(客观物质世界)。

他称它们为三种实体。

所谓“实体”,涤卡而指的是“能自己存在而其存在并不需要别的事物的一种事物”。

其实,按照笛卡尔的看法,只有上帝才是真正的实体。

心灵和物体的存在都依赖上帝,算不上真正的实体。

不过,除了上帝意外,它们的存在不依赖任何别的东西,而其他东西的存在倒是依赖着它们。

笛卡尔把自我、上帝和物质世界这三种实体的确立,看作他的哲学体系中的“形而上学”部分的主要任务和内容。

他认为论证了这三种东西的存在,他的哲学的建立和整个人类知识体系的建立,也就有了可靠的根基。

在笛卡尔哲学中,物体和心灵分属两种实体,彼此互不相关。

物体的根本属性是广延(占有空间),心灵的根本属性是思维。

有广延的东西不可能思维,能思维的东西必无广延性;思维、意识不以物质为转移,不是物质的产物,物质也绝无产生思维、意识的能力。

这就是说,物质和意识,思维与存在,谁也不决定谁,谁也不依赖谁,二者分庭抗礼,泾渭分明。

这就是笛卡尔的二元论。

笛卡尔尽管在理论上不承认心灵同物体有着内在的联系,但是在事实面前,他又无法否认人身上的生理方面同心理方面的活动存在着某种联系。

关于在人身上,心灵与肉体如何“高度地搅混在一起”,而“组成了一个单一的整体”,笛卡尔对之作出解释时是颇费周折的。

他先是说“心灵同整个肉体连接在一起”,后来又补充说,二者连接的主要场所是在位于大脑最里面部分的“松果腺”---在这里心灵比在其他部分“更加专门地发挥着自己的作用”。

笛卡尔的二元论世界观的创立,除了有其阶级根源而外,还有自然科学方面的根源(当时科学的发展尚未能科学地揭示出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也同笛卡尔不适当地夸大和运用数学上的演绎方法有关。

7、洛克的知识论
洛克在批判天赋观念论的基础上,着手建立自己的经验主义的认识论体系。

他提出,人的认识(心灵)本身如一张“白纸”,在它上面“没有以前标记,没有一切观念”。

这就是他的“白板”说。

在他看来,心灵后来出现了知识和观念,都是“从经验来的”。

他写道:“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是建立在经验上的,而且最后是导源于经验的。

”他提出,离开了经验,离开了同外界事物的接触,认识根本不可能发生。

(1)认为心灵如白板,认识开始于经验,经验包括外部经验和内省经验。

批判天赋观念论,断言普遍原则,公理都是后天获得。

(2)事物的性质分为第一性质和第二性质。

探讨了观念和外物的关系。

坚持唯物主义认识论路线——直观反映论。

(3)在关于简单观念和复杂观念的学说中探讨认识的发展、深化问题。

但是洛克不懂得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是质的飞跃,认为实在本质不可知,暴露经验主义的局限性。

(4)知识分为三个等级:直觉的知识,证明的知识、感觉的知识,真理标准在于观念与事物相符合。

认为知识不能超过观念的范围,是狭隘的经验论和不可知论。

洛克认为知识“不外是对于我们的任何两个观念之间的联系与符合,或不符合与冲突的知觉”。

即一切知识都是表明两个观念之间是否契合、一致的关系,是对观念之间关系的判断。

洛克将观念的这种符合或不符合关系归为四种:一是相同或差异,如“白就是白”、“白不是红”;二是相等关系,如“两条平行线之间底边相等的三角形面积相等”;三是并存或必然关系,如“摩擦生热”,说明分子运动与热之间的必然联系;四是实在的存在,即现实的实在存在和观念之间的关系,如“上帝存在”。

洛克认为上述四类符合或不符合的关系,包含了我们所具有的或所能有的全部知识。

知识的可靠性问题一直是经验论与唯理论之间争论的一个重点问题。

对此,洛克按照知识的明白程度、清楚程度,按照心灵知觉观念契合与否的途径不同,将知识分为三个等级:
第一等级是直觉的知识。

这种知识是指人的心灵不借助别的观念作为媒介,不用插入其他观念,单凭直觉就能直接觉察到两个观念的契合或者不契合。

如“白不是黑”、“圆形不是三角形”、“三比二大”等。

洛克认为,这种直觉知识是最清楚、最可靠的知识,“我们全部知识的可靠性和明确性都依靠这种直觉”,“没有它,我们就不可能得到知识的可靠性”。

第二等级是证明或推论的知识。

这种证明的知识是依靠中间观念来证明或推论两个个别观念之间的符合或不符合关系的知识。

这种知识在证明的每一步都必须有直觉知识来知觉这两个观念是否符合,否则就需要论证。

如“三角形三内角之和等于两直角”这一命题,就要通过证明,需要另一些相关的观念为媒介来说明三角形三内角之和与两直角的相等关系。

这种通过推论得到的知识虽然也是确实可靠的,但并不像直觉知识那样清楚,一目了然。

第三等级是感觉知识,这是一种关于外界特殊事物的感性知识。

它的可靠性不及直觉知识和证明的知识,只具有或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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